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能写好一篇作文?写作是展示人的魅力的一种方式,写作是一种表达自己的方式通过写作表达自己可以提高自信心。为了写好作文我们要多阅读好文章,吸取优点,编辑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越回味越有味作文”,期待这些研究能够支持你的工作成果!
越回味越有味作文 篇1
汤丰鸣
足球,我最喜欢的运动。每次体育课做完热身运动后,便和几位男生一起冲向足球场。我的球技虽算不上是数一数二,但也不会太差。
如果我不条件反射,手球的话,那更厉害。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每次踢球时我这个“球手”,总被撇在一边或被拉去凑人数。
这周五,我们班和三班打比赛,我照例被拉去凑人数,并被告知:“不要手球,离球远一点。”起先,我们班的球员把球控制在对方的半场并不断制造射门机会,但不久形势便出现了改变。
对方守门员发球,一脚将球踢入我们这半场,队友们迅速上前去抢球,但是我们的“主力军”大多集中在对方半场,所以并没有截住球,反而给对方制造了一次机会,直接突破至禁区前,我方守门员对我大喊:“后卫,盯紧点!”我一怔,迅速越向对方主力球员,准备把球截下,谁知那家伙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脚下一发,准备无视我的存在,直接射门。可他忘了,球在滚动,我也在跑,他刚停下来,我就借助惯性“滑”过去,并条件反射一脚把球踢出了几米远,正好滚到我方球员脚下,他欢呼一声:“牛!”迅速带球突破至对方禁区。
射门!球进了!
队员们欢呼着冲过来,赏了我一个“黄金后卫”的称号,我也涨红了脸兴奋不已。
我不再是“手球大王”,我是“黄金后卫”,这个新赐予的称号,有味。
越回味越有味作文 篇2
越回味,越有味——这种感觉是汪曾祺的小说赋予我的。
前几天刚读到汪曾祺的小说《钓鱼的医生》,我深有感触。
他的这篇文章栩栩如生地描述了一个专为别人看“男妇内外大小方脉”的外科医生,他叫王淡人。
他笔下的人物和普通人描写得不一样,显得更有韵味些,就拿王淡人为例,他是一个比较“仗义”并且“仁义”和“江湖”的医生。为什么?自有原因。
为什么说他“仗义”呢?小说中写到一次洪水“连天暴雨,一夜西风,平地水深二丈”,有许多人病倒了,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拄着一根长竹蒿,在齐胸的大水里来回奔波给人治病,甚至不惜搭上一条命渡到一个被洪水包围着的村庄里医病。
自然,说他“仁义”也有一定的理由。他为别人看病,往往不立即收钱,要等“三节算账”---端午、中秋、元旦。而且他看到那些实在穷得什么都拿不出来的百姓,“鼻子一酸,就不但诊费免收,连药钱也白送了”。
当然,他最重要的一点是十分“江湖”。他的食物来源是自己的菜园。他还非常喜欢吃“起水鲜”,“起水鲜”指刚刚钓上来刮鳞洗净就放进锅里的鱼。(他钓鱼时总会带一口小锅和作料)同时,他也会经常邀请他的穷朋友来喝酒。
除了小说之外,汪曾祺的文笔也十分朴实。他描绘的人大多都给人一种真实、浅淡的感觉。他的小说有“好人并不强其所好,坏人也不故添其坏”的特点,通俗的文笔往往隐含着深奥的哲理,可谓“平凡又不平凡,形散而神不散”。
越回味越有味作文 篇3
每个人都有一件事,一个物品令自己回味无穷。令我回味的不是一件事,一个物品,而是一个季节---春天。
春回大地之时,也就是百花盛开之时。一切都显得生机勃勃,十分耀眼。春天里,世间万物都从冬天寒冷的环境中苏醒过来。欣欣然睁开了眼睛,窗外阳光明媚,春暖花开。
就像朱自清的《春》里说的:世间万物都是新的。一点都不假,人和植物、动物经过了一个冬天的寒冷与磨练后,早已疲惫不堪,而春天一到,世间万物仿佛又充满了生机,各种动物苏醒,迎接新的一年;而各种植物也竞相开放,在明媚的春光中展现自己婀娜的身姿。而人也抖擞抖擞精神迎接新的生活,无论老人、小孩、青年。
春天是万物生长的季节,春天是百花绽放的季节,春天是世间万物展现蓬勃生机的季节;春天也是摆脱寒冷,迎接新生活的季节。我回忆春天的滋味,那是生命的滋味,那是成长的滋味,那是人们对新的一年盼望的滋味。
春天,令人越回味越有味。
越回味越有味作文 篇4
历史被很多同学看作是一门枯燥的学科,它要死记硬背,似乎没什么吸引人之处。然而,那一节历史课却让我回味无穷。
那是一场辩论赛,一二组为反方,我所在的三四组为正方,辩论秦始皇到底是功大于过还是过大于功。对方先阐明观点,时间不超过两分钟。道理明确:秦始皇过大于功,他焚书坑儒,采用法家思想;使用暴政,民不聊生;修阿房宫、兵马俑,消耗了大量的人力和资金,使得天下人起义诛秦。回答这个可不容易,因为秦王干的“坏事”不是一般的多,证据不容否认。然而本队同学顺利地接住了话题,侃侃而谈,成功抵御。
坐在我后面的同学与我的历史都较好,且能说会道。他幽默地自贬为“狗界代表”,称我为“人界代表”,誓要一起击败对方。对方的观点有说服力,想反驳真是件棘手的事,我暂且没想好,先听本队的其他队友的发言。我身后的“狗界代表”先举了手,给予对方迎头痛击,尽力列举秦王的大功:统一群雄、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修长城北击匈奴、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
对方同学就着长城发表了观点:秦王耗费巨额,出动全国之力建长城,抓壮丁,人人天天提心吊胆,中途还上演了“孟姜女哭长城”等悲剧,真可谓是罪大恶极。轮到本队,没人应,就连“狗界代表”也在沉思。我这个“人界代表”总得出点儿力吧。就这样,我起身发言。仍然就长城而言,虽耗尽国力,却阻挡了匈奴,减少了更多的伤亡。而且,若不统一中国,匈奴迟早会强大起来,进犯中原,若当时仍群雄纷争,一定没有国家肯站出来修长城,抵御匈奴,一是因为消耗国力,让自己变弱,无力竞争,二是吃力不讨好,为大家造福,免受匈奴侵犯,反消耗自己俄实力,让自己有亡国的危险。况且当时直面匈奴的国家是赵和燕,他们都无力与匈奴抗衡,更别提修筑长城,北击匈奴了。俗话说:天下之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当时百姓渴望统一,统一也是社会发展潮流所趋向的,因此秦王正顺应了天下之势……
语未尽,铃先响,辩论只能到此为止这堂课是历史课,让我们收获巨大。有知识,有团队合作,有口才的锻炼……这一课,真是越回味越有味。
越回味越有味作文 篇5
五月里的一天,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清香,沁人心脾,令人感到十分舒服,枝头缀满了一串串洁白如玉的槐花。
我好比笼中鸟有翅难展;我好比浅水龙被困沙滩;我好比弹打雁失群飞散;我好比离山虎落在平川!一阵洪亮的歌声如一道闪电打破寂静,我循着歌声走去。果然,外公又坐在堂屋里看着《四郎探母》这部他最爱的老片,还时不时唱上几句。
外公爱戏剧,昆曲,黄梅戏,越剧等他都爱,但他最爱的还是京剧。他经常在家里唱京剧。可是在我年幼时,我并不理解外公唱的京剧,甚至觉得这很无聊。一天,外婆拿着一块布正擦拭着外公那些碟片。只见她仔细拿起一盒碟片端详了片刻,历经沧桑的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我见此情景,立刻跑过去,问:外婆,为什么外公这么喜欢听京剧?
外婆把视线缓缓地从碟片上移开,说:因为他的妈妈也喜欢听啊!
啊?外公的妈妈?她是个怎样的人啊?我睁大眼睛,好奇地问。
她是一个国营企业的老会计,十分和蔼。她很伟大,生了8个孩子呢!但是,3个都在小时候因病去世了。外婆顿了顿,后来你老外公去世了,她孤单地生活了3年,也走了。那个时候她生了重病,而你外公不知道,也没见上最后一面。她去世前住在老家的一个偏僻的院落,凄凄惨惨这时,她眼角似乎泛起了泪花,声音也哽咽了,便没有再说下去。
那是多么辛酸的回忆啊!就是杨四郎与老母相隔甚远,无法相见。
我渐渐听出了外公歌声中的味儿。
思老母不由儿肝肠痛断;想老娘不由人珠泪不干歌声再次响起,外公摇头晃脑地应和着音乐,一切都像平常一样,只不过在他的歌声中,我又听出了几分凄楚。
槐花依旧盛开着,花雨满天飞扬,我回味着这歌声,感觉这满地的如雪的槐花,似乎写满了哀婉、悲戚的味
越回味越有味作文 篇6
南京是江南一带的城市,本应是那种流传着浪漫传说的城市;而真正的南京,更多流传的是“还要辣油”这种口头禅。
“老板,来一碗鸭血粉丝汤!”一个接地气的城市,涌动着地道的南京大萝卜。每当清晨走进一家早点铺,总能听见这样的声音。窗口,几个顶高帽,系围裙的大厨,在升腾的白色雾气中,在鸭血粉丝汤中放入各种调料。一捞、一提,将大把粉丝卷进锅中,锅中沸腾着撒着细碎的葱末的汤。然后,将鸭血、豆腐果、鸭肝、鸭肠倒入锅中。窗口边趴着早起准备上学的学生,嘴中嘟囔着“鸭血多一点,谢谢”。若是成年人,便会不紧不慢些,有时还和老板说笑,后面的人也不急,即便是陌生人,也能聊上几句,淳朴的南京大萝卜们。
我也点了份鸭血粉丝汤坐下,舀几勺辣油放进碗里,看那辣油一点点浸进豆腐果和鸭血,我夹起一块滑溜鸭血,放入口中,鸭血绵长的鲜味和辣油劲爆的麻辣活跃了我还没睡醒的味蕾。鸭血极嫩,轻轻一咬,便破裂开来,滑过舌头,带进香气。我小心翼翼地咀嚼着,生怕错过一丝美味。我又夹起几根晶莹剔透的粉丝,粉丝软软的,又韧性十足,“嗞溜”便被我“喝”进肚中。豆腐果也让人青睐,它吸了汤汁显得饱满,金灿灿外焦里嫩,咬下去,汤汁涌了出来,又是一次味蕾享受。
整碗鸭血粉丝汤,不到十分钟,便剩下一个油壳的海碗。哈出一口气,感觉那白色雾气,都携着鸭血粉丝汤的鲜美,口中仍萦绕着那麻辣的味道。我抿着嘴,静静回味,不想匆忙地打破这享受,回味中,那股味道似乎更完美的融合了。
静静地回味着,回味出南京最普通、平凡的美。
越回味越有味作文 篇7
捡一片银杏,抬头望,秋到,天边已是一抹金辉。叶漫漫,路绵软,是秋风,柔情似水。阳光温和,照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也照在银杏叶上,反射出的是一道光,虽然耀眼夺目,却又可爱温柔,是十余年来公寓小院里的回忆。
那是我外婆家,也是主城区里的一个小小花园。春,是或红或白的夹竹桃;夏,是喷泉涌出飞溅的水花;秋,是满地的银杏;冬,是池边微微冻结的薄冰。
儿时,常去那里玩儿。捡一片银杏,似懂非懂地看着笑,只把它当作与积木、遥控汽车、小拼图无异的玩具,摆成一摊,自己与自己过娃娃家,直到幼儿园里那些最天真烂漫、纯洁可爱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我上小学了,只能一周得闲去上一两次,看看外婆。那时的银杏叶,便成了美工材料。我孜孜不倦地捡一些回家画画涂鸦,自己却甚是满意,笑着,闹着,再捡,再画,满地的银杏一眨眼就败在了我的笔下。童年,已逝。
我渐渐长大,六年级,要忙着作为宣传委员搞毕业纪念,忙着收集同学们的个性签名,以此作别,更忙于学业,准备为冲刺南外而战。压力下的我背着负担,几个星期才可偷闲去一次外婆家。这时,落叶是震撼的,满地金黄,让我疲倦的脸上漾出一缕如见初阳的微笑。大自然,从未让我失望过。我坐在叶地里发呆,不知不觉,天黑了。
愉快而充实的小学生涯结束了,我在一夜的毕业晚会后累坏了,再来到外婆家,又翻开毕业纪念本,一张张熟悉的笑脸定格在画册中,一句句梦想和祝福在暖暖的灯光下越发使我怀念。我合上本子,却在最后一夜发现了一片干枯已久的银杏叶,书签般躺在那里,已生了棕色的斑。我不禁一愕,回忆又被勾起,抬头,泪水模糊了远方金色的小园。又是一年银杏叶落,毕业季却落泪中。
今天,中学的我捡起一片银杏叶,仔细端详着,回味着,十余年来,十余个秋天里相伴的银杏叶,思绪万千,这淡淡清香回味无穷,永难忘怀!
越回味越有味作文 篇8
我享受于那泼墨山水,亦享受于那工笔描摹。完成一幅画,是一种艺术,每当这幅画被人们赏识欣赏或是回味时,内心定充满了自豪。而一幅画的完成,更是值得回味和珍惜的,我享受这种过程。
我本是一个爱画画的女孩,还在咿呀学语时,就对那缤纷的色彩充满了兴趣,而三四岁时,就开始在家里雪白的墙壁上“挥毫泼墨”。那墙上,满是我五彩斑斓的手掌印,歪歪扭扭的几何体和那孩提时代脑中的仙女、骑士。我从六岁时开始学画,一直画呀画呀,从不疲倦,无论画的好看与否,我都十分自豪开心。可无奈,由于学业日趋繁忙,我在五年级时,不得不停止了学画(对此我深表遗憾),直至今年十月,我又重新捡起了画笔。
当走进老师的工作室(画室)时,我的内心是那么五味杂陈!我多么期待用秀丽笔画画我的建筑外形,画我的单色钢笔近物,画我的梦幻逼真的单色铅笔花卉。她们都是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我曾经是多么热爱她们,可如今她们又在哪里等着我?会不会把我抛弃?在这份兴奋之余,我的忐忑也越来越明显,这两年,小学的美术课是那样少,绘画的工具和主题又是那样单调而不合我意。我这一画又能画上几年呢?带着这份不安,我开始了我又一次经历。
或许这是一场久别后欣喜的重逢,或许她已让我刮目相看。可就在我拿起笔构图的那一刻,我的一切紧张都释然了,已有两年的时间没画一张我自己真正喜欢的画了。先是构图,再用秀丽笔勾出大轮廓,再一点点的刻画细节,一切都是那么自然流畅,线还是那么不直,却带着一股倔劲,那虚实关系分的还不是太明显,那铅笔勾的图下笔还是重了点,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享受这种过程。当这幅画完成后,我在啧啧赞叹自己的作品,却不想手上被染了一大片墨水。老师说,你今天怎么这么紧张啊,画画时手一直在抖。心中不觉一惊,我真的很紧张吗?但看到这张作品,我还是对自己充满了信心。
回到家,细细回味画这张画的过程,只觉得很有味。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在看到这排列细密却让人心旷神怡的建筑物时,是从哪儿下手的(我画的是荷兰沿海建筑物,根据照片画的),也不知道是如何画出那一根根极细的绳索的,可是我画出来的时候却一点儿没害怕。遇到难处里的细节我也硬是给画了出来,当时好像只是一个劲儿的画着,或许这就仅仅是一种爱一种痴迷。
现在回想起来,倒觉得好笑,不过是一张画嘛,至于紧张成这个样子吗?但这不仅仅是一张画。
越回味越有味作文 篇9
一夜滂沱大雨,天明了,还没停。
到了中午,雨势渐停,取而代之的是淡淡的雾。一缕荒烟,几些残红。那绺早樱,渐渐飘入泥淖,仿佛发出了零丁的叹息。
我站在长长的车站前,心烦地抹去眼镜上的雨水,却怎么也抹不干净,我索性拿掉眼镜,直视这模糊的虚影。
接连几天的阴雨,几场重要考试的失利令我不由心浮气躁。
身后的咳嗽声被肆虐的风吹得七零八落的,仿佛满地碎屑。我回过头,一个小男孩儿和一个老人,如此普通,可我正巧看见小孩从老人手中拿过小书包,背在肩上,然后搀住老人,动作麻利,老人也没多说,想必是发生了很多次了吧。
伴随后颈一阵冰凉,一声道歉应声响起。我回过头,一个中年妇女正收回她那把边角有些磨损的伞,一边朝我抱歉地笑笑。她提着一篮子菜,带着满足的笑。身上虽然淋湿了不少,菜却完好无损,估计是给家人准备的吧。
回到家,妈妈对我格外关心,并没有提及成绩。餐桌上摆好菜肴,妈妈的关心,让我顿时感到自己一直被亲情环绕,难道,这还不能驱散心中的那些不如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