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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心去流浪作文【篇1】
少年,总有一颗炽热的心脏,在胸膛里不安地跳动着。怀着一个旅人曾拥有的梦想,向远方飘流!不知道路线,望着青春的树,远去,再也寻不到细节的枝杈。
或许,应该这样吧:踏着晨曦的露水,一整天在阳光中留下身影。背朝月明星稀的天空,为了远方那一点鱼肚白的明亮,行进。年少痴狂,带着青春的水木年华,飘流,抑是一种游荡,或许,更多的,是青春的解放。偶尔,在飘流的路上,面向未知的路,聊以,同时也很洒脱地说一句:“远方的地平线,就是终点。”这样,也许会有点无知,可是那是青春的张狂。飘流在远方,判逆出原本规划好的路线,开释着青春地畅快淋漓。当某一天累了,更可以去回忆旅途上的烟华。可能忽然忆起,在某一天,途经一个农家的门旁,看见一位笑靥如花的女子倚在一棵桃树旁凝视着少年。于是乎,那刻,少年也许会以为这一刻所绽放的,是记忆中的最美。然后,很欢喜地回头,想再赏识那一瞬的笑靥。当再回到那座屋旁,就会发现,那份最美,再也寻不到了。然后略作苍老的吟起:“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东风”之类的慨叹了!最后,依旧继承着行进,就会在一日讶然地发现,终点在不知觉间近了。青春,终敌不外时间,那树,好像早已绽放过花朵,现在已然结果了!那细节枝杈上的纹路,也可以在眼中隐约看见。少年,会将那颗曾不安跳动的心安抚下来,熄灭那份炽热。微微地仰起面收留,旁人却发现,曾经的那个锋芒毕露的少年,多了些许成熟,拘谨及坚毅。
在带着青春却飘流的那些许个日子,不再来了,远去,仍在记忆中飘流,依稀可见的只有行进的足迹及少年的背影。越来越远的身影,背着看着很沉重的行囊,消失在一片灿烂的光晕中……带着青春去飘流吧!人生的历程,就应如斯,不需要出色,只要能拥有一片灿烂的烟华,留在记忆中。
让心去流浪作文【篇2】
走出深锁的庭院,走出颓废的迷茫,年少不应懂得什么是受伤。总在落寞时,推走出深锁的庭院,走出颓废的迷茫,年少不应懂得什么是受伤。总在落寞时,推开心窗,看着点点星辰,是我,在将你遥望,那银月的清辉,是我将心事铺在你心上。
风吹着,将我墨迹未干的心情同蒲公英一起吹到你那里:“走吧,和我一起去流浪。”
既然年少,就别说什么轻狂,不去飞翔,怎知道自己有双翅膀?
把泪水埋进胸膛,将坚强装进行囊,把爱扛在肩膀,只为有一天,自由放飞理想!
瞧着一路苍茫,回眸一片夕阳,自己的思绪比路还长……
在这路上呵!曾留下多少故事,多少传说。今天,注定由我来演绎。我深知,到每一处不一定会有鲜花?/SPAN掌声和海浪。
正是那灌木?/SPAN猛兽和荆棘更使我对未知的世界充满向往!带着微笑上路,为了理想,我要去闯,在暴风雨中高傲的展开翅膀。
我会在泥泞的路上留下坚实的脚印,用双手拔掉荆棘,把希望栽在每一个路过的地方,让每一个路过的行人都为我感动,让世界都知道我的疯狂!
和我去流浪,把心情排成诗行,路途中并非全是坎坷,快乐为我们生长。
纸船载着梦想远航,清晨的露珠裹着太阳,滴在我的眸子上,深深的感动夹杂着花的芬芳。
总在蓦然回首时发现,海阔天空星灿烂,过往的行人都是笑脸。
总在蓦然回首时发现,风过无痕,云过无影,雪落无声。尝过的辛苦都是甜。
和我去流浪,一路奔波,一路风尘,一路上我都在遥望,一路上都在学习坚强。有一个声音告诉我:“孩子,走吧,脚下的路还很长。”那么,走吧,穿梭过黑暗和黎明,明天又是一轮新的太阳!
让心去流浪作文【篇3】
寒假里,我读了沈石溪写的《雄狮去流浪》,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书中主要讲了五只雄狮被“驱雄”的故事。五个兄弟相依为命,为了生计,它们四处奔波。有时它们刚找到一片树阴,却又被蛮横的大雄狮赶走;有时,它们刚扑倒一头羚羊,这个领地的掌门狮又会像一个强盗似的把食物掠走;甚至还有的时候,刚逃出一只大雄狮的魔掌,连口水都喝不上,又会被另一只雄狮追着跑……一连串的生存困难使雄狮们仰天长吼:这世界上难道已经没有雄狮的立足之地了吗?后来,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相继被生活淘汰,只剩下了红飘带,让人不禁担忧:它的前途是黑暗还是光明?
读完书,我感到困惑:生存的艰难,真的没有让它们产生轻生的念头吗?肯定有,但是它们依然肯去放手一搏,因为它们懂——不尝试,怎知人生甘苦?对此,我深有体会。
记得有一次班干部竞选,我在家中千百遍的自行练习,也曾因为紧张和胆小而想过放弃,但每每想到五只雄狮的样子,我就嘲笑着勉励自己:难道你还不如几只流浪狮?结果那次,我落选了,但站在讲台上,我一点也不难过,反而很坦然:没选上又怎样,至少我坚持到了最后!至少我尝试了!比起台下那些同学,至少我有了站上来的勇气。没错,正是这五只渺小又伟大的狮子带领我跑向更广阔的大草原。事后,我在心里这样默默地说。
不尝试,怎知人生甘苦?每件事,一但做出了决定就请坚持到底,不惧艰难,即使结果会不尽人意,至少你不会遗憾。
让心去流浪作文【篇4】
天上的一朵云,晃晃悠悠,飘飘荡荡,无拘无束,不受任何东西牵绊。
云没有固定的位置,似乎四海为家,又似抱着一种悠闲的心境。随着风,慢慢地飘动。即使无风,也决不会在同一个地方待上太久的时间。就这么飘啊飘,到最后,雨水也无了根。
云的洒脱,是不在乎,还是无牵无挂?
想必是在乎的吧!在大地干旱的时候,它总是会及时的降下一场雨,酣畅淋漓使万物重新获得生机。树木重新变得苍翠,小花张开了花瓣,仿佛在迎接着珍贵的恩赐;大雨洗去城市的污浊,空气中都带着树木的清新和花儿的香甜,这是最珍贵的救赎。
救人于水火之中,自然是功德无量。可消散后,即使原来的水汽再次组成一朵与之前分毫不差的云,也依然是要从头开始,受不到天道的庇佑。反反复复,云始终都在奉献着,不计较任何回报。甚至,明知会消散于天地间,也仍然选择了救人,也明知没有回报。
无论云是大是小,有它的地方总有清凉。
云要么洁白无瑕,要么浓黑如墨,没有一点杂色,可以说,云才是真正的活出了自己,这一点,比人自信,也比人潇洒。
云的形态千奇百怪,千变万化。云卷云舒,有的像奔腾的白马,有的像美丽的天使,有的像飞翔的鸟儿,还有的像在嬉戏的儿童。还有的云一动不动静若处子,好似淡雅高贵的仙子。它们在天空中无忧无虑地飘动,或浓或淡,或聚或散,还不时的变换形态,每一朵都是独一无二的风景。
云在天空中,仿佛嵌入了装饰品,它颤巍巍的,让人感觉一不小心,这美好的东西就会从天上掉下来摔碎。
夏天了,那朵云又在流浪,一如既往的无牵无挂,又打算浪迹天涯,我想追随着它,化身为天空的精灵,乘着轻风看遍祖国的大好山河。
让心去流浪作文【篇5】
流浪是我认为最浪漫最逍遥的事了,竹杖加上芒鞋,江湖夜雨十年舟,一蓑烟雨任平生。寻一知己,天涯此时,渔樵共话。无穷无尽的自由,多美。但是母亲告诉我,真正的流浪很苦,逍遥难逍遥。我那时有点想流泪,因为我知道她说的是真的。
……
我走在西藏苍蓝的天底下,走在那高耸入云的雪峰脚边,和那所有的朝圣者一起,日日朝着布达拉宫的方向朝拜,在冰冷的风里传诵古老的经文。牦牛成片成片地聚着吃草,宁静得像高原上的湖泊,如梦似画。时而有不知名的鸟飞过,留下一串清远如梵音的鸟鸣。草原上有如同繁星般的野花,凝结成一片暗香,和着草的芬芳,乘着风纠缠在我身旁,等待我俯视检阅,就像千百年前,我是它们的王。
……
我走在撒哈拉干燥而炽热的风里,赤着脚。柔嫩的脚底肌肤陷入那已被烤得炽热的沙里。仙人掌的绿色明亮又深邃,温润充盈。我用手指抚它尖锐的刺,黏稠的血缓缓地顺着它的叶片流向它的根,我知道从此它便有了我生命的一部分,是另一个倔强的我。太阳用一千只脚来践踏我,但这种创伤我的方式不会让我消亡,我倔强地反抗它,放肆张扬。我用仙人掌的刺做成王冠,虽然我没有橄榄枝,但我依旧是那被罢黜了的君王。那满沙漠的仙人掌都流着我的血,它们都是我的臣民,就像千百年前,我是它们的王。
……
我走在尼罗河畔潮湿饱和的水汽里,穿着一千年前我穿过的袍服。金字塔的冗长叹息在风里显得分外清明,被侵蚀而不再尖锐的棱角,呼唤着疼痛的名字,它说我等了你那么久,主人,但是你已归来。狮身人面像,哦,我亲爱的斯芬克司,你也和那金字塔一样,在这里依旧匍匐着等我吗?那么让我赐你一个忠诚的封号。木乃伊身上的香料尚未散失,那样的香蛊惑着我,空气中浅灰色的亡灵唱着来自古老埃及的歌,我持着法老的神杖,和它们一同歌唱,就像千百年前,我是它们的王。
……
我走在古巴金色的向日葵花田里,那妖娆的色泽一直燃烧到天际,与那绯色的霞渲染得难舍难分,仿佛它们原本就是一体。向日葵偏转它们的头颅,虔诚地追随我的身影,仰望的姿态,仿佛我就是它们的太阳,我就是它们的尼采。被它们的叶片削得
断断续续的阳光斑驳了一地,那仿佛就是向日葵的种子,让这里年复一年地生长出太阳的子民。无数花精扇动着透明的翼,唱着遥远的,那曾被海妖唱过的无言之歌飞向我,一如不顾一切的飞蛾扑火。我的光和热赋它们以毁灭,却又赐它们以浴火重生。我向整个花田,撒下迷迭的香,就像千百年前我是它们的王。
……
肉体上的流浪做不到,那么就只好放逐我的精神,到天涯,到海角,到生长出一个个神灵的地方。到彼时,即使被肉体束缚,我也是
自己的王。
让心去流浪作文【篇6】
一条长长的铁道,从东向西蔓延,踩着铁轨上的斑斑锈迹,沿着它一路向西。我不知道自己会走到哪里。
初夏,不远处的树林绿意盎然,在黄昏的亲吻中披上金色的纱衣。这样的日子,像电影里的镜头,浓郁的阳光气息使画面格外的唯美。
突然地,一阵喧嚣,一群不知名的鸟儿掠过头顶,向林子那边飞去。然后,眼前出现了一个美丽的小生灵,不紧不慢地扇动着墨绿色的柔软翅膀,在拂面而过的微风中上下翻飞,犹如被风卷起的美丽信笺,带着美好的祝福,飘飞。一只多么美丽的蝴蝶!
如此华丽的模样!我不禁在心里惊赞。没理由的,想一直跟着它,直到天涯海角,直到海枯石烂。它,却停下来了。
一朵在黄昏的风中摇曳的花成为它的座位。它坐在上面,像一位真正的高贵的王妃。我惊讶世界上会有这样的'美好,慢慢地伸出手去,然后,慢慢合拢。就是这样简单,这位高贵的王妃就被我捏在了指尖。
它挣扎,却无能为力。我一阵恍惚,松开了手指,愣愣地看着自己指尖上留的粉末,在黄昏的阳光中闪闪烁烁。
它飞了。那王妃,离开了它的王座,在黄昏那拂面的微风中,映着夕阳那如金的阳光去流浪了。我感觉自己的血液在沸腾。流浪,一个令我血液沸腾的词语。多少年来,我一直动荡不安守着自己的位置,爱着自己的华而不实。也许现在,我该决定,跟着一只蝴蝶,开始自己的流浪……
让心去流浪作文【篇7】
《雄狮去流浪》看了这篇文章后,了解到了狮群为了巩固地位而显露出的残酷现实。理解到在逆境中求生存是多么的艰辛;除了要有无比的毅力,还需要非常好的运气。无可厚非的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都没有做到,而红飘带经过了四位兄长的离开后,理解到了实力和运气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它学会了等待,而它能不能等到自己做狮王的那一天呢?
狮群社会是最典型的雄性寄生性统治的社会。掌门大雄狮一般是不亲自去捕猎的,主要靠成年雌狮完成;雄狮负责保卫领土和家园,偶尔照看未成年的幼狮。而狮群社会极讲究尊卑次序,每次进食,都必须让掌权的雄狮先饕餮一番,才轮到雌狮和幼狮们。狮群的生活也极像封建年代的一夫多妻制,可能更混乱。
狮群的首领在小雄狮满了两岁半后就会驱离本来的狮群,这是每个狮群都会发生的。文中的五位主人公: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五兄弟也不能避免的被狮群驱逐了。
黑鬣毛无疑是伟大的,在得知自己已经无法生存之后,舍身救了四个兄弟,用自己将死之躯换得了四个弟弟的生存。
大头狮是一只非常聪明的狮子,带着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勇闯沙漠,寻求新的生存空间。这让我想起了中国传颂的有名的闯关东来,一时也是感慨万千!虽然在行程中刀疤脸牺牲了,却换取了它们三个寻求生机的可能,大头狮也的确带领桃花眼和红飘带他们找到了一处“世外桃源”,可惜只是“海市蜃楼”,没高兴多久,却发现误闯了人类的地界,大头狮在此丧命。桃花眼带着红飘带又回到了他们的出生地罗利安大草原。
桃花眼是急功近利的,因为不想到了中年才当上狮王,希望自己可以少年得志,用自己独特的大眼睛去勾引了墨菊雌狮,可最后却死于墨菊掌下,也许它是带着懊悔和不甘心死在沼泽地里吧!
红飘带从四个兄长的死亡学到了很多,知道要想成功,必须学会等待,等待机会,等一切都成熟后,才有希望。可是另外两头雄狮的出现打乱了它的计划,并威胁到了它,六七年的等待,六七年的计划,就这么泡汤了。
最后红飘带会怎样呢,那要接着看沈石溪的《红飘带狮王》才能知道了。
每个人都有一定的理想,这种理想决定着他的努力和判断的方向。
美好的生活不花代价是得不到的——斯大林
聪明的人决不会等待机会,而是攫取机会,运用机会,征服机会,以机会为仆役。——肖邦
希望是人生之需要。人如没有希望,何异江河干涸了流水?——巴金
通过这篇文章我明白要想成功,你必须自己制造机会,决不能愚蠢地坐在路边,等待有人经过,邀请你同跨到财富与权势之路。
往往等待的人都不一定会成功,就算你计划得再严谨,中间只要出现一些你无法预想的突发性事件,你的计划就会被打乱,也许你会因此失望,而一蹶不振!
让心去流浪作文【篇8】
从我很小的时候起,我内心就有一个愿望,就是不顾一切的去流浪,给我一个远方,我就能走的无边无际。可是一直以来我在大家眼中都是一个乖乖女,非常听话的是学习认真,好像跟流浪这种东西丝毫不沾边,所以他们不懂我的内心,他们只是懂得我外在的一个掩饰。
所以当我某天坐火车回家的时候,我就有了一种流浪的感觉,那是我的内心却流浪,但我的身体从未离开过这个地方。其实流浪真的没有什么好的,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憧憬的是什么,是向往自由还是那种浪子的漂泊?我想我现在已经不知道答案。
但是那种由流浪带来的自由感,我却深深的体会到了,除此之外还有一种衍生品,那就是孤独。
在火车硬座上,拥挤的硬座旁边,对面是一对母女。他们有说有笑叽叽喳喳,我戴着耳机听着歌曲,但是却把耳机里的声音放到最小,这样他们的声音也能散进我的耳朵里面来。
他们虽然聊着日常的一些小事,但是眼睛里的笑意却温暖而又亲切。我想这个姑娘真好看。他虽然并不是传统上的浓眉大眼,但是眼睛一笑弯成了一道小缝,却给人春风一样的感觉。我想他们绝对不会想去流浪。
这样一段记忆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情,虽然只是这样突如其来的插入我的记忆里。但是却在之后的很多天里都一直印象深刻,仿佛历久弥新。
让心去流浪作文【篇9】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人类真有勇气带着地球去流浪吗?当日夜星辰不再更替,阳光灿烂一去不复返,我想我一定要跟着地球去流浪。因为我深深明白:浩瀚宇宙之中渺小的人类有着无穷的力量!
也许流浪的路上,我们会迷茫、会挣扎,暗无天日的生活会让我们蔓延着一股浓郁的悲情,但还好,我们有比钻石更珍贵的东西希望。五星红旗下成长的我们,国歌早就唱响了我们的激情,放飞了我们梦想的翅膀前进!前进!前进!
也许流浪的途中有些无尽的艰难、未知的危险。但还好,人类的智慧是无穷的,团结的力量是无作文敌的。秦时的人们可以人力建造了巍峨的万里长城,现在的我们心中也同样盘着这么一条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巨龙。没什么可以阻挡高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还有什么是不能克服的困难?
也许流浪的尽头还是黑暗,但是我不怕,因为我一直在祖国母亲的怀抱里,这片熟悉而又陌生的土地永远是我最深的眷恋。流浪的日子里,是它让有限的生命充满着无限的精彩。
我跟地球去流浪,多么沉重的话题,又是多么可喜的变化,那是我们未来的高科技水平。我跟地球去流浪,多么浪漫的情怀,无限未知的惊喜,那是我踏上宇宙的梦想啊!
让心去流浪作文【篇10】
野狼去流浪
野狼去流浪东辰小学四年级二班薛采芮
从远处看去,草原上一片树林在阳光的照耀下显的闪闪发亮,犹如一个个水晶,一望无际的草原,一望无际的天空,在草原的尽头,已经是水天相接了。
鹿,准确的说因该是鹿群,在草上悠闲的吃着草,阳光照在大地上,鹿群正在享受这柔和的.阳光和嫩绿的青草,就像一群天使一般。
忽然,一片黑影挡住了来自天空的阳光,像一张网一样“套”在了被抓的鹿身上,鹿群一哄而散,向四八方跑去,被抓到的鹿拼命蹬腿,仰天长鸣,嘶哑的鹿鸣声是鹿的警告,也是猎食者的进行曲,还是草原上的悲魂曲,歌颂一群鹿的死亡。
一回头,鹿看到了,那是一张修罗地狱般的面孔,尖尖的耳朵,血红的眼睛,锋利的牙齿,没错,它们就是草原上的魔鬼—狼。
在这一刻,被抓到的鹿犹如疯子一般,它们不愿意做狼爪下的冤魂,它们想回到鹿群,享受阳光和草叶,在这美好的憧憬下,一只鹿竟然挣脱了狼的束缚,向山谷方向逃去。
忽然,从叶堆中跳出一只狼,这是一只老狼,肌肉开始松动,牙齿也开始脱落,一看,心知肚明,它是狼群中地位最低的,那只鹿看都没看它,从它身边跑了过去,忽然,一只狼从后面扑了过来,一个弯腰便咬断了鹿的肋骨,转眼间,鹿倒了血泊之中。
这次猎食,狼满载而归,今晚不用饿肚子了。
回到狼的领地,按顺序,应该狼王先进食,优秀大公狼再进食,这才该母狼进食,最后才该这只老狼进食。
狼王把内脏,肠子吃了,大公狼把身体部分吃了,母狼吃掉了其它地方,最后,只剩下兽皮了,老狼只能吃难以下咽的兽皮。来饱肚子,皮上残留的毛粘到它的嘴巴上,难受死了,用水还洗不掉,只能忍耐一下。
想着想着,老狼心情异常沉重,也非常悲伤,自己要是狼王该多好啊!天天吃上好的肉,不用担心晚上会没有地方睡觉,更不用担心找不到母狼,生儿育女全部由母狼照顾,狼仔长大之后地位高,而它呢?一切都比狼王差,跟本不在狼王的话下。
老狼走到剩下的兽皮边,用嘴轻轻触碰兽皮,用嘴把皮咬成几块,最后,把它吞进肚子。
吃完后,老狼发现一棵松树下有一个废弃的狐狸洞,它像看见宝贝似的快跑过去,前脚刚走进去,后脚就被狼抓了一下,老狼一回头,一爪子拍在了它头上,它被拍出了洞外,有气无力地站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只母狼,老狼的心被狠狠捏了一下,母狼都不把它放在眼里,它还被什么狼放在眼里?
老狼不愿意这样失败的活着,它走向森林,它愿意一个人单独过活,也不愿失败的活着。
让心去流浪作文【篇11】
放牧心灵,让心去流浪。
我期待的累了就躺在草地上,倾听风的声音;我期待的仰头可以看见蓝天,白云,自由的鸟儿翱翔于蓝天;我所期待看看星空的变幻,留下一个奇怪的幻想,渴了饮一口清泉,倾听流水叮咚的旋律。
我在书山题海里迷失着,我在钢筋水泥的大厦中迷失着,我在期待与励志的心路上迷失着。面对着压力、竞争、挑战、成败,我焦躁,我失落,我坚韧,我成长……激烈的竞争让我们没有机会给心灵放个假,而我想去流浪,让风吹散烦恼,让雨打开思绪。找回那份宁静,在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做一个纯真的自己。
流浪是没有目标的,没有方向的。
我想去塔哈拉沙漠,让漫天的黄沙隔绝城市的喧嚣,让骆玲带我走一段丝绸之路,让我登上金字塔,看看这块无垠的旷野,我听一段古老的传说,寻觅一份古老的文化。
我想去非洲大草原,去看看那些可爱的野生动物。我所好奇的,我所幻想的,我可能会看到移徙角马,我可能会目睹狮子,老虎的英姿,我可能会看到我所不知道的,各式各样的动物。我想去非洲探一次险,寻一次宝藏,让刺激,艰险的旅程,使我的心再次澎湃。
我想去重走那神奇的天路,摸一摸那圣洁的哈达,我触摸千年不化的积雪,我呼吸那稀薄却洁净的空气,使我的灵魂得到净化,我还可能会到热情好客的牧人家里喝一口香甜的酥油茶,听一听马头琴的旋律,看看白云下马儿撒欢跑的壮景。
我可能会登上泰山,体会“会当凌绝顶,一览纵山小”的意境。我想看旭日东升、夕阳西下的壮美,我想观察每一天的变化,去寻觅那份欢乐与闲适。
放牧心灵,让心去流浪,在尘世的喧嚣中做一回圣洁的自我。
让心去流浪作文【篇12】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耳边回荡着由三毛填词的歌曲《橄榄树》,说起三毛第一反应,认为她是一个追梦人正如罗大佑写的那首歌。流浪,是她一直以来追求的梦想,为的这个梦想,她浪迹天涯、踏遍大漠、阅尽人间。
她一边旅行一边将身边的点滴小事汇集成脍炙人口的佳品。她的文字里虽然没有多少好词好句,却暗暗隐藏着浪漫的气息;她的文字虽然平平淡淡,却让我们受益匪浅。
让我们总是念念不忘的是她的《撒哈拉的故事》,从来不按常理出牌的她,选择去撒哈拉的理由让人哭笑不得:无意中看到一张撒哈拉的照片,居然说感应到了前世的乡愁!听张老师说,三毛是中国去撒哈拉的第一名女性
在读这书之前,我曾经看过一本关于撒哈拉的书籍了解到,撒哈拉是世界最大的沙质荒漠。它位于非洲北部,气候条件非常恶劣,是地球上最不适合生物生存的地方之一。
我原以为三毛跟丈夫荷西呆上几天就腻了,这本书大部分都是怨言,可是到我翻开书时,细细品读时,却不得不承认,三毛是一个魔法师在她的笔下与生活里,处处是十分美好的。她有两个十分重要的道具一件是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一件是乐观的心态。这两件道具把无聊干燥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无忧无虑。把大漠的狂野温柔与活力四射的婚姻生活,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像放电影般在眼前回放在我们眼前。
有时我在想为什么三毛能去流浪而我们不行呢??
从阅读中,我得出了答案:从《天梯》中得出得有必须坚持不懈的精神,从《荒山之夜》中得出必须处事不惊,冷静思考,从《悬壶济世》中得出必须有一颗善良的心,从《芳邻》中得出必须宽容别人,从是的,这是我们所缺少的,也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地方!
来吧!让我们陪三毛去流浪!去陪她走遍万水千山!去领悟她的写作手法,了解她的个性,向自己的梦想进军!!!
初一:夏紫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