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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阿q正传》有感【篇1】
今天,我看了鲁迅先生写的《阿Q正传》,他笔下所描述的阿Q是旧社会所产的堕一落的中国人民的典型。
《阿Q正传》主要写了一个叫阿Q的流浪农民,他身受剥削和压迫,处在社会的最底层。阿Q没有家,只能住在土谷祠里,每天只能给人家做短工。
我 有时候很可怜阿Q,因为他总是受人欺凌,而有时又很讨厌他,因为他很不争气。对阿Q满足于现状,鲁迅先生在文中的字里行间都体现了他对阿Q的哀其不幸,怒 其不争。阿Q每次被人打了之后,就幻想是“老子被儿子打了”,斗不过假洋鬼子时他就把气全都撒在了小尼姑身上,或挑衅比他更弱小的小D;这就是阿Q的“精 神胜利法”,即人们所说的“阿Q精神”。
说到“精神胜利法”,其实我也不该去嘲笑阿Q,因为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例如有一次在学校,我跟 一个六年级的学生因为打篮球争地盘而吵了几句,就开始打了起来,打得不可开交,你一拳,我一脚,可凶了!突然,那个人使劲推了我一把,我的脚没站稳,重重 地倒在了地上,大哭了起来。随后,那个人便溜之大吉了。我一边擦眼泪一边心里想:“哼!太可恶了!不就是年级比我高,力气比我大吗,还比我矮大半截呢!说 不定年龄还比我小,弟弟打哥哥,不成体统!”现在想来,也觉得自己很可笑!
这篇《阿Q正传》就是鲁迅先生为解剖中国人的国民精神而做出的努力,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环境下一些中国人的病态。可悲的是,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这个病根依然未除。
读《阿q正传》有感【篇2】
阿Q是一个连具体名字都没有的可怜人,他破衣烂衫,破房烂瓦,却沾沾自喜满足于现状。他看不惯别人的好,是因为好没落到自己身上,有种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感觉,文中讲阿Q因摸了小尼姑头一下,便萌生出娶老婆的想法,调戏了吴妈被赶出赵家,因在未庄活不下去便出了城,不多时,风光回乡。
问到何处生财之时,阿Q的回答成了自己被杀的导火线,阿Q这样答“他们带我去有钱人家拿东西,别人从里面往出扔,我在外面接应”直至最后他的那些同伙抢劫了赵家以后,因结案而找他做了替死鬼,阿Q可能到死都不知道为什么。
总结:人贵在自知之明,阿Q本就是生活中底层的人,没有半点自知之明,一天天在贫困的生活中,在别人眼中刷取那卑微的存在感,虽然一无是处,却是欺软怕硬,妄自尊大,沾沾自喜,可悲可悲,阿Q的“精神胜利法”成为了他油腔滑调,安慰自己的最好方式。活成了生活中令人嘲讽的对象。
读《阿q正传》有感【篇3】
阿Q转败为胜的精神疗法可谓独树一帜,在他身上也总会屡屡呈现出来奇特的效果。因此,他获益匪浅。应该佩服他的明智与豁达,总是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
阿Q看到别人捉虱子,身上也条件反射似的不舒服起来,并为在衣服上捉到的虱子少而恼怒起来,最终引来一场没有理由的被打。说他骨头贱,还不如说他身上存在有一种劣根坏习惯。他总是不甘寂寞,总是到处惹是生非,又总是处处被整治被讥笑。阿Q一生没有女人,不曾想而立之年却动了念头,整日里忿忿然内心不平。但是恋爱却是他自己的一厢之愿,招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一顿竹杠加身、以及地堡的讹诈。仅有的一丁点随身物品被敲诈了,他还没有忘了喝黄酒,真个是长不了耳性,无药可救。举步唯艰的阿Q一时间成了人见人烦的瘟神,远远避着。于是,他感觉着世界变得稀奇古怪了,到处是白眼。在这一刻,阿Q似乎真的是最倒霉的孤家寡人一个了,福不双至,祸不单行!
我们的阿Q似乎真的到了穷困潦倒、永无出头之日的地步了?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居然还能再次得到荣归故里之神的眷顾。没有立足之地的阿Q饿着肚子离开了未庄,一段时间后当他再次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的时候,摇身一变,俨然成了腰缠万贯的爆发户大老爷。他离开时悄无声息,人人讨厌;回来时惊天动地,人人敬畏。从本质上说,阿Q依然是人们讨厌和讥笑的角色,但是他手里有用的东西却是人人希望算计的。可以从他这里得到点油水或其它好处,才是人们笑脸对他的真正原因,所以说,他是沾了东西的光,被人们一块儿另眼相看而已。不过,阿Q却不管这些。在他的思想里,能得到赵家太爷那样的敬畏总归是很有面子的事情。当从他这里榨干了油水,无法再有便宜可占时,人们又露出了本来的真面目,不再心生敬畏,仍然讥笑他排挤他。
讨厌——敬畏——讨厌,这些变化很值得商榷。
在那暗无天日的年代,不知何时兴起了革命。而且这股革命的风暴竟然也刮到了未庄,刮到了阿Q的耳朵里。阿Q对革命的实质内容一无所知,却嚷嚷着要革命。但是,革命这杆大旗早已被一些头上“带尖角”的人给霸占了。阿Q被所谓的自称革命党的人给拒之门外了。从未见过革命党的阿Q既神往革命,时刻盼望着能参加革命,又害怕被当官的杀头。
读《阿q正传》有感【篇4】
提到阿Q,人们自然就想到鲁迅笔下那个无名无姓、先前比别人阔多了、头上长着癞疮疤、一不小心就被人“儿子打老子”的阿Q形象,可怜可悲,又可笑可叹。他高举的精神胜利法的旗帜也随着自身的不朽穿越了时空。
之所以再想到阿Q ,是因为近日给学生上课,讲到《阿Q正传(节选)》,无意中有了些许感触,遂觉得在当今的社会中,阿Q的精神依旧存在着普遍的现实意义。
在《阿Q正传》的第三章里头,说到阿Q的出名完全是拜未庄的赵太爷打的嘴巴所赐,才有幸声名远播,得意了好几年。请问赵太爷何许人也?未庄的地主权贵,未庄的土皇帝,换个说法就是赵太爷是未庄的名人,一言一行,自然就成为未庄看客们关注的焦点。
名人就是出了名的人,出了名就是他的名字和事迹被大众知晓了。今天赵太爷打人了,人们趋之若骛,谈论纷纷,那被打的人就自然成为关注的对象。阿Q被关注,出名也就顺理成章了。好像有的人被别人臭骂了一通,不仅没声名败坏,反而声名鹊起,事业蒸蒸日上。难怪人们常说到的,脸皮厚的人容易出名。他们就像一群跳蚤,在充斥着媒体的空间里上窜下跳,来打通一条通往名人的康庄大道。
但与阿Q不同的是,阿Q不是跳蚤,他不会主动去骚扰赵太爷,而他们作为跳蚤,就希望在名人身上咬上一口,这样名人一疼,一巴掌拍去,人们就知道了名人在拍打他这只跳蚤,于是就出名了,和阿Q殊途同归。想来在鲁迅的时代早就有人做过,否则就只能是鲁迅的先见之明,他在小说中说:“未庄通例,倘若阿七打阿八,或者李四打张三,向来本不算一件事,必须与一位名人如赵太爷者相关,这才载上他们的口碑。
一上口碑,则打的既有名,被打的也就托庇有了名。”这便是他们的心理,他们走向理想的途径,从事着在鸡蛋里挑骨头的事业,乘机发动毫无意义的论争,只是为了告诉人们他们是存在的。可惜真正有涵养有学识者,比他们更懂更了解阿Q,缄口不谈,一笑了之。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一种善意的有意义有价值的批评,而不是无理取闹的指责和抨击,甚至包括有损人格的中伤。
余秋雨无疑是这几年最忙碌的人之一。从他的《借我一生》起,到他的《文化苦旅》,都出乎意料地给他带来了烦恼和困惑。而值得庆幸的是,在经历了风雨后,他依然坚定不移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依然致力于“中华民族的文化记忆”。余秋雨最为大家所认识的,莫过于他的散文,无论是《山居笔记》还是《文化苦旅》,都可称得上是当代中国散文的瑰宝和奇葩,有的学者称其为学者散文,文化散文,大散文。但无论是瑰宝和奇葩,都难免存在或多或少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文如其人之说,人无完人,何况文章乎?即便是人家有过什么过错,难道就可以老揪住人家的辫子不放么?若是这样,巴金的《随想录》就没有意义了,因为他的人格也有问题;郭沫若的诗歌也没有价值了,因为他的人格也有问题。
对学术的评论要用学术的观点。潜伏的跳蚤们在有学者指出了不同看法后,或自己发现了什么他人的隐私,就纷纷的活跃起来,用心良苦,口诛笔伐,文坛似乎好不热闹,欣欣向荣,百家争鸣。其实他们并不能击中问题的要害,嚷嚷一通,见没有回应,有的像阿Q一样心满意足的得胜,继续努力,有的就偃旗息鼓,遛之大吉,有的变本加厉,造谣来侮辱诽谤他人。只要有人回应,那就大大的中计了。
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一种善意的有意义有价值的批评,需要的是对中国的文学文化事业有积极意义的批评,需要的是人们面对面的交流,相互的理解和鼓励,而不是文人相轻的职责和鄙视或哗众取宠。余秋雨在“秋雨时分”的栏目里曾将到中国后来的知识分子缺乏酒神精神,他以自己为例,说有人批评他的散文就是缺乏酒神精神,真是一针见血,他非常的赞同。
当然,在这里我并不是说非要得到被批评者认同的批评才有意义有价值,我只是想说,无论是批评者还是被批评者,都应该先屏弃时代的浮华,静下心来潜读和思考,少一些追名逐利,多一些心平气和,少一些妒忌,多一些宽容,少一些剑拔弩张,多一些心灵沟通,这样,对中国的文化文学事业的发展才是有利的。个人主义的名和利,都终将为他人嗤之以鼻。
读《阿q正传》有感【篇5】
再次读它,好象已不会佩服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他是矛盾的,虽然他游手好闲,但他始终是农民,他骨子里是质朴的,不过他有点愚蠢罢了,还有点胆却,他不敢面对自己被压迫的悲惨,就说服自己,在幻想中满足自己。
阿Q性格的某些特征是中国一般封建农村里普通农民所没有的。即瞧不起城里人,又瞧不起乡下人;从自尊自大到自轻自贱,又从自轻自贱到自尊自大,这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这样典型环境里典型的性格。
阿Q原来认为革命就是造反,造反就是与他为难,一向表示“深恶痛绝”。现在看到百里闻名的举人老爷居然这样害怕,未庄的人居然这样慌张,便不免对革命“神往”起来。
他想:“革命也好吧,革这伙妈妈的命,太可恶!太可恨!……便是我,也要投降革命党了。”和“精神胜利”不同,阿Q这个时候的感受完全具有现实的根据:向来骄横霸道的赵太爷换了一副面孔,怯怯地迎着他低声叫“老Q”;赵白眼也改口称他“Q哥”,想从他这里探听“革命党的口风”。
但这有点被压迫者的报复思想,阿Q对革命并不了解。当封建地主篡夺了革命的果实,扼杀了农民的要求时,阿Q还只是阿Q,留给他的是悲惨的结局,也是辛亥革命的悲剧。农民急切的要求地位,而革命不深入农民是无法成功的。
读《阿q正传》有感【篇6】
初识鲁迅的时候是在今年语文书的一篇文章《少年闰土》,一开始,我并不怎么欣赏他。后来,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鲁迅儿童文学选集》,因为对阿Q这个名字好奇,所以《阿Q正传》是我读的第一篇文章,在《阿Q正传》的字里行间都刻有他的情绪和对社会的满腔悲伧。
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流一浪一雇农。阿Q深受剥削、压迫和凌一辱,这本已是十分悲惨了,更令人心痛的是:他对这些竟然麻木健忘,并且养成自卑自贱自欺自轻自一慰的恶习,甚至靠那些凌弱的小者来发泄被人欺压之气,以让自己获得平衡。阿Q的一性一格之所以形成这样恶习是基于他所生活的环境和人生遭遇。阿Q最喜欢与人吵嘴打架。见到不会说话的人他便骂,见到力气小的人他便打。与王胡打架打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经伸出头来等待了。对小D,则是扬起了拳头向小D摆出了一副挑战的态度,对没有抵抗力的尼姑则动手动脚。阿Q临死之前感到最遗憾的两件事是:一是画押的圆圈画的不圆。二是游街时,没能唱出几句戏来。这两件遗憾的事是多么的可笑啊,又是多么的可悲。这绝对不是临死前的临危不惧,而是愚昧至极。阿Q是没有灵魂的,就是死了也没办法上天。因为他只有一副以大欺小的躯壳,他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多他一个少他一个都没有关系。阿Q死后,人们对阿Q的死态度各不一样,有人说:“阿Q是坏人,被一槍一毙就是有力的证据。”有人说:“一槍一毙没有杀头好看。”还有人说:“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唱一句戏,白跑了一趟。”这些语言就是人们对阿Q的“临死祝福”。
这篇文章记录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和他自欺自贱自轻自一慰不肯面对当今现实的一性一格,反映出当时我们中国人民的软弱。这种一性一格不仅是阿Q,还有许多雇农和他一样。阿Q给了我们一个不可自欺自贱自轻自一慰的很好例子,使我们懂得了应该面对现实,不要被困难所吓倒。
读《阿q正传》有感【篇7】
我读起鲁迅的文章来,还有些困难,理解并不十分透彻。可读了《阿Q正传》,我颇有感触。
阿Q的一生是悲惨的。他永远是被人欺负的对象,可是让人忍俊不禁的是他总是“胜利”。阿Q是给别人做短工的,地位不高,而且总是惹到那些闲人,自然就少不了一顿打。那些人揪住他的衣领,在墙上磕上几个响头,不到十秒,阿Q自己反倒这样想:“现在的世道,还有儿子打老子的……”然后便乐呵呵地走了。这就是阿Q所谓的“精神胜利法”。他穷得娶不上老婆,却自吹“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这无疑是狂妄自大、自欺欺人。阿Q的得意之态、愚蠢愚昧在“精神胜利法”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然而阿Q更可笑,也更可悲的是他竟然和王胡比丑,比不过了还生气,这充分说明了阿Q的生活无聊到了极点。从被人欺负后的反抗到怒目而视到自轻自贱,阿Q已经麻木了,这无不使人感到可悲与可怜。
在那个病态的中国,鲁迅正是为了通过描写阿Q,唤醒民众们,使那些像阿Q那样受压迫的劳动人民改变命运,也正是为了拯救那时病态的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