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卫生通知 篇1
各部门:
为迎接明日(8月14日)军方代表对公司的全面检查,人事行政部将于今日15:00-17:00对各楼层进行安全及卫生的抽查工作。为保证公司全楼的卫生状况良好,排除安全隐患,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电器设备,拔除电器插头、切断电源;整理电源线,确保不交叉、堆叠、缠绕。
2、摆放物品,擦拭门窗,保证地面清洁、桌面整洁。
3、沫、箱子等。原放置于公共区域的桌椅借用完归位放好,禁止占用。
4、请做好文明办公工作。上班时间全体员工必须穿工服、佩戴胸牌。室内禁止抽烟、喝酒及其他与正常工作无关的行为。
5、请各部门提前打扫所在办公区域和公共区域,排查安全隐患。并请公司全体员工严格按以上要求执行,迎接军代表的检查!谢谢!
人事行政部
20xx年8月13日
检查卫生通知 篇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一〔2009〕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的工作部署,深刻吸取山西襄汾“9·8”尾矿库特别重大溃坝事故教训,严厉打击尾矿库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研究制定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方案,推进尾矿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基础上治理了一大批隐患,促进了尾矿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但是,尾矿库各类小库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弱化,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少数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监管力度不够;全国有危库、险库、病库总数达4910座,重大安全隐患多,治理进展缓慢。尾矿库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做好尾矿坝安全度汛工作的要求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09〕10号)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
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根据尾矿库的规模、危险程度,逐库落实行政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加大联合执法协调力度,督促尾矿库企业严格落实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加强监测监控,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
二、深化汛期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
〔2009〕32号)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排查尾矿库安全隐患。要加大关闭取缔工作力度,依法取缔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要落实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危库要责令立即停产,组织抢险;对险库要限期消除险情;对病库要按照规程要求进行治理。要加强对废弃或停止使用尾矿库的管理,依法履行闭库程序,落实闭库责任。要查清尾矿库下游重要工业设施、居住区域和人员聚集场所情况,对可能威胁企业、居民区安全的尾矿库要落实资金和配套措施,尽快组织搬迁。
三、切实做好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国土、环保、水利、气象、海洋、地震等部门联系,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尤其要强化对强台风和局部强降雨天气的监测预警,切实防范突发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引发的尾矿库灾害。要逐库制定尾矿库安全度汛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加强预案演练,确保快速有序应对。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检查卫生通知 篇3
物业管理公司关于卫生死角清理检查通知提要:小区管理处没法处理的安全隐患。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方法于3月21日前书面报告办公室,以便尽快解决,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物业管理公司关于卫生死角清理检查通知
各管理处:
请认真检查所属小区内外范围,并与保安员、保洁员逐个交流,发现是否存在下列问题:
一、轻易攀爬能进入小区的矮墙、门户;
二、能轻易破坏的门户;
三、免经保安管理就能进入小区的门户;
四、小区管理处没法清理的卫生死角;
五、小区管理处没法处理的安全隐患。
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方法于3月21日前书面报告办公室,以便尽快解决,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
物业管理公司
二O**年*月**日
检查卫生通知 篇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调研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政法〔2011〕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公布施行以来,对建立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促进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产和财产安全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随着安全生产工作的日益深化,该法在施行中也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需通过修法加以解决。为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启动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完成。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集思广益做好修法工作,现就安全生产法修订调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调研工作的方式
(一)各省局围绕调研的主要内容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辖区内基层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中遇到的问题及修法的建议。
(二)各省局对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提出修法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及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对各地上报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召开座谈会,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进一步听取意见。
二、调研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在整个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法律定位,如何进一步明确其与有关安全生产专门立法的关系。
(二)安全生产法确立的七项法律制度是否配套完整,现有制度需要进行哪些修改或完善,需要针对哪些重大问题设立新的法律制度。
(三)各级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应当承担哪些职责,如何强化和落实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职责有哪些需要增减,如何通过修法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五)现行的安全监管体制存在哪些问题,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专项监管的职责如何明确,如何把握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关系。
(六)当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通过修法来解决。
(七)当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队伍存在哪些问题,如何通过修法进一步推进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队伍建设。
(八)当前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设置及其中介行为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建立责、权、利相一致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如何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人员的监督管理。如何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
(九)如何完善安全生产法律责任,需要增加哪些执法措施和手段,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十)本地区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方面,有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适宜在全国推广,并通过国家立法确定。
请各省局于8月30日前将修订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检查卫生通知 篇5
各部门:
为迎接明日(8月14日)军方代表对公司的全面检查,人事行政部将于今日15:00-17:00对各楼层进行安全及卫生的抽查工作。为保证公司全楼的'卫生状况良好,排除安全隐患,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电器设备,拔除电器插头、切断电源;整理电源线,确保不交叉、堆叠、缠绕。
2、摆放物品,擦拭门窗,保证地面清洁、桌面整洁。
3、沫、箱子等。原放置于公共区域的桌椅借用完归位放好,禁止占用。
4、请做好文明办公工作。上班时间全体员工必须穿工服、佩戴胸牌。室内禁止抽烟、喝酒及其他与正常工作无关的行为。
5、请各部门提前打扫所在办公区域和公共区域,排查安全隐患。并请公司全体员工严格按以上要求执行,迎接军代表的检查!谢谢!
人事行政部
20xx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