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观后感 篇1
今天想要特别矫情一番,聊聊“爱情”这个亘古不变的主题。
也许爱情,正如歌里所唱,就是所有的酒都不如你;也许爱情,就是见到你的那一刻,内心如海啸,明明很爱你,却要装作不在意;也许爱情,就是进一步没资格,退一步又舍不得。
一定还有更多不一样的爱情,但都因得不到所爱的人才叫做爱情。所以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才说,男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若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得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最近读完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记录了跨越半个世纪的爱情史诗。少年阿里萨炽热的爱情是美好而又孤独的。他经常会在清早独自一人坐在福音花园不易被发现的长椅上假装读书,只为看到那位渴望而不可及的姑娘费尔明娜走过。他也会在无数个临睡前的晚上,将心爱的姑娘理想化,把一封短信变成了一部写满甜蜜的宝典。
这是不是像极了暗恋中的你,独自抱着对爱情的幻想,制造一场场不经意的偶遇,却不敢表达爱你的心情。也许爱情的本质本来就是感受孤独、面对孤独、用幻想摆脱孤独,穷尽一生。
后来的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也有过2年的书信来往,也曾在书信中确定婚约。但在一次嘈杂的集市中的会面,让费尔明娜恍然大悟,才发现自己对自己撒了个弥天大慌,惊慌的自问,怎么让这样一个幻影占据了自己内心这么久的时间。其实,阿里萨爱上爱人,而那时的费尔明娜爱上的只是爱情而已。
马尔克斯太伟大,他讲述的爱情过于现实和残酷,这种残酷并不是外力的残酷,而仅仅只是两人之间最多加上时间本身完成的残酷。阿里萨和费尔明娜即使没有来自父亲外力的阻挠,也会因为他们二人之间“相见不相识”而错过彼此。
人性是复杂的,两人之间的分合往往不是一两句爱与不爱能够解释清楚,你我之中有太多为自己修着神庙和纪念碑的人,TA一直放不下或是缅怀的只是神庙里让人讲述的故事而已。
故事到这里结束,也许就只能沦为众多青春懵懂、年少轻狂的爱情结局,但马尔克斯却用他深沉的笔墨继续讲述了阿里萨一生执着于这场类似霍乱的爱情。少年的阿里萨狂热的书写情书、夜半拉小提琴、辗转难眠,为的只是获得费尔明娜的爱情,也像极了每一个追求梦中情人的小伙儿,头脑里充斥着大胆而浪漫的激情,并且为爱痴狂。
爱情就像一场霍乱,不知何时而起,但却声势浩大、猝不及防,搅得人上吐下泻,生不如死。也许唯一的区别在于,霍乱是公开的,爱情则是私密的。中年的阿里萨深陷对费尔明娜无法自拔的感情漩涡里,用了五十三年与不同的女人厮混,尝遍形色爱情,只为治疗这场疾病,从而忘了费尔明娜。然而,阿里萨不停“吃药”,剂量越来越大,服用了“622瓶药剂”,却在53年零11个月后,回首过往,依旧感慨“不如有你”。
对于阿里萨来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费尔明娜,一种是一切及其他。
初次读到阿里萨的故事时,实在无法将爱情的忠贞和他联系在一起,这个50多年纵情声色、放荡不羁的男人,有什么资格谈论爱情,作文又有什么理由成为故事的男一号被称颂为爱情史诗。后来,似乎懂了一些。也许我们无法保证人生一辈子只经历过一个人,但却能保证,当你出现的时候,你就是光源,其他都只是被你照耀的普通的芸芸众生。阿里萨为了了解费尔明娜身上特有的花香,他偷食母亲种的栀子花,甚至还将妈妈箱子里的香水细细品尝;堂桑丘饭店的镜子里只因照出过费尔明娜的影子,阿里萨买下了那面镜子,纵然一切只是镜花水月、稍纵即逝,却也是一个跟岁月掰腕子的人做出的最绝望、也最勇敢的尝试。
试问,可以这么深深爱一个人,是不是也是一种天赋。阿里萨终其一生,也没有治好自己的“霍乱”,在充斥着622道世俗味道的故事里,却依然没有影响到他一开始的初心,这份爱人的初心不应用道德去衡量,因为芜杂、混乱的人生依然可以有爱情的光临。
每个人都有自己理解的爱情,每个人也许正经历着爱情,爱情的样子大多不同,但因追求美好事物而患得患失的心情,却都和“霍乱”的病症如出一辙。有的人能在“霍乱”中痊愈,有的人却在“霍乱”中寄情一生……
53年7个月零11天后,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两位暮年老人,在死亡面前相聚,他们相互抚摸瘦骨嶙峋的身体,带着老年人酸味的接吻,那一刻已经超越了爱的本身,永生永世被定格。
多少人爱过你昙花一现的身影,唯独一人爱你哀戚的脸上岁月的痕迹。
乱观后感 篇2
内容简介:独创图表诊断法,快速查明361种疾病!本书中分门别类的图表,能够帮助您在感到不适时及时判断自己的健康状况,判断出哪些症状是需要重视的,哪些是无关紧要的,是否应当马上到医院就诊。另外,本书对各种疾病的治疗科室、发病原因、治疗和检查方法也进行了详细、通俗的解说。关注自身日常的身体状况,积极改善生活习惯,希望您能从本书中有所获益!
有病不能乱投医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当下社会看病对很多人来说已经是一大难题了,且不说去医院难 。首先判断不了自己的病况是轻还是重以及病到了一个什么样的 程度,该去求哪方面的医也不清楚,所以常常觉得很茫然。有病 不能乱投医这本书的难能可贵之处,就是能够引导你判断自己的 病况,指导你该如何去投医,通过这样的自我诊断及时地调整自......
有病不能乱投医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情很是高兴,高考填志愿的时候差一点去了医学院的我一直对医学方面的知识比较感兴趣,但是也是旁门左道的看一些东西。这本书初次浏览给我的印象是实用,简洁,而且彩页纸让人不会心生对这么多疾病的恐惧。能让人比较直观的来观察自己的身体,能比较容易的大体判断出来自己的问题是出在什么问题上,联系到最近一些时......
乱观后感 篇3
最近我迷上了一本书,书名叫《壮壮老师与何小兔》。
这本书的作者是何捷,主人公是何小兔。书中主要讲述的是:壮壮老师与何小兔之间发生的有趣事,他们曾一起烦恼,一起流泪,一起欢笑,他们之间发生的一个个故事就好像我们曾经经历过的一样!那些故事,让人捧腹大笑,也令人深受启发。
相信很多同学都为写作文而烦恼吧,何小兔就有一个绝招,这个绝招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叫“三板斧”,是隋唐英雄程咬金的经典绝招。第一招:劈脑门,不管三七二十一,直奔主题。
第三招:削马腿,意思是不管多短,也都要完整,作文不能不齐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作文一定要完整。而书中不仅何小兔,所有人物都聪明、天真、懂事。透过这个故事让人能体会到:生活中的边边角角都可能有秘密,只要善于发现就一定能成功。
其实,在生活中也是如此,我们也有许多可亲可敬的老师。一个个智慧超群的老师就是我们学习道路上的引路人,引领我们在学习中成长、在成长中学习,让我们随时都可能发芽并开出绚烂的花朵。
我们也应该勤于学习,善于发现,这样才对得起敬爱的老师。这本书,让我感觉到了老师对我们的欣赏,让我们更有朝气,更有自信。被欣赏的我们因老师的欣赏更加快乐!
乱观后感 篇4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不过读完之后,却异乎寻常的平静,没有心灵的震撼,只是口中泛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难道这就是作者让我们品尝的其所谓的“一生一世”的爱情的况味?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乱观后感 篇5
文学艺术的魅力来源于“真”,莎翁的作品正是因为塑造了一个个有血有肉的形象,才使其具有永恒的生命力;而曹禺的《雷雨》也因为把人性表现得淋漓尽致,才让读者感到了强烈的共鸣。
《雷雨》对侍萍和周朴园形象的刻画,不是脸谱化、公式化的,而是把人物复杂的性格真实地表现了出来。
周朴园是老爷,又是资本家。在对待侍萍的事情上,他有怀念和内疚,又出于封建家长的尊严而不愿深刻反省。周朴园遇到无锡人便打听侍萍的事,听到讲侍萍投水时便“痛苦”,特别是“关窗户”两段前后照应,充分体现了周朴园对错误感到悔恨的人性。
但是,美是由距离产生的。当周朴园得知面前就是鲁侍萍时,面对现实,他不得不怀疑侍萍来此的目的,同时为了自己的名誉、尊严以及他和侍萍的等级差别,他又变得冷酷无情—“你还是找到这儿来了”,“你可以冷静点儿”。在梦幻的想象中可以大敞心灵之门,但在坚硬的现实面前必须具有同样坚硬的思想。说周朴园虚伪,怕人揭出伤疤,可这本来就是人的本性!谁能做了错事不内疚,可谁又愿意被人揭开伤疤?正如莎翁笔下的麦克白夫人,梦游时常受着良心的谴责,醒来后却仍旧阴险、冷酷。这其实是人性“善”的一面与“恶”的一面相互影响,错综复杂的表现。
对于鲁侍萍,她与周家既有难舍难分的亲缘关系,又有受周家凌辱的一层,所以她悲愤“三十年的苦”,又时刻不忘过去的周公馆;她既希望“一生也不要再见周朴园”,又被说中“侍萍,你回来了?我知道你会回来的”!她拒绝周朴园的金钱,可是又转弯抹角地“就在此地”,“老爷的绸衬衣绣着梅花”,还有一个“萍”来暗示自己的身份;她坚强地挺了三十年,欲与周家一刀两断,可她又那么软弱,一见周朴园便叹气悲伤。抽刀断水水更流,她不仅剪不断与周家千丝万缕的关系,还把它变得更加复杂。其实,“不是”是为了“是”,“不欲”是为了“欲”,“不爱”是为了“爱”,这也是人地地道道的“本性”。简爱不也愤然离开桑菲尔德庄园吗?可她的心底还怀着对罗切斯特先生最真挚的爱。
剪不断,理还乱。人性错综复杂,对立的两面相互渗透,相互作用,使人变化多端,但正是这样的人才称得上是真正的人,不完美的才是最完美的。了解这一点,才能在云迷雾涌的变化中懂得人性,认识人生。
乱观后感 篇6
上个世纪的老电影,回想我当年看这本书的时候,还是初三,一直觉得遗憾,为什么要等到错过了才发现自己的心意,书中最后说“明天,明天我一定能重新赢回他的心,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看完书我也认为思嘉会成功,谁不想要有情人终成眷属。
最近终于把这部电影看完了,白瑞德真的是一个很迷人的男人,绅士又雅痞,总是在思嘉最需要他的时候出现,看着他和思嘉越走越远,他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迷雾中,我突然感觉这个人不会回来了,再爱,再不舍,他都不会回来了。没有人会一直等在原地,等你爱我,等你懂得爱情,是真的很累了。瑞德和思嘉太像了,都说夫妻应该性格互补,道理谁都懂,可谁又能抵挡住开始那致命的吸引力?
我一直想艾希礼吸引思嘉的地方在哪里,值得让她一次次辜负伤害瑞德。那是一种执念吧,得不到,放不下,像思嘉那样骄傲的人,没有被拒绝过,她的自尊不允许她放弃,放弃就是在对自己认输,所以她一直活着自己的过去里,看不到身边的人,也看不到自己的心。
在可以放肆爱的年纪,如果你不小心弄丢了某个人,那就小心的把那个人找回来吧!能少一点遗憾就少一点吧!
乱观后感 篇7
看完隋乱,思绪从铁血中回到了现实,心里突然一下子安静了,让人不自觉的就想到了秦朝,都是老子打江山儿子丢江山,个中原因暂且不论,因为俞加之罪,何患无词,既然都是天命气数使然又何必拘泥于细节呢。何为气数?草木一枯一荣,世间一治一乱,便为气数!天道如此,非人力所能强挽!由是观之似乎世间的世代更替也有规可循了——从春秋战国到秦一统天下,其现实是从长期的混乱到静止,乱世中积蓄的能量太大了,秦朝根本刹不住车,巨大的惯性瞬间就把秦朝碾碎了,乱纷纷又延续了一阵子终于停了下来,大治时代终于来到了,一个让世人称我们为汉族的强大帝国汉朝兴起了。汉朝以后三国两晋南北朝又是一番墙头变幻大王旗你方唱罢我登场的长期乱世枭雄年代,直到隋朝短暂统一,而后乱世积蓄巨大的能量很快导致隋乱,乱世中的荷尓蒙折腾光了以后,大唐盛世开启了。唐以后的宋元明都是治中有乱,乱中有治,属小乱没多少破坏性很大的惯性,于是大清一统江山几百年后又经小之又小的民国乱世就新中国成立了,十年动乱已完全释放了这种破坏性,按道理应该又是一个中兴治世,未来到底如何?我们试目以待吧………
隋乱给我的启示是覆巢之下焉有完卵,集体主义也许是一种适合生存的大智慧,当个人利益摆在集体利益之上时,就是乱世的开始,国家只有一个,而个人却有万千,每一个人为着自已的利益勾心斗角撕吧不已的时候,天下如何不乱,而一国的利益为一人服务的时候,依然是个人利益大于集体利益还是乱的根源,国之利益当有法来维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治世也就来到了,注意的是所谓的平等也是有尺度的,世上无绝对的东西。
乱观后感 篇8
谁拿情深乱了流年的读后感,来自亚马逊网上书店的网友:第一次看衣露申的书,也第一次被她的文字触动,从书名到封面设计我们应该能够看到和猜到了蝴蝶季一贯的风格,《谁拿情深乱了流年》这是一个简单而又温馨中带有稍稍虐感的故事,感觉有一段时间没有这种一口气读完一个故事的畅快感了,这个故事让我重新找回了这份感知。一种难言的温馨感久久地萦绕在心头,彷佛豆蔻年华就在昨日。谁拿情深,乱了流年。男主和女主是青梅竹马的邻里关系,同学关系。两小无猜的他们一起走了天真无邪的童年,情窦初开的岁月,从浅到深,相识相知,从聚到散,形同陌路。两人之间有青春年少时纯真萌动的情意,在这份朦胧的情意还没戳破时就已被各种变数给生生遏制了,造就了男主往后长达20年心头割舍不下的执念。执念总是令人动容的,至少男主的这份执念让我无法不动容。女主出生爆户家庭,父亲的溺爱惯成了她无法无天混世魔女的个性,他人视她为洪水猛兽,远离她排斥她,唯男主未用异样的眼光看过她,从相识到相知他们走过了情窦初开的岁月,到形同陌路。再到再次相见,那已是多年以后,此时的女主早已嫁作他人妇,女主冷淡漠视的转身,男主情深不倦驻视女主的离开的双眸,无不让人心生动容。故事通篇都在虐男主,视角也倾向男主,若说女主的性格是倔强绝决的,那男主的性格就执扭刚愎的,如若他当年不自以为是的逃避,我想后面的结果会截然不同的。好在繁华落尽,如梦初醒,他说出了“我已经迟到了很多年,这一次我再也不会放你走了”的深情宣言,挽留住女主不悔的回视。结局的温情感让人看后犹如吃了蜜糖般的甜而美好,回味无穷……
乱观后感 篇9
爱在霍乱蔓延时——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1500字范文:“是毫无疑问的,苦扁桃的气息总勾起他对情场失意的结局的回忆......”
开篇短短一句话,就为这半世纪的绝恋埋下了伏笔。初读已觉惊艳,再阅更觉回味悠长。那种被爱情击倒而自杀的人们用氰化金自杀后遗留的气味,像苦扁桃味一般刺鼻,细细回味起来却包裹着丝丝甜味儿,这像极了爱情,尤其是不幸的爱情。全书漫长时间的轻轻诉说,平淡却引发无穷的共振。
“穷光蛋爱上了公主,公主却嫁给了王子,穷光蛋求而不得,黯然神伤。”这是很多爱情故事的套路。可马尔克斯却让这个穷光蛋从公主嫁人的那天起拼尽全力奋斗,只为能让他的所有配上她的节奏,最后成为王子。后来他身边,一个个女人走过,可是他内心仍在为公主守候。五十一年后王子的那场葬礼,肃穆而庄重,公主没有眼泪却满脸哀愁;人群中,他却全身颤动,热泪潸然。这眼泪,不是像他自认为的那样,自半夜一直强忍着的眼泪,而且从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起就强咽的眼泪。
霍乱时期的那场爱恋,如朝露般璀璨却短暂,它真的像极了霍乱,不知所起,却疯狂蔓延,无法治愈。五十几年来,阿里萨带着对费尔米娜无穷无尽的思念,经历了无数次逢场作戏的爱恋,参透了各式各样的爱情,这也是能引起很多读者共鸣的原因之一。可是我曾经一度怀疑,他在大半生中经历了肤浅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卑劣的、隐秘不伦的多场情爱纠葛,这究竟是为了排解思念费尔米娜痛苦,还是打着爱她的幌子自我安慰,事实上却是为了寻欢作乐呢?如果真的是为了排解对费尔米娜爱而不得的痛苦,那这种爱情到底有没有变质呢?可我也相信,最后在那远离尘嚣、驶向永恒的巨轮上,阿里萨说出那句五十几年前就准备好的台词“永生永世”时,他是绝对炽热真诚的。
其实换个角度,费尔米娜未必不是一直爱着阿里萨的。只是这种爱藏的更深,深沉到她自己都察觉不到。它被深埋在费尔米娜和乌尔比诺医生世俗而无比圣洁的婚姻生活之下。他们有初见的美好,有新婚的甜蜜,有婚后的背叛,也有过争吵和误会,不过乌尔比诺医生的理性和呵护解救了费尔米娜,读后感.维护了他们的婚姻。在他那句“稳定比幸福更重要”的箴言引领下,他们的生活不失为舒适安定,甚至也可以说幸福快乐。可是这种模式下,我觉得与其说他们是因为爱情而缔结婚姻,不是说是为了生活而需要有爱情。记得最后在轮船上费尔米娜回忆起丈夫时说:“真是无法相信,经历了那么多的吵闹与厌烦,这许多年竟还能感到幸福,见鬼,我都不知道那到底是不是爱情。”是啊,也许稳定、和谐与幸福等因素一想加,几乎等于爱情,可它终究不是。几十年的岁月里,当费尔米娜站在窗台回忆从前,看到满目凄凉的小公园,嗅见栀子花散发的潮湿饿香气,想起在杏树下面的笑靥,她会不会遗憾这一生再也等不到花冠的爱恋?
爱情究竟是什么样子?是阿里萨长达半世纪的痴痴追寻,是费尔米娜深藏内心的未熄灭的火种,还是乌尔比诺医生长久的陪伴?我无法描绘出爱情真正的样子,但是似乎没有人规定过爱情必须是纯洁无暇的。阿里萨的爱情,疯狂,扭曲,混乱,无法为常人所理解,可是却能够穿越这五十几年的岁月,走过各色风流韵事,情爱纠缠。即使他已经苍老,然而那热情却依旧涌动如豆蔻,真诚而动人。
多年以后,阿里萨手持鲜花,期待日落黄昏时,费尔米娜的心还能再次为她绽放,在荒野里燃烧如昼。他们在黑暗中相拥,他们在长河里共游,这条爱情的航船定能长行到永久。通过这场近乎史诗般的爱情,马尔克斯似乎在告诉我们,只要爱得够深,坚持得够久,最后我们都能牵起梦中人的手,像阿里萨一样,说出深藏心底多年的倾慕与思念。
霍乱席卷的时代,人们一旦感染上,就无可幸免,无可救药,越接近死亡,它的威力就越大。爱情亦是如此,距离死亡越近,爱就越浓郁。阿里萨苦等了一个霍乱时代,终于等来了一个与费尔米纳重逢的机会,等来了从五十几年前蔓延至今的那场爱情的美丽结局。
爱情像霍乱,可不同的是,霍乱会随着生命死去,可爱情不会。它可以超越时间,超越生命,超越一切概念,无论何时何地,爱情永远是爱情。
乱观后感 篇10
前两天看完了一本书,名字叫《长安乱》。韩寒写的,爵哥推荐的,我自己看的。说实话,刚看完的时候我是满头的雾水,不知道韩寒到底想表达什么。导致我看完这本书之后好几天了才敢提笔写点感悟。我不会写书评,因为每一个写书的人都不是只为了写一本书来给世人阅读甚至评价的,而更重要的目的是为了表达自己的一种想法或者是思想。如果和某人的观点不同,甚至相悖,某人大可自己也去写一本来驳倒对方,只是自己写几句或好或坏的评语其实是很无聊的,只能给其他同样看这本书的人添个乐子。不过这个乐子由于历史悠久,慢慢发展到各个领域,到现在似乎已经成为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了。黄健翔就是这里边的佼佼者。如果我们看一场球突然没有人去解说了,可能我们还会有点适应不了,甚至感觉到很没劲
哈,说了那么多没用的。杂想嘛,能杂到什么程度就看我思维能跳多快了。既然是因为读《长安乱》才写的读后感,那我再回来琢磨琢磨这本书。没看懂是一回事,毕竟一本书只有写这本书的人自己才最清楚其中心思想。好像韩寒也曾说过类似的话。
看过这本书之后让我想起了一本西班牙名着《堂吉柯德》。同样两个人的旅行,都是一个主角,但《长安乱》里跟随主角的却不是仅仅是助手这样简单的关系,她还是主人公的爱妻,虽然没有过正式的结婚仪式,但同居久了自然就成事实婚姻,而且在小说的最后他的这个助手兼爱妻就死于给他生孩子
也同样都有一匹矮小瘦弱痴痴呆呆的可怜的马与他们同行。但他们是夫妻所以就要合骑一匹马,因为或许只有两个异性同用一个交通工具才能演绎出更多精彩的暧昧情节。不过《长安乱》的主人公写的还是很传统的,他是一个不愿做武林盟主的练武奇才兼武林高手,身世不明且诡异,武器无敌且灵性。这个简介听起来很熟悉哈,貌似每个武侠小说的主人公都是这样的。但故事的大小情节却并不传统,想必大家都明白暗箱操作这个词,那么这本书就能让人感觉到好像韩寒就是趴在暗箱里写出来的,站在揭露本质的坚定立场上用自己虚构的故事来映射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东西
此书中:故事背景是一个不知名的朝代,故事情节只能用少来形容,故事地点不超过五个名字
但韩寒却通过这本书写出了他对一些事物许多的观点,什么事儿什么观点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太多且没记住。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很有思想的人,且思考过很多东西,对事物都有自己独到的看法。哈,这个想必不用我说大家也都知道,不过也许这句话才是我的这篇杂想里最有意义的一句话了
乱观后感 篇11
独自静静地走在长安街上,身旁百姓,江湖人士匆匆而过,我用不解的眼光看着这满是陷阱的国都。迎面做来的老汉青幽幽地吐出一句话:长安何时才能真正长安?
长安的乱源于少林和武当两大门派的比武,想到比武人们通常会想到那些高手对弈,飞檐走壁,只见人倒不见人为何会倒。是比赛,自然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是很平常的事,然而在场比武中却是败者被摔死,胜者被饿死的惨淡结局而告终的。于是便开始了乱世。
韩寒在这本书中所提到的是一种深奥而又有些荒唐的江湖生活。看完这本书,所发出的感慨只有几个字:完全不懂。说以我也不去想。因为作者说:凡是可以仔细去想的事情最好都不去想,所以我只能用一些肤浅的想法去解释那些深奥的问题。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杀手留下的一段废铁有那么重要吗?无灵仅仅是一个杀手,他在世的时候,人们敬仰他和他那把绝世宝剑;他死了,人们敬仰他的神剑,并把他的神剑越传越神乎,说什么有了神剑就能号令天下,那么捡到龙袍也能号令天下吗?殊不知,灵在铸剑老者的眼里不过是司空见惯罢了。到后来,万永当初拿着灵的那种坦然也就不难想象了,也难怪万永拿着断掉的灵时会瞪大眼睛,看着地上的剑再看看我手中的剑,然后摇摇头,走下去,这都是世人一手造成的。一传十,十传百,越传越邪,看到这里也就明白剑气能伤人了。都是忍字呀!
文中的释然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僧人到一代大侠,其中的经历并不曲折心酸,反倒有几分趣味,这也让人明白了,什么强不强,都是意志呀!
我从这本书中看到了一些真实的灵魂,一些强意识的忍字。让我明白了内心强大才是真正强大!
乱观后感 篇12
今天,我看了《乱挠痒痒的章鱼》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章鱼,它很喜欢挠别人。有一次,它去挠珍珠贝诗,但却把珍珠被最爱的宝贝珍珠给弄丢进了深海,于是它就去追珍珠,在追珍珠的过程中,它还发现了自己许多以前不知道的技能,然后它决定以后再也不挠别人。
我最喜欢的书中的第13段,珠母贝看到珍珠又回到自己身边,非常开心。章鱼也发现了自己的优点,我真为它们高兴,因为它已经不再是那个只会挠别人痒痒的章鱼了,它已经发现了自己的四个优点:游得飞快、能潜入深海、身体柔软、会喷墨汁。我相信它的身上绝对不止这四个优点,它的身上肯定还有更多的优点,正在等着它去发现呢。
人就像一座无价的矿山,矿山里埋藏着许多的宝藏。每一个宝藏就等于一个优点,这些优点在等着被发掘。一个人要善于发现自己的闪光点,只有这样你才能在人群中脱颖而出,成为自信的人,而自信于我们是多么地重要,它是一个人成功的基石。
我原来字写得很慢,但写得很好,可是我一直不知道,每次我还在奋力地写作业时,别人已经都写完了,当我听到教室外同学们的欢声笑语时。我都会问我自己:辛文帅,你为什么写的这么慢,你看别人早写完作业出去玩儿了,你为什么写得这么慢。我十分地懊恼。
直到有一次,我正写作业时,一位同学看到我写的字,对我说:“哇,辛文帅,你字写的好漂亮啊!”
就是这短短的一句话给了我极大的鼓励,就是这短短的一句话让我知道了我的优点,一个人要善于发现自己的优点,这样才能成为最闪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