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怨曲

2012-08-20 01:13:16 午夜
散文标题: 午夜怨曲
关 键 词: 午夜
散文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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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他,相识在一个叫劲舞的网络游戏里。带着心里长久以来一直没有的愈合的伤痛淅沥糊涂的结了婚,她不爱说话,所以她和他即使整天飘在游戏里,也没有话要对彼此说。久了,都想不起结婚的动机是什么,以后要干什么。对于游戏里的一切也都索然无味。所以又淅沥糊涂的离婚后各奔东西。谁也没对谁说,谁在谁心里扮演着什么角色又停留了多长时间。??他们的话总是那么少,然而他们的称呼却还是跟结婚时一样,她叫他“相公”他叫她“媳妇”。??或许就是这个称呼,给了他们穿越游戏而见面的理由。也或许是他们心中的空虚和寂寞需要彼此的安慰。也或许,爱早已在他们心里慢慢滋生。??她是个聪明的女孩,聪明到什么也不说也能洞悉到他心里的伤,在内心那么深的地方,隐藏的那么深那么深的伤。因为这伤和自己的是那么相似。当他们走到一起时,他们的脸上一直保持着笑脸。他们矜持着不谈过去不谈将来,似乎也不要现在,因为一个不小心现在的一切都会成为他们将来的伤。??可他们还是情不自禁的珍惜了进行时。??然而,潮湿的季节,伴着粘稠的往事,繁衍着奄奄一息的灵魂和无知无觉的肉体。他们被这个肮脏的世界扭曲了形状。如果心里的伤无法愈合,为什么还要她和他相遇,然后在无声无息的离别。他们谁有资格问:“以后还能在见面吗?”??——前序????和雨认识大半年了。称呼从相识那天起,就一直没变过。他叫我:“娘子”我叫他“相公”我们这样称呼的时候,一直都没有要求在对方心里要占据一个什么位置。因为我们即便是单身也似乎都心有所属。??我一直觉得让我见面的原因是我们的称呼一直没有改变。在那种似淡非淡却又无虚在意的感情的怂恿下见面。他比我想像中要帅气一些,像个衣服架子,穿什么都好看。我觉得,我给他的第一印象应该不是他想像中那么胖吧。那时候是春初,傍晚的天气还是很冷,那次是我第一次穿高跟鞋,大约得有7厘米高的跟,细细的。走马路都觉得累的要死。我却穿着高跟鞋和他去爬山,还一直爬到最顶上的凉亭,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牡丹江夜景,所有的繁华倪红尽收眼底,真是美得不得了。其实爬山爬到一半的时候,我真是想坐到地上哇哇哭,脚疼。但是我怕影响我形象,还硬是坚持下来了。他很冷,所以我们没在山顶上多做停留就下来了。??那时已经很晚了,我本来想回宿舍休息的,但是觉得他大老远来一趟,第二天早上就要回去的,所以对于我们来讲就是良宵苦短了,也可以说春宵一刻值千斤吧。不知道我为什么那么相信他,我跟他去旅店住了。??我从来没和男生那么晚,在一个房间呆过,有点不知所措吧。他总讲一些关于他朋友和A片的事。我是一句也没往心里去,一来是困了,二来是不感兴趣。因为在我的世界里不存在一见钟情,然后稀里糊涂的就私定终身什么的。所以那时候,在我的意识里,还没有想和谁有肌肤之亲。其实最主要的是,那时候我是有夫之妇。虽然那时候我就打算和前男友分手,但是毕竟还没分。??言回那夜。我累了,准备躺下睡觉……本来是背对着他,可是他把我搂进他的怀里。他终究还算个君子。理性战胜了欲望。第二天十点多他就回八面通(他生活的城市)了。我那时以为我们在也不会见面了。??后来我和我男友没有分手。和小雨也一直保持以往的关系。??3月14号那天是白色情人节,小雨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他在牡丹江。我们就莫名其妙的见面了。3月15号我们寝室要集体出游,本来邀请小雨以我男友的身份参加。但是他要回单位上班。情人节匆匆见面又匆匆的分开了。值得留念的就是他带我去吃土豆丝吵饭,然后他在吃饭的时候吐沫星子横飞的和他上高中时一起吃土豆丝吵饭的死党打电话高谈阔论,讲述他们在高中时每天都去那吃土豆丝炒饭,给他们每个人吃的都跟土豆丝一样,又高又瘦。那是我来牡丹江后第一次吃那么普通又有亲切似家的味道的饭。那一晚我没陪他,确切的说我是为了我的安全着想,因为我一个很要好的男性朋友告诉过我,男生到了20左右岁都有生理需要。??后来我和男友真的分手了。我绝食了两天之后,像是饿坏了,每天都吃好几顿饭,吃饱了睡,睡醒了张嘴就吃。我想,或许是我心痛过渡的原因吧,三年的感情,三年的付出,在那个时候,那种原因,以那种方式告终。(男友背着我在他的学校和另一个女生谈恋爱了)不过渐渐的,我就没时间和经历在为分手的事情难过了。因为我渐渐的明白,我们在一起三年之久,一直像姐弟一样相处,亲情比爱情多很多。我有时以来,空前绝后的倒霉起来。在逛庙会时被小偷偷了我所有财产,银行卡和身份证都没有幸免,本打算让父母援助,而就在那时,父亲开车撞伤两个人,两辆车。幸好父亲身体无大碍,只是家里经济有些周转不开。我也没开口求助。??就在这个时候,我和小雨,又见面了。见他的动机是为了缓解一下我因伤痕而日渐疲劳的心。他本来说放两天假,来牡丹江看我。但是我想,我放假的时间比他多,我去见他比较好。省着他那么匆忙。就这样,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踏上异乡的车,为的是见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的相公。一路上,我真是吓得魂飞魄散,因为我上了一辆出租车,车上除了我之外就是两个40岁左右的男人,而且从他们说话方式来看,都是黑社会的。我这一路上提心吊胆的。又是打电话,又是发信息,告诉二姐,如果我遇到不测就给小雨打电话,并且把车牌号和车主姓名告诉二姐,叫她报警。而事实证明,我多虑了,因为我上车两个小时之后,安全的到达那个陌生却又向往的城市——八面通。雨一直下,穿过车窗和细雨,我看见小雨在房檐下拿着伞等我,看见车里的我之后,笑容像盛夏中开得最灿烂的花一样美。我见到小雨后,告诉他我有多害怕,他说没事,他认识那车,就算我被他拐走,他也能把我要回来。他带着我边走边聊,最后在一个旅店门口停下来。因为他要去上班,先得把我安排好了。??旅店的环境不错,灯光很美,很浪漫。液晶电脑。还有电视。店主把我们送到房间里就走了。我打算在小雨上班前把电脑打开。在电脑桌下找到一个插头,又看见一个插座,我二话没说就插了进去。然后按电脑开关。我痛骂了一句TMD,因为电脑还是没打开。于是我退后三尺,让小雨搞定。几分钟后,小雨笑蛤蛤的说:“我发现了,你最傻儿。拿插座的插头往插座上插!”??电脑打开后,小雨就走了。走之前问我吃啥,晚上给我买回来。我想我们的钱都不多,就买面包好了。他上班后打电话给我说,可能要晚一点回来,叫我饿了就先自己买点吃的。于是我下楼,买了方便面和面包,添饱肚子等他回来。两个小时后他下班回来,拎了一大兜吃的。我这个搀吖。但是我都吃饱了。他买的拌菜和馒头。忘了要筷子,直到回旅店才想起没筷子。转身就去楼下的饭店买筷子。几分钟后笑嘻嘻的回来跟我炫耀他人员好。一进饭店说买筷子。饭店老板认出他是收水费的。很慷慨的给了他一大把筷子。我看着那一大把筷子喜上眉梢,对小雨说:“咱俩用不了的筷子,我要打包回学校。”因为我九妹整天对我吼,说每次她去吃饭拿回来的一次性筷子都被我无声无息的用了。其实每次我只用一双,但是九妹却丢了一把筷子,因为我每次把她筷子拿出来都忘了放回去,所以筷子都丢了。??吃完饭后,我俩扭扭捏捏的就上床睡觉了。打啵了。夏天穿的衣服少。但是他还算是尊重我的吧。理性又一次战胜欲望。让我特别感动。因为穿那么少的衣服,还那么接近。我们又是那种见完这面,可能一辈子都见不着的那种。做了也不用负责。可是他没有。他搂着我很紧,轻生说:“媳妇,我爱上你了。”然后用占满他眼泪的湿湿的手抚摸我的脸。我的心顿时如五味瓶,欲哭无泪。??枕着他的胳膊睡觉。其实真的很想就这么一睡就一辈子过去了。那种安全感让人有一种想托付终身和依赖的感觉。他说,过了那晚,第二晨,我们就喝耗子药死了算了。我很爽快的答应了。我觉得喝耗子药死了最好。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么。我也真的厌倦了红尘(佛曰:红尘就是男女之间那点事)。??但是难过的是,我俩谁都没死。我又意外的发现,第二天早晨他上班之后,我很希望他快点回来。我觉得那就是思念。也不知道是我如愿以偿还是注定的。果真在他上班两个小时之后就回来了。??我们躺在床上看动画片猫和老鼠。都好像回到童年时代一样快乐得哈哈大笑。那个该瘟的猫总是一次次被那个狡猾的老鼠捉弄。??后来,关了电脑,就看电视,一句叫咒乐园的鬼片。刚开始,黑呼呼的房间。一个小女鬼,面容狰狞的出现在电视画面里。吓得我直往他怀里钻(其实本来我就在他怀里的,只是看见鬼的时候,抓着他手比较紧)后来就没那么吓人了。也没在抓得那么紧了。??看完之后,关了电视,房间里没开灯,很黑。我们接着睡觉。睡觉前他亲吻我的脸,我的唇,我已不在反抗,我想这是爱情的力量。他的手在我的肌肤上肆意的游移。不一会,他说他下面憋的疼。笑嘻嘻的拿出安全套。我说,等结婚那天才可以。然后我就哭得淅沥哗啦的了。他给我擦着眼泪说“小傻妞,哭啥啊?”我说:“我太难受了!”我难受的定义是,人是有感情的。我察觉到自己对他的感情已经升华了。在深一点就无法自拔了。像我这种对爱死心眼的人。明知道和小雨这次见面后,以后都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见面。所以特别难受,他把我抱在怀里,没有要求什么。安全套也收了起来。任他下面憋的疼。我感动的没说话说。我欣赏他的善良,因为他在初中时就发生了他的第一次,言外之意,他身底下征服过的女生不只一两个。他能控制自己的欲望,我怎能不感动呢?!……??第三天早晨。我就回学校了。??回学校后,我一直很思念小雨。我一直为他祈祷,为他祝福。希望他会时时刻刻都过得快乐,也祈祷老天给我们一个机会,让我紧紧抓住他。尽我所能的为他付出,给他快乐,然后和他生死不离。我想这就是爱情。而我在过不久大学毕业即将离开这个城市,到南方很远的城市去实现自己的理想。??我和他真正在一起的时候,不过是三天三夜,我觉得这三天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真正认知爱情,而我所谓的爱情不只是睡出来的那么简单。他是第一个让我体会到心动的人。让我知道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是那么珍贵,珍贵到不用言语也快乐。也是第一个让我想不惜任何代价去珍惜的人。如果没那个机会,就请老天赐他一生幸福快乐。??我想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我爱过这样一个人,他喜欢学蜡笔小新说话的语气和样子,喜欢看A片。喜欢看猫和老鼠时哈哈大笑。他为爱伤过,伤的很深。他怪自己没抓住过去摆在眼前的幸福。然而时间却扔下他竟自向后跑了。他觉得自己回不到过去自由自在的生活了。他曾经逍遥自在,在爱情里,友情里都疯狂潇洒过。但是那都是过去。他现在正过着萧条寂寞的生活。他想在幸福如果在一次降临给他,他会抓住不放手。如果我不是他的幸福,也请老天让他如愿以偿。??一篇午夜怨曲,送给他,见证人世间唯一一种急速爱情后互相祝福的美丽情感。如果他能看见这篇文章,请在夜晚时仰望天空中的繁星。在流星划破天际的时候微笑一下。因为我对流星许了愿,托它告诉他:我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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