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是我们在学习过程中必须面对的挑战之一,通过写作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我们所处的环境。哪些作文值得我们去参考和学习呢?在本文中我们将剖析“这就是我单元作文”所代表的文化价值和意义,本文内容仅供您的参考!
这就是我单元作文(篇1)
我个子不高,至今都没有长到一米五十;我相貌平平是一张大众脸。我的眼睛虽然不大,但是透着谦虚.平和.宁静。
我是一个热爱读书的女孩。我喜欢在夕阳的火红余晖下读书,让我到时间的流逝;我喜欢在冬日的朔雪中读书,这使我的心中更加沉静,好像雪可以把我的心灵擦净似的,在这个世界中,我沉酔于“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小园香径独徘徊”的孤寂;我留恋于“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寂寥;我深深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的无奈所吸引.....
我是一个不愿意屈服困难的女孩。当困难来临之际,我不会当逃兵,躲避那些个考验我的过程。每一次困难来临时,就是在一次又一次磨练我的心智。在疼痛中蜕变,我将会有一对独一无二的翅膀;如果我在蚕茧中等待,那我将永远也无法看到属于我的蓝天,错过时机,我将永远也挣脱不了困难的束缚,但是只要经过一个个困难后,我将变成绚丽多姿.举世无双的美蝶!
我是一个乐观开朗的女孩。笑容可以让人心中感到舒畅。在“愁云”布满我的脸上时,我会用笑容将它驱逐;在困难想我宣战时,我将用乐观的力量讲它击退。人的一生不过几十年,为什么不快快乐乐的度过呢?让自己快乐,是一种心态;让别人快乐是一种感染;让世界快乐是一种本事。我要做一个有“本事”的人!
这就是一个爱读书、不屈服困难、乐观开朗的我。
这就是我单元作文(篇2)
在沧海中,我是一粒沙。一个是十三的女孩,身高1米55,刚跨入中学大门,既没有柔美的身段,也没有靓丽的双眸,但我去有一颗进取的心,有着崇高的理想。因此,看似平凡的我,变得不平凡。
我的优点就是爱动脑筋,只要遇到一个难题就会绞尽脑汁的去把他搞清楚,不搞清楚决不罢休。我的缺点就是有时粗心,没有耐心.没有恒心。我每次做作业的时候总谨记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嘴里还不停的小声唠叨着:“速度!速度!加油!速度!”可我有了速度就没有了效率,总被老师说:“人家是又快又好,你是越快越遭啊!”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书在我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书能够开拓人的视野,提高人的修养。书中的故事情节使我吃惊,使我感动。书中的主人公悲伤,我就和他一起流泪;书中的主人公高兴,我也满怀笑容。无论是经典名著,还是科幻小说,抒情散文还是爱情小说,我都爱看,而且常常废寝忘食。书给我带来了乐无穷的欢乐。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好医生,救死扶伤的好医生,在人世间,生病是一件极其悲催的事。它总是让病人经受病魔的折磨,面对生离死别,总是让病人的亲人也跟着受苦,流泪满面,变得憔悴,脸色苍白,让人看见心疼。长大后如果我当了医生,我一定要研究出治疗癌的最新方法。让那些患癌者重获新生,和家人团圆,过上幸福满足的生活。 这就是我,一个有着进取的心,有着崇高的理想的小女生。
这就是我单元作文(篇3)
我在这沧海桑中只不过是一粒沙,在人海中,我只不过是一个碌碌无为,无人认知的一个生物。
这篇文章让我想到了我在八岁发生的一件事,那个时候我并不是现在这么的“二”,我有着一颗当作家的心,但我的一个土豪朋友问我不过是一个理想为什么要这么累,出去玩玩多好,当时我只说了一句话:“天上下着大雨,你是一个有伞的孩子,所以可以慢悠悠的走,但是,我是一个没伞的孩子,没伞的孩子在雨天就只能拼命的向前跑。”之后我们就没有联系了。
是啊,八岁的时候我有一个不甘平凡的心,但现在我觉得什么都是不值得的,先学期末考,不管我怎么努力去学去记去背,也只有六七十分,所以我放弃了。
在学习上我慢慢放弃了,但是我有一个准则,我的兄弟,要有义气,就如我现在的兄弟一样,我们曾经在露天烧烤喝酒吃烧烤的时候吼出了一句“天若有情天亦老,动我兄弟全干倒”……
这就是我,做一件事,拿得起放得下,但是绝对重兄弟情义的人。
这就是我单元作文(篇4)
大家好!我叫杨余婷,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我喜欢看书、写字、打羽毛球……就是有两个小毛病:1、动作慢;2、丢三落四。我的个子比较矮,身子有点瘦,老爸说我是皮包骨头的矮竹竿,我打心底希望自己长高,再长得胖那么一丁点儿。
我爱看书,这可不是一般的爱,而是特别的爱。有几次,因为做作业上家教之类的关系,没时间看书,要睡觉了,我感觉那书就像是在召唤着我,心里难受得很。怎么办呢?我灵机一动,偷偷地把书藏在被窝里,这才满意地去洗脸刷牙了。到了晚上,我趴在被窝里,静静地等待了几分钟,差不多等贪睡的妈 妈已经进入梦乡之后,轻手轻脚地打开了放在床头柜的小台灯,拿了书,在小灯下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差不多每次都看到一本书看完或眼睛疲劳,睡意朦胧的时候才把书合上,关上小台灯,躺在床上呼呼大睡起来。不过我也为此付出了代价,右眼近视了,左眼视力也下降了许多。
我喜欢科学课,以前在小学时也得过几次科学第一名,这次在初中里,凭着自己举起的手,当上了科学课代表。在家里,我常常看科教片,对考古、历史以及一些百思不得其解的现象非常感兴趣。不过,我要真成了考古家之类的,可能干了半天就没耐心了。
有时候,我也傻乎乎地,总会出一些小毛病。一次,妈 妈下班前叫我把饭烧上去,这样妈 妈回家只用烧下菜,就能吃上晚饭了。我把米洗了洗,放进了电饭煲里,插上电,把指针弄到煮饭那儿,就高兴地去看电视了。妈 妈回来烧好菜,开心地打开电饭煲,一看,惊呆了,只见一陀焦巴巴的干生饭放在里头,我这才想起,我是忘放水了,真是糟糕,果挨了老妈一顿臭骂。
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爱科学,偶偶会犯小差错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