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如何写作品读后感才能做到有感染力呢?作品正是一部值得推荐给大家阅读的好书。对于这个作品,我们可以写读后感来加深理解,我们为您精心整理的“尘埃落定读后感”为您揭晓。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1
老麦其土司的陈年旧作,第三房太太央宗,这个他手下最忠诚的头人的妻子。而被他杀害的领袖的两个儿子,虽然话不多,但起了很大的作用,一个结束了大少爷的生命,另一个要求小少爷的生命,这和土司时代一样,最终被淹没在历史中。
二、傻子与聪明人引用书中原话大意。未来酋长的**人不是最聪明就是最愚蠢。在我眼里,哥哥是最聪明的人,所以未来的酋长就是我的哥哥;在所有人眼里,我是个傻瓜,所以我被嘲笑,被哥哥爱,被不忠的妻子。
作为聪明人的哥哥,却在大事上常犯傻。我是个傻瓜,知道他的问题,喜欢显示他的聪明。因而,别人也就很容易知道他想做什么。
我却是小事糊涂,大事不傻。我早上醒来,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却知道,茸贡土司送来了漂亮的女儿,我得想办法得到她;我知道,我该发火让女土司出来吃饭,而不是让她自以为尊贵的在楼上与女儿聊天;我知道我傻,因而守不往漂亮的妻子,因而当最初妻子结杏出墙时,我有点疼,最终却不再疼了,甚至让她去找别人男人;我第一个建立了市场,我成了土司中的首富,我知道用武力让人屈服,我也知道如何让人心服。
我知道我会很蠢,但聪明的人总认为自己很聪明。我这个傻子,在女人的唤醒来聪明起来,也在美色之下痴呆,我会问些聪明人以为奇怪的问题,却没有聪明人能答的上来。因此,如果我不是最聪明的人,也许我是最愚蠢的人。
用父亲的话是:最聪明的傻子。用本人的话说,是个冷静的傻子。
只有当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我才有时间去思考,去冷眼旁观,去参与一些事情。结果,我成了整本书的主角和线索。
三、关于性与爱情全书很明显更侧重于性,爱情在全书或即或离,若有实无。十三岁那年,我在大我五岁的侍女怀中寻找到温存,也学会的性。从那以后,我像个傻瓜一样生活在这个土司家庭里,开始关注这个家庭。
因而,我心中,侍女卓玛是我的老师,也是我的情人。直到卓玛爱上了银匠,但后来,她没有对银匠的初恋。女仆塔娜是我生命中第二个和我**的女人。
这是一个与我相仿的小个子。与塔娜的初夜,才让我体会到自己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人,因为她够小,而这正好体现了我自己的强大,体现了男性的自我。而这个人小心大的女人,是懂得男人的。
第三个叫塔娜的女人是我的妻子。这是个知道自己漂亮,并懂得利用漂亮的女人。她母亲,连克三夫,到她身上,还保留着母亲的狂野。
外表的尊严和床上的自卑,正是她的表现。而且还有好几次出轨,所幸的我是一个傻气的人,也知道,自己守不住她,因而一切随她。
全文中有几处性描写,但处理手法非常温和。可以说,是所有同类文学描写中,处理得相当好的一个,但让人又很明白的清楚他的描写。在这一点上,我不欣赏一些作品中过于直截了当的描述。
除了我是这本书的主角外,我的父亲和兄弟也是重要人物。他们的性与爱,着墨也较多,父亲不顾一切的与外族的母亲结合,然后又不顾一切的与三太太的结合,这是抢了手下最忠诚的头人的妻子,这里面不得不说存在爱情。然而,面对性,这本书中的爱的力量太小了。
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土司的“欲望”观。野蛮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性意象像征着野蛮。
四、土司、下人与罂粟花着笔于历史,**就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这个土司时代,人与主人、仆人的关系是非常明显的。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
拥有自己的刽子手和自己的出口是法律的力量。
不过,这毕竟是最后一个土司,外国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但这个关键人物是省人民**特派员黄专员。
黄的想法是帮助酋长。幸运的是麦其酋长。通过黄特派员的军事支援,麦其土司获得了现代化的**和现代化的军队,所以他很容易赢得与其他土司得战争。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
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想成为土司的权威,但他没有必要的力量。黄要实现政治上的野心,又得借助麦其土司的广大土地。
在鸦片如火如荼的时候,谁拥有它,谁就掌握了别人无法掌握的东西。最后,麦其土司成了最有实力的土司。**对那个黄特派员相应的发展没有交待,因为**不是讲它,同时也就给读者留下了空间,他们肯定是相辅相承的发展的。
而后来,黄的失势,也就让我们有些猜测。黄作为国民**的**的失势,也就暗示了国民党的最终失败。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就因为有高潮,就一定有低潮。当人民解放军的脚步声响起,麦其家就要灭亡了。
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也就随之解放。而主角的我,在解放军大官的好感后,因为麦其家的世仇,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我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尘埃终于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2
“尘埃落定”,从字面上讲,这是一个成语,用来表示事情经过曲折终于结束了。就像很多故事一样,风起云涌。正因为有一个个的高潮,所以就必然会有低潮的来临。
这个故事也不例外遵循着这个规律,它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从一个“傻子”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对于当时的年代来说最具有历史和地域特色的土司家族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我”所感受的土司制度这颗“尘埃”,虽然也跟着故事的发展在历史的时空中飘浮,但最终也是要落到地面的。
在《尘埃落定》中,作者阿来巧妙地虚构了一个藏族土司的傻少爷,他看似犯傻又带有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预言本领,正如书中说到“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就是为了这个目的,上帝让我看起来像个傻瓜。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
”每每读完这本书,我都觉得就是靠着这双清澈的不被世俗所污染的眼睛,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藏族古老的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在转入另一个时代前的喧嚣和动荡。“我”这个傻子的眼光看似游离于世间,但他的灵魂却超越了世俗,因而他能够挣脱沉重肉体的束缚,仿佛飘到空中,引领着读者跟随他的目光所及之处,一起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进而剖析了人类所普遍具有的种种人性,进入到傻子眼中的那个梦幻般的“现实”世界。
最后,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无论它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远也不会在原地踏步。作为一项古老而严肃的制度,藏区土司制度曾经发展繁荣,但并不符合当今历史潮流合当代社会发展大势的发展。因为这不符合民主,特别是我们今天提倡和遵循的人性。
因此,它的崩溃是不可避免的,它的毁灭和消逝是注定的。就像那尘埃一样,最终也是要在时间和真理的“大地”面前落定。
落定。从字面上讲,这是一个成语,用来表示事情经过曲折终于结束了。就像很多故事一样,风起云涌。
正因为有一个个的高潮,所以就必然会有低潮的来临。这个故事也不例外遵循着这个规律,它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从一个“傻子”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对于当时的年代来说最具有历史和地域特色的土司家族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故事中的“我”所感受的土司制度这颗“尘埃”,虽然也跟着故事的发展在历史的时空中飘浮,但最终也是要落到地面的。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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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一】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起源一样。土司制度结束时,也是高潮。可是,当麻其土司家最后一个人死了,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安定下来了!
《尘埃落定》是一部叙述藏族的土司制度有兴盛时期到衰落乃至退出时代发展的故事。本书以第一人称“我”——一个傻子的观点为引,叙述了因土司制度而跌宕起伏的故事。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的少爷,他有继会继承土司的地位,但麦其土司之会把它传给他,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
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
如果这是真的,在第二年,其他土司地区的人民遭受饥荒,而麦其家是赢家,大量**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觉得傻少爷正好说了麦其土司的主意。
但愚昧人已经建立了自己的守卫,一个女仆,一个仆人,一个刽子手,一个管家。
这位傻少爷也上了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显示出他的聪明才智,让那些鄙视他的人大吃一惊。但当他们害怕并想把他当做一个聪明人时,他会立刻看起来像个傻瓜。当我看到这个地方,不禁想起唐宣宗李忱。他原是唐宪宗的平民,出身寒微。
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在秋公武当傀儡皇帝的协助下登基后,他展现了治国的智慧。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终,他不仅为家人拓展了领地,还娶了最漂亮的姑娘,成为了茸贡土司的女婿。
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在这里,本该是生命赢家的傻少爷又倒下了。对妻子的背叛,对家庭的不信任,对兄弟的内讧。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
傻瓜总是傻瓜。没有酋长愿意把他的职位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中国内战后,土司被一个个**。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皇帝,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继承了土司的地位,逐渐变老。当他的继任者被暗杀时,当他重新掌权时,他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
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 “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
”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二】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哥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互相残杀;他可以轻松地和奴隶或自由人聊天,交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随心所欲,自由自在。而这些都是土司族正常而聪明的人所不能做的,因为他们被束缚,像金钱一样,像权力一样,被一些无限的欲望和疯狂的追求所束缚,为他们承担着负担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
傻子是**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这本书不仅具有丰富的**文化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很强的现代意义。它通过少数民族事务揭示了人性的善与恶、美与丑、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发向上,使我们的生活向着更高、更灿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不会得到满足,反而会扭曲人性,承认自己。
对于即将步入社会的当代大学生来说,如何表现得像个傻瓜是值得学习的。他知道如何与他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境回到官邸时,他受到了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举。一个傻瓜说服了他的人民,甚至是土司时代的崩溃。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三】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的悠远的历史。
**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
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
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四】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 2006 年,这部**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
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
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
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
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
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没有动用一***,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
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
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五】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读这本书时间是20xx年xx月xx日,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4
最终,傻子弟弟跟哥哥以同样的方式死去。他们俩在谁继承土司位置的问题上争来争去,却都输在了意外情况上。土司本来以为没有那么多争斗观念的傻子弟弟会打败所谓的聪明人哥哥而在这场斗争中胜出,但世事难料,随着红色的汉人把白色的汉人打败,而红色的汉人又代表着奴隶们的利益,最终谁都没做成最后的土司。
文中的“我”即傻子弟弟确实带些傻里傻气,在面对最基本的生活技能,为人处世,思考问题方面与普通的人的确有些不同,和聪明人相比更是相去甚远。但他在某些方面又确实强于常人。他能想到将来会发生什么,我们称之为非常有远见。
比如,他在边界上建立了一个市场,并且打理的井井有条,赚得盆满锛满。而这又体现了他的另一项才能,管理能力。在他身边总是围绕着一批非常有才能的人,并且他们的才能都能为“我”所用,各居所职,各适其才。
并且人人都对他忠心耿耿。据说他的好运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我认为这是由他自己的性格决定的。他对奴隶非常,非常好,而不是因为他们低人一等而打骂他们。恰恰相反,他总是奖励他们一些东西,并且处处为他们着想。
还有,他与世无争的性格。这也间接救了他一命,虽然最后也是死了。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催生了梅毒、中日战争和内战,最终导致整个土司世界的崩溃。**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通过对人性的深入探索,揭示了土司集团、土司家族、土司与其他统治人民、土司与国民党军阀之间的复杂矛盾与斗争。从对各种人物命运的关注上,显示出土司制度衰落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
**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光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的开闭力度。语言中有许多同感元素,充满了生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杰出的艺术才华。
这是**作家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
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
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望,也没有阴险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他的善良,赢得了大量愿意为他赴汤蹈火的人们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人们的心,他的善良,给他带来了好运--
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被聪明误了。那些认为自己是对的人经常落入别人的陷阱,或者遭受嫉妒和攻击,结果是悲惨的。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土司从不强盛,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主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这片土地的霸主,汉人就会立即作战,这将是土司真正被毁的时候。后来国共两党斗争时,无论土司站在那一边,先进的社会制度必然会取代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分为等级和阶层、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羞辱的,也是世袭的。他们被允许杀人,打骂。手段十非常残忍和恶毒的,他们没有人类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
”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
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 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
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5
旋风越来越大。最后,它在一个很高的地方**了。里面,看不见的东西上到了天界,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又落到了石缝里,只留下寂静的阳光照在废墟上。
阿来通过一个傻子之眼目睹社会的由盛转衰,又通过傻子之口将历史记录相传。玛姬酋长的傻瓜,二少爷,是阿来塑造的一个特殊形象。为了证明他是个傻瓜,阿来列举了一系列证据。如,他是麦琪土司在醉酒之后乱性的产物,生下来两个月后“任何人都不能使我的双眼对任何呼唤作出反应”,土司父亲十分严厉地命令“我”笑一笑,“我一咧嘴,一汪涎水从嘴角掉下来”,十三岁时和女人有了肌肤之亲之后才仿佛有了神智。
愚人的世界简单,愚人的感官敏锐,愚人凭直觉看世界。“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一起流走了。
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闪烁的光锥子一样刺痛了心房,我放声大哭 。”“她的奶水像涌泉一样,而且是那样地甘甜。
我也尝到了痛苦的滋味和田野上花草的味道。而我母亲的奶水更多的是五颜六色的想法,把我的小脑袋涨得嗡嗡作响。我那小胃很快就给装得满满当当了。
为表示满意,我把一泡尿撒在奶娘身上。 ”然而这些证据只能说明傻子和普通人不同,他痴傻并不愚蠢,只能迷惑一部分的“聪明人”而已。正是因为有了“傻子”这一身份做屏障,阿来才可以理所当然的跳出普通的视角,从另一个完全新奇的角度看待整个事情发展的脉络,而不至于流于浅俗。
“傻子”是工具,是阿来创作出的理想化形象,正如宝玉之于曹雪芹,狂人之于鲁迅,堂吉诃德之于塞万提斯,霍尔顿·考菲尔德之于塞林格一样。因为傻子“傻”,所以傻子说“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被宠爱一点 。”“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
”“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他就好好的在那里,保持着他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 ”傻子想到什么说什么,傻子的思维就想两点之间的距离,是最短的直线,因此阿来可以借傻子之口畅所欲言,在民族题材之中掺杂最原始的情感,最原始的欲望,又可以借傻子之眼看透最直接的矛盾,最本质的问题,最微观的变化。傻子这时候仿佛已经参了禅,有了佛的智慧了。
傻子是由阿来创作的形象,那么傻子所具有的的能力也是阿来特意赋予的。傻子是玛吉家族兴衰的见证者,也是土司制度发展的参与者。傻子一直没有坐上麦琪土司的位置,却一直置身于权利的中心,傻子身上体现了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治国理念与民本思想;傻子在几个土司之间的战争中运筹帷幄,坐收渔翁之利傻子;开辟了康巴地区的第一市场,引进了新事物,为麦琪家累积了大量的财富。
傻子较之以前的任何土司都更有远见,思想更为进步。表面上,愚人巩固了玛吉家族的地位,带领整个土司制度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实实上,愚人是土司制度崩溃的推动者,是将玛吉家族推向毁灭的巨人。事物是永恒发展的,发展便不断地伴随着新事物的产生与旧事物的灭亡,即使是最坚实的土地上高高的麦其官寨,即使是绵延上千年来的土司制度也逃不过衰亡的命运,“大地又摇晃起来了。
地面上到处飞起了尘土。楼上的两对男女,给摇得趴在地上了。这时,一声巨响,像瀑布一样从头顶往下,麦其家官寨高高的碉堡一角坍塌。
石块、木头,哪人像是崩溃的梦境,从高处坠落下来,使石头和木头粘合在一起,变成坚固堡垒的泥土则在这动荡中变成了一柱烟尘,升入了天空。大家都趴在地上,目送那柱烟尘笔直地升入天空。我想大家看着这股烟尘,就好像看到麦其家的什么在天空里消散了。
烟尘散尽,碉堡的一角没有了,但却依然耸立在蓝天之下,现出了烟熏火燎的内壁。只要大地再晃动一次两次,它肯定就要倒了。”大地摇晃了,什么都要结束的。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傻子看清了,“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任何荆棘都牵绊不了巨人的脚步,任何山峦都阻挡不了江河奔腾的波涛,历史永远向前发展。
即使傻子拥有开化的头脑,先进的思想,但是傻子永远成不了新的土司。因此,傻子总结自己的一生时说到“我当了一辈子的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他是两种文化对立冲击融合而产生的混沌物,他是两个时代碰撞对接时的见证者,傻子用陌生的冷漠的眼旁观着这一切,洞悉着这一切,一切潮起潮落,一切风云变幻,都将化作巨浪拍岸时飞溅的水沫,化作巨轮轰隆碾过后扬起的尘埃。
马的四蹄在春天的大路上扬起了一股黄尘,尘埃不断地扬起不断地落下,后面的那些人,都落到尘埃里了,落定之后,归于永恒的沉寂。一切生活在遍布尘埃的世界里,但就是那样的尘埃,整个宇宙爆发于此,所有历史泯灭于此,一切新生源于此。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6
《尘埃落定》读后感:白天的傻子,夜晚的聪明人
《尘埃落定》读后感:白天的傻子,夜晚的聪明人白天的傻子,夜晚的聪明人在这喧哗的时代里,每次走在这繁华的城市中,我的内心却犹如在孤城一般,不管我怎么咆哮周围人都好像“聋子”一般,冷眼相对,那冰冷的眼神深深的刺痛着我。相信大家看过《围城》,好像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我现在就犹如一个傻子,不知该向外还是向里,我又会像一个聪明人一般思考“我是逃出来的人还是走进去的?”其实,我就是一个傻子般的聪明人。每次看着车辆来来往往,人潮涌动,我不想融入他们,我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会与这些人站于同一“地方”,我应受人瞩目,世界应围我转,我是这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向世人证明着我的闪光点,让无数的人承认我的才华,犹如那鹅卵石般大的砖石,闪耀着让人不能接近的光芒,那时是冰冷的;但有时我看着这些熙熙攘攘的人群,我又会感到孤独,希望像个傻子一样蹦蹦跳跳的走进他们当中,和他们一起向前走着,会有如大海之上的灯塔,闪烁着吸引人的灯光,那时是温暖的。
看过这尘埃落定,我觉得或许在我成为傻子时,周围人觉得我格格不入,但还会跟我开着玩笑嘲笑我,但当我成为聪明人之后,我会自我封闭,内心觉得他们与我格格不入,而不是他们觉得我格格不入,在这个世界上,所有偏执的聪明人,想法总是与众不同,而所有的傻子,只是我们不懂他们的想法罢了。我与众人饮酒,众人皆醉,唯我独醒,在白天之时,我会尽力融入他们,但在夜晚,卸下伪装之后,我就是那个聪明人,既然人生如惊鸿般短暂,那我就活得如夏花一样灿烂,一人饰两角,岂不爽哉。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7
毫无疑问,没有人,不敢说所有人,但至少绝大多数人都想当傻瓜。但阿来笔下的“傻子”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看法,让我们对这个“傻子”充满了向往与期待。
“傻子”很傻。“傻子”是父亲醉酒后让母亲怀上的,到了五六岁还不会讲话;“傻子”对于大家都理所当然的东西总会提出一些没头没脑的疑问;“傻子”做事总是出人意料,让所有人都为他捏上一把汗;“傻子”傻得都不知道这个世界在每个人出生之前就给他们定下了诸多规则;甚至,看完整本《尘埃落定》,他都没有告诉我们他的名字呢。可能,“傻子”就是我,是你,是他。
“傻子”虽傻,但却很有傻福。正因为他傻,所以他虽出生土司之家,却不知争权夺位,让麦其家没有了那无声的硝烟;正因为他傻,所以他虽出身高贵,却能和家奴们和臣民们平等相处,尊重他们的一技之长,最终获得了他们真心的拥戴;正因为他傻,所以没有那些聪明人的自以为是,金规玉律,以一颗平常心看待纷繁人事,偶尔做出个正确的决定,然而却是生死攸关的;正因为他傻,所以敌人不把他当回事,疏于应付,结果往往败得措手不及,糊里糊涂;正因为他傻,所以他不计较名利,不顾虑得失,这最终决定了是他,而不是别人,总能看到事物的真实面目,总是出人意料,总是在创造新事物,新现象。
“傻子”真傻吗?我看不是。如果他真傻,那为什么连那英明的麦其土司也不敢说他真傻,为什么连他那聪明的少土司哥哥都胆战心惊的怕输给他,为什么连那睿智的黄特派员,书记官和管家以及广大民众都发自内心的誓死效忠他,甚至连当时还站在时代最前沿的中国共产党人都叹服他的创造力与先进性呢。
可是,如果他不傻,那为什么同样是英明的麦其土司最终选择他哥哥做**人,为什么连他那些毫无地位的家奴们也敢当着他的面说他是傻子,为什么他对自己当初一见钟情的绝世无双的妻子可以不闻不问,为什么他最终不杀掉那几乎可以说是囊中之物的敌人而选择被杀呢。对于这一切,我们无法解释,我们只能说,“傻子”是一个奇迹。
是的,“傻子”是一个奇迹,他的存在让很多身虽活的人死去。他的“傻”让那自以为是的哥哥相形见绌,他的“傻”让那很美,也知道自己很美的妻子丑态不出,他的“傻”让有真才实干的黄特派员显得冥顽不灵,他的“傻”让其他土司变得更加骄奢淫逸,鼠目寸光。
“傻子”,死了。因为他的生命已经太完整了,没有比他更充实,更完整,甚至更长的生命了,因为在那个世界上,没有什么能让他怀旧,因为上帝和天使都在想他,所以他死了。他不得不死,他太具威慑力了,他稍微抖一抖,就已经将那个时代翻了一片天,他改变了那个肤浅,鄙陋,陈旧的时代,并还将继续。
“傻子”,是死了。谭嗣同君云,各国变法,无不流血。那么,“傻子”的血,便是为那个时代的变革而流。
在**的结局,“傻子”望着自己的血慢慢流淌,闭上了眼睛,而我们看到的却是那旧时代的结束,新社会的开始!
一个不知道是不是真傻的“傻子”死了,同样不知道的是,还有多少真正的傻子还在现实的舞台上活跃着。我只想对那些不知道是不是真聪明的“聪明人”大喊一声:平常心,平常心,平常心!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8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当一切都成为一种趋势,一种趋势,即使你是最独立的尘埃,也难免随风漂荡,最终找到一个角落,没有人会来祭奠和安睡。
我不知道千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把旧知识的尘土收起来,再上演一出同样或相似的戏。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让人发笑,有时候让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太聪明太可笑了。
一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
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
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读完这本书,我羡慕那个愚蠢的少爷。他出生在一个优越的家庭,但没有被权力、财富和欲望扭曲。聪明人总想表现自己的智慧,聪明就成了一种负担。聪明人最会盘算自己的利益,机关算尽,最终引来了仇恨,引来杀身之祸。
麦其家大少爷为表现自己的聪明劳了不少神,也争得了正统继承权,他好战,好杀戳,最后被引来的仇恨杀死。麦其家二少爷,自认为是个傻子。他尝到了当傻瓜的好处。不管他做错了什么,别人都会明白:
“他是个傻子”,聪明人则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傻子弟弟不会与哥哥争夺继承权,很自然的就取得了哥哥的爱护;当给这个傻子有独立决策权时,他又出人意料的作出了聪明的决定: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时,他决定种小麦;当别人受到饥荒危胁时,他把粮食买出去,赚了一大笔钱。还有每天给挨饿的人炒小麦,最后不费一枪一弹使得雪巴拉土司的几个村子归顺,雪巴拉土司心甘情愿的送上了这几个村子的印信;他以粮食交换,娶到了茸贡土司漂亮的女儿塔娜。
当所有的好运降临到这个傻瓜身上时,他哥哥忌妒了,他对哥哥的仇恨开始了。没有人会恨一个傻瓜,甚至仇人都不肯杀他;只有傻瓜才会把最好的**给他的敌人,让敌人与敌人彼此仇恨;傻瓜才会把坚固的城墙拆了,让那里变成市场。为什么这个傻瓜不想被一个暴露在自己眼睛里的杀手杀死?
而且要以傻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以为,死了,人世间的仇恨便没有了。最后,一切都化为乌有——尘埃落定,他的愚蠢化解了仇恨。
尘埃落定读后感 篇9
《尘埃落定》一书由阿莱所著,讲述了藏区四十年代的故事,获得了茅盾文学奖,对于想了解藏区的人来说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下面小编带来的是《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它展示了**独特的风俗习惯和土司制度的神秘性。
阅读这本书的过程简直可以用"享受"二字来形容都不为过,生动形象的语言为我们勾勒出了秀丽恢宏的蜀藏河川风光,还有那古老而又神秘的藏族风情和土司历史。这是**文化唯一的历史载体,在历史长河中熠熠生辉。形象各异的藏族人,更为**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生动生动的人物形象,幽默搞笑的语言,使作者在描写压迫土司制度的同时,也穿插着藏族风情,为**的内容增添了浪漫的背景。无不让人沉醉在其中,心生向往,实在是享受在其中,"无法自拔"了。
《尘埃落定》中以主人公傻瓜少爷的视角来描绘那个时代等级制度森严的土司制度,来铺展着一幅属于古老而又神秘的藏族风情卷轴。作者阿来巧妙地通过侧面描写,即傻瓜少爷的父母都叫他"傻子",连下人都敢叫他"傻瓜少爷",可想而知他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傻子".但主人公之所以会被称为"傻子",是因为他违背了当时地域的主流文化,违背那个时代的生存规则,他是特立独行的存在,可以说是一个不适时的人。
正是因为在当时的人们眼中,英雄确是是个十足的傻瓜,所以他没有卷入维权斗争的漩涡,能够在土司制度下好好生活。他没有权欲,他在大家的眼里是个"傻子",所以他才能拥有着美好的少年时光,能和家奴的孩子在一起玩耍。反观那个时代的其他人,比如主人公的大哥在争权夺利的漩涡中越陷越深,一生都被土司制度束缚着,活在仇恨化的世界里。
还有更多的人,他们时刻牢记着首先是土司,土司的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才是家奴。土司制度的严格等级制度日益侵蚀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已经达到了一个根深蒂固的水平。恰恰是这种强烈的反差对比,使得地位卑贱的人们对"傻瓜少爷"视他们地位平等的观念而心存感激之情,为后来"傻瓜少爷"受到英雄般的待遇而埋下了伏笔。
但是在面临着紧要关头的事情时,"傻瓜少爷"却又展现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比任何人都要聪明,也比任何人都**远瞩。印象最深的就是**中描绘因种植罂粟而引发的事件。老麦其土司在郭明专员的劝说下,同意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罂粟。
这也让老马其土司赚了不少钱,并买了大量**使他组建了一只强大的武装队伍,然后成为土司的霸主。然而,罂粟的种子又被其他的土司盗的,使得罂粟广泛种植,而在这个时候,"傻瓜少爷"却鬼使神差地说:"麦其家今年不种罂粟,改种麦子。
“所以在高原地区山野罂粟丛生的海洋里,麦其家的青苗顽强地生长着。然而,在今年的旱灾中,没有粮食收成,鸦片供过于求,也没有人关注。阿坝地区笼罩着饥荒和死亡的阴影。大批的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傻瓜少爷"这时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官寨,在这里歌舞升平,人人平等,一片繁荣的景象。这里是"傻瓜少爷"用心建立的,根据自己的意愿建立的。因为他坚信,只有在这里,他才不可能成为世界眼中的傻瓜。只有在这里,他才能像普通人一样,不卷入血腥的家庭斗争。
因此,他宁愿永远留在这样一个与世界无争的世界里。
如同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一般,高潮迭起。主人公一步步地赢得了族人们的爱戴,娶到最美丽的土司之女为妻,并如同先知那样在麦其土司家势力达到盛极之时预言土司制度十年后将土崩瓦解。**的内容涉及了与权利紧紧交缠之下的亲情、爱情、友情、复杂的人性,背叛、斗争、复仇、以及人物冥冥中的宿命。
但总有一天高潮会结束的。麦其家族的敌人早年发誓要报仇。最后,麻其土司的家人死在了敌人的儿子手中。这一个个神奇的故事情节串联起来构成了一个紧密交缠着的圈环,将整个**框架完美的和故事情节契合在一起。
说到复仇,让我深感意外的是酒家店主身上颇有江湖中的武林侠士的作派,质朴而动人。不同于那些**残暴、嗜血成性之人的丑恶嘴脸,他们心中尚存着仁义道德。他们讲求复仇的"规矩"要按规矩行事,"不然要被人笑话".
仇人的弟弟已经把刀架在了"傻子少爷"的脖子上,却因为想到事发的时候他还小,又是个傻子,杀他不合规矩,便放了他。似乎在一个傻瓜面前,每个人都放下了自己的聪明、猜疑和伪装,人性的朴素自然流露出来。尽管他们是异族人,却在无意间契合了汉族所推崇的儒家思想。
这就是人性的光辉和共同之处,不管是哪族的人,灵魂上总有相互感召的地方。
历史总是随着时代的更迭而摒弃那些落后腐朽的思想和制度,不会因为任何一个人而停滞不前。终于在解放军来到这里围剿国民党残部,在隆隆的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欲望、仇杀同时也被绞杀了,一个旧的腐朽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然而,土司世界里留下的只是那个与世无争的官寨,只因为他是"傻子少爷"的。此时,我们再看看那个"傻子少爷",他正说着:"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的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事外,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傻子。
"他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因而他不属于那个时代,这就导致了他的命运走向终究是迎来了毁灭。
书的结尾部分,酒家店主到傻子少爷家送酒,敲门的时候,傻子少爷**到自己将命丧于他手,便淡定地说:"是我的命来敲门了。" 作者通过傻子之口流露出神秘主义宿论,向读者们暗示一切都是注定的——无论是时代的变革还是微小的个体的命运,一切都如同飞扬的尘土,顺着定好的轨迹在空中晃晃悠悠地飘荡,最后落定在一汪变作黑夜颜色的鲜血里——"血慢慢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
历史的车轮永远会碾向前方,是我们无法改变的。它总会用一种文明取代另一种低级的文明。我们可以想象那消失的土司制度曾经在这片土地上辉煌灿烂的历史,又是如何以尘埃的形式烟消云散的,最终落在历史的这片净土上。
而这本书的名字恰好叫"尘埃落定",一切仿佛都昭然若是了。尘埃落定,书中人们的命运是早已经注定好了的,无法改变。而作者恰巧的把自己对于老麦其土司一家的命运通过"傻子少爷"的话暗示出来,物极必反,盛极必衰,他们最终还是会无法避免的走向毁灭。
当解放军整齐的脚步声响起的时候,麦其家迎来了毁灭,土司制度也随之土崩瓦解,也预示着整个**将迎来另一种符合时代发展的新制度,新文化,他们的思想不再被土司制度所束缚,这是充满光明与希望的**。而"傻子少爷"也最终死于仇人之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的这个世界就从"傻子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
历史的更迭,文明的交替,生命的倏忽而逝,最终都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烟消云散。就像土司制度的土崩瓦解,"傻子少爷"闭上双眼的那一刻,一切都像尘埃一样飞舞,在阳光下不停的旋转漂浮,最终还是洋洋洒洒的落在了这片早已沉寂了的土地。一切是那样的平静,平静有些过于不真实了,连一丝一毫的痕迹也捕捉不到。
而在岁月的打磨之下,沉淀下来的,是一代人的集体记忆和生命体验,它们在无数发黄的纸页中、在那些口耳相传的故事中永远默默地流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