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键 词: 青春 安放 无处 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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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林盈独自走在校园的步行大道上,身影孤独,脚步微微踉跄。这是她有史以来第一次醉酒。经过图书馆前面涟瀑的时候,她依然嗅到了夜晚空气里淡淡的桂花香。这香气,她是那么熟悉和喜欢。只是她并没有心情停留下来,像往日那样对着夜色里突兀出来的一枝嗅来嗅去,说桂花有奶茶的味道。
回到寝室,同住的姐妹们都不在。安静地打开电脑,对着蓝色的屏幕发了好长时间的呆,然后又鼓起勇气似的打开收藏夹里的博客,开始飞快地敲击键盘。这时的她撇着嘴,眼睛眯成一条细细的缝,很痛苦的样子。她的内心在翻江倒海。
那个色彩鲜亮的博客,是她特意选择的,在认识朗格的当晚。当天林盈参加学校组织的家教资格考试,充当监考老师的就是朗格。他个头高挑,略微显瘦,微笑起来有着干净的笑容。当他把那些自打入学起就听了无数遍的考试规则一再重复的时候,林盈的眼神却紧紧盯着他不肯收回。那微笑,那眼神,那讲话时一举一动里所彰显的气质,都是林盈理想中型男的标准,她被他深深地迷住并发了好长时间的呆。等她清醒过来,朗格已经分发试卷到了她的身边。她有些羞涩地低头,却依然捕捉到朗格嘴角泛起的甜美的笑容。
试卷并不难。大一时林盈找了几份家教做,“学生”都是高中生,作为“老师”的她做这些题目自然不在话下。她顺畅地答完,又不想提前交卷,只好坐在座位上暗自观察朗格。他始终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林盈的心神,在她答题的过程中这感觉也一直暗自作祟。
他低头看着什么,不时地抬头扫视一下全场的考生,嘴巴微微翕动着,像是在背诵什么。
就那样,林盈盯着朗格看了许久,直到把他自上而下又自下而上地看了二十遍,她才交卷离开。她的胃在考场上闹腾得厉害,以至于实在无法忍受。中午她和梅洛一起出去淘衣服,还没来得及吃午饭呢。
值得庆幸的是,她上去交卷的时候,清楚地看见了他写在单词本上的姓名。原来他在努力地记单词呢。呵呵,朗格,传播学院。她用心记住,吃饭的时候不小心一出神就多喝了杯800毫升的奶茶。
就在那天晚上,她选择了一个鲜亮的音乐风格模板,然后把内心那点滴的悸动书写在上面。她想,这里可以作为一个指向幸福的私密地图而存在。它可以记录她从今往后的心情。那时的她已经决定,非型男朗格不谈恋爱了。
可此时,她却如此地无助,她忽然感觉自己像是被抽空一样,连走路都失去重心。她一点点地把心痛敲进电脑,存放在已有几十页内容的博客里。眼泪在此过程中一次次地滑落,顺着键盘按键的缝隙流进去,蔓延到不知方向的角落。
写完,她默默地爬到床上,抱起硕大的维尼熊,依然忍不住抽泣,最终因为疲累熟睡过去。
二
从梦中醒来,窗外天光一片大亮。林盈揉揉有些肿胀的眼睛,然后慵懒地起床,洗漱,开电脑,依然是周日既定的那些程序。她听王菲的歌曲,把声音开到很大,以致无法听到身边别人的喧闹。现在的她,只想安静地呆着,什么话也不说。做别的事情,她一点儿心情也没有。
可她还是遭到别人打扰。是同寝室的周璐,她拿着几颗糖过来,放到林盈的桌上,呶,这是梅洛分给你的。她昨天晚上大请客呢。周璐是个简单明快的女生,说话很少顾忌对方的感受。
林盈却忽然有些厌恶周璐。难道她不知道她和梅洛之间的不愉快吗?真是的!她望望周璐,又看着桌面上包装精美的夹心糖,不说什么,内心却翻滚起一阵阵酸涩。
林盈在认识梅洛之后,一直把她当作最好的朋友。她有着飘逸的长发,俊俏的脸蛋,细致白皙的皮肤以及动人的生理曲线,赏心悦目这个词用在她身上一点也不憋屈。因为这别人无有的资本,她在大一入学不久就被评为级花。而林盈和她走在一起,感觉身边有这样的美女相伴,自信也增添不少。何况,她们在同一个班,两个人又有许多共同的爱好,比如读书,比如逛街,这些都让她们有机会整日黏在一块儿,就像哥俩好胶水的红蓝色瓶。
林盈发现朗格这个目标后,便直言不讳地告诉了梅洛。梅洛坏坏地笑,呵呵,原来你说的是他啊,我帮你搞定得了。梅洛信心十足。林盈倒是有些怀疑,让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会那么容易吗?
不过,梅洛真的有能耐。不出两周,她就告诉林盈,我已经实现我的诺言。今晚,他就会联络你了。林盈仍将信将疑,却被梅洛紧紧地拉出门去。梅洛非要林盈请她喝奶茶。
林盈的心忐忑着,悸动着,她不知道朗格会如何联络她。她猜想了他出现在她生活里的一万种想法,然后又一一否决。等她懒得再去想的时候,却收到朗格的短信:
明花无主,暖风有情,但为君故,轻吟至今。
盼花回眸,娇笑晏晏,柔风止步,携子之手。
她从未料想朗格会有如此的才情,竟感觉到一种古典的意味。于是轻轻地按动手机的按键,借助一首古代的诗歌向这个心仪的男生表露内心: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这些温婉的语句,为他们的恋情做好最初的铺垫。两颗原本远离的心,在那个悸动的夜晚,借助空中密集的电磁波,渐渐地温暖和靠近。
因为梅洛对林盈的莫大帮助,林盈从心底深深地感谢她。可现在,她却一点儿也不想见她。就连梅洛买来的草莓夹心糖,她也懒得去动。要知道,林盈平时最喜欢的零食里面,就有夹心糖,草莓味的。
三
习惯性地,林盈伸手去点击桌面上的浏览器。一有时间,她最关注的就是自己的博客,看看朋友们会留什么言给她,因此她把自己的博客设为首页。可是她的右手不可避免地触碰到了那些金光闪闪的糖果。她狠了下心,一把抓起那些糖果,走向阳台。
她将那些糖果用力地抛开去。它们跌落在寝室外面的桂花树上,然后又穿越过桂花枝掉落下去,被树下的溪流冲走。桂花树的枝条被振动,细小的花瓣纷纷坠落。林盈仍然如同前夜嗅到了淡淡的桂花香,可她无心理会,端直回到电脑面前。
博客已经打开,鲜亮的颜色很熟悉。她滚动鼠标轮,一点点查看。除去一位网友的最新留言,什么也没有。相反,她倒是看到了朗格在不久前的许多留言。她和朗格的关系发展很快,没过多长时间林盈的博客地址就被朗格问了去。两个人有什么心里话,除了口头和眼神的表达,全部集聚在这里。他们把这里当作记忆的聚宝盆。
可现在林盈看着曾经的蜜语甜言,怎么也快乐不起来。他们光鲜的恋情已于瞬间成为昨日黄花。
那时的朗格,是体贴的,温情的,无限耐心的。对于林盈的事情,他总是记挂在心房的第一位置。每次粗心的林盈忘记了,朗格都会变换魔法似地将那些事情完成,让林盈的灿烂笑容一直绽放。两人因此被大家称作天仙配。
林盈喜欢泡图书馆,不管是散发着墨香的新书,还是泛着尘土味道的旧书,她都喜欢,一本本捧在手心奉为至宝。于是朗格也成为陪泡者,还连带免费承包了所有的后勤工作;林盈喜欢新潮的衣服,从时尚杂志上看到介绍,立马就要付诸实践亲自验证,于是朗格鞍前马后提包掏钱,乐颠乐颠地和林盈走在街道上;林盈对奶茶情有独钟,说奶茶有恋爱的滋味,于是朗格也开始喜欢上那甜腻的东西;林盈出生的时节家乡四处充斥着桂花的淡淡芬芳,所以她爱桂花的香味,说它和奶茶的气味一样芬芳。于是在桂花开放的傍晚,朗格一次次陪着林盈,对着那小小的花朵嗅了又嗅,乐此不疲……
朗格篮球水平不错,是院系里面第一把手,所以每次篮球比赛朗格进球时,都有林盈的大声喝彩,而球赛中场休息或结束,朗格的手里也总会有一瓶康师傅绿茶,甚至有些时候,林盈会接过朗格手里被汗水浸透的球衣,带回自己的寝室去洗;朗格的英语水平一般,四级老是考不过,林盈便抽空不断地纠正他的发音,耐心讲述他不懂的问题,直到他完全理解为止;朗格的审美水平不怎么样,于是林盈亲自出马,为他选择够合身够时尚够气质的衣服给他,亲自为他选择发型,将他装扮得够绅士……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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