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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通知【篇1】
各科室:
为了维护职工人员的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公务员法》和《县人事局财政局转发的通知》,经研究,现对我局(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工中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人员,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我局(公司)职工可享受年休假天数见附件。
二、年休假先由各科室拿出年休假安排表,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局长批准后安排休假。局领导年休假由办公室征求领导意见后安排。
三、年休假应在每年10月份以前休完,确因工作需要经局领导同意的可推迟到年底安排,原则上不允许跨年度安排休假。
四、全年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人员控制在职工总人数的10%。若职工自行放弃安排休假的,单位不支付补偿报酬。
五、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六、按照上级有关的规定,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44个工作日)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66个工作日)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88个工作日)以上;
(五)因个人原因脱产学习累计天数超过其年休假天数的;
(六)被停职审查或受限制人身自由15天以上的行政、刑事处罚的。
七、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年度的年休假。
八、职工享受的年休假不得抵消病、事假。
九、职工休假期间,各科室要安排人员接替休假人员的工作,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十、休假职工在休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有离开弥勒外出的必须向局长报告。
十一、本通知自xx年1月1日起执行。
xxx
20xx年xx月xx日
休假通知【篇2】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经研究,对20xx年端午节放假作如下安排:
5月28日(星期日)至5月30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6月27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各生产车间自行安排。
节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特此通知!
xxx
20xx年xx月xx日
休假通知【篇3】
尊敬的各位拍友:
根据国务院20xx年放假安排时间表和我司实际情况,拍拍贷在清明节假期间(4月2日至4月4日)的工作安排如下:
1)除4月4日外,在线客服和官方客服电话400-184-8888照常服务,服务时间为8:00至20:00;
2)清明假期前借款列表最后人工审核时间为4月1日18:00,在此之后发布的借款列表将在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4月5日)进行审核;
3)清明假期前最后的`提现处理时间为4月1日18:00,在此之后的提现申请将会在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4月5日)进行处理;
xxx
20xx年3月28日
休假通知【篇4】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为便于各地、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xx年劳动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20xx年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调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都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xx人民政府办公厅
20xx年x月xx日
休假通知【篇5】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公司清明节放假规定如下:
一、放假时间:周日至下周二(4月2、3、4号)放清明假,共3天。本周六调休,正常上班。下周三(4月5号)正常上班。
二、请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清明节放假通知提前做好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如在放假期间,个别部门因工作需要留岗值班的,请部门负责人做好考勤登记和调休的相关工作安排。
三、放假期间,请大家保持通信畅通,以便联络。
四、公司全体员工在放假期间外出,请注意人身财产安全,祝大家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特此通知,请知悉。
xxx有限公司
20xx年03月30日
休假通知【篇6】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市局各单位:
根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市局各单位在确保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分期分批安排工作人员轮休,轮休时间集中安排在8月25日至9月30日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按照AB岗的要求,统筹安排工作人员(含借调人员、跟班学习人员和临时职工)休假,一次休假不得超过7天(含双休日)。
2、市局副科级以上干部(不含正、副主任科员)休假,须经市局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并报主要领导批准。
3、工作人员休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紧急公务,应及时到岗。休假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4、休假期间,严禁用公款、公车外出。
请各单位科学合理安排休假,并认真填写《市国土局工作人员年休假安排表》,于8月22日前交市局人事教育科,并报送一份市局办公室备案。
5、各县(市)国土资源局、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休假通知【篇7】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区管理局,市直各机关、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省驻安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类单位工作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指导各类单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意见的通知》(陕政发〔20xx〕48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从关心群众生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增强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自觉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加强督促,推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贯彻执行。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建立健全年休假计划制度,各单位结合实际,从年初开始安排职工轮流休假,做好全年职工休假计划工作。各单位在每年12月底前将下一年度职工年休假计划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指定专人负责督导落实。各单位负责人应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主要负责人应就地就近休假。单位作出计划之后,职工无特殊情况应服从单位安排。年休假原则上应一次并在一个年度内集中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对担负重大节日工作值守等一些性质特殊岗位,应当妥善处理好休假与工作关系,提前做好安排,分期错时实施年休假或就近休假。
四、建立健全年休假执行情况报告和备案制度,各单位应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职工年休假执行情况报告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对年休假执行情况进行数据汇总与分析评估,向政府作出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通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因生产工作情况不能安排休假的,应按照属地原则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情况备案。
五、加强年休假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日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限时办理涉及年休假纠纷的案件。对未按规定安排职工年休假且不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单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责令整改,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负责人还要向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检查。拒不整改和支付年休假工作报酬的单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工会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对年休假制度执行不力和落实不好的单位,建议政府或相关部门取消各类先进评选资格;并查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办公地址:xxxx
联系电话:xxx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3月1日
休假通知【篇8】
幼儿园清亲爱的家长,您好!
在这春意盎然的四月,我们即将迎来我国民间重要的传统节日——清明节。
为了让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充实、平安的假期,现将放假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敬请家长配合,做好孩子的监护、教育工作。
放假安排
4月2日(周日)~ 4月4日(周二)
返校时间
20xx年4月5号(周三)
致家长
1.春季正值手足口等传染病高发季节,家长应节日期间请家长们做好各种疾病预防工作,注意孩子的个人卫生问题。
2.清明假期期间许多家长会带着孩子外出踏青,请各位家长注意外出前查询好交通、天气状况,以免为出行带来不便。另外,带孩子出门一定要注意安全,防止孩子走失与发生意外。
3.清明期间天气晴朗,尽量多安排一些户外活动,比如去动物园、植物园就是不错的选择,每天保证孩子的饮水量,在饮食方面注意荤素搭配,鼓励孩子多吃蔬菜和水果。
xxx幼儿园
20xx年3月
休假通知【篇9】
各科室:
为了维护职工人员的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公务员法》和《县人事局财政局转发的通知》,经研究,现对我局(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工中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人员,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我局(公司)职工可享受年休假天数见附件。
二、年休假先由各科室拿出年休假安排表,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局长批准后安排休假。局领导年休假由办公室征求领导意见后安排。
三、年休假应在每年10月份以前休完,确因工作需要经局领导同意的可推迟到年底安排,原则上不允许跨年度安排休假。
四、全年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人员控制在职工总人数的10%。若职工自行放弃安排休假的,单位不支付补偿报酬。
五、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六、按照上级有关的规定,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44个工作日)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66个工作日)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88个工作日)以上;
(五)因个人原因脱产学习累计天数超过其年休假天数的;
(六)被停职审查或受限制人身自由15天以上的行政、刑事处罚的。
七、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年度的年休假。
八、职工享受的年休假不得抵消病、事假。
九、职工休假期间,各科室要安排人员接替休假人员的工作,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十、休假职工在休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有离开弥勒外出的必须向局长报告。
十一、本通知自xx年1月1日起执行。
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