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由编辑为大家整理的“防汛应急的通知”,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通知在生活中的存在感也越来越高。根据指示,我们需要写一则生活通知,我们在发布时一定要注意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防汛应急的通知(篇1)
市区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
按照市委、市政府防汛工作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立足于做好防汛、防灾的各项工作准备,务必把物业管理区域防汛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维护好广大业主正常的居住生活环境。为确保市区住宅小区安全度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值勤值班,坚守岗位责任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一步加强汛期值勤值班制度,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要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坚守岗位,确保值班电话通讯畅通,出现紧急事故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要坚决杜绝空岗、睡岗和脱岗等现象的发生,不断提升值勤值班人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加强室外巡查检修,切实履行责任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小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检查巡查力度,重点围绕地下室通道、设备房、雨水管(井)、排水井等部位加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对小区内主、干路出现积水现象要及时疏通、清扫。同时,要做好防大汛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组织、预案、人员、物资、措施”五落实,保证汛期防汛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三、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和对薄弱环节的检查,保证安全运行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专人对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的设施设备和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消防器材、避雷设施、报警装置、监控设备和电控防盗门等应当保持正常状态。对房屋附属物和附加物(如室外空调机、遮阳棚、晾衣架、电视卫星天线、户外广告)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通知业主并进行整改。对高大树木,要加强防护、加固和修剪,防止在暴雨及汛期发生倾倒和伤人事故。
四、加强教育,广泛动员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全体员工进行防汛教育,认真传达上级防汛工作精神、宣讲物业企业防汛规定、措施和要求,使员工绷紧防汛工作之弦。同时要利用滚动屏幕、墙报、板报、会议、张贴告示等形式,对广大业主进行宣传防汛的重要性,做到人人知晓。
特此通知
二〇xx年七月一日
防汛应急的通知(篇2)
尊敬的业主:
您好!据最新天气预报显示,6月9号和6月10号两天我市大部分地区有强降雨天气,物业服务中心在做好相关防汛工作的同时提醒业主们也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1、叮嘱家中老人、小孩,尽量减少外出活动;
2、尽量将车辆停在地势较高的区域;
3、出门前请关好室内窗户,避免雨水进入屋内;
4、请检查阳台或露台的地漏口情况,以确保流水通畅无阻,如发现地漏堵塞应及时疏通。
5、置于室外、阳台、露台的花草植物盆景等易移动物品应及早搬离,以避免高空物品坠落造成伤害事故。
如您有紧急需要帮助的情况请及时联系物业服务中心:025—xxx
防汛应急的通知(篇3)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受上游来水、下游顶托和区间降雨影响,截至今日18时,我市长江干堤、连江支堤均超过设防水位,其中罗家沟24.31米、黄州23.96米、蕲州22.07米、武穴闸20.57米、小池19.81米,超设防0.07米~0.57米。根据预测分析,黄冈长江水位仍将持续上涨。再加上我市处于梅雨期,仍有强降雨发生,可能造成外洪内涝的严峻防汛局面。
根据《黄冈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黄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决定于7月1日21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后,各地要按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上齐领导、上足劳力,加密会商、科学调度,切实做好巡堤查险等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黄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xx年7月1日
防汛应急的通知(篇4)
各县(市、区)住建、城管、市政局,各施工、监理、燃气等企业:
为切实提高行业汛期应急反应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减少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根据市三防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演练和防灾减灾宣传的通知》(清防〔20xx〕11号)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4日底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防汛演练和防汛减灾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针对今年我市汛期长、降雨强度较大、台风多等情况,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防汛演练和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抢险物资储备,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并由分管领导亲自部署,明确人员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演练和宣传计划,迅速组织开展演练和宣传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工作有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演练
各地各单位在做好物资储备、应急抢险设施设备维护补充及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和培训的基础上,要紧紧围绕雨、雷、风三要素,认真做好责任区域防汛演练工作。
(一)建筑施工
各地住建部门和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分别结合实际情况,重点选择开展恶劣天气条件下建筑施工深基坑垮塌、边坡崩塌、起重机械倒塌、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及泥石流、触电、雷击等应急演练工作,演练要注重体现前期监测和预警及险情发生后人员的安全撤离情况。各地住建部门在自行开展演练的同时,要督促本地区各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企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市政公用设施
各地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要选择开展城市桥梁和燃气管道等市政设备设施被雨水冲毁(断)、生活垃圾填埋场坝体出现裂纹、城市公园浸水等的应急处理演练,市政管理、燃气等相关企业积极配合开展抢险工作。
(三)既有房屋
各地住建部门要选择演练城市低洼地、棚户区等内涝易发地区,建筑年代较长、建筑标准较低房屋和严重失修失养危旧房屋,公租房,地质灾害点附近的房屋,房屋主体上的广告等附属设施出现险情的应急处理。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开展住宅小区积水、地下室或配电室进水及空调外机、雨棚、高空悬挂物出现险情等的应急处置演练工作,重点加强对区域内排水排污设施设备、沟渠的疏通、防倒灌和水体带电处置的演练。
各地各单位要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防汛应急演练工作,并针对演练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减灾宣传计划,通过广播、网络、微信等平台或通过设置专题栏和警示牌、张挂宣传横幅和标语等方式,加强汛期防灾减灾知识等的宣传,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集中报道,营造良好的防灾减灾氛围。
各有关企业要将工作开展情况于4月26日前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跟踪信息报送工作,并请于4月28日前将本地开展防汛演练和防灾减灾宣传工作情况及相关图片等资料报送我局安监站。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xx年4月11日
防汛应急的通知(篇5)
各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汛期临近,为切实做好市区住宅小区防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行业特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各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住宅小区防汛工作,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汛排涝应急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组建应急队伍,督促检查辖区内物业企业的防汛工作。
各物业企业应制定防汛排涝应急预案,建立汛期值班制度,配备一定数量的排水泵、应急电力设备。以项目处为单位,建立不少于5人的抢险排涝预备队伍,并做好沙袋、木材、雨鞋、手电等必要的物资储备。
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处负责人通讯设备24小时保持畅通。住宅小区一旦遇有突发性险情或事故要及时报告,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不得延误时间。
二、全面检查,排除隐患
各物业企业要结合本小区的特点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防汛排涝的设施,危房、危墙、外墙悬挂物、地下室、地下车库、设备设施、雨水管道、明沟、暗沟等进出口处进行全面认真检查,管、网、池、井如有堵塞要及时清掏,及时消除隐患。特别要对电梯、水泵、监控等重要设备,做好防汛准备。如因防汛不力导致设施设备受损的,则维修由企业自行负责。
三、强化督查,责任到人
各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物业服务小区防汛工作的检查、指导,对于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改。
特此通知。
防汛应急的通知(篇6)
学校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下发和转发的《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切实做好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防灾减灾相关通知要求和南充市委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防灾减灾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现就加强学校预防洪涝和地质灾害工作的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洪涝和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今年学校防汛减灾工作的严峻性,思想上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松懈,要坚持“安全至上”的原则,建立部门负责人亲自抓、安全员具体负责的防范机制,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各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组织、责任、预案、防汛物资、抢险队伍“五落实”。
二、全面排查责任区域的隐患
各部门在责任区域对可能发生崩塌、洪涝、基础沉陷等灾害的部位,要进行重点排查,制定有效的防范和应对措施,及时上报隐患,积极消除隐患。必要时提前进行人员及财产转移安置,确保师生安全。
三、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信息,出现洪涝、崩塌和基础沉陷等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师生向安全地带转移,并在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报告。同时,要落实部门安全员,及时、准确、规范地做好抗洪救灾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
四、加强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
各部门要搞好防灾减灾的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防灾减灾意识。学工系统也同时要加强对学生防溺水安全事故的教育。
五、认真落实值守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确保信息畅通。保卫处应急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2242110(顺庆校区);3352110(高坪校区)
附:(转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
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通知》下载点击此处
2、《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切实做好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下载点击此处
保卫处
20xx年5月5日
防汛应急的通知(篇7)
公司各部室、单位:
根据县公司对防汛值班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现通知如下,望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一、防汛值班安排
1、值班时间安排:
(1)星期一至星期日:7:00-19:30
由主控室值长值班,值班电话:
(2)周一至周日夜间:19:30-次日7:00;
按防汛值班表轮值,值班电话:
值班到岗时间要求:值班人员值班前提前10分钟准时到岗,次日早7点00离岗,并做好交接班记录。查岗时间按防汛值班表要求查岗。
值班人员轮流替换值班,切实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接听电话,不得空岗。
二、检修人员防汛值班
1、各分场每晚安排检修人员在所在宿舍值班。并搭配好各专业人员,注明值班电话、值班人员通讯电话及联系方式。
2、各分场每月报值班名单与生安部及值长各一份。
3、各分场值班检修人员每晚值班时间:19:30—次日7:00。
4、检修值班人员巡检所负责设备,并在运行巡检记录上签字。巡检时间:20:00—20:30, 次日6:00—6:30
5、主控室设一检修巡检记录本,巡检在各岗位、巡检地点签字后,最后在主控室签字。
6、检修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通,接到缺陷处理电话应在5分钟赶到主控室到向岗位询问情况,并进行处理缺陷,并在巡检记录中记好接到电话时间,处理缺陷情况。
7、检修值班人员在巡检中发现缺陷,应通知值长及所辖岗位,并在巡检记录中做好记录,在运行人员做好安措后,进行缺陷处理。
8、值长及各值班岗位在发现缺陷后,应记录发现缺陷时间,检修人员到岗位时间,及缺陷处理情况。
9、巡检记录不准代签。
10、有事不能值班,不准缺岗,但允许替班,履行替班手续,报分场、值长和生安部备案。
三、运行人员值班要求
1、运行人员正常上班期间,在岗位值班。
2、上大夜班人员要求在当晚20:30前赶到公司,在宿舍值班休息,由值长或办公室查岗;
3、上小夜班人员,24:00时下班后,不准回家,在宿舍休息。
4、门卫在规定时间之外进出人员要做作好记录,以备查验。每天早晨8:00报送进出人员名单到办公室。
四、值班请假要求:
1、公司所有单位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请销假制度,值班期间确实不能到岗而由其他人代替,必须汇报公司领导批准。
2、运行人员24:00下班后有特殊情况需回家必须提前1小时,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备案,征得同意后,才允许离开;否则视为早退。
上大夜班人员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赶到公司,必须提前1小时向办公室请假,说明事由和赶到时间,征得同意后才能按请假时间赶到,否则视为迟到。
五、值班情况汇报: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所发生的情况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在次日公司早调会上作出汇报,不参加早调会的,由本单位负责人在早调会上汇报。
六、值班查岗要求:公司防汛办公室必须对公司值班人员不定时查岗,抽查情况第二天汇报。
七、考核:
1、为进一步加强值班纪律,公司将对值班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凡值班人员擅离值班岗位,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经我公司查出,对值班人员各罚款200元;经县公司查出,对值班人员各罚款500元,经市公司查出,对值班人员各罚款1000元,经省公司查出,对值班人员各罚款20xx元。(行政值班)
2、不按规定进行巡检,每发现一次罚款30元/人。
3、值班期间手机不通或无人接听,罚款30元/人。
4、不按规定签记录或记录不全,一次罚款20元。
5、缺岗一次,罚款30元。
6、不履行替班手续,罚款20元。
7、各岗位不按规定记录,每次罚款20元。
8、值班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30元。
9、运行人员在值班期间未到或上班前1小时内才赶到,视为旷工,罚款50元;
10、检修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值班或未到,罚款50元。
八、所有值班人员必须熟悉防汛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公司领导汇报。
九、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