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分享一篇网络上非常优秀的“限行通知”文章。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接触到公告和通知的写作,这些内容通常都涉及到一些严肃的话题。因此,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公告通知的写作方法和技巧,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并落实这些内容。赶快来看看吧!
限行通知 篇1
险化学品车辆限行规定将延期5年。18日,14届231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修订《通告》)。《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原本于今年12月31日后失效,修订《通告》将其有效期延长5年。
据介绍,广州市自开始实施危险化学品限行措施,目前在用的《通告》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鉴于《通告》中的相关措施适应当前社会环境和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对维护广州市公共安全起到积极作用,有必要继续实施,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规定,将对《通告》进行5年续期。
根据修订《通告》,广州市中心区全天禁行本市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具体范围为广州市东至大观路、东环城市快速路(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南至南环城市快速路(不含南环城市快速路),西至西环城市快速路(不含西环城市快速路和佛山市行政区域),北至广汕路(大观路路口以西)、华南快速路(龙洞出入口至春岗立交至沙太出入口段)、沙太路(华南快速路至大源南路)、大源南路(黄庄南路路口以南)、黄庄南路(大源南路路口以南至广州大道北)、广州大道北(黄庄南路至同泰路路口)、同泰路、白云大道(同泰路路口以南)、黄石路、机场路(黄石路路口以南)、石沙路(石丰路路口以南)、石丰路、增槎路(不含广清高速连接线)、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以西,不含北环高速公路)的范围内,以及广州大学城(小谷围岛,含小洲便桥、赤堪桥)、华南快速路(土华互通立交路段至春岗互通立交路段、春岗互通立交路段至朝阳收费站路段(均不含立交))。确需进入禁行范围者,须先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严禁一切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内环路、东濠涌高架路、人民路高架路和过江隧道行驶。
广州市区全天禁行外市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具体范围是广州市东至东环城市快速路、大观路(广深高速公路至中山大道段)、广深高速公路(广氮立交至火村立交段),南至南环城市快速路,西至广清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龙山互通立交以南)、增槎路(不含广清高速连接线)、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以西)、西环城市快速路(不含佛山市辖区内道路),北至北二环高速公路的范围内(不含本范围内的高速公路、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以及广州大学城(小谷围岛,含小洲便桥、赤堪桥)、华南快速路(土华互通立交路段至春岗互通立交路段、春岗互通立交路段至朝阳收费站路段(均不含立交)。以上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广州警方表示,将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及广州市《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持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控力度,对不按规定时间、路段行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将严格执法,为广大市民出行的安全、畅通保驾护航。
限行通知 篇2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18日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决定19日所有幼儿园及中小学停课,机动车限行比例不低于50%。
连日来,随着污染物持续累积,西安市大气污染程度整体呈上升趋势,空气质量指数频频“爆表”。“呼吸之痛”给民众生活带来困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愈发为社会舆论所关注。
18日,记者在西安街头看到,浓重的雾霾似“纱帐”将城市笼罩,地标性建筑大雁塔、古城墙、钟鼓楼等在雾霾中若隐若现,民众大多戴着口罩出行,平日游客聚集的曲江池公园也显得颇为冷清。
“早晨起来窗外一片‘天灰灰’,行人、道路隐没于雾霾中,中午看到停课与限行通知,才知道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请问谁能多送我几个口罩么?”西安80后王玮发微信朋友圈表达自己的无奈。
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统计,截至18日16时,西安空气质量指数(AQI)达396,属严重污染。其中,临潼区监测点PM2.5数值为508微克/立方米,曲江文化产业集团监测点达464微克/立方米。
供职于银行的张磊平日里多选择骑车上班,“雾霾穿透力太强,我从网上淘来的专业骑行口罩也无法抵挡。”他表示,骑车本是为了健康生活,但在雾霾下骑车则是一种“吸尘”的方式。
西安市教育局也于18日表示,停课期间“停课不停学”,学校需采用微信网络等方式指导学生自学。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8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包括全市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全市范围内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限行比例不低于50%;全市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在保证供热、排放大气污染物达标的基础上,减排50%。
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的西安市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全市机动车将50%限行。为此,西安地铁、公交启动应急响应措施。
记者从西安地铁运营公司了解到,12月19日西安地铁将早高峰时段延长至10:00,一、二、三号线共加开5列电客车;其中一、二号线各加开两列电客车,三号线加开胡家庙至鱼化寨方向电客车1列。同时,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将根据客流增长情况,及时安排一、二、三号线车辆段/停车场的备用车在客流高峰期上线服务。西安地铁将从加开列车、行车安全、设备检查、客运服务、宣传引导五个方面全力保障市民乘坐地铁安全出行。
启动重污染天气I级响应后,西安公交总公司将途经商圈、景区、娱乐场所等生活型客流线路的车辆调整至工作型客流的线路,重点调整早晚高峰期间配车,确保早晚高峰期间上下班人群的公交乘车需求。公交总公司两级机关400余名干部高峰时段到80处大客流集散点进行大站执勤,现场指挥公交车辆进出站、疏导客流和车辆、维持乘客乘车秩序,确保乘客安全有序候车、乘车。
限行通知 篇3
为改善采暖期大气质量,按照河北省《保定市年冬季采暖期间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通知》要求,该市自11月11日起,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首日,共有1550例违规上路车辆被查获。
按照要求,保定市于2016年11月11日起,机动车每日7时至21时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日期含法定节假日,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限行区域为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
据保定市交警支队秩序处处长李鹏介绍,此次限行措施启动后,该支队在市区和外环路设立了30个治理点,并组建了6个机动小分队,出动120名警力,机动灵活开展治理。同时,交警利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及时发现禁行区域内违法上路行驶的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快速调配警力,精准治理。
李鹏称,至11日下午5点,交警现场处罚违反机动车单双号限行规定车辆114例,电子警察抓拍违反单双号限行车辆1436例。按照规定,对违反规定通行的将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中新网记者从保定市环保部门获悉,除机动车污染整治外,该市还实施了推进燃煤锅炉替代改造和深化治理、企业污染治理、“土小企业”整治、油品质量监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等多项治理措施,以有效改善空气质量。
据环保部公布的2016年9月份重点监测的`74个城市排名显示,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10位城市依次是石家庄、唐山、济南、邢台、郑州、保定、邯郸、西安、太原和衡水。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保定市2016年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超常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为有效应对2016年冬季采暖期燃煤排放加剧和频发的重污染天气,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从11月11日开始),实施2016年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市县两级同治,部门协调联动,全力做好2016年冬季采暖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市中心城区三环以内禁煤。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 市中心城区三环(南至市中心城区与清苑区交界)以内所有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商户、摊点、家庭等的取暖、生产经营和炊事活动禁止使用燃煤。城中村(农村)煤改电、煤改气未完工的村(居)民家庭,采用电暖器、空调等临时性过冬采暖措施。莲池区政府、竞秀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建设管理办督办。
2.市中心城区三环以外,荣乌高速、京昆高速、保沧高速、保阜高速、京石高铁(含高铁以东2公里、清苑镇)以内范围未实施或未完成改气、改电的地方,使用洁净型煤、兰炭、绿色焦炭等替代散煤。各有关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发改委督办。
3.全市范围内已完成改气、改电的农村(城中村),禁止使用燃煤。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发改委督办。
4.全市范围内禁售、禁燃超标煤炭。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市场监管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督办。
5.生产经营性燃煤锅炉10蒸吨及以下的全部停止使用(特殊情况企业锅炉排放须达到特别排放限值,并报县级政府审核、市政府备案同意后使用),10蒸吨以上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全部停止使用;取暖燃煤锅炉经深化治理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未治理完成的必须燃用绿色焦炭、兰炭、洁净型煤等洁净燃料。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工信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督办。
6.市主城区11月11日起(含法定节假日),实施本地机动车单双号限行,限行时间7时至21时,单双号限行期间公交车免费,增加班次和延长运行时间,视空气质量情况适时调整限行规定。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满城、徐水、清苑三区参照执行,其他县(市)及白沟新城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安排。
限行不含以下车辆:军队、警务、城管执法、环境执法及应急监测、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特殊情况家庭(驾驶残疾人专用车出行的残疾人家庭),由所在乡镇(办事处)申请公安交警部门发放通行证,实施人性化管理。
7.严格落实国五标准车用汽油、柴油的流通和销售并加强监管。市商务局组织实施,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配合。
8.全市范围内渣土车停运。市主城区渣土车停运工作由市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其他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渣土车停运工作,市行政执法局督办。
9.市中心城区三环及以内燃油三轮车、拖拉机禁行。市公安局、市农业局联合执法。
10.市中心城区三环以内驾校停止车辆驾驶训练,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11.通往客运中心的长途客运车辆不得在二环以内(不含二环)道路行驶。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12.公园街单行。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13.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停止生产。涉排放VOCs的企业或生产工序停工(特殊情况企业报县级政府审核、市政府备案同意后生产)。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环保局、市工信局督办。
14.水泥行业(含粉磨站)2016年11月15日至3月15日实施错峰生产。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工信局、市环保局督办。
15.铸造、氧化锌、煤矸石砖、页岩砖等涉煤企业或生产工序停止生产。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工信局、市环保局督办。
16.热电企业“以热定电”限产运行,严格执行超低排放限值,最大限度削减燃煤污染排放。钢铁企业限产30%,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焖炉(停产)。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环保局督办。
17.市主城区及各县(市、区)建成区油漆、铁艺、喷涂等涉气加工作坊一律停业,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18.小塑料、小熔炼、小矿山、小建材等散、乱、污土小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缔,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督办。
19.本应急措施未涉及到的其他企业停限产仍按《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执行。
20.工地停工。房屋建筑、房屋拆除、公路交通、园林绿化等施工工地全部停工(供暖、市以上重点项目及抢险、抢修工程除外);散体物料的装卸、运输停止作业,砂石料、渣土等散体物料进行有效覆盖;裸露土地非冰冻期每天进行洒水抑尘,结冰期采用抑尘剂等其它措施抑尘。经市、县两级政府批准继续施工的市政、水利、道路、建筑施工等民生及重点项目,要严格落实围挡、苫盖、喷淋、运输车辆清洗和路面硬化五个百分百。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住建局督办,市园林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用事业局、市水利局等单位配合。
21.混凝土搅拌站全部停止生产,场区内砂石料堆场必须覆盖、场区地面及道路进行硬化、定时清扫洒水降尘。经市、县两级政府批准继续生产的,要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取缔非法小混凝土搅拌站。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住建局督办。
22.工业堆场强化扬尘治理措施。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工信局督办。
23.全市区域禁止露天烧烤。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行政执法局督办。
24.市主城区及各县(市、区)建成区未加装油烟净化器或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餐饮饭店一律停止营业。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督办。
25.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枯草、枯枝落叶、垃圾等废弃物。禁止使用劈柴快炉烧水。加大高速公路、高铁、国道、环北京、环市区及县城建成区周边巡查和处罚力度,确保禁烧区内无着火点,确保各类市场、市(县)建成区城中村无点火冒烟现象。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行政执法局督办。
26.明确分包责任。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建立县级领导和部门包村、包企业责任制,每个工地、每家企业、每台燃煤锅炉都要明确2至3名监管责任人,确保停工(停产)、限产措施落实到位。责任人名单加盖大气办公章后,于11月15日前报市大气办,传真:3033645。
27.强化执法监管。公安交警、城管执法、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执法特别是夜间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运输车辆及闯禁限行行为。
28.加大督查追责力度。以28个大气污染驻县督查组和市大气办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督查组为主要力量,加强督查暗访和驻点巡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规定从严处理,确保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落实到位、监管到位。
29.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优势,通过开辟专栏、专题报道、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加强冬季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的宣传,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和监督,为决战采暖期、退出倒数第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限行通知 篇4
空气污染(又称为大气污染),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定义,“空气污染(大气污染)通常系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引起某些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足够的时间,并因此危害了人体的舒适、健康和福利或环境的。现象”。
在国际上对空气污染的定义还有另一种说法:空气污染即空气中含有一种或多种污染物,其存在的量、性质及时间会伤害到人类、植物及动物的生命,损害财物、或干扰舒适的生活环境,如臭味的存在。换言之,只要是某一种物质其存在的量,性质及时间足够对人类或其他生物、财物产生影响者,我们就可以称其为空气污染物;而其存在造成之现象,就是空气污染。换言之,某些物质在空气中不正常的增量就产生空气污染的情形。
那么空气污染物有哪些呢?空气污染物又分污染气体跟悬浮物两种。污染气体有酸性气体 ( 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温室气体 ( 如二氧化碳、氟氯碳化物) 和对流层臭氧三种,悬浮物有TSP ( 总悬浮颗粒物) 、PM10 ( 可吸入颗粒物) 、PM2.5 ( 可入肺颗粒物)。
限行通知 篇5
1月1日18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了我市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其间中小学幼儿园停课,机动车进行单双号限行。
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要求相关成员单位迅速执行Ⅰ级应急响应措施:教育部门督导全市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限行工作,限行比例不低于50%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监督已经得到审批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停止举办户外大型活动;市工信委、市市政局、西安城投集团督导全市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强化减排措施,在保证供热、排放大气污染物达标的基础上,减排50%。
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1月3日,我市中小学(含职业中学)、幼儿园停课。1月3日0时起,我市对机动车进行限行,尾号为1、3、5、7、9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禁限行区域为全市范围。
雾霾天气出行要注意安全:
今年入冬以来,我国北方遭遇大范围严重雾霾天气,雾霾对人体健康的危害逐渐被市民所认知,也让市民更加懂得爱惜身体。虽然我们不能在短期内改变雾霾天气,改善大气环境,但是我们可以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惯,对抗霾害,保护自己和家人身体健康。
雾霾天出门要注意穿长大衣,戴帽子,避免雾霾与人体接触。不仅是雾霾天,冬季出门市民也不应为了潇洒漂亮而短打扮,要注意保暖防寒,以防着凉感冒。另外,“霾从鼻入”,雾霾天气出门还应注意佩戴合适的防霾口罩以防霾害。
冬季本来就是呼吸道疾病的高发期,加上最近空气污染很严重,来就诊的小病人大大增加了。除了注意保暖,出门戴口罩也是在“雾天”预防呼吸系统疾病的好方法。
上下班高峰期和晚上大型汽车进入市区这些时间段,污染物浓度最高。要是你因为上下班不得不走在马路边上,那么尽量少说话,或者戴个口罩。
一些地方空气流通差易造成呼吸系统疾病交叉感染。雾霾天气尽量减少外出,外出时可戴棉质口罩来预防呼吸道受雾天“污染”。外出归来及时清洗脸部及裸露皮肤,也可清水冲洗鼻腔。
抵抗力弱的老人儿童以及患有呼吸系统疾病的易感人群应尽量减少出门,或减少户外活动,外出时戴口罩防护身体,防止污染物由鼻、口侵入肺部,外出归来后,应立即清洗面部及裸露肌肤。
中等和重度雾霾天气下,能见度较低,视线差,驾车、骑车和步行的人们都应多加小心,特别是通过交叉路口和无人看管的铁道口时,要减速慢行,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限行通知 篇6
3日下午,张店区教育局发布了紧急通知,要求各学校(幼儿园)明天继续停课一天。具体复课时间依天气变化情况另行通知。
今天下午,张店区教育局发布通知,按照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预案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张店区天气实际情况,决定明天(1月4日)各学校(幼儿园)继续停课一天,具体复课时间依据天气变化情况另行通知。截至目前,张店区公园新村小学、张店区祥瑞园小学等大部分学校的学生家长都已收到了停课通知。
限行通知 篇7
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定于4月29日至10月16日正式运营。为确保市中心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决定4月29日至10月16日,每天8:00-18:00,对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实施车牌尾号轮换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唐山市中心区范围内“大庆道(不含)—开越路(不含)—南湖大道(含女织寨立交桥以西路段,不含女织寨立交桥及立交桥以东路段)—唐安路(不含)”合围的内部区域。
4月29日,5月2日,6月1日、9日、10日,9月15日、16日,10月3日至7日,以及每个周六、周日,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单号单日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双号双日通行,禁行单号车辆)。
三、两号轮换禁行日期及规定
除上述单双号限行日期外,其他日期实施两个尾号轮换禁行措施:周一禁行尾号1和6,周二禁行尾号2和7,周三禁行尾号3和8,周四禁行尾号4和9,周五禁行尾号5和0。
(一)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二)以下车辆为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的,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
3.环卫、园林、道路抢修的专用作业车辆;
4.工作期间的邮政专用车(含快递用车),保险查勘车,殡仪馆的殡葬车;
5.悬挂外地号牌的车辆。
2016唐山世界园艺博览会定于4月29日至10月16日正式运营。为确保市中心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决定对部分道路实施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货车禁行措施(一)4月29日0:00至10月16日24:00,以下区域内部道路全天禁止所有货车通行:“国防道(不含)-增盛路(不含)-人民道(不含)-车站路(不含)-大学路(不含)-南湖大道(含学院南路至建设路之间路段)-西电路(不含)-和泰道(不含)-梁家屯路(不含)-正兴道(不含)-明湖路(不含)-艺文道(不含)-大里南路(不含)-国防道(不含)”合围区域,
(二)4月25日至10月16日,唐安路(瓦房庄立交桥南头-南湖大道)每天6:00-22:00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半挂车通行。
(三)以下车辆为货车的,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和专用清障车;
3.环卫、园林、道路抢修的专用作业车辆;4.工作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的殡葬车。
(四)确需通行的货车,应确保安全技术性能和车容车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通行许可,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二、道路断交措施4月29日0:00至10月16日24:00,南湖大道世园会2号门区以南的大南湖环湖路断交,禁止各类机动车通行。
(一)南新道(燕新路至车站路、解放路至吉祥路)、建设南路(南新道至南湖大道)、南湖大道(运河东路至梁家屯路)公交专用车道,自4月29日开始,每天7:00-9:00、17:00-19:00供公交车通行,允许车型为大型、中型的'旅游大巴车、长途客运车、校车、通勤车通行,允许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应急抢险车和警卫车队通行;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二)其他机动车需要借用公交专用道右转弯,进出道路沿线的小路口、单位门口的,不得影响公交专用道内的车辆正常行驶;遇路口需要进入右转弯导向车道的,可提前穿越公交专用道进入右转弯导向车道;占用公交专用道变更车道,行程不得超过50米,并须提前开启转向灯。
(一)4月29日0:00至10月16日24:00,禁止机动车在南湖大道学院南路交叉口向东行驶。允许出租车、公交车和持有世园会专用车证车辆,符合本通告货车禁行措施中不受限范围中的1、2、3项条件的车辆通行。
(二)4月29日0:00至10月16日24:00,世园会周边道路(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禁止临时或长时间停放车辆(停车泊位除外)。出租车只准在世园会各门区附近的出租车待客区落客、待客。
10月6日9时,在韩国顺天市举行的国际园艺生产者协会第62届年会上,河北省唐山市获得了2016年世界园艺博览会的承办权。唐山成为我国第一个承办世界园艺博览会的地市级城市,是世界园艺博览会首次利用采煤沉降地,在不占用一分耕地的情况下举办世界园艺博览会。 2016年恰逢唐山抗震四十周年,在唐山南湖举办世园会,可以向世人展示唐山抗震重建和生态治理恢复成果,表明唐山人民保护环境、修复生态、实现资源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决心。
世界园艺博览会(World Horticultural Exposition)是由国际园艺花卉行业组织--国际园艺生产者协会批准举办的国际性园艺展会,有着世界园林园艺界“奥林匹克”盛会的美誉。截至20,世园会共举办了20多次。
在以上的介绍下,大家对2016唐山世园会限号最新通知应该都了解了,对此,大家要好好注意下。
限行通知 篇8
为保证圣诞节前夜西开教堂地区及周边道路安全畅通,现将有关道路交通限行措施公告如下:
一、自xx年12月24日17时30分起至活动结束,西宁道(营口道贵阳路)禁止各种车辆通行。
二、自xx年12月24日18时30分起至活动结束,对以下道路实施交通限行:
(一)南京路(河北路哈密道)、山西路(南京路西安道)、西安道(山西路长沙路)、岳阳道(长沙路桂林路)、桂林路(岳阳道柳州路)、武昌路(柳州路南宁路)、南宁路(武昌路西安道)、西安道(南宁路营口道)、营口道(贵州路贵阳路)、贵阳路(营口道南京路)范围以内道路(含上述路段,但营口道的贵州路至贵阳路段、山西路的南京路至西安道路段、贵阳路的营口道至南京路路段、苍梧路的潼关道至南京路路段除外),禁止机动车(公交车除外)通行;
(二)山西路(南京路西安道),由西安道至南京路方向禁止机动车通行;
(三)苍梧路(潼关道南京路),由南京路至潼关道方向禁止机动车通行;
(四)营口道(南京路山西路)、赤峰道(南京路山西路),禁止机动车(公交车除外)通行;
(五)营口道(贵州路南京路)、宝鸡东道(贵阳路营口道)、陕西路(哈尔滨道长春道)、河南路(哈尔滨道长春道)、山东路(哈尔滨道长春道)、辽宁路(哈尔滨道长春道),禁止机动车通行。
请广大市民和车辆驾驶人提前选择绕行道路,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好活动期间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