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芳华》读后感 篇1
对于当时的人们来说,刘峰可能太过美好,好到让所有人都欣赏,又让所有都人妒忌,希望他暴露出一些原始的人性,来证明他和自己一样。我们恨庸俗不堪的自己,却又不得不放过自己,所以最后当触摸事件发生,所有人都去批斗刘峰,就像骂那个伪装的自己一样。不可否认,刘峰的精神被禁锢在这红楼里,我们给予他荣誉与光环,却又嘲笑他充满爱欲的双手,也不知究竟是他规范着我们,还是我们限制着他的自由与爱。而小曼便是一个没人疼爱的拖油瓶,奢望着母亲的一点温暖,可那点儿也最终像那件红色毛衣一样,变成永远的黑,她人生中最大的幸福怕莫是在红楼里刘峰站出来为她说话,举起她,让她宛如天鹅般轻盈舞蹈,被人保护的感觉实在太好,好到她一生愿为之依恋。也许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或许也曾是,郝淑雯,丁丁,穗子,可我们大概太难成为小曼,却又不知不觉越来越像小曼吧。喜欢红楼中的芳华岁月,温暖与不堪,总是这么容易被人接受。也喜欢后面老友重逢,叹往事,笑今生,参杂着世故圆滑,却又是那个年龄应有的沉淀。
电影《芳华》读后感 篇2
刚好在元旦跨年期间爸这本书看完了,前前后后影评也看了很多,也稍微看明白了一些道理。所谓芳华,不是那个时代的芳华,只是自己青春的芳华。我们怀念的不是时代的美好,只是青春的一去不复还。在那个集体无意识,没有自我,人人充满欺诈和背叛的年代,刘峰就是一个极端反面,让每个人都深入意识到自己的丑陋,自私和渺小,所以大家都集体潜意识里痛恨刘峰这个道德完人,突然有一天发现他也是个普通人,也有七情六欲的时候,大家的第一反应都是集体抵触,不可接受偶像的崩塌,紧接着就暴露了自己压抑的本性,开始了毫不留情的批判,连刘峰帮人家做沙发的班长都加入了批判行列,连一直以善良自居的复述人萧穗子也开始了批判,这对刘峰的打击当然是彻底毁灭的,由此可见时代人性的毁灭有多么严重。不是好人没好报,只是绝大部分时候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这个铁律难以打破,尤其是在那个集体的时代尤其明显,底层老百姓终归还是底层,首长干部的子女以后自然要么还是首长干部要么就是发家致富。所谓文工团,大部分都是高干子弟躲避政治风暴以及上前线出生入死的避风塘,大家都是干部子弟,唯一的差别就是职位的高低,以及是否还在掌权。最没背景的当然要属刘峰和何小蔓,但是别忘了小蔓的继父可也是大上海的厅长,最没背景的两个人能心心相惜也就合情合理了。故事的解决是残忍的,龙生龙的铁律当然也没有打破。我们要忠于理想,面对现实。
电影《芳华》读后感 篇3
对于师范毕业的初中语文老师刘倩来说,傻乎乎地忙了一辈子的不仅仅是她父亲,我们这一代都是多余。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平凡了更平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平凡,似乎刘峰的一生没有被埋没在平凡中。同时埋没于平凡的还有一个能工巧匠的刘峰,一个翻绝活跟头的刘峰,一个情操人品高贵如圣徒的刘峰,一个旷世情种的刘峰。本来刘峰平凡善良是无妨的,偏偏用他的平凡来做大文章,偏偏无视他可能的非凡之处,抬杠说他平凡就够了,就伟大了,足够被推举上大理石基座。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天,他或许想到自己的一生,想到此生与林丁丁的错过,全因为他平凡,被塑成平凡的塑像,搁在冰冷的基座上。非得强调他的平凡,定性他的平凡,才能确保那份平凡的不变,平凡了,才好使唤;对我们来说,平凡的刘峰真是好使唤。于是误了他一生,尤其他一生的真爱。因为,偏偏天下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平凡的;尤其女人如林丁丁,千万年前该跟骏马一并,属于最凶悍骁勇的酋长,怎么可能心服口服地爱上平凡?
唯有小曼是女人中的例外。她用了几十年明白一桩事:她只能爱这个善良过剩的男人。
本书讲的是55年到60年这代人的人生[强]
电影《芳华》读后感 篇4
本来是要去看电影的,听朋友说看了会哭,我还带了三包纸巾,因为一些事儿,还是没有看成电影。记得看严歌苓的第一本书是《少女小渔》,后来还有一些文章,曾经以为移民去美国的中国人都是过着很光鲜亮丽的生活,忘记是她的哪篇文章里看到了中国人在美国的不堪,这本书我也看到了一些不堪的东西,书中说的“其实当时红楼里每个人都跟我一样,从始至终对刘峰的好没有信服过。就像我一样,所有人心底都存在着那点儿阴暗,想看到刘峰露馅,露出蛛丝马迹,让我们至少看到他不比我们好到哪儿去,也有着我们那些小小的无耻和下流,也会不时小小地犯罪,偷炊事班一包味精,或在公共游泳池里擦一下女孩儿身体,诸如此类。因此我们一面享用刘峰的好心眼,一面从不停止质疑他的好心眼。我们的潜意识不相信刘峰与不相信英雄的区别在于,那些英雄离我们太远,从来没有跟我们存在于同一个三维空间。刘峰跟我们,却是存在于同一个三维空间,具有同样的物质分子密度,他怎么可能比我们好?还好那么多?我从最开始认识刘峰,窥见到他笑得放肆时露出的那一丝无耻、一丝无赖,就下意识地进入了一场不怀好意的长久等待,等待看刘峰的好戏;只要他具有人性就一定会演出好戏来。”可能这就是人心吧!唯太阳和人心不可直视。
电影《芳华》读后感 篇5
当男女主人公想抱画面出现时,浑重的台词在述说的他们的命运,观众的'感动都被调动起来了,此时《绒花》主题曲想起了,观众的所有感动都调动激发出来了,在家看电影的观众的我泪水汪汪地流下了,后来在媒体了解流泪的观众一大片一大片的。
我哭了,一哭人生芳华短暂,美好青春只有那么几年。我已经四十五了,人生已近半百了,唯有珍惜美好人生才不枉在世上走一遭。二哭善良的人终有好报,他们为自己的善良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他们无怨无悔,他们与命运抗争,以德报怨这才是真正的善良。我也曾经遭受欺凌,但我忍辱负重与命运抗争。我也是一个善良的人,我做了那么多的好事,但得到的回报太少,不求回报也就是善良的体现吧。三哭他们的爱情终于有了结果。
哭过了,心情得到了宣泄,德道水平提升了,这就是电影的美吧。
电影《芳华》读后感 篇6
看这本书的想法是昨天看到芳华这部电影换挡上映后很多人批判审查或者明里暗里地有所指,所以就想看看这剧情能有多不可说,实际上看完之后觉得这些年轻人的故事只是那个时代洪流中足够普通的故事,不够悲惨只是平凡,我相信在那种时代下类似的故事或者更悲惨的故事还有很多,正如每个时代都会有这样的人和故事一样,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刘峰、何小曼、林丁丁这些文工团年轻人的一生,鉴于群里很多人可能还回去看电影,就不剧透情节了,只谈谈个人的感受。
这本书看上去更像是作者对于自身在文工团岁月的回忆而写成的日记,有一种看淡和看破的洒脱和淡然,很多地方写的妙趣横生,读起来很有意思,但是正是在这样轻松的笔触下,刘峰、何小曼度过了实际上是沉重而又无可选择的一生。书中也描述了战争的残酷,比如“教学楼前集合了一个加强团士兵,从操场奔赴前线。第二天清早推开楼上的窗,看见操场成了停尸场,原先立正的两千多男儿,满满地躺了一操场。”事实上战争的残酷本身就是再真实不过的事实,可能是现在的人和平的日子过的太久了,才会总是惊讶于战争的残酷。
我相信《芳华》电影应该拍得非常美,那个年代的爱情是被禁锢的,男女之间的触碰也是禁锢的,由于禁锢而产生的这种美我相信也是真的非常动人,“会让人感觉,原来任何情感,任何美的东西都是带有一点哀愁的。”
但是希望导演不要把这个电影仅仅停留在悲惨、感人、叹息这个层面,实际上作者写到最后是有一种解脱的:“不快乐的人,都懂得我们这样的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摔了连破的都没了,那种笑。就是热诚情愿邀请人家摸,也没人摸了,既然最终没人摸,当时吝啬什么?反正最终要残剩,最终是狗剩儿,当时神圣什么?对,就那种笑。”
其他的关于人性的评述,比如“把背叛当正义”“我背叛你的时候,真觉着满腔正义”其实都是老生常谈的事情了,为什么老生常谈,因为这就是人性,与时代的关系可能不大,时代或许会激发出人性的不同面,但是无论什么时代,在人性中总会有着皎洁和阴暗的秘密角落。把个人的悲剧和悲惨的命运归罪于时代总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可是除了自我安慰以外,并无他用。
电影《芳华》读后感 篇7
今天终于逮空去看了芳华,虽然剧情很平,不过心里的那根弦还是被触动了,散场时电影院很多人说结局是好人没好报,我觉得并不是这样,很多人这一辈子都被欲望、权利、金钱牵着鼻子走,容易知足和懂得珍惜的人才是这世界的稀有品种,他们的眼神坚定,内心平和,他们才是真正幸福的人!
黄轩的演技没话说,颜值我也喜欢,女主角我之前没见过,不过总觉得长得有点像那个素颜美女王丽坤,穗子,也就是影片中叙述故事的人,喜欢陈灿,我从一开始就猜到陈灿会和那个军官的女儿一起,因为他们俩看起来更搭一点,可能陈灿也喜欢过穗子,只是门不当户不对吧,不过穗子最后过得也很好,真跟了陈灿不一定会这么好!至于那个丁丁,落井下石,呵呵,那个演员的演技真的没话说,丁丁是一个很现实的人,也是一个可悲的`人!
至于最后刘峰和小萍为什么会走到一起,可能是因为他们都是善良的人,小萍被孤立没人愿意和她搭舞,只有刘峰愿意陪她,刘峰被落井下石下放,也只有小萍去送他,之前刘峰的好大家全部都忘了,后来打仗刘峰失去了一个手臂,小萍也由于突然成为英雄而精神失常,她在草坪上跳的那一段舞真的是好美!两个人后来相约去扫墓,在那边匆匆一别之后的10年他们才开始生活在一起,相扶到老!
这部影片适合爸妈来看,不过传递的信念对谁都是一样的,聪明可能是天生,但善良绝对是选择,即使善良没有给你带来什么利益,也请相信善良会给这个世界带来更多的温暖,所以请你尽可能的善良。
电影《芳华》读后感 篇8
看完电影,终于也完整地再次看完了这个故事。平平淡淡的剧情,却让我在片尾的时候泪流满面,刘峰最后没有被善待,还好小曼找到了刘峰,刘峰也找到了小曼。
有人说离开影院时,看到了相互搀扶哭得不能自已的老人,这给那段岁月,又增加不少触动人心的东西啊。那些年,是很
独特的,我总觉得没有经历过,是不能切身体会的。那是他们的芳华啊。最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这是个悲伤的故事,“他们”独特的回忆。幸好刘峰遇到了小曼,小曼也遇到了刘峰。一世的老好人,在去世前的“挣扎”,看来最让人心碎。
他把善良给了所有人,所有人还给他的是质疑和批判。红楼里的人呀,一面享受他的好,一面从不停止地质疑他的好。人啊宽以待己严以待人才是常态呀,等到着一个“高大”的人的跌落,借以拔高自己,很
无耻,却又很容易理解。作者要经历怎样的苦难心酸,才能写出这样至善至美、直击人心的作品?
那段岁月里,刘峰的爱与善,最震撼最让人感到心酸。他爱林丁丁爱得深沉。而林丁丁和郝淑雯这样的女子,可以把同情和友好给好人,婚姻的大门却是对好人禁闭的。很残酷、也很现实,不是吗?
没有波澜壮阔的剧情,但故事本身就足以拨动心弦。很喜欢很喜欢这个故事,可能几十年后再读它,我会在回忆中,老泪纵横吧。
电影《芳华》读后感 篇9
从来不需要想起,永远也不会忘记
看完文字,才意识到自己完全沦陷了。
走路在想,吃饭在想,坐着发呆也在想。我想想明白什么呢?刘峰的纯粹?他浮沉升落不羁的一生抑或是他隐藏在沉浮之后不悲不喜的豁达?还是他在别人眼里不染一丝烟火色,需要像“雷锋”一样端坐在神的庙堂里的孤寂?还是何小曼那低到尘埃里又在尘埃里开出花来的命运,还是最后他们俩能相依为命的温情?直到,看了电影《芳华》首映,我想我想明白了心里最终的疑问“一个人,和一个时代,到底有多大关系?”
时代,可以是一首手风琴上流淌的歌;可以是美丽的身体和柔软的舞蹈鞋尖触碰出的优美;可以是吹响战争的号角,也可以是一场悲绝的欢饮之后的别离,甚至只是一张可口可乐的广告。从来不需要想起,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些散落在这些时代印记里我们的青春的模样和热情,我们或明或暗的情愫和悲喜,或者久别重逢后难掩的失落和无语。大幕一拉开,这个舞台就属于你,属于我,属于我们,属于每一个的我们。时代的变化像幕布一样,或黑或白,或明或暗,我们在这样明暗黑白的光影里演绎自己的印迹。
一个人,如刘峰。一个活得纯粹,纯粹得非常彻底的“雷又峰”。年年“模范标兵”,超乎寻常的心灵手巧,热心肠,有着能自觉超越自我本能的善良,人格零瑕疵。我甚至一度怀疑,这世间可曾有这样的人,当看到黄轩真诚纯净的眼神,我是相信的。他活着,他被需要着,他被神化着,没有一丝的烟火气息。他总是恰如其分地出现在任何需要帮助和安慰的时间和地点。甚至连一米六九的个头、圆脸、单眼皮,都貌似活雷锋。他人生的转折点就在于他作为一个正常男性爱慕心的表白。林丁丁的一句“救命”彻底毁了他,他的心死了。然后,天翻地覆,世界瞬间变暗了。他被诱导审讯,他纯洁的灵魂领空被猥亵、被强奸,被玷污。他彻底死了,死了心,也死了人。从云端一坠到深渊的滋味只有他自己知道。从此,他被时代的洪流冲击得到处奔波,颠沛流离。雷锋的形象轰然倒塌,他接受处分下放伐木连。中越战争爆发,他冲上战场,差点丢了命;失去胳膊的时候,他一心求死。死了就能成为大家口里互相传诵的英雄,英雄的事迹就会被谱成曲,填上词,最后被一个叫林丁丁的女歌唱家演唱,每演唱一次,就会想起他一次,这就足够。这个人物最鲜活的一点就在此,不论在云端还是在渊底,他都是忠于自己的心,忠于自己内心最隐秘也最正常的人性。这让我很欣慰。他没有因为被“英雄”而失去自己。最动人的是,他始终做着他认为对的事,帮扶失足女子,劝她重回善良。千辛万苦去越南找寻最难忘战友的归宿。这些他一直默默在做……无限的敬意给他。
一个人,如何小曼。生命卑微地让人心疼。从来没有被善待过。他的父亲被打成右派,进而被嫌弃,他不忍含垢活着,自杀了。文人的精神世界终究是简单极端的,容不得一丝一毫的屈辱。失去了父亲的庇护,小曼就如风雨中飘摇的断枝,没了自己。为了得到妈妈的拥抱,她硬生生把自己冻得发烧。她从没得到过温暖和养分,身体上是,精神上也是。她还是含着希望到部队文工团的,可她没想到,更深更浓的孤独正在等待她。她没有被善待,毫无存在感。处处被嫌弃被孤立被排挤被放弃。看着屏幕上她凄楚的深情,胸口好憋屈,长长出一口气都不能缓解心里的压抑和沉重。她的灵魂早已伤痕累累,孤立无望中刘峰站了出来,愿意托举她,触碰她。这对一片荒芜的小曼来说,该是多火亮的一道光啊!当刘峰被下放,她对这个冷漠的集体彻底寒了心,失望了。一次上台演A的机会彻底毁了她。她从内心里渴望被关注,被呵护。可装高烧被发现之后她也被发配到野战医院,她的苦笑告诉我们,她那刻是释然的,她盼望这个结局,因为这样就可以远离放弃她的集体,她也放弃了这样的集体。在战场上,她因为背着一名战士走了好久,一下子成了英雄,成了带着大红花到处宣传动人事迹的英雄。满街的标语让她感到害怕,她害怕被集体的眼光注目,她觉得自己不配英雄的称号,就如同她觉得自己配不上刘峰一样。然后,她疯了。英雄的称号太大了,让一直卑微不自知的她难以承受无法面对……无限的怜爱给她。
一群人,如文工团。亮丽又恣睢的青春模样,在明媚和平的早晨,唱着多美好的歌谣。只愿时光永远停留在这样的光阴里,只愿芬芳年华永远停留在这样的历史舞台。然而,无论多优美的青春,都敌不过时代的变迁,敌不过时间的冲刷。一曲《梦驼铃》中,声嘶力竭的发问“为什么要解散文工团”“因为我们的使命完成了”。高歌到高潮一瞬间空气安静,一切的一切都戛然而止,使命完成了,就得解散了,就得各奔前程了。一切都消失了,就好像没存在过一样。一群人在时代里消失了,因为使命完成了。无限的唏嘘给他们。
一个人,和一个时代到底有多大关系?
我们生活在和平安宁又张扬个性的时代,时光也刚刚好。既然时代待我们不薄,我们又该还时代一个怎样精彩的自己呢?
芳华留不住,因为它从来都不曾谢幕。
无限的敬意给《芳华》,给共和国的英雄们!
20xx/12/16
电影《芳华》读后感 篇10
看完了严歌苓老师的新作《芳华》,开始期待着电影的上映了。《芳华》以上世纪70年代的中国社会为背景,记录了充满激情与理想的军队文工团的故事。故事用“萧穗子”的口吻,讲述了男兵刘峰和文工团女兵林丁丁、何小曼、郝淑雯等人的命运际遇。在那个特殊的时代背景下,人们对待爱情变得小心翼翼,被打上政治色彩的烙印。严老师用一支笔的力量横跨了40年,刻画了在青春荷尔蒙的冲动下,一群正值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之间的爱恨情仇。
刘峰——在平凡中经历跌宕起伏,错失一生所爱
小说中的刘峰,被塑造成“雷锋式”的模范好人,军队中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对于队友的各种请求他都义不容辞。严老师看似很偏爱刘峰,把他塑造成一个近乎毫无瑕疵的男兵形象,如果说有缺点,那就是“刘峰太平凡了”,平凡到让他失去了一生中唯一一个用身体和灵魂深爱过的女人。“触摸事件”发生之前,刘峰是所有人心中的模范人物,但是在他向林丁丁表白之后,在他情迷意乱中“触摸”了林丁丁后,他彻底成了人们口诛笔伐的对象,从道德的高峰摔向丑陋的底线,成为整个军队的“头号敌人”,大家批判他、揭发他,甚至还带着一种莫名的正义感。从“模范人物”到“头号敌人”,被下放到伐木团,后来在对越战争中失去了单臂,接着改革开放后随波逐流到南方淘金,与不良女子生下了一个女儿刘倩,刘峰最后患上癌症,在小曼的陪伴下走向命运的终点
何小曼——时代的牺牲品
小曼的角色在小说中是时代的牺牲品,在家庭中她是“拖油瓶”,在继父家中不被人看起,以致于她几次用发烧的手段来试图得到母亲的爱。
在爱情中刘峰对他的爱视而不见,即使后来她陪伴刘峰度过了生命的最后一段征途,但终究没有成为爱人关系。
小曼爱刘峰,在所有男兵都嫌弃小曼“馊、臭”,不肯触摸她一下,只有刘峰背叛集体走向她,给了她一记温暖有力的触摸那一刻,她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爱上了他。但是刘峰已经没有办法爱小曼了,他把毕生的爱都给了林丁丁,他的身体爱她,他的灵魂爱她。但在“触摸事件”中林丁丁喊救命的那一刻,会爱的刘峰已经死了,而林丁丁,最终的命运也不过如此。
小说看到最后让人有点难过,刘峰连追悼会都是在几分钟的时间内草草了事,我看到了命运的无力与捉弄,所有的一切都结束了。
看完《芳华》后我看了严歌苓老师在《开讲啦》中的演讲——如果生活没有了文学——“如果生活没有了文学,那我一生中最精彩的部分就已经死了。”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作为战地记者的她每天面对着成千名伤亡的战士,跳舞已经不能表达内心的激烈情感了,于是转向文字,用手中的力量写下了一部又一部经典作品。
严老师生活的年代,是物质贫穷的年代,却给了那代人富有的精神,富有的故事,每个人都是故事的富矿,于是一篇篇故事在严老师的书中开出花来。家庭的影响对她是最大的,她的父亲和爷爷都曾经是一个作家,让我最感动的是有人问她的父亲一生中最好的作品是什么?父亲回答说“是我的女儿(严歌苓)”,这大概是一个父亲对女儿对大的肯定与骄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