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有关部门:
为更好地宣传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进一步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大力推进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11年1月开始至2月底,继续深入开展平安综治双月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以纪念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颁布20周年为契机,紧紧围绕“平安浙江”建设主题,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大量人员返乡过节的有利时机,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突出主题,丰富内容,创新形式,集中开展平安综治宣传活动,为深化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元旦、春节营造浓厚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深入宣传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平安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力做好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
(二)深入宣传各地各部门按照全省系统平安创建工作现场会的部署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本系统、本行业平安创建工作,不断深化“平安社区(村居)”、“平安家庭”、“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交通”等基层平安创建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平安建设水平的情况。
(三)深入宣传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社会治安、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管理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大力普及防盗抢、防诈骗等安全防范知识,揭露各种侵财和人身伤害犯罪手段和骗术,进一步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深入宣传有关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普法宣传各项措施,通过开展送法下乡、组织法律咨询、赠送法律知识读本、组织法制专题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
(五)深入宣传广大政法干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元旦、春节期间广泛开展送温暖、慰问群众、为民服务的情况。广泛宣传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和综治工 作,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群防群治和志愿者服务等感人事迹,大力弘扬社会正气。
三、主要措施
(一)组织集中新闻报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各种传播媒介,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广泛开展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增强报道密度,加大报道容量,形成宣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
(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举办专题文艺汇演、展览、征文、知识竞赛、拍摄宣传片、编印宣传册等,深入开展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个《决定》颁布20周年纪念活动。利用节日期间各级领导慰问基层以及送法下乡、文化下乡等有利时机,通过发放宣传单、赠送宣传品、出动宣传车、组织文艺演出等,开展平安综治主题宣传活动。
(三)发挥专业队伍作用。充分发挥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基层平安创建队伍的作用,根据外来务工人员、返乡人员、青少年等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进一步扩大平安综治宣传的覆盖面,不断深化宣传效果。
(四)营造活动浓厚氛围。在城镇、乡村、企业、公路沿线、交通干道、主要公共场所、人员聚居地区、服务窗口以及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办公、服务区域,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通过标语、横幅、挂图、宣传画、公益广告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深化平安综治双月宣传活动作为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阶段性重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全面部署,狠抓落实,严格领导责任制,明确职能部门,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注重结合,创新形式。要积极整合宣传资源,把平安综治双月宣传活动与平安系列创建活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和各种民俗文化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现代传播手段,不断增强平安综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年内,省平安办、省综治办将与省电力公司、《法制报》等单位共同开展“电力杯”平安春联征集赠送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并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平安春联”的印制赠送工作。
(三)加大投入,落实保障。要以深化平安综治双月宣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主观能动性,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宣传活动,加大工作投入,落实工作保障,确保平安综治双月宣传活动顺利进行。要进一步加强平安综治宣传阵地和队伍建设,健全工作网络,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宣传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