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您所提出的需求,我们精心地为您准备了一篇“有关安全的观后感”,恳请您浏览本页的内容。电影和电视剧常常能激动我们的思维能力,观影之后,大家一定会有很多感受和想法,不禁要表达出来。撰写观后感有利于影视作品的发展,但首先我们要看懂影片,并准确理解其中的基本内容。
有关安全的观后感(篇1)
自从“毒奶粉”“地沟油”等食品危机事件爆发以后,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了人们口中常说道的话题。民以食为天,我们所吃下的东西与我们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
近日,在读了《食品安全概论》一书以后,让我对于食品的认识更加深刻和具体了。 首先,书中区别了一个我们大多数人常爱混淆的观念,那就是“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其实在这之前,我觉得两者的概念差别不大,不过了解之后才知道,食品安全原来包括了“量”与“质”的区别,比如对于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地区,食物供应不足,无法解决民生的基本温饱问题,这就是食品安全中“量”的本质,而在解决了供应量这个问题后,人们所摄入的食物是否对人的身体健康产生影响,这就是“质”方面的食品安全问题。而“食品卫生”应该是单纯指食品是否可靠,有保障。 说到食品添加剂,我顿然觉得我们在外就餐时所吃的美食,几乎都会被这些添加剂所覆盖,食品添加剂总体上分为天然食品添加剂和人工合成食品添加剂。而食品添加剂虽然在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它并不属于食品的基本成分,而且就目前看来,大多数都是通过化学合成的.,因而食品添加剂对人类的身体健康有着潜在的危害。
谈到这里,想到在外面买一杯豆浆,也许会都难逃“豆浆精”,喝下一杯杯自认为很营养的豆浆,我不紧捏了一把汗。所以,在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时候,我们需要一个理性的认识,切不可过度的使用它,也不能盲目的排斥它。 在书中,了解了一个新的食品概念叫做“辐照食品”,听起来感觉很不可思议,确切的说它是一种保藏食物的方式,它利用原子能射线的辐照能量对食物进行处理,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食品的损失。辐照处理能够使得食品的卫生安全性更高,杀死微生物的效果也很显著,但是通过这种方式,会不会在辐照的时候产生其他的有害物质,这个问题还有待继续的研究。毕竟每一个技术的出现,都难免存在有一些不足和缺陷。
在了解了新的食品安全知识以后,我对食品的认识有了更进一步的提升。不过,我觉得越是生态的东西越是好的食物,科技虽然能改变食品的一些不足之处,但是要进入人的胃中,保障我们人类的健康,还是绿色生态的食品好。绿色的健康的食物,才更能做到食品的可持续发展。
有关安全的观后感(篇2)
安全教育对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星期四下午,老师为我们讲了安全的重要性,这让我获益匪浅。
老师首先为我们讲了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比如说:吸烟,喝酒,吸毒,抢钱,打架斗殴等,因为这些都是对我们的成长造成伤害的,所以我们不能去做,更要远离一些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场所。
如果遇到抢钱的学生,不能害怕,看一看周围有没有人,如果可以呼救,那么就要向周围的人寻求帮助。要记得抢你钱财的人的相貌,还有别人对他的称呼,这个对于警察的破案会有很大的帮助。遇到小偷的话,一定要小心,尤其是在拥挤的车上,或者是人多的场所,要把钱财放在自己能看到的地方,或者把钱放在书包里的夹层,这样以免钱财丢失。
要朋友也需要谨慎,要多交益友,诤友,努力不交损友,朋友对你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叫什么样的朋友,就能看出来你会是什么样的人,交一个好朋友,会让你受益,而交一个坏朋友呢,你也就会变坏的,所以,我们一定不能交损友。
通过这次安全教育,我知道了:我们不应该做哪些事和我们不能去哪些地方,要多交对你有益处的朋友这对我有极大的帮助,老师告诉我们的这些知识,让我获益匪浅。
让我们做一个讲文明,懂安全的好少年吧。
有关安全书籍的读后感6
学习了《安全教育读本》收获很多,尤其是关于校园安全隐患的有关问题,感触很深。
我觉得学校安全,首先要从思想上、意识上重视起来。思想上、意识上重视了,就能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而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有时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
其次,学校安全教育要常规化。我们要像案例中的学校那样,安全要时时抓、事事抓,要常态化。在安全演练时,一定要严肃、认真,学生不能嘻嘻哈哈,老师更不能嘻嘻哈哈。不能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才演练,不能为了演练才演练。演练是要自发的、为了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而演练的,并且安全教育要涉及方方面面,比如要有防火、防震、防毒、防电、防交通事故、防暑、防溺水等。
第三,教师要以身作则。老师在安全教育时,不能光要求学生怎么样做,老师的身教更重于言教。这就要求老师在安全方面也给学生做出榜样,不能说一套做一套。
总之,学校安全无小事,处处都存在安全隐患。《安全教育读本》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可以操作的安全教育学习指导。人人树立安全意识,采取安全措施,严加防范,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只有这样,学校的安全工作才能做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深信: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我校的安全工作一定能确保万无一失。
有关安全的观后感(篇3)
《高敏感者的安全感》读后感1500字!
以前,几年过去了,周围的建筑和树木还在。如今,一夜之间,可能就变样了。离开舒适圈的我们,内心缺乏安全感,时时焦虑,事事忧心。世界以光速发展,而我们拼尽全力也只能保持不后退。
是否在上面的描述中看到了你的身影?是否是你的当下处境呢?受疫情影响,失业率高,就业率低,生活的压力下,我们内心难免容易暴躁,焦虑。这就是缺乏安全感的表现。
《高敏感者的安全感》是全民心灵健康的发起者和奠基人威廉姆·布鲁姆博士所著。他长期致力于如何建立心灵屏障,如何让人们的内心得到自我意识的安全感。他的观点是“世界纷纷扰扰,我自怡然一笑,每个人最大的安全感是自己给自己的。”
《高敏感者的安全感》将为我们分享什么是安全感?如何管控安全感,为我们理智面对生活提供帮助和指引。
有关安全的观后感(篇4)
月26日上午,居住在南京市栖霞区的四川籍农民工吴莉做好午饭等着12岁的儿子陈篷放学回家。此时,一个在当地打工的同乡气喘吁吁地跑来对她说:“你儿子的脚给列车轧伤了!”吴莉跟着同乡跑到事故现场,只见儿子躺在铁路边,痛苦地呻吟着,左脚与腿只连着一层皮……吴莉当即扯下自己身上的衣服包住伤口,将儿子背到附近医院。医院根据伤情,为孩子做了第一次截肢手术。陈篷就读于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一所外来人口流动学校,距校门口60米便是一条铁路,校门口的石梯可以直通到铁路旁。这天中午,陈篷放学见校门口的铁路上停着一辆列车,便与几个小朋友通过石梯爬上列车车厢玩耍,这时列车突然启动,陈篷慌忙从车上跳下,结果左脚被卷入车轮……
本案中,铁路部门在铁道距学校校门60米的距离之间没有设立护栏隔离设施,显然违反了4月起实施的国务院《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边界设立标桩,并根据需要设置围墙、栅栏等防护设施”的规定,有重大过失。日前,南京市栖霞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铁路部门在直通铁道的石梯处未设任何警示标志和护栏,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应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判决赔偿陈篷各项经济损失20.5万元
有关安全的观后感(篇5)
前几天,我们在多媒体教室观看了《校园安全教育》影像后,学到了许许多多安全知识。
那一幕幕触目惊心场面,那一个个血淋淋数字,让我更加感到生命可贵,安全重要。
我们身边也有过许多不幸事情发生,有时,因为一些小事处理不好,缺乏安全意识,就造成了不可收拾后果,所以,我们要重视安全,了解更多安全知识,学会自我保护。当我们遇到灾难时,不能慌张,一定要保持冷静,用适当方法自救或向他人求救。
在我们生活每一个角落里,其实每时每刻都会有危险,只要你稍不留意,它就会遇到危险,受到威胁。要知道,每天因为事故身亡小学生就有上百个了,这沾满血腥数字,不只是数字那么简单,那是一条条有血肉生命啊!这血教训时刻警惕着我们:安全是生命前提,要珍爱自我生命。
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谁都是宝贵,而人生花季只有一次,青春焰火夜只绽放一次,我们怎么能不珍惜这段美好时光呢?所以,我们要以安全为首,敲响安全警钟,热爱生命,奏响生命乐章,让生命之花更加绚丽!
有关安全的观后感(篇6)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11死2伤,转眼让喜事变成了惨痛。
今年以来,中国杭州、南京、成都等地先后发生的飙车肇事、醉驾致死案件,引发社会舆论强烈关注。日前,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行动,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对酒后驾驶实行“零容忍”政策。酒后驾车在车祸原因里占据重要部分,严厉打击漠视交通规定的醉驾者,是保障司机及广大公民人身安全的有力手段。
发生车祸的原因许许多多,但当事情发生后,结果却永远只有一个。超速行驶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果酿成了大祸;因超载而引出的惨重车祸,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一时的方便便漠视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知识 匮乏,无证驾车、违法超车、疲劳驾驶、操作不当、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了接二连三的交通事故,一个个都让我们触目惊心。
在血的教训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却也显示出其如此的宝贵,生命只有一次。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珍惜生命,从我做起。安全无小事,在以后工作中,我一定会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就向社会交了一份合格的试卷。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远离伤痛,珍爱这美好的生命吧!
在我们的生活中,往往一不小心就会出交通事故,所以,我们要小心地过马路,骑自行车也要靠右边行使。现在,我就给大家讲一下骑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吧。
有一天风和日丽,小明准备去姑妈家玩,他骑着自行车飞快的向姑妈家奔去,骑到上坡的时候,由于这一段上坡路很长,他感觉非常吃力,他越骑越慢,脸上的汗水一滴一滴地往下落,最后还是停住了,小明往前看了看,还有很长一段上坡路,看来只有推着走了。唉,小明叹了口气,擦干汗水。忽然听见后面有鸣笛的声音,他往后一看,一辆大卡车从坡下向他驶来,小明眼前一亮,想出一个“好”主意:如果我借助卡车的力量爬到坡上去,这样不就能很快的爬上这座长坡吗?于是,小明使出全身的力气,用手抓住了大卡车的后车箱,另一只手扶着自行车的龙头,这样有了大卡车的“帮忙”,小明感觉轻松多了,头上汗水也慢慢消失了。正当小明为自己的聪明头脑陶醉时,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情发生了,大卡车突然停住了,这时,由于小明没有反应过来,砰的一声,小明的.头重重的撞到了卡车的后车箱上,小明一慌,人和自行车都倒在了地上。司机听见声音,马上下车,看见小明受伤了,立即送到医院治疗。虽然没什么大碍,但是刚才的发生的一幕情景还时常出现在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通过上面这个故事,可以看出交通事故有多么的可怕,遵守交通规则要从你、从我、从他、从小事做起,时常把交通法规记在心上,希望大家和我一起做一个遵守交通安全的小卫士。
我上学期我参加了小学生交通安全队,虽然我们在比赛仲没有拿到第一名,但是我却收获了快乐,勇气和坚强。我收获了快乐。在交通安全队的日字里虽然我们饱受辛苦,天天早上和晚上不停的练习。但是一想到这是为母校做的贡献这有算些什么呢?我们刻苦练习终于在比赛中获得了好的成绩,尽管我们没有得到第一名但是大家还是开心的跳起来重在参与嘛。
我还收获了坚强。在训练中我最害怕也最讨厌站军姿,因为一站就是十分钟虽然对有些人很短但是最重要的就是你必须站的很好一动不动老师还会时不时的在你后面踢一脚看你有没有把脚绷紧有没有用力。我曾哭过叫过但是在训练里这样的练习天天都有。所以你只有学会坚强,在人生中的路上一定要学会坚强不可以放弃。
所以,在这次交通安全对队的日子里,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的大道理希望大家和我一样心中永存一个信念―团结就是力量,坚持就是胜利。
有关安全的观后感(篇7)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俗话说:水火无情,这一点也没错,因为,有多少例子可以证明,火灾是大多数在不经意的情况下就发生了。
常说我们离不开火,无论是哪一样,烧开水,煮饭……都离不开火,或是两面派,有的时候,你不好好使用它,它也会有邪恶的一面,发生火灾事故,不仅影响大,而且损失也大,所以,作为一名热爱生活的小学生,就应该掌握一些消防知识,如:使用灭火器的只是,初期火灾扑救方法以及会报火警119。和火在一起做坏事的还有一个东西,是火的“铁哥们”——烟雾。
可别小瞧它,许多人在火灾失去生命的“罪魁祸首”的也就是它,为什么它会让死亡率增高呢?那是因为烟雾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如果不加防范,就会中毒。
了解了以上的知识,现在,让我来介绍如何逃生的办法吧发生火灾时,如果被大火包围,就拨打119报警电话,在报警中,要讲清楚发生火灾的地点、报警人的名字和火势的大小。随后,等待救援。如果火势小,就用湿毛巾、湿毛毯披在身上冲出去,逃出去时。要逆风而行,并弯腰爬出去,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免中毒。如果火势大,可以利用房屋的阳台、下水道或其他接地牢固的物件逃生。也可以用绳索或床单撕成条状接起,一端一端拴在固定物件上,再顺着往下滑,即可逃生。如果万分情急决定跳楼出逃时,可先往地下抛出一些衣物棉被等,以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台往下滑,以缩小跳落高度,并尽力保持双脚着地,尽可能地保全性命。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不错,就像江泽民爷爷说的,只要每人做到“人人关心消防、处处注意防火”的群防群治的局面这样,火灾会少得的多,那么我们的明天也会给加美好!
有关安全的观后感(篇8)
关于车主在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责任,存在太多的争论。《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此条确立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我国的侵权行为法中的适用。按照目前的通说,机动车属于高速运输工具,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害,无疑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
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终止施行,车主的垫付义务失去依据,这是否意味着车主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无须再承担任何责任?答案是否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主责任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并不是忽略了这个问题,而是因为确定承担责任的主体较为复杂,在实践中需要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因此才未作出一刀切的规定,故而采用了“机动车一方”这样一个比较宽泛的用语。显然,“机动车一方”包括驾驶员和车主,甚至包括乘车人员(譬如车上人员与驾驶员争吵、车上人员发生打架致驾驶员未能专心驾车而引发交通事故等情形),既未一概肯定由车主或驾驶员承担责任,也未排除车主或驾驶员承担责任,交由法官在个案中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再结合案件事实确定,以免产生因特别法作出硬性规定而排除了一般法律的适用,但又不合理的情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只解决了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责任分配,对于机动车一方内部及单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情况下的责任承担,则须根据民事法律和具体案情认定。侵权行为法的基本原则是自己责任原则,即每个人只应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侵权行为人要能够转移责任,或者他人必须替侵权行为人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均须有法律的规定。针对交通事故中驾驶员与车主的责任承担,驾驶员系交通事故的直接侵权行为人,如果没有其转移责任的法律规定,自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对于车主是否须为驾驶员的行为承担责任,则须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审查车主对交通事故发生是否有过错以及车主与实际使用人之间的关系,确定其相应的责任,简单的一概令车主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连带责任或不承担责任,都是不公平的。
我们知道,从无过错责任产生的历史渊源来说,无过错责任之所以产生,是因为:19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导致工业灾害频生、交通事故骤增、公害严重损害人们的生命健康以及产品缺陷经常导致消费者的严重损害。而且在现代工业事故中,基于工人过失或不可抗力的事件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试图寻找一种较之传统过错责任原则更为严格的法律对策对受害人提供保护和救济。于是在实行过错推定和举证责任倒置之后,进一步产生了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是从整个社会利益之均衡、不同社会群体力量之对比,以及寻求补偿以息事宁人的角度来体现民法的公平原则的,它反映了高度现代化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公平正义观,也带有社会法学的某种痕迹。无过错责任对于个别案件的适用可能有失公允,但它体现的是整体的公平和正义。无过错责任其实就是一种危险责任,即因所从事的作业活动具有高度的危险而产生的责任。
从危险责任的法理来说,侵权行为法中之所以产生危险责任这一归责原则是基于以下原因:
其一,风险开启理论。从事危险活动,或者占有、使用危险物品的人本身制造了对他人人身、财产权益造成损害的危险,因此作为危险源的开启者,当然需要承担责任;
其二,风险控制与分散理论。从事危险活动或者占有、使用危险物品的人对于这些活动或物品的性质具有最为真切的认识,也最具有能力控制危险的现实化,因此作为危险的控制者,其应当承担责任。而且通过法定的强制责任保险以及商业保险,这些人完全有能力将风险加以分散;
其三,报偿理论。从事危险活动或者占有、使用危险物品的人从这一活动中获得了利益,基于享受利益者承担风险的原则,其应当承担责任。具体到交通事故中,一个人购买了一辆车,他就能够支配该车的运行,并从该车的运行中获得利益,这种利益可以多种形式体现,用于生产经营、出租可获取经济利益,自用则获得工作生活的便利,但拥有车辆的同时也为社会增添了一个合法的危险物,给社会带来潜在的危险,因此,作为车辆的保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危险责任。
从无过错责任产生的社会和法理基础可知,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负担以法定义务为依据,是一种“危险责任”,其责任主体应包括机动车的所有者和使用者。首先是汽车的所有人(车主),亦即保有人,一般情况下,车主对其车辆握有支配权,运营的利益归属也归车主;其次是车辆使用人,车辆使用人如果从驾驶车辆这一高度危险的活动中获得了便利或者运营利益,也应当成为承担危险责任的主体。作为雇员的机动车驾驶员,其从事高度危险作业所获得的只是谋生的工资,没有获得高风险作业下的高利益,虽车辆的具体操作是自己掌握,但运行支配受车主的控制,运行利益归属车主,因此,法律规定雇员的责任由雇主承担。
我国司法实践对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机动车保有人的判断标准明确采取了运行支配说与运行利益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答复“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法理基础在于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非自愿地丧失了对车辆的控制和支配,不具有运行支配权和运营利益,因而不承担责任,该答复未排除车辆在正常运营下车辆所有人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则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该复函基本上反向明确了车主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要承担责任,只是要确定谁是真正车主。负责起草该批复的杨永清法官对该批复的解读为:“根据危险责任思想和报偿责任理论来确定机动车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具体操作就是通过‘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项标准加以把握。所谓运行支配通常是指,可以在事实上支配管领机动车之运行的地位。而所谓运行利益,一般认为是指因机动车运行而生的利益。换言之,某人是否属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要从其是否对该机动车的运行于事实上位于支配管理的地位和是否从机动车的运行中获得了利益两个方面加以判明。进一步说,某人是否是机动车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以该人与机动车之间是否有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的关联性加以确定。”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理论,按照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说,车主承担责任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自己责任:在驾驶员就是车主的情况下,驾驶员的责任就是车主自己的责任。
2、雇主责任:在驾驶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与车主之间的责任承担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予以确定。
3、连带责任:在车辆有安全隐患或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车主与车辆使用人构成共同侵权,车主责任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予以确定。
4、不承担责任:①因被盗、被抢等车主意志外原因,导致车辆被他人控制,进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②如果名义车主提供了充分证据证实车辆确已实际移转,且名义车主自身没有过错,真正车主也承认其车主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名义车主可不承担责任。
5、在一定范围内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车主与实际使用人之间存在承包经营、挂靠、租赁等经济利益关系,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没有过错,则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6、补偿责任:车辆被借用,车主从车辆的使用中不获取经济利益,对交通事故中的发生也没有过错,依据《民法通则》第123条及公平原则确定车主承担一定的责任,主要考虑应确保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能够得到适当补偿。
对于上述分类中的自己责任、雇主责任、连带责任和不承担责任,已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应没有争议。司法实践存在较大争议的是出租车辆与出借车辆两种情形下的责任承担。
(五)正确区分以营利为目的的车辆出租与纯友情的车辆出借,合理划分车主责任承担。
确定车主在交通事故致人损害中应承担何种责任及数额,应区分以营利为目的的出租车辆行为与不具有营利目的的纯粹的友情借用车辆行为。
车辆所有人将其车辆投入以营利为目的的出租经营,显然属于从事高度危险作业,具有典型的运营经济利益,表面上看,出租人将车辆出租给租用人后,就丧失了对出租车辆的控制和支配,让其承担责任似有不公,其实不然。车辆的所有人对出租车辆负有维修保养,确保车辆保持适于运营的良好状态的义务;对租用人负有谨慎审查,确保将车辆出租给驾驶技术熟练的驾驶员,以尽可能降低交通事故发生风险的义务。而实际上,车辆出租人为追求营利目的,对车辆租用人的审查仅限于表面形式审查,只审查有无驾驶证,对租用人的驾驶技术熟练程度无法审查,更无法对出租车辆的转借转租进行控制,无疑大大增加了汽车这种合法的危险物对社会可能造成损害的风险。车辆所有人失去对出租车辆的控制和支配是由于自身追求营利目的的主观故意行为,与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非自愿地丧失了对车辆的控制和支配完全不同,车辆出租人对因追求营利目的而主动放弃约定时间内车辆支配权并由此造成的事故潜在危险应承担无过错的危险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在被盗车辆案批复及连环购车案复函两案中的亦反向确定了车主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至于出租车辆的车主应承担责任的限额,一概让车主承担连带责任是不合理的,这样会扼杀了整个租车行业的发展,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但车主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是不合法、不合理的,这会造成出租车辆的车主只享受从事汽车营运这种高度危险作业所带来的利润,而不需承担从事高度危险作业所带来的风险,助长唯利是图,降低或省去采取措施防范高危作业事故发生的投入,加大整个社会的交通公共安全隐患,也不符合《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让出租车辆的车主承担无过错责任,也并不是要将车主置于清家荡产的地步,而是为了促进出租车辆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为弥补或减轻车辆运营高危作业给第三者或车上人员造成损害的风险,同时也降低和分散车主经营车辆出租的风险,车主可通过积极、主动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险来降低和化解车辆运营风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对第三人的损害,可通过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来获得赔偿,对于本车上人员所造成的损害,可通过投保车上人员险来获得赔偿,亦即从事车辆出租运营的车主,由于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潜在危险加大,比纯粹个人使用的私家车主应当负有更多的投保义务,除投保交强险外,还应当投保适当金额的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险,以增强自己的偿还能力,负起与通过高度危险作业获取运营利益相对称的社会义务。此种加重的义务虽然法律尚未作出规定,但法院可以通过个案的判决逐步引导确立某些社会关系的建立所应遵循的公平的行业规则,分散不确定的交通事故可能给特定的受害人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或难以弥补的损失的风险,而车辆出租人为承担此投保义务增加的费用则可通过整个车辆出租行业的普遍适当增加租车费用转嫁给车辆承租人,其实质仍为出租人代承租人投保。对于因使用人的原因致使保险公司有合理理由拒付保险赔偿的,出租车辆的车主仍应当在与交强险、三者险或车上人员险相适应的限额内与使用人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不得以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而免责,以促使车主在从事车辆出租运营中尽到最大谨慎注意义务,最大程度地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此亦即法律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无过错责任之立法初衷。出租的车辆在交通事故中也可能受到损坏甚至报废,或许有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再让车主承担对第三人或车上人员的无过错责任有失公允,其实是合理的。因为车主的财产损失与第三人或车上人员的生命健康权损害是不可相比的,车辆财产的损失可以通过保险获得赔偿或向事故责任人索赔,即使在向保险公司或事故责任人索赔受阻的情形下,也可通过先前或以后的车辆租赁收入得到补偿而修复,但第三人或车上人员的生命却是无法挽回的,即使受伤者通过治疗身体得到康复,其所受到的心灵创伤也是难以抚平的。
对于纯粹因友情行为而借出车辆的车主,由于现在一般的私用家庭轿车已非高消费产品,已有较大的普及面,并有逐渐发展成为日常交通工具的趋势,亲友、同事之间一时之需借用车辆成为可能,但私家车车主一般均不太情愿借出,只是碍于情面、维系友情而借用,而且绝大多数私家车的车主在将车辆借给朋友使用时,都会尽到非常谨慎的注意义务,具有不良嗜好或驾驶技术生疏的借用人一般会受到朋友的婉拒,友情借用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相对要低得多,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潜在危险要小得多。如果因友情借用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对车主课以较重的损害赔偿义务,无异于禁止友情借用行为,这将导致社会人际关系的冷漠,妨碍同事之间、亲友之间关系的正常交往,有悖于人情常理,因此,不应当对友情借用车辆行为课以较重的赔偿义务。但友情借用行为车主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是不合法、不合理的,毕竟这个合法的危险物是车主的,而且车主保有车辆获得了生活与工作的便利,不承担责任与《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精神不符,而且也会导致车主对自己支配的合法危险物不能尽到最大的谨慎注意义务。
友情借用车辆情形下车主的赔偿责任,应较以营利为目的出租车辆的车主责任要轻得多,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之外,还应适用公平原则,其性质应为补偿责任而非赔偿责任,因车主相对于受害人而言应具有一定的经济承担能力。赔偿限额在车主已投保交强险和车上人员险的情况下,仅应以保险金承担赔偿责任,在因使用人的原因致保险公司有合理的理由拒赔的情况下,车主承担的责任不应超过车上人员险可获得赔偿的一半。
有关安全的观后感(篇9)
各位领导、评委、同志们:
大家好!
一个人的生命是宝贵的,而且,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它就像花瓶一样随时都有可能破碎。那么,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有的人生命如此的脆弱?为什么有的人生命距危险近在咫尺,而于安全却相距千里?答案很简单,就是因为那些缺少安全意识。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这几个字写起来容易,但做起来却很难。
这让我想起了在电视上看到的真实的一件事。
一个小女孩,叫做方源源,才10岁。一天,在马路上走着,但是,她却错误的走在了路中央。然而,他却没有注意到她的后面的一辆机动车飞驰而来,车里的司机昏昏欲睡,直直的向那个女孩撞去。“啊。”一声惨叫周围的人惊呆了。女孩被撞到了路的一边,头上流着血,不省人事。边上的几位好心人冲上去抱起孩子,跑着,有的好心人在打120急救车,期望挽救这朵脆弱的花蕾,但是,最终没能挽回。
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个问号,为什么小女孩不注意安全,独自走在马路上,连危险来了都不明白?是啊,就是因为小女孩的安全意识差,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如果她的心中时刻想着安全这根弦儿,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惨剧。
据统计,20xx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5204起,造成79484人死亡。30491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0.1亿元。这是一个多么触目惊心的数字啊!既然我们已经明白交通安全的重要性,那么我们就应如何去注意交通安全呢?车祸让多少白发人送走黑发人,让多少孩童惨遭夭折,珍视自己和他人生命,遵守法制法规,这是车轮对生命的警告!为了吸取一次次血的教训,为了使这些人间杯具不在重新上演,我们务必从中受到启发:我们要劝阻身旁的人,不做超员车或横穿马路,否则将会付出惨痛的代价!我呼吁全世界的人,一齐动员工起来,联手抵制这场无硝烟的战争。安全重于泰山,让车祸远离人间。
安全,像一条长长的纽带,维系着我们的喜怒哀乐、生死存亡。没有生命就没有生活,没有生命就没有快乐,想要成功就务必珍爱生命。
让我们时刻记住:珍爱生命,安全第一!
有关安全的观后感(篇10)
摘要:文章通过卷烟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提出了建立预防型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在分析卷烟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着力构建卷烟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并提出构建基本结构模型及主要功能模块。
近年来,国家烟草局持续深入推进YC/T384-《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达标工作,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但是,在推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常常对于潜在安全因素的发现与管控、危险源的排除以及安全档案、隐患数据的应用与分析还有差距与不足,没有形成有效的自动保存与检索、分析与判断运行机制,不能用信息化的手段来有效支撑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上水平。
鉴于此,要在持续强化工业化与信息化的“两化融合”基础上,如何实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应用与实践,将是企业面临的新的挑战与机遇,通过信息系统的大数据积累与判断分析功能,能够大力提升企业的预防型安全管理效力。
安全管理作为支撑企业管理的关键核心,始终得到企业各级领导及员工的高度重视;与此同时,随着近年来的企业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提升,办公OA系统、ERP、MES以及EAM装备信息化等系统的广泛应用,信息化支撑企业各项管理现代化已经成为一种趋势,更是企业有效提升管理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的一条捷径。
但是,在具体实践中部分卷烟企业还未能够将信息化与安全管理有效融合,对于有效利用信息化提供的高效、及时性方面还不能够达成共识,这一情况除存在一定的意识淡薄、资金缺少、技术匮乏之外,还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剖析:
根据大多数卷烟企业的安全管理队伍整体素质水平,相对处于企业知识结构与能力水平较弱的层级,对于信息化的应用能力与水平存在一定的障碍,而作为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具有系统性、先进性、前瞻性的技术特点,在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维护方面都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与技术,造成系统建设的技术壁垒。
信息系统的建设是一种系统工程,需要系统设计、统筹实施与有效实现,在企业涉及安全建设方面的投入需要多方面的审核与把关,相对投入资金较大、周期较长、风险共存,在与企业相关系统集成中存在不确定性、融合度低等风险,影响到系统的建成效果,以及企业领导层的决策。
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建成模式还比较单一,可借鉴与实践的经验相对较少,在建设中以信息化建设为主导推进,以信息化工作梳理流程、建成模块、系统实现,在投入运行中以安全管理为主导理论,如果不能够有效实现工作流、业务流、信息流的前期整合,不能够有效分清“主导”要素,必然会造成信息系统运行的冲突与障碍。
借助于现代高效的信息技术应用平台,用系统性、流程化、模块化的建设理论为基础,强化安全管理的PDCA过程管理方法,推进安全管理工作的流程化、信息化、系统化,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与应急响应等级水平。
信息化的安全管理从安全基础管理、过程控制及效果监督等形成有效的执行系统,有效改善了安全管理从“结果导向型”向“过程控制型”转变;系统化的安全管理从影响安全的各项因素入手,深入统计与分析、决策与判断,逐步形成科学性、有效化的决策体系,用系统化的全过程预防控制方法,将传统的“被动事故处理”向“超前隐患预防”转变;体系化的安全管理借助于安全工作组织架构、资源实现、过程方法、监督考核、持续改进等,夯实安全基础,筑牢安全防线,实现安全管理从“简单粗放”向“精益标准”转变,有效促进企业一体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卷烟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建成理论基础来源于YC/T384-201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严格依据行业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理论,依托烟草工业企业独有的目标体系、治理结构、管理流程、现场监控、应急处理等安全管理特点,运用先进的虚拟化、网络化、电子化及信息化手段,将安全管理全过程中的工作指令、指挥调度、预警处理、信息反馈等实现数字信息化、网络化,集中存储与应用,并且运用自身的关键命令参数设置,及时有效地做出综合评价及分析判断,快速处理各种信息源的数据与差异,实现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动态化和高效化,为企业安全管理提供先进性、系统性、快捷性的技术支撑。
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包含安全管理体系、信息系统硬件、信息系统软件三个基本框架,涉及信息收集、数据分析、评价判断、信息反馈、决策执行、应急处置等六个系统模块。
以烟草行业安全标准化理论为基础,以“人、机、料、法、环、测”关键要素为核心,运用系统论工作方法,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流程化、标准化、体系化、系统化管理。
安全管理体系是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形成的基础框架,对于信息系统的组成范围、人员分工、工作流程、应急处理、预案演练、信息反馈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与要求,确保安全信息系统的有效建成与组织落实。
核心要素包括安全方针,危险源的辨识、评价与控制,法规和其他要求,安全目标,安全管理方案,结构和职责,运
行控制,测量和监视,审核,管理评审等10个方面。
安全信息系统的有效运行依托于企业信息化的基础平台,运行效率的高低完全取决于企业信息化的建设水平。
信息系统的核心组件包括数据服务器、核心网络、应用终端三个系统平台,配套组件包括安全与备份设备、应用服务设施、集中监控与管理设施等,共同形成信息系统有效运行的硬件平台。
安全信息系统的核心组成是业务流、工作流,关键点在于安全信息的'有效集成和全面共享,即实现将关键的准确的安全信息、安全数据及时地传输到相应的影响决策人的手中,从而为企业的安全运作决策提供强力支撑。
依据烟草行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系统理论与实践应用,结合卷烟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特点,运用PDCA过程控制方法中,将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大致分为六个核心功能模块。
3.3.1 信息收集模块。
信息收集的来源在于人、机、设备方面的基本信息、潜在危险源、异常报告及事故处理等,包括数据的分类标签、获取系统和存贮系统、传输系统。
对于相关数据的获取范围、数据大小及响应时间应做出规定要求,每种数据获取系统中都应有检验数据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的数据质量系统。
3.3.2 数据分析模块。
根据数据范围与应用,结合不同数据在各个体系功能中的作用模式,建立符合不同要素标准的数据统计与分析算法,利用电子自动运算与合成,对所有有效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要持续关注数据的整体性、关联性分析,建立有效数字分析模型。
3.3.3 评价判断模块。
应建立对应于企业实践的安全指标体系模型,运用信息化的逻辑算法比对数据分析结果的符合性、异常性及突变程度,以做出相应的反馈与动作。
3.3.4 信息反馈模块。
在应用层与决策层搭建有效信息通道,保障所有数据流、信息流始终畅通。
建立信息优化系统,对反馈信息进行有效甄别与筛选,合理辨识信息的完整性、可用性。
3.3.5 决策执行模块。
决策模块响应底层数据收集、分析与评价机制,实现信息双向互传,具备自我完善的运行机制与策略,用正确的数据传达正确的指令,通过方案决策系统决定控制策略,形成共同协商、高度集中的执行决策,从而形成闭环的信息体系。
3.3.6 应急处置模块。
积极响应应急管理要求,对异常、突发数据与对象采取应急与处理措施,以消除潜在隐患及降低损失最小化为原则,避免事故发生或再发生。
总而言之,信息技术发展态势一日千里。
随着信息化新技术在各个生产、生活与管理领域的深入应用,安全管理的信息化工作也越来越引起各个工业企业的高度关注与重视,而信息化技术所提供的高效、及时、准确与便捷性,也必然影响与促进信息化与安全管理的高度融合。
随着更多生产企业及技术人员的执着投入及研究应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必将会在卷烟生产企业的基础管理体系中占据更加重要的地位。
[1] 陈国华.安全管理信息系统[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
有关安全的观后感(篇11)
也许我们的爷爷辈从来也没有想到过,现在的教育竟然是那么困扰人的事情,相比生存,哪有比工作挣钱养家更重要的呢?然而,事实强烈地反驳着祖辈这一看法,也一遍遍刺激着每一个人的内心。
即便是尚未为人父母的朋友,在回忆同自己父母相处的经历中,也会有过诸多似乎是委屈、不安、愤怒或者是惭愧等说不出的负面情绪体验。当然,如果美好更多一些,那么你是幸运的,之所以现代社会有那么多抱怨,和人际关系冲突问题发生,与我们自身的安全感缺失有关。这里所提到的安全感并非是对生存、资金、未来恐慌的简单概括,而是连接孩提时与父母的一种安全型依恋关系。
能否充分发挥一个孩子与生俱来的潜能,能否让孩子在未来获得人生的幸福,安全感的培养十分重要,可实际上,我们以不知不觉的方式,以“爱”的名义,在一遍遍将我们的安全感缺陷传给了下一代。《养育有安全感的孩子》一书中,详细剖析了整个代际相传的过程,更可贵地是,在书的后半部结合案例分析出不同种父母回答的常用方式,让人在阅读中分析自身问题来源的同时,学习和调整正确对下下一代的方式。
本书将安全依赖的形成过程比喻成一个圆环,并分为上环和下环两个部分,对于每一个个体而言,成长的过程都离不开对外界的探索,同时成长也以为着要离开父母,独自面对未来。但如何迈出这探索的第一步,并非易事。作者似乎将孩子们眼中的世界划分成了未知和安全港两大块,当孩子们遇到困难和危险时,他们会第一时间想到回归抚养人所在的安全港,寻求安慰或者鼓励,甚至是理解。从这个安全感圆环出发,由于不同环节的处理态度和方法不一样,便形成了我们所看到的形形色色的人群。
当聚会时,发现一个孩子怯生生的想参加又不敢参加活动时,那么问题需要从孩子和家长双方去更正。一方面,孩子的害怕并未得到抚养人的理解和支持,作文或者说抚养人只是单纯的催促他参与活动,表面鼓励他,而并未从内心理解他的害怕和困难的角度去给予支持,也并未给孩子一个适应和接纳自己此刻焦虑恐惧情绪的时间。另一方面,了解抚养人自身的安全感缺陷也是解决问题必不可少的关键,为什么抚养人无法给出合适的关心和鼓励?明明心里想的是这样的支持,为什么表达出来的感觉就全变样了呢?到底是自己的自尊心在作怪,还是自己的控制欲在捣乱?这一部分还需要通过《养育有安全感的孩子》一书的前几章节详细的了解。
要知道,世上没有完美的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过程,其实都是一个不断成长的过程,对于父母也是一样。不论怎样,我们都在努力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即使是失误造成了各种看不见的裂缝,我们也会尽力去修补。只是在修补之前,我们真的需要好好补一补关于安全感圆环作用的原理,让我们修复关系的付出变得更加高效。
有关安全的观后感(篇12)
事故已然发生,伤者正在理解着痛苦的治疗,这次事故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从事故对当事人所造成严重深切感受到它的无情和残酷,他的人生因此而改变,他今后的路不知该如何的走下去。
透过事故的学习,我在为他感到惋惜和同情的同时不仅仅在想,造成事故的原因是什么,我们该吸取什么教训,从而避免重蹈他的覆辙呢?从本次及历次事故来看,事故现象虽有不一样,但导致事故都与当事人的主观因素有着较大联系,说白了,就是“三大敌人”在做怪。纵观人们的实际工作中,“违章、麻痹、不负职责”现象确实存在,当上级来检查或是要求严格些,下边就收敛些,否则,风头一过就又放松了警惕。些次事故主观上即当事人安全意识淡泊,麻痹大意所致;客观的原因诸如:工作负责人不负责、许可人许可随意,监护不到位,危险点分析不足等等。
保证安全,首先就是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这是保证安全的首要前提,如果我们的每一项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可依的话,事故发生几率必然会大大减小,如在一项具体工作中,工作前,认真进行危险点的分析,办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开好班前会,将各项制度履行到位,也就是把环境的不确定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事故的可能性隆到最低。
其次要提高思想意识,这是保证安全的根本。此事故中当事人的工作经验不可谓不丰富,技术水平不可谓不高(听说是位高级技师),但还是出了问题,就是正因他思想上有了松懈,才犯了这样的低级错误,阴沟翻船。提高思想意识,即: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三不伤害”确实贯彻到工作当中,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使安全深入人心,平时工作提高警惕,多注意观察员工的精神状态,发现不利因素及时调整。
另外,加强对规章制度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发奋提高业务技能,这是安全的重要保证,《安规》、《两票三制》这些都是保障我们工作安全顺利开展的法宝,对此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我们员工自身都应自觉的认真学习,掌握。业务知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没有它,我们工作就好比初生的孩子不会走路,难免碰壁、摔倒。为了使我们的工作更得心应手,不致于盲人摸象,我们务必不断的学习,以适应变化更快的知识需求。
还有就是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工作中相互关心、相互帮忙,人人为工作着想,为安全把关。
总之,我们就应把各自好的想法落实下去,不应只流于形式,停留在口头上。提示语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