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会与公告通知打交道的情况屡见不鲜。公告通知的功能不仅仅是推广公司文化,还能够加强员工的归属感。那么,怎样才能够写出出色的公告通知呢?为满足您的需求,栏目小编特别整理了一篇具有价值的“检查通知”,希望您会喜欢!
检查通知(篇1)
各实验中心(室):
为了暑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室秩序良好,确保实验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请各实验中心、各实验室认真做好放假前的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室安全由本学院(单位)实验中心主任和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各院(单位)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各实验室要根据本实验室工作特点,制定本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各实验室要在7月25日—29日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检查工作要有详细记录,检查结果汇总至本学院(单位)。
3.放假期间各实验室严禁使用、严禁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确有特殊情况需使用者,必须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申请、批准。实验所用剩余危险药品要及时、清楚地登记,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封存。
4.放假离开实验室时要对本实验室进行安全复查工作,确保水、电、气、暖等没有泄露,以及门窗等完好,室内没有需要运转的仪器设备,关闭电源总闸。同时要做好防火、生物安全、网络安全等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做到防患于未然。
5.假期没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要在放假时将门窗锁好,并张贴封条,假期期间一律不得私自进入,如果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学院主管领导申请,经同意、批准后方可进入,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6.假期确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每天都要有教师值班监督,负责安全工作,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管理,不得从事营利性以及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要确保实验室的水、电、气、暖、化学、生物、网络等的安全使用,并且做好防盗工作。值班教师名单统一报学院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7.放假期间实验室严禁接待校外人员来实验室进行实验及其他活动。
8.各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保持镇定,确定发生事故类型,及时拨打相应的报警电话,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报告。
(1)应急措施注意事项:
致电求助时应说明:①事故地点;②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③你的姓名、位置及联系电话。
(2)发生紧急事故时,应按下列优先次序处置:①保护人身安全,即本人安全及他人安全;②保护公共财产;③保存学术资料。
(3)重要电话号码:
①火警电话:119;②匪警电话:110;③医疗急救:120。
(4)实验室安全事故,同时报以下部门:
①保卫处报警电话:;
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值班电话:。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xx年7月25日
检查通知(篇2)
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全校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明的“五一”国际劳动节,根据《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内大党政办发〔20xx〕x号),做好我校“五一”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要召开学生专题安全教育会议,根据不同专业及学生的特点开展防盗、防火、防骗、防病、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学生,注重学生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深、做实、做细,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要排查安全隐患和漏洞,切实加强管理,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班级、宿舍及学生。放假前,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对本学院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学生晚归、夜不归宿、容留外人住宿、在宿舍抽烟、使用违电器以及酗酒滋事等违纪行为。提醒学生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切断电,防止被盗事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认真做好学生假期外出管理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包括去向、乘坐交通工具、离校和返校时间、联系方式等,务必做到学生去向明确,底数清。“五一”放假前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杜绝出现随意给假、请假手续不全、先走人后补假的'现象发生。
四、要加强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宿舍,切实关心留校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实际情况,及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排查化解矛盾隐患。
五、要引导留校学生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体活动,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同时避免出现上网过度疲劳等现象,度过一个愉快充实的节假日。假期间,不审批团体出游,校内组织开展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六、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有效上传下达。各学院要及时把握学生动向,积极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做好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内大党政办发〔20xx〕x号)精神报送及处理突发紧急事。放假期间离校的学生必须于月2日返校。各学院须于 月 日核实学生返校情况,切实掌握学生动态,并将未返校学生名单(按专业年级,并注明未返校原因)于月日下午12:00前通过邮(xx)报学生处,同时做好未返校学生的信息联络工作,督促其尽快返校。
学生工作处
20XX年4月27日
检查通知(篇3)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处分规定》),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统计法》和《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通过开展检查,全面了解全县贯彻《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强化统计基础建设,推动统计改革和发展,促进依法统计工作;以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通过发现和查处一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坚决遏制弄虚作假现象,为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法治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本次检查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统计局局长 — 1 —
***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局长***、县司法局局长***、国家统计局开封调查队队长***、县统计局副局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大检查办),办公地点设在县统计局,***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园区管委会和县直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检查对象
1.县政府统计机构、县政府有关部门;
2.各乡镇政府、园区及其统计机构,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国家统计局开封县调查队;
3.统计调查对象。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2008年以来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1.统计违法违纪方面。对各级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检查是否存在要求有关机构和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统计人员,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存在失察等问题。
对县政府统计机构、县政府有关部门,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制度,伪造、篡改统
计资料,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以及明知统计数据不实,不履行职责进行调查核实等问题。
对统计调查对象,检查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未按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拒绝提供政府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等问题。
同时,要认真检查是否存在阻挠、限制或干扰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执法机关不作为以及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等问题。
2.统计工作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方面。重点检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依法领导统计工作,设立独立统计机构、设置统计工作岗位、充实统计力量,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为统计工作特别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提供必要保障等情况;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乡级统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落实情况。
四、方法步骤
检查时间:2010年6月至9月,分为动员、自查、重点检查、总结四个阶段。
(一)动员阶段(6月上旬)
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大检查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组织收听收看全国、全省大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督促其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阶段(6月25日前)
各类检查对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如实填报自查表。各级大检查办要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检查对象自查表填报的督促检查工作,对未按规定进行自查或未按时报送自查表的,进行批评教育;对自查不认真的,责令其重新自查。
(三)重点检查阶段(6月25日至8月底)
6月25日至8月,县大检查办对辖区内的乡镇、园区管委会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原则上不少于80%。
7月中旬至8月,县大检查办做好迎接国家和省、市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查对象,县、乡及各有关部门应将其列入重点检查范围:
1.统计基础工作薄弱;
2.工业总产值、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批零企业商品销售额、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能源消费量、城乡居民收入和价格指数以及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社会科技统计等重点指标数据质量问题较多;
3.未开展自查或者自查不认真;
4.有统计违法违纪嫌疑;
5.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或者查案不力。
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重点问题及重大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要及时向上级大检查办报告。
(四)总结阶段(9月)
各有关单位要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依法依纪做好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工作。
凡在自查阶段主动报告问题并落实整改,且违法违纪情节较轻的可免于追究责任,情节较重的也可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理。凡在重点检查阶段查出问题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为深化大检查效果,县大检查办将对典型案件进行及时通报。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检查通知(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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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
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为学通弄懂做实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加强党的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进正风反腐,强化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县委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结合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对2018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二、检查内容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情况。
重点检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及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主体责任情况,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和县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工作开展情况;规范使用“三公”经费情况。(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情况。
加强对班子成员和本单位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的情况。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情况。(四)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和监督情况。
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情况。执行《XX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和《XX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情况。加强对重要岗位及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管理和监督,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等的情况。(五)廉洁自律情况。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的情况。三、检查方式
(一)自查阶段。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对照今年3月份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的要求及责任清单,根据本检查的重点内容,对2018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认真检查总结并填写《2018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自评表》(详见附件2)、撰写自查报告(报告提纲详见附件3),于2018年12月20日前报县纪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XX@。(二)检查阶段。
县纪委组织检查组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方式包括听取被检查单位责任人的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学习计划、会议记录、讲话、总结、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等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时间:2018年12月10日~20日。
(二)检查时间: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2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自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提高对本次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近期工作的一项大事来抓。根据要求对照检查,总结成绩,提出存在的问题。(二)加强整改,落实措施。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强廉政教育,强化廉政责任,落实廉政措施。(三)积极配合,做好工作。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写《2018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自评表》,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客观的梳理总结,撰写好自查报告;被检查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按照要求积极配合检查组做好各项工作。附件:1.2018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组成员名单
2.2018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自评表
3.2018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主体责任自查报告提纲
中共XX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1月X日
附件1.2018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XX
XX
成员: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附件2.2018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自评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主体责任
具体内容
落实完成情况
一
组织领导
1.向本单位干部职工传达上级及本单位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并组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2.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按照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工,责任到人,层层传导压力。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关键岗位人员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业务工作全过程,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5.每季度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制落实状况,研究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举措,并组织实施。
6.每半年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向县委、县纪委做专题书面报告。
二
宣传教育
1.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对党员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
3.对党员干部开展廉洁从政教育。
4.突出加强纪律教育和纪律监管,浓厚崇廉尚洁、遵纪守法文化氛围。
序号
主体责任
具体内容
落实完成情况
三
制度保障
1.贯彻落实上级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
2.认真执行党政联席会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组织生活等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3.与廉政建设相结合,梳理修订完善本部门单位和职责范围的规章制度。
4.认真落实党务公开、信息公开等制度,公开制度内容、公开业务流程、公开办事结果。
5.严格执行廉政风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工作报备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报备。
6.加强制度解释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监管机制,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四
风险防控
1.认真执行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梳理检查廉政风险点,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2.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确保人才引进、选人用人、岗位聘用、津贴分配、评奖评优、项目申报推荐、经费管理使用、物资采购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对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明确权力清单,厘清各科室、岗位的职责与权力边界,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制约与监管机制。
五
作风建设
1.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和本单位配套制度的贯彻落实,纠正“四风”突出问题。
2.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考察、办公用房、婚丧喜庆等方面的规定,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3.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教育提醒,督促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4.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研究制定相关规定,提高工作效能。
5.深入一线调研,严格落实联系高层次人才、党外代表人士和离退休人员制度,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序号
主体责任
具体内容
落实完成情况
六
监督检查
1.加强对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集中统一,保证政令畅通。
2.做好本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党员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3.坚持抓早抓小,执行好谈话提醒工作制度,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早查处,对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党委、纪委报告。
4.严守财经纪律,加强经费和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杜绝违规收费和设立“小金库”。
5.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与管理暂行规定、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严防逾期滞留等情况的发生。
6.配合纪委开展调查处理工作,支持纪检委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依规依纪履行职责,为其发挥监督职能创造条件。
七
廉洁自律
1.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带头执行党的纪律,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2.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管理,防止他们利用自己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3.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维护团结。
4.及时申报个人有关事项。
备注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在对本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时,对有明确数量要求的指标请如实填报数字。
附件3.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和主体责任自查报告提纲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主体责任总体情况
(一)本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二)执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情况;
(三)检查督促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四)针对存在的问题、不足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情况。
二、强化作风建设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和县委关于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情况;
(二)持之以恒查摆“四风”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三)规范使用“三公”经费、办公用房等情况。
三、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情况
(一)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学习计划和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廉政教育情况;
(二)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
(三)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情况。
四、健全完善制度方面
(一)健全完善党政联席会议(部门会议)制度、党务校务公开制度及执行情况;
(二)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及执行情况;
(三)针对人、财、物等权力关键岗位,规范流程和制定监督制约机制情况;
(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五、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
(一)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二)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情况;
(三)自觉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情况。
六、对县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