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读《女巫》有感700字

2023-05-19 13:06:40 读《女巫》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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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读《女巫》有感 篇1

  我想说的是读《女巫》这本书的读后感。

  一个瘦瘦的,秃顶的,总是带着一脸狡黠的笑的女人,无论他跑到美国、英国、荷兰、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或新西兰,当然也包括中国,随便敲开一家有小孩子的屋子说“啊,我走累了,我的车用光了汽油,可以请我进来喝杯茶吗?”孩子们会立刻尖叫着,欢呼雀跃地迎他进门,因为没有孩子不认识她,她就是让大人有点害怕,孩子们疯狂着迷的女巫。

  书中的小男孩在一次车祸中父母双亡,他和姥姥相依为命。我被故事中小男孩的十分聪明、善良、勇敢所感动,在善于伪装、心狠手辣的女巫把他变成老鼠的情况下,他并不害怕,他坚信不管自己变成什么样子,她的姥姥依然会爱他。他在姥姥的全力帮助下,利用老鼠小巧灵活的身材和奔跑跳跃技能,偷走了女巫大王的‘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他冒着生命危险,躲过了厨师们的视线,把女巫大王的变鼠药投放到女巫宴会的饭菜中,在餐厅里女巫,被人们全部消灭了。他和姥姥用智慧和勇气消灭了英国所有的女巫及女巫大王,拯救了英国的儿童免受残害。他和他的姥姥们在吃下含有大剂量变鼠药的饭菜后,84位女巫立刻变成了84只老鼠回到了挪威也不放弃巫们作斗争,并做好了周游世界的计划,要消灭世界各地的女巫们,和女保护全世界所有的孩子不受伤害。真是伟大。

  世界上真有女巫吗?那还能有假吗!

  重要的不是有没有,而是我们应会识别她们,然后把她们干掉!因为如果不干掉女巫,她们的就会杀死孩子。女巫每天都要杀死一个孩子,如果她们办得到的话。

  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情,特别是当她们开大会的时候,当女巫大王宣布好的秘方的时候,你将会被变成老鼠的。

  《女巫》这本书很恐怖但很刺激激,我非常喜欢看。

最新读《女巫》有感 篇2

  看了这书名,你是否会有一种小恐惧呢?这世界上真得有女巫吗?在童话里,女巫总是戴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黑斗篷,骑着把扫帚飞来飞去,可真正的女巫是这样吗?一起去书中寻找答案吧!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充满智慧的小男孩。在他七岁那年,他和父母去挪威看望姥姥。不幸的是,遭遇了车祸,只有小男孩幸免于难。他便和姥姥住在挪威。姥姥每天都告诉小男孩关于女巫的事。比如女巫每星期要干掉一个孩子,女巫十分讨厌小孩,女巫总是带着手套,假发等特征…后来为了遵循男孩爸爸的遗嘱,祖孙俩搬去了英国。

  一次,男孩和姥姥在海边度假,小男孩为了训练小白鼠而不被别人发现,他躲进了一个大厅里,躲在了屏风后面。却意外发现了女巫大王与英国女巫在这里开年会。女巫大王告诉女巫们“慢性变鼠药”的配方,准备用变鼠药把英国的小孩都变成老鼠。小男孩被女巫发现后,和另一个小男孩一样,被变成了老鼠。他们一起跑去找姥姥,小男孩偷到了一瓶变鼠药,并成功地使女巫都变成了老鼠。从此,小男孩和姥姥一起消灭了女巫。

  书中的小男孩聪明勇敢,他被变成老鼠时,依然勇敢地冒险去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变鼠药。又跑进厨房把药倒进了女巫们喝得汤里。因为男孩有爱和勇气,即使他是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强大的女巫。所以,只要我们勇敢,有毅力,就没有做不到的事。

最新读《女巫》有感 篇3

  在童话里,女巫总是戴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黑色斗篷,骑着把扫帚飞来飞去。

  《女巫》这本小说讲了作者与他姥姥和恶魔女巫的一段故事。这本小说非常有意思,完全可以和罗琳的《哈利波特》相提并论,甚至比它更出色。书里有许多有趣的、幽默的、出人意料的事。比如女巫的样子。

  如果一听到女巫这个词,你也许会马上联想到第一段里描述的样子,而这里却不是,看看真实的女巫是什么样儿:弯爪子、戴手套、秃子、戴假发、贝形的鼻子、讨厌小孩的味道、有冰与火在跳动的瞳、没有脚趾、蓝色的口水。

  女巫的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的配方更是让人哭笑不得。作者居然想到了倒过来看的望远镜,这的确能让人缩小,呵呵!

  怎样对付女巫?一般人会想到报警、找神仙等等。而作者却想到了以牙还牙,把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倒入女巫的汤里。

  最后作者有没有变成人?在普通的小说故事里,多半会以一个美好,圆满的结局来结束全文,而这篇小说却不是,他最后没有再度变成人,但他却不哀愁。更使人惊奇的是他知道自己只能再活八九年时,却很高兴,因为他的下半辈子可以和他亲爱的姥姥一起度过,这里体现出了他对姥姥的爱。

  整篇小说没有一个字,一个词说他敬爱他姥姥,可他和姥姥的行动、语言却把里面蕴藏的亲情体现得微妙微肖。

最新读《女巫》有感 篇4

  读完了《女巫》,还是不愿放下这本书,脑海里还是不断浮现书中情节,为一些片段发笑。

  “在童话里,女巫总是戴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黑色的斗篷,骑着扫把飞来飞去。”罗尔德·达尔老先生用这个开头为我们讲述了一个男孩智斗一群女巫的故事。

  本书的主人公“我”因一场事故失去父母,不得不与奶奶相依为命。在伯恩默思旅行时,无意间偷听到了女巫们的邪恶计划。可是被发现,不幸变成了一只老鼠,救了一个同样变成老鼠的男孩。最后在奶奶的帮助下,成功战胜了女巫们。并周游各地,粉碎了女巫一个又一个阴谋……

  这本书用好玩的语句讲了一个好玩的故事,也包含了最基本的人生道理:

  “真正的女巫穿平平常常的衣服,就像平平常常的女人,住平平常常的房屋,做平平常常的工作。”这句话应了中国的.老话“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外表并不决定一切。

  当“我”在修理房屋时,遇到了一个陌生女人,“我”很小心地与她对话,这告诉我们防人之心不可无。

  “我”发现自己与许多女巫在一起,身陷险境,并没有惊慌失措而被发现,这让我想起笛福说的一句话:“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可怕一百倍。”遇事沉着冷静比无谓的害怕要强许多。

  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我”并没有因变成老鼠而逃避事实,反而坚定信心,要去拯救那些无辜的孩子们,去做一些还是人时所不能做的。当面对挫折时,气馁只会让事情更糟。而“我”身上所表现出来的正义的心是现在人所缺少的,老人跌倒不敢扶﹑孩子被车撞躺在马路上不敢救。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缺少的信任淡化了我们的正义感。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想《女巫》告诉我很多……

最新读《女巫》有感 篇5

  贝蒙和菲尔森,脱离教会,是为了什么?

  不相信杀戮,不相信上帝…因为信仰在现实中显得不堪一击。

  神的世界,应该是没有黑暗的,可以天黑,可以受伤,却不会是永无止境的阴暗与灾难。护送所谓的女巫接受审判,不是出于对上帝的公正审判,也不是出于对神的信仰,只是出于人性本能。生命平等,每个人都要公平对待。在得知修道院所有传道士死于瘟疫之时,贝蒙不是像神父一样跪地祈求上帝与子同在,而是果断抉择离开。这是一个被现实磨灭宗教理想的人,却也是一个为上帝而战的勇士,在授予凯骑士称号的简短仪式上,仍然是以上帝之名。与其说是为上帝而战,不如说是为自己的信仰而战。

  这个信仰到底是什么?是从前杀戮的内疚,是人心深处与生俱来的善,还是?我觉得是一种本能。一种求生的本能,不论是自己还是世界,生,是一种本能。求生,其实也是一种求胜。寻求一种胜利,寻求生存下来的机会,

  影片最后,恶魔消失,世界又是一片生机。很符合电影一贯要传达给人们的普世观点,可是,总感觉少了点什么……是什么呢?说不清楚。

  看见的时候,内心触动;看过之后,也有思考。只是,总有一点缺失。应该是故事吧。为什么会用这样的一个故事来告诉人们一个道理?电影噱头是需要的,所以有了所谓的场面、演员……可是,过后,人们是记得什么呢?而这部电影上映之后想得到什么?仅仅是票房或是某些荣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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