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是什么意思?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成语造句和典故

2013-02-08 02:23:31 成语

成语名称: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è sǐ shì xiǎo,shī jié shì d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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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解释]  失节:原为封建礼教指女子失去贞操,后泛指失去节操。贫困饿死是小事,失节事情就大了。

百科解释如下:

出自《程氏遗书》,原为封建礼教指女子失去贞操,后泛指失去节操。贫困饿死是小事,失节事情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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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汉词典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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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释义[回目录]

  【成语】: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拼音】:è sǐ shì xiǎo,shī jié shì dà

  【解释】:失节:原为封建礼教指女子失去贞操,后泛指失去节操。贫困饿死是小事,失节事情就大了。

出处

  《二程全书·遗书二十二》:“又问:‘或有孤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事例

  :~之言,村儿井童,亦能耳熟,自此以后为男子者,率以妇人之失节为羞。 ★清·方苞《赵氏贞烈传序》

语法

  作宾语、分句;旧时用于劝诫妇人

详细解释[回目录]

出处、解释

  这句话出处在:《程氏遗书》卷二十二,载有程颐与某人的一段对话:“或问:‘孀妇于理,似不可取(娶),如何?’伊川先生(程颐)曰:‘然!凡取(娶),以配身也。若取(娶)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又问:‘人或居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这就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原始出处。需要指出的是,程颐这段话所针对的是男、女两者,并非仅指妇女。他的意思很明确:从伦理道德的角度而言,男人娶寡妇为妻,是一种失节行为;寡居的女子改嫁,也是失节行为。一个人即使贫困致死,也不能失去品节。如果细加推究,作者在此对改嫁女子的批评,还是有所保留的。因为她们一旦寡居,经济上往往会失去保障,如不改嫁就难以生存。而男子明知对方孀居却去迎娶,则是大大的失节。应当说,对上述对话作出这样的理解,符合程颐的原意。

  晚唐五代以来,由于皇权的极大削弱、社会的动荡不安,使得维系社会秩序的伦理纲常的作用降低。人们生存环境的恶劣,使得追求物欲、悲观绝望的思想盛行。“今朝有酒今朝醉”及贪图男欢女爱成为时尚。晚唐五代的文学作品,特别是温庭筠及西蜀、南唐诸多以表现男女情爱为主的词人之作,很可以说明当时的情况。宋代承袭晚唐五代遗风,加之城市商业经济的发展、最高统治者的纵容(优待官吏、推尊文士、奉禄优厚、鼓励享乐),整个社会对物欲的追求犹过于前朝。寇准、晏殊等位至宰相者自不待言,即如张先、宋祁等一般文士,甚或柳永之类落魄文人,也可养妾狎妓、歌酒满前。男人们如此放纵,必然影响到女性的生活、思想,她们也变得非常“开放”。当时许多人家不以自己的女儿作养娘、侍妾、歌女为耻,很有“笑贫不笑娼”的味道。大户人家的女子也褪去矜持,追随时俗。比如身为贵妇的魏夫人(曾布之妻)就自办文化沙龙,招待男性文人,她所作《系裙腰》(灯花耿耿漏迟迟)、才女曹希蕴《西江月·灯花》等词,很有一点儿挑逗煽情的味道。至于李清照自少女时代就了无顾忌地饮酒、放游,更是与社会大气候分不开的。面对这样一种人欲横流的情景,程颐肯定是看不惯的。从道学家的角度而言,这显然属于无行、失节的行为,应当予以抑制。?

  程颐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虽系针对现实、有感而发之论,但在当时乃至整个宋代,并未产生多大影响。以对待女性的态度而言,与他同时的士大夫大都是宽容的。如司马光主张女子可以读书。范仲淹在其所订《义庄田约》中规定再嫁寡妇给予费用,他的儿子纯祜早死,儿媳守寡,后来他的学生王陶死了妻子,他便把自己的儿媳嫁给了王陶。范仲淹的母亲在他幼年时也是因为家贫而改嫁朱氏的。即使程颐自己,也并未尽遵所言:他的外甥女丧夫之后,他怕姐姐过度悲伤,就把外甥女接到家中,然后再嫁给他人(《近思录》卷六)。到了南宋,女子再嫁仍很普遍,比如大家都很熟悉的李清照改嫁于张汝舟、唐婉再嫁赵士诚,在当时并未引起非议。当时的最高统治者也不歧视再嫁妇。据载孝宗年间有一妇人,先嫁单氏,生了一个儿子,后改嫁耿氏,又生了一个儿子。后来,两个儿子都作了大官,此妇死后,两个儿子因争葬相持不下,最终由孝宗出面为二人葬母(《西湖余志》)。不过,由于朱熹的大力提倡,“理学”在南宋后期的影响渐成,节义之说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亦得到传播。但直至宋终,程朱思想未能真正深入人心,也没有占据统治地位。?

  程颐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是在非正式的场合偶然提出的,他自己并没有反复地大肆宣扬。后来,弟子们将其收入《程氏遗书》中。到了南宋,朱熹把它重新翻找出来,作为劝人守节的工具。尽管朱熹再倡此说并没有真正起到改变当时世风的作用,却使其影响进一步扩大了。元明时期,理学日趋兴盛,理学的代表即是程、朱。程、朱所言,皆为金科玉律。

  历代把“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单纯针对女性,是完全错误的,也是不符合程颐原意的。因为程颐的意思是:假使女子要为死去的丈夫守节、不能再嫁,那么男子的妻子若死,做为丈夫也应为亡妻守节、不应再娶。

  (按:以上这段话是曲解,”孀居“从来没有说是男人的,只能是妻子死了丈夫,更何况还有”取“(娶)字在后,分明是说男子不应娶寡妇,寡妇再嫁是”失节“,若娶失节者,自己也失节了)

后世理解

  后世理解多有断章取义的意思.就像孔子说过的"以德报怨"其实孔子后面还有"何以报德"四个字.单说前4个字意思很明确,若是这八个字联系到一起就变了意思了。断章取义也是古代的一种管理、压迫人民的一种方法,究竟是对是错现在已经很难说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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