家观后感

2023-08-22 23:32:15 家观后感

  怎样写作品名的观后感比较合适呢?影视作品与书籍一样,能为人们带来更多的知识,我们选择的作品通常适合我们精神上有所共鸣的。 观后感是用自己的见解来表述的,通过写观后感我们可以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情感,接下来我将向大家推荐这篇有关“家观后感”的优秀文章,让我们都成为自己的灵魂导师努力进步!

家观后感 篇1

  花了大概1个星期左右的时间,我读完了巴金爷爷写的《家》。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觉得这本书很乏味,没什么意思,但是读着读着,我渐渐地对书中的人物有了看法,对书中的事物产生了喜爱或厌恶的感觉,而且这种感情非常深,我想这就是巴金爷爷的厉害之处吧----能让读者被书里的情节感染,与书里的人物融为一体。

  我对高家3代人都没什么好感,或许由于我是个21世纪的人,所以没办法明白那个时代的人的做法或想法,但是他们或者他们所处的社会,真的让人觉得可悲,

  先来说说高老太爷吧,他可能就是高家思维最为腐朽最让人讨厌的一个人物了,我知道那个时代的人都认为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是我站在现在的角度来看,那几乎是可笑至及了!只管说婚姻父母们或者上辈参与决定并不过分,但是当事人觉民既然不情愿,你们就不能逼他呀!而且也不问问他能否已有心仪之人,究竟是你们娶媳妇还是觉民本人呢?

  高老太爷您为了保本人的威信,说什么许可了人家的婚事就不能再更改,就这样逼觉民离家出走,甚至用断绝关系来要挟觉民,难道本人的威信比孙子的幸福更重要吗?还有可怜的鸣凤,只管说她是个丫鬟,但是丫鬟也是人呀,也有血有肉有感情的呀!她和您一样,在我看来你们应该是平等的!

  怎样能把她当东西送给冯老爷当小老婆?他都够当她的爷爷了呀!!再怎样说也她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呀!

  为什么就不征求一下她的意见,好歹她也在高家忠心耿耿铁心塌地地干了这么多年,为什么不怜悯她呢?换作是你本人的儿女,您会舍得,您会忍心她去受苦吗?最终鸣凤走上了没有归途的路----投湖自尽,与其说是自尽,还不如说是您和这个社会间接地杀了她,她的死却一点也没有唤起你的一丝怜悯之心,您还让婉儿代替鸣凤去嫁给冯老爷,您就不怕喜剧的重演吗?

  您的做法完全不符合人道主义啊!您们那个时代的绅士家庭里的人应该都是熟读孔孟之道的呀!您的做法就完全违反了孔夫子所谓的”仁”啊!

  我觉得您根本就是在拿人命开玩笑!

  再说说觉新,我知道你小时侯曾经襟怀大志,为本人的将来计划好了,我当初还以为你的将来一是美妙的,可是谁想的到,你对你的父亲那么百依百顺,他让你做的你全都不镇压,你觉得是你的将来比较重要呢,还是听父亲不一定对的话比较重要呢?为什么不好好地争取本人的将来呢?真替你感到惋惜,

  然后说说高家的那些女流之辈,有时候觉得你们的是很可笑!!瑞珏都已经好生产了,你们还逼她住到里面去,就由于那可笑的迷信,高老太爷都已经死了,身上怎样可能再冒出血来?真是可笑!

  你不让孕妇在家度过生命的最后几天

  书中惟一让我欣赏的就是琴、倩如和觉慧,他们不屈服于家庭的压力,他们敢于镇压,心中充满正义感,情愿摒弃旧思维,那个时代正由于有你们这样的人,才不至于那么黑暗,我也相信觉慧在离家之后定能闯出一番天地!

  《家》中的高家由盛转衰也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一家人一定要同心!

  巴金的《家》读后感2

  巴金在一九三七年曾在他写的一篇《代序》里大胆地说:“我要向一个垂死的制度叫出我的‘我控诉’。”他做到了。

  在封建家庭瓦解的过程中,他几乎没有揭露那个时代人民的麻痹和愚昧,以及社会的食人现实。

  作为主人公之一的觉新,无疑是全书最“华丽”的喜剧。他是处于时代转机点的封建家庭和旧礼教的牺牲品,他是新思维和守旧势力之间抗衡的矛盾产物,他以本人无数次的无法悔恨冤枉求全归纳了本人彻头彻尾令人声泪俱下的喜剧人生,也注定成为旧时代千万陪葬中之一。他欠梅的,欠瑞珏的,欠给海儿和刚出生就永失母爱的重生儿的,该拿什么偿还?

  可怜的人啊。新的号角已经吹响,公明的审判行将开始,阳光刺穿阴郁,撕裂开一条口子,他分明地看见了,那些腐朽不堪处处分发糜烂气味的新闻物迅疾化成一股汹涌的激流席卷而来,他畏缩了屈服了,只管心有不甘但还是接受了,而且还盲目不盲目地带走了梅和瑞珏。如果当初他英勇些争取和梅的幸福或许所有都会迥乎不同。

  觉新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纵观全书,三兄弟最后不同的境遇是由他们不同的性格决定的。作者不就在借此表达对封建民主制度的愤恨,“宣告一个不正当的制度的死刑”,以及为青年一代呼吁“为过去那无数的无名牺牲者‘喊冤’,从恶魔的爪牙下救出那些失掉了青春的青年。

  ”还有多少鸣凤用温柔的眼光凝视着波涛不惊的湖水,含泪纵身了结了短暂而辛酸的终身,萧瑟了月夜;还有多少梅用忧郁的目光望着觉新渐行渐远的背影,苦叹“往事依稀浑似梦,都随风雨到心头”;还有多少瑞珏屈于郊外潮湿的小瓦房,躺在床上嘶声力竭地发出凄厉的喊叫,临死也无缘见丈夫孩子。多少生命可以被浪费,多少血肉可以被肆意践踏。如果人们能如此无情,鸣凤的哭泣,梅的眼泪,瑞珏的哭喊,都埋葬在几千年的忠孝之中。

  她们的眼前“是一条很长很长的路,下面躺满了年轻女子的尸体”,“这条路是几千年前就修好了的,地上浸饱了那些女子的血泪,她们被人拿镣铐锁住,赶上这条路来,让她们跪在那里,用她们的血泪灌溉土地,让野兽们撕裂、吞食她们的身体。”这外面不知道掩埋了多少令人伤心断肠的痛史!

  但是终于出现了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童稚而大胆的叛徒。他寄托了咱们的宿愿,带给咱们一点新颖空气,尤其是在本人房间门口义正词严义愤填膺地痛批要来他房间捉鬼**的陈姨太克明一群人,令人眼前一亮并为之热血沸腾。当时,正是初生牛犊的精神不怕虎,更何况一只纸老虎在风雨中难以保护。

  觉慧,他终于冲破了黑暗,踏上了光明,他在一马当先地宣告“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本人把幸福争取过来。”

  现在再经过此书穿梭那腥风血雨的年代,不禁地为觉慧倩如存仁欢呼,他们奏响了旧制度的葬歌,奏起了那一整代提高青年所梦想着的新社会的催生曲,他们向旧礼教灭绝兽性的**,令人齿寒的污秽发起了强有力的控诉。

  “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

  他们是英勇的重生代!

  巴金的《家》读后感3

  一定有很多人都据说过巴金老学生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他们说它代表了他创作的最高成就,但是真正读过它,品尝过它,感遭到过它所带来的震撼的又有多少人呢?那时上个世纪20年代初期,中国还处于封建制度的社会中,而激流三部曲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缩影,就讲述了在那个时期一个封建的大家族高家的故事。一个有思维,有觉悟,有抱负的青年出生在一个封建制度统治下的社会中,可以说是生不逢时,而他如果又恰好出生在一个陈旧而民主的大家族之中的话,那便是更大的不幸。

  黑暗的社会,与异样黑暗的家庭,就像一个表面看起来璀璨炫目,绿意盎然,内里却腐败不堪,布满荆棘的鸟笼,将那一颗颗自由的心牢牢的所在了外面,任那自由缓缓得腐败成古板,宿愿轻轻繁殖出绝望。心不坚定,胆小懦弱的人不敢冲出笼子。他们不知道,冲出牢笼之后应该飞往何方;他们不敢想象,没有了这外强中干的家族的依附,他们将如何生存;他们无奈**,被捉住的命运究竟会是怎么。

  他们不知道,他们不敢想象,他们无奈**,他们只能低着头缩在他们他们早已无奈忍耐却又不得不忍耐的牢笼之中继续他们酒囊饭袋普通的生活。

  而真正的英勇者,有铁普通意志的人,网,一定是随时随地都在寻觅这打开牢笼的方法,他们有现实,有指标,在一条道路上坚定不移的前行;他们不需求家族,并不代表他们冷漠有情,只是他们不想再带着面具虚伪的生活;他们不去**本人的失败,只因他们深信本人定能成功。这样的人,一旦找到机会,哪怕只是一点点差距,也会尽力打破牢笼,张开翅膀,向着自己的现实和指标飞去。从外表看,高家一家人知书达理,事事如意。

  家庭外部尊卑有序,立法森严,但实际上。

  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存在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高家的三位少爷,大哥高觉新,二哥高觉民,三弟高觉慧,三人虽是亲兄弟,性格却各不相反。老大觉新凶恶却怯懦,接受过新思维的启蒙但封建的传统思维已经在他的脑海里深深地扎根。

  他就像第一类人,内心的挣扎让他总是别无选择,只能越狱。祖父的话在他看来像一条法律,一根维护封建家庭的支柱。但他同情新青年,帮助觉民逃婚,觉慧离家出走。他不敢过多地接受新思想,但他痛恨封建制度。他被弟弟和祖父夹在一起。

  而他的“不抵抗主义”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的生活,他的委曲求全却形成了他与妻子瑞钰,表妹梅三个人的爱情喜剧。

  二哥觉民与三弟觉慧却又是另一种人,他们敢于抗争,看到不正当的事情敢于直言,他们遭到新思维的熏陶,不满封建制度的家庭。他们积极参加青年运动,积极创办刊物,宣传先进思想。但觉民较觉新却又稳重很多。

  觉新的性格有些激烈,遇到不平的事情他只要愤恨却又想不出正当的方法去处理。他英勇地与家中的丫环鸣凤相爱却无奈阻止她的陨落。最后,他选择离家出走,逃离了那压抑得喘不过气来的笼子。

  高家最后被屠宰的命运是不可避免的。它揭示了这种食人的封建社会的最终结果。封建社会和复杂的家庭制度必然走向衰落和灭亡。

家观后感 篇2

  2018-09-05《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意义的文学形象。

  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

  这些人物血肉丰满,个性鲜明,历史内涵深刻,现实包容广泛。

  家里发生的事也让人感到愤怒和悲伤。

  第一个悲剧发生在鸣凤身上。

  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

  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爱情,但是因为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爱情别成了一个悲剧。

  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

  梅的命运更悲惨。她死得比鸣凤还懦弱。

  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爱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因为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

  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爱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

  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

  后来,她没有得肺病,但因为父亲保守,不肯看西医,她推迟了生命。最后,她遗憾而虚弱地死去了。

  老高的身体没有每天好,他要走到生命的尽头了。药物不再起作用了。在陈阿姨的建议下,人们开始向封建迷信求助。

  一开始,我发现一个道士在大厅里练咒语。深夜,陈阿姨在院子里拜佛。

  后来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

  最后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

  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可是已经太迟了。

  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

  老人去世后,封建思想并没有消失,反而更加严重。

  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

  所以按照封建观念,居伊不得不搬离城市。

  后来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这是四个悲剧。他们虽然发生在几个不同的人身上,但都暴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

  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

  高先生死前醒来是一种幸福。然而,他来不及醒来。他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根本不能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任何变化。

  而鸣凤,她与常人不同,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

  总之,封建社会的苦难远不只这些,所以年轻人想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希望。

家观后感 篇3

  今天,家家户户和和睦睦,极少存在家庭的明争暗斗,都是民主制度,家和万事兴,有什么事情说出来和家人合伙商量解决,小孩子也有发言权,有时还能提出一些家长不能相处的解决方法,并不是一味的不分对错的唯命是从;和那封建社会的那种“我是长辈,我说了算”的封建**家长,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钩心斗角、互相倾轧、损人利己、口是心非的男男**截然不同。

  社会是不断的在进步,像《家》里面的“觉民”、“觉慧”那样,有着先进文明的思想,勇敢的反抗着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的行为以及家长的封建思想意识,为自己所认识的真理去奋斗。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并不是说我们也要反封建社会(现在我们不是在封建的社会里),而是勇敢的反对社会上错误的腐败的思想意识,要敢于开拓创新,坚持遵纪守法,相信科学,坚持科学真理,反对迷信。就拿文中的例子来说吧文章中的“鸣凤”是一个丫鬟,她喜欢了“三少爷”,但后来她被“老太爷”卖给“冯老板”做小老婆,她心中不愿,但她身份低下,无选择的权力,最后跳湖自尽。

  再比比我们现在的社会,现在的社会人人平等,不分贵贱,没有主仆之分,一视同仁,而且每一个人都受到最基本的尊重,不像封建社会那样,身份低下的人,可以随便给有钱人家的公子少爷老爷当作礼品或物品用金钱买卖,完全没有了人身自由。

  《家》向我们充分的展现了封建社会家庭的面貌,封建的思想意识把人们一个个逼上了绝路:大少爷“高觉新”终日思念“梅”;“鸣凤”因被迫婚自尽;“觉新”的表妹因大人思想保守,有病不能及时医治,最终死了。当今社会,新的思想意识层出不穷,现在的思想是开放的,并不局限于传统的观念,新的资讯通过各种渠道传送到我们面前,开拓了我们的视野,给我们灌输了最新的有益的思想意识;变封建为开放,变传统为创新,变**为民主,推动了社会的发展。

  在巴金的《家》中,在那封建社会中,不敢像我们那样开放,不敢创新,没有民主;但现在有了,还有了互联网,有了电视,有了计算机,有了……有了很多可以让我们了解最新资讯的渠道,这一对比,证明了社会在发展,人类文明在进步,精神境界在不断的提升着。我们可以向《家》里面的“觉民”、“觉慧”学习,接受更多的资讯,敢想敢做;还要以《家》中的“觉新”为借鉴,不要一味的盲目的顺从,否则到头来还是苦了自己,要为自己的理想去奋斗。

家观后感 篇4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一个女人的道德判断不应该建立在她的过去,而应该建立在她的倾向上。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书中的开始,苔丝家虽然贫穷但过的还可以,而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蜜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埋葬那匹又老又瘦的马时,几个孩子大声哭了起来。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毫无表情。他似乎认为她是一个十字军,如书中所述。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

  正是由于她的责任感和虚荣的父母的驱使,她被迫到德贝维尔夫人的家里去爬亲戚,这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贝维尔玷污,给她的未来生活投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在她的孩子们死之前,她坚持认为这个无辜的小罪行的产物应该受到洗礼,她强烈的责任感使她这样做。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玑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玑,书里这样写道:

  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玑,但她不愿意隐瞒真相,这使安玑无法承受打击,与她分离。是因为她的责任感,不是吗?现在看看这篇文章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部分,当苔丝杀死亚历克并追上了安玑尔:

  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琪尔,”苔丝说,仿佛克莱尔在等他们停下来时会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找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

  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就像她说的,我杀了他-我不知道怎么杀的。

  不过,安玑,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很明显,苔丝认为杀死亚历克是她的责任,是她必须为自己和丈夫完成的任务。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

  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玑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玑会看不起她了。

  从她**前所说的话可以看出这一点。

  到目前为止,我说的是苔丝。也许你会问,为什么安琪尔不能接受苔丝被亚历克玷污了,并且有了一个儿子并打算和她分开生活的残酷事实。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

  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心里,最美丽的苔丝已经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伤,他的冷漠和他抛弃苔丝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最真实、最纯洁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因为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热情,没有爱的基础。然而,苔丝并不是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一直都那么纯洁,善良,美丽。

  正是阿吉,这样一个矛盾的组合,有一些开明的思想。

  读完整部**,联想到平时有朋友说的相爱的两个人就必须相互坦诚、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这样吗?在现代社会,爱情有时是徒劳的。

  我在网上看到有人说我不相信爱情,但我需要爱情。就像生存,必须要有空气。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二)

  鲁迅说:悲剧是破坏美好事物给人看的。读完《德伯家的苔丝》,不由得掩卷叹息,是谁让这位美丽淳朴的姑娘走上了不归路,两位男人的爱却得到了恨的结局,命运如此地捉弄人,又如此地悲怆,我们为苔丝掬上一把同情泪,低头沉思,悲剧的背后是什么?

  善良质朴的尤物苔丝出身在贫寒的家庭,父母一心想让她攀高枝,结果却把她推进了火坑。遭遇****亚雷,他贪图她的美貌,伺机占有了她。苔丝不得不离开这个国家,隐姓埋名地生活。

  在打工的牛奶厂,风光流转,由平淡变成了绚烂,苔丝与牧师的儿子克莱日久生情,私定终身。

  书中描述了苔丝和克莱之间的爱情,任何读到这本书的人读会感动:她看着他的全身,充满了完美的男性美。他的灵魂是圣徒的灵魂,他的智慧是先知的智慧。

  她既是爱他,而她这种爱本身就是一种智慧而他爱她,在她看来,则是一种怜悯,因此她就倾心相委,披肝沥胆。起初,自卑的苔丝不敢接受克莱的爱,尽管她深深地爱着他。那些疑虑、恐惧、郁闷、烦恼、羞耻常常盘踞在她的心头,挥之不去。

  但两人的真心相爱,又令苔丝把往事忘记,虽处在爱恋中,但那些阴影蠢蠢思动,不能消除。

  克莱知道苔丝很爱他,但是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她对他的爱,究竟有多深,有多专,有多柔顺;不知道她都怎样能为他忍痛受苦,为他赴汤蹈火,她都怎样矢志靡它,至死不渝。每每读到这里,都会心痛柔美的苔丝,她的爱情坚贞不渝,可之后她是遭了多大的罪,受了多少苦,是有多绝望,是有多凄苦

  结婚当晚,苔丝鼓起勇气向克莱坦承过去,克莱无法接受事实,一走了之,令苔丝重新跌回深渊。纯真的爱情敌不过世俗的观念,在克莱看来,贞操是原则性的问题,一切都不一样了,他无法在得知真相后再度去爱苔丝,留下她独自去面对一切。

  坚强的苔丝不得不再次出去谋生,又苦又累的活儿没能把她压倒,她一直苦苦地等着克莱回来。可苔丝竟然碰上了亚雷,他摇身一变,成为了宗教的传道人。再次的相遇激起了亚雷心中的欲火,他纠缠着苔丝,她无从躲避。

  面对着父亲的离世,房屋被易主,看到母亲和弟妹们居无住所,生活困难,倔强的苔丝低下了头,重新回到亚雷的身边,成为他的情人。

  苔丝是位纯洁、能干、正直、刚强、美好的姑娘,她的光芒将她身边的两位男人照得原形毕露。亚雷本着玩弄女人的态度出现,一度洗心革面,狂热爱上了宗教。但本性难移,依然不改花心本色,在苔丝最危难时乘机而入,占有了她。

  而克莱,本可以救苔丝于深渊中,但因着他的自私、狭隘以及不够坚定的爱,使得悲剧发生。当他发现自己真的可以完全原谅苔丝时,却得知苔丝已经重新回到了亚雷的怀抱中。克莱的出现,无疑加速了亚雷的死亡,苔丝压抑许久的感情一触即发,她亲手杀死了亚雷,也为自己的生命画上了句号。

  悲剧的背后满是泪水,满是怜悯,满是痛惜,满是无奈。如果亚雷被宗教所感悟,走上正义的道路,帮助苔丝走出困境,或许会赢得苔丝真正的爱;如果克莱对苔丝的爱始终不移,他内心包容,原谅过往(其实这不是苔丝的错,却都由苔丝承担了一切的后果),苔丝可以和他过上相互爱恋的生活,美满幸福;如果苔丝的父母不被困苦所迫,勇敢面对,或许不会让苔丝早早地走出家门,跌入痛苦的泥潭如果,如果,生活没有如果,现实就是如此,鲜血淋淋,满目伤痕,但仍有美好,仍有希望。

  故事尽管悲壮不已,但在结局时却有一丝暖意。苔丝在与克莱最后相处的时间里,仍不忘记将自己的妹妹丽莎交托给克莱,希望他和她可以在一起幸福地生活。克莱和丽莎同行在山上,当他们从山顶往监狱处看去,苔丝的生命结束了。

  那两位无言注视的人,好像祈祷似的,把身子低俯到地上,一动不动地停了许久;同时黑旗仍旧默默地招展。他们刚一有了气力,就站了起来,又手拉手往前走去。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三)

  他们的手仍然握在一起。炉桥下的灰烬由炉火垂直地照亮了,就像一片炎热干燥的荒野。炭火的红光落在他的脸上、手上,也落在她的脸上和手上,透射进她前额上蓬松的头发里,把她头发下的细皮嫩肉照得通红。

  这种红色,让人想象到末日来临的恐惧。她的巨大的身影映射在墙上和天花板上。她向前弯着腰,脖子上的每一粒钻石就闪闪发亮,像毒**眨眼一样。

  她把额头靠在他的头上,开始讲述她的故事,讲述她怎样认识亚历克德贝维尔,讲后来的结果,她低声说着,低垂着眼帘,一点也没有退缩。

  他熄了蜡烛,在客厅里那张小床上躺下来。客厅里夜色深沉,对他们的事一点儿也不关心,毫不同情;黑夜已经吞噬掉了他的幸福,现在正在懒洋洋地加以消化;黑夜还准备同样吞噬掉其他干万人的幸福,并且一点儿也不慌乱。

家观后感 篇5

  尚妮妮读着丰子恺先生的《家》,我几度欢乐地笑出声来。

  先生的文章幽默风趣,甚是可爱。

  这篇文章发表于1936年,当时丰子恺三十多岁。他不能被称为老先生,但是。

  他写道,当我在南京朋友家时,我非常高兴。

  因为主人是我的一位老朋友,他的妻子善于招待客人,她对客人表现出真诚的款待,没有任何优待。

  好奇,迫不及待想继续读下去,想知道这个新名词的作者,到底是什么意思?

  对优待的虐待是我在客人中经常遇到的最可怕的事情。

  例如拿了不到半寸长的火柴来为我点烟,弄得大家仓皇失措,我的胡须几被烧去

  读到这里,我已经忍不住哈哈大笑了。

  朋友的好客,客人的感谢和恐惧,几个数字,诙谐的尴尬,都跃然纸上。

  丰子恺写道,当我从朋友家回到酒店时,我感到非常舒适。

  因为这旅馆在各点上是称我心的。

  第一,它的价钱还便宜,没有大规模的笨相

  我又吃了一惊,心想,这个大规模的笨相是何物呢?

  接着只见他写道形式丑陋而不适坐卧的红木椅,花样难看而火气十足的铜床,工本浩大而不合实用、不堪入目的工艺品,我统之为大规模的笨相。

  心里说,原来先生还很有审美情趣,是位实用主义家,顶顶讨厌那些大而化之、追求奢华的浮夸之物。

  造出这种笨相来的人,头脑和眼光很短小,而法币很多。

  像爆发的富翁,无知的巨商,升官发财的军阀,即是其例

  在先生的眼中,有笨相的人吗?

  他没有指着鼻子说什么。读者担心他已经坐在座位上看着自己了。

  家具形式的丑恶,房间布置的不妥,壁上装饰的唐突,茶壶茶杯的不可爱----都是小规模的笨相

  哇,先生也是一个精致的人,享受生活中细节的美丽。

  毕竟,他最喜欢的农村老家缘缘堂的主人回来了。香蕉鞠了一躬,樱桃点了点头,几片叶子从葡萄棚里飘下来迎接他。

  两个小孩来拿我的衣服。老仆人正忙着打扫房间。老太太忙着做蔬菜

  读到这里,一道美丽的风景似乎浮现在我们面前,主人回到了他真正的家!

  这是他的妻子和孩子,欢迎他的木瓜树。

  家乡的饭菜,熟悉的村民,小贩的叫声,让他觉得踏实,终于放心了。

  然而到了夜深人静,又不安心起来。

  四大的暂时结合而形成我这身体使我诞生在这地方若是偶然的,我又何恋恋于这虚幻的身与地?若是非偶然的,谁是造物主呢?我非得寻着了他,向他那里去寻求我真的家

  最后,先生写道既然无‘家’可归,就不妨到处为‘家’

  上述的屡次的不安心,都是我的妄念所生。

  想到那里,我很安心地睡着了。

  读到文末,不由地叹息一声,先生安心睡了,却留给了我这个读者,久久地思索。

  仿佛随着作者,从他南京朋友的家,辗转到旅馆,到杭州寓所,到乡下的家,一起看到不同的风物,一起有着不同的感怀。

  读着这一篇美文,从先生妙趣横生的语言,到他四处为家的感触,再到归至家中却身处茫茫宇宙、寻思不得家的迷惑。

  我也从开始读文的忍俊不禁,到感同身受,到怅然若失。

  轻轻地合上书页,脑海里也在想**是家呢?

  若以四大而论,虚无缥缈的,则无处可为家。

  若以精神而论,心的方寸之间,即可为家。

  若以实体而论,坐卧安宁处,亦可引以为家。

  丰子恺在《不宠无惊过一生》里写不乱于心,不困于情。

  不畏将来,不念过往。

  如此,安好。

  然而,又有谁能够真正做到呢?

  丰子恺一生创作了许多乡村题材的绘画作品,充满浓郁的故乡情怀和温馨的家乡风格。

  先生其时,早就寻到他的家了吧?

  家是身心的归宿,是避风港,是欢乐的泉源,是爱的心,是依恋的归宿

  无论衣锦还乡,还是叶落归根,都是对家的眷恋。

  我们常常为家的狭窄而遗憾,梦想着远方的广阔天空。

  等流浪的足迹,走过梦中的远方,踏过世间的艰难,方知那个小小的家,才是最后的梦想。

  滚滚红尘里,似乎每个人都有几个家。

  搬来移去的是行李,而红红的一颗心,住在胸腔里,就是一个人的家。

  四海为家。

  心安处便是故乡,情牵地即有家门。

  愿红尘里的人们,都有绝无优待的虐待的朋友,有不笨相的家具,有葡萄棚的叶子飘下来欢迎,有家可归,有心可安。

家观后感 篇6

  从以前开始就一直想读巴金的《激流三部曲》,现在终于有了自己的时间可以细细读来。

  阅读时,我的心情随着**的发展而跌宕起伏,为**里的人深受封建礼教的摧残感到难过愤怒,也为觉民和觉慧与腐败制度做抵抗而感到欣慰。

  **中的觉新是巴金的大哥真实形象的还原,他被“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所残害,断送了自己的前途,还害了两个心爱的女子。 “他没有说过一句反抗的话。他一生中从未对任何人说过一句反抗的话。

  不管他受到多么不公平的待遇,他宁愿在心里哭泣,在心里愤怒,在心里受苦,也绝不在别人面前反抗。他忍受一切。他甚至不考虑这种宽容是否会损害别人的幸福。

  ” 表面上,他为了家庭,为了完成母亲的医院,为了“使弟妹们长大,好好地做人,替爹妈争口气”而放弃了自己的前途,甘愿与长辈们奉承,顺从长辈们的一切意愿。但从本质上讲,他的服从是旧社会、旧制度和旧迷信的产物。他曾经有一个梦想,却没有去追求,让他随风飘荡。

  他有热血的一面,但更多的是旧社会继承了父亲的生活。虽然觉慧不断骂他软弱,不断想让他站起来,但是因为他的懦弱,在这些事的面前只能默默流泪,给他带来更多的不幸。直到妻子因生产惨死,他才终于明白真正夺去他妻子的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

  他想挣扎,却又无力抵抗,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儿子和弟弟身上。

  觉民和觉慧一起上学,接受了新思想,对家庭不满。 在对待鸣凤的自尽上,他表现出愤怒,“横竖在爷爷的眼睛里,丫头都不是人,可以由他当作礼物送来送去。” 烧龙灯时,他也对这种把戏感到厌恶。

  然而他没有觉慧这么激进,甚至带着觉新的腐朽。他也害怕自己会收到封建的剥削,走上觉新的旧路。他怕自己的感情没有结果,怕琴和梅芬的命运一样。

  直到爷爷给他指婚,在觉慧的鼓舞之下,他终于鼓起勇气作斗争。他满以为自己的幸福是奋力争取来的,但若不是觉慧的鼓动,他说不定早已放弃,若是高老太爷不死,不改变初衷,不是想在临死前见见他,那他不知到拼搏到几时,或许还会做出妥协。所以他是比不上觉慧的。

  觉慧是这个家中最有思想的新青年,他敢于同封建礼教作斗争,虽然曾经有过矛盾,甚至已经决定要放弃鸣凤,但是鸣凤的死,梅芬的死,觉民被逼婚,瑞珏的惨死,都一次一次地给他敲着警钟,提醒着他要抵抗旧制度,建设新社会。所以他决定去上海,做一个旧道德的叛徒。他身上寄托了觉新了希望,寄托了利群阅读社里的人的希望,他是这个家的希望。

  旧社会的制度伤害了许多人,但现在新社会的人并没有好多少。《家》中最令我感触的是烧龙灯片段,持龙灯的人任由火花在他们身上烧得噼里啪啦响,但不反抗,甚至叫得更欢,为的只是博得主人一笑,能够有更多的赏钱。然而,我从与现在的联系中得到的感觉是,可怕的不是肉体上的折磨,而是精神上的剥削。

  在这个看似开放的社会里,人们的思想更加颓废。人们的精神是由无形的力量支配的,这些力量就是利益。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很多人不惜出卖自己的人格,不惜践踏自己的尊严,甚至伤害他人,伤害他人,不利于自己。利益熏心是可怕的,它让我们迷失了做人的方向,使我们变得混沌不堪,它在精神上折磨着我们,让我们觉得活着是十分累人的,然而不得不活,因为我们已经习惯了这种制度,不懂得反抗了,就像觉新和许多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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