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散文--为情而非为愁
2012-12-21 11:36:19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浇愁愁更愁。”酒便是愁,愁即是酒。
我不爱喝酒,却有愁,很多很多的愁。“愁一愁,白了头;笑一笑,十年少。”我本来就是少年头,二十一的黄金岁月,自然是一头乌亮的青丝。可是,我再怎么笑,也不可能“十年少”了。人人都爱年少时候强壮的身体、飒爽的英姿;谁都不愿意一副垂垂老矣、行将就木的模样。有年轻美貌的女孩子说要是把她突然变成满脸皱纹的老太婆那么他宁愿去死。初看,这句话还有几分气魄。可是细想,却是狗屁不通。要是如此,天下还哪里来的老太婆,都年纪轻轻的就死了,以后就永远不用担心老了。所以女人虽然不爱喝酒,却爱喝自己给自己灌的迷魂汤。
男人通常都比女人要现实,所以就喜欢喝酒。醉酒后,不如意的现实就可以变成随心所欲的梦境了。梦境虽短,却也足以令人陶醉其中回味无穷。
相思催人老,喝酒也是如此。既然年轻的时候就已经是一片沧桑,又何妨喝点酒老一老呢?或许人老了,心也跟着老了,一切的成败得失恩爱情仇都会淡如云烟。
所以,我还是喝酒的。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一样。
这就好比一个人明明知道两个人在一起不会有结果不会有幸福甚至还会有灾难,可他们却还是要奋不顾身的在一起。即使天各一方,也要苦苦地把对方存在心里,让相思来折磨自己。你若认为这样自讨苦吃自寻烦恼的人是傻子,那你就错了。这些人非但不是傻子,而且还偏偏是那些比一般人要聪明的人,甚至是天才。
而我恰恰也很不幸,是一个不太笨的人。所以,明知酒伤身,也要喝。喝酒的人最不幸的就是想醉却不能醉。我很不幸,好像一次也没有醉过。
想着自己喜欢的人不能相见,喝着自己喜欢的酒却醉不了。这种感觉你有没有过?它很奇特很难得。我保证你一旦尝过就会一辈子也忘怀不了。
我印象最深的爱喝酒的人是《小李飞刀》里的李寻欢。为情而非为愁。少年不识愁滋味,但情呢?情滋味,朝朝暮暮耳鬓厮磨自然是往死里甜蜜,可是这样的爱情未免太过脆弱。没有万里之外的相思的煎熬,这情是到不了家的,味道自然也不地道。李寻欢爱喝酒,也知道酒。他一生就只爱一个林诗音。就像爱酒。明知是苦,义无返顾。苦苦的情溶化在辣辣的水酒里,然后再一饮而尽:冷酒入愁肠,滴滴化作相思泪。
李寻欢一生的青春与岁月没有交给虚名和权势。他把它全都消磨在酒里面,消磨在对林诗音的爱里面。无怨无悔。酒只是麻醉人性消极不可避免的痛楚,却麻醉不了多情人的良心和斗志。“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就是最好的证明。只要有飞刀在手,只要还有一口气,他就依然是那个无往不胜所向披靡的“小李飞刀”。飞刀,道似无情却有情。
如果你真的为了所谓的伟大的事业,卑怯的生存就放弃美好的爱情;如果你真的为了一些可笑的理由就从来不喝酒,那么你就已经没有活着了。
所以我要喝酒,所以我要相思。所以小李飞刀对朋友说:“你是第一个见我咳嗽而没有劝我戒酒的人,所以我要和你喝个痛快。”所以说,如果以后有人见到你遭受爱情的折磨而没有劝你永远都莫要谈恋爱的话,那么这个人就一定是你的好朋友。我想这样的朋友一定有很多。
十一月十一日。把前面的大写数字改写成阿拉伯数字就恰好有四个光杆司令竖了起来。光棍节。任何一个节日都有它值得庆祝或者纪念的意义和必要。可是唯独这个不伦不类狗屁不通的节日却是例外中的例外。对于有情人有情人节,对于光棍光棍节似乎也是老天安排的一个安慰。人家一对对都有了节日,你一个个的总该也有个节日吧。可是,这样的节日对于有酒的人来说,未免就有些自作多情了。“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你们成双成对,也毕竟是两个人,而他们呢?“对影成三人”啊,岂不比你更热闹。“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连“万古愁”都消解得了,更何况区区的寂寞相思愁,又何足挂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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