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读后感合集

2023-03-28 08:22:50 一个人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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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读后感(篇1)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 ,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 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 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读后感(篇2)

  哈罗德,六十岁,有一天收到了二十年未见面的老朋友的一封信。老友得了癌症,写信告别。哈罗德寄了短短的回信,决定走路去看她。他信仰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她就能活下来。87天,627英里,从西南到东北,纵穿英格兰。

  遇见加油站女孩,女孩说,一定要有信念,有了它什么事都能做成。年老的哈罗德仿佛被赋予了满身的力量,他感受到自己从未有过的坚毅和笃定,他感激女孩提醒他关于信仰的意义,即使他还不确定信仰的所指,虽然女孩所说的信仰根本就无所指。

  遇见远足的男人,他诟病哈罗德的鞋子,哈罗德的袜子,惊讶于这个没有指南针,没有帽子,没有手套,没有头灯,没有电池的人要走路去远方。他说,没做好准备就上路的死亡率可比其他事情都高。

  遇见所谓的伙伴,他们也要做朝圣者,可是他们争执,他们努力劝说他人,他们看重曝光度。哈罗德想离开,却选择了迁就。他们终究抛弃了朝圣者,去做“朝圣者”。哈罗德找回了原有的轻松,到底是谁抛弃了谁?

  这一路的丈量,是对信念的坚守,亦是一生的重新来过。

  我们何曾没有遇到过“加油站女孩”。当初准备研究生考试时,四处搜找信息,过来人的一句鼓励便兴奋激动,那是亟需鼓舞的时刻啊!后来对别人不过随口的鼓励却换来感激,才理解当初自己对人的千恩万谢于对方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就是那么一句鼓励给予泥泞中的人怎样的力量啊!

  谁不曾受过指指点点:“你的搭配很别扭”,“你这本书没什么价值”,“你考的这个证书没什么含金量”,“你没必要花钱去那样的景点”……我们时常会因为没有准备好恰当的“鞋子”或者名牌的“袜子”而感到的尴尬。可是少有人问我们选择的原因,关注我们选择的意义。即使没有带来“效益”,谁知道我们在做这样的选择之时经历过怎么样的斟酌,即便这样的选择有很高的“死亡率”,可是我们曾经摸索过。

  人生是很长的路,有人擦肩,有人陪伴。可是终点的意义只有自己知道,不要责怪伙伴们的吵闹和离去,他们有选择陪伴谁的权利,有人相伴是福。就像喜欢一个人的晨跑,随时停下,随时加速,可以看风景,可以想心事。周国平说,在一次长途旅行中,最好是有一位称心的旅伴,其次好是没有旅伴,最坏是有一个不称心的旅伴。有称心的旅伴最好,没有,那就一个人好了。

  哈罗德边走边回想过往的生命,对父爱母爱的渴望,对儿子的遗憾,……哈罗德的离开也给了莫琳时间和空间。她找回了对最爱的人的爱。我们何尝不需要时间和空间反思。时常将最真实的情绪发泄给最爱的人,我们总以为爱是盔甲可以阻挡所有伤害的侵袭,可是忽略了来自爱的人的伤害也有害。温柔的爱我们最亲近的人,就像对陌生人一样善良。因为在最难继续下去的时候,是最爱的“莫琳”给了哈罗德坚持的力量和勇气。

  今天很巧合听了韩寒处女作电影《后会无期》的主题曲《平凡之路》:“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给过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夺走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会错过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

  一个人的朝圣,向前走,就这么走……

一个人读后感(篇3)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了目标而为之去奋斗时,它不仅仅是一段人生的经历,而更是对灵魂的一种洗礼。

  书的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六十岁老人。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心情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合上这本书,我感慨万端。

  哈罗德的人生几乎是平淡的,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充满勇气的决定。哈罗德的这条路,不单单只是走在路上,还有对过去人生的一种反思和寻找,沿途也收获了爱与责任。主人公在寄信的过程中明白了,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

  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它就像光一样射入了生命中,纵然前方山高路远,怀揣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队伍一般!

一个人读后感(篇4)

  一封突然的来信改变了哈罗德的后半生,一个冲动的想法让他踏上了去看好友的路。从小遭遇母亲离弃,父亲漠视的男主,内心深处种下了深深的怯懦,不懂得如何去表达爱,也害怕任何的别离,最终导致了自己儿子也身患抑郁症而自杀,妻子因为他不去见儿子最后一眼,和他形同陌路二十年……因为对一个好友奎妮的愧疚,为了重病中的好友,走上了朝圣之路,在行走过程中慢慢回忆过往,接触自己的内心靠信念和爱一点一点的坚持,也终与妻子实现了和解,自己的人生也开始充满了阳光……与其说完成了自我救赎,不如说是奎妮的善良,救赎了这一个受够了生活的苦的男主。也可见童年的经历对一个人一生影响之大,童年成长最重要的,就是学会爱人和被爱后来这条路变成了一个人的朝圣。离开熟悉的环境,放下自己原本以为放不下的东西,在行走的过程中慢慢回忆过往,接触自己的内心。这一路是赎罪,也是对个人和生活的探索。这一段旅途也教会了我们,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

一个人读后感(篇5)

  《手斧男孩》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手斧男孩》系列共有5本,作者是盖瑞·伯森。他出生于美国的明尼苏达州,先后当过卡车司机、捕猎人、弓箭手、工程师、教师等。后来,他就移居森林,潜心写作。

  《手斧男孩》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布莱恩13岁了,他要去爸爸那里过暑假,爸爸在加拿大北方的原始森林里工作,有一家飞机要飞回油田,布莱恩便成了这架飞机上唯一的乘客。但是,巨大的不幸降临了,驾驶员心脏病突发瘁死,飞机摔落在森林深处。还好,布莱恩幸免一死,但森林里危机重重,布莱恩陷入了困境—绝望、恐惧、饥饿,大黑熊、狼、驼鹿……上飞机前,妈妈送了他一把手斧,手握手斧的布莱恩凭着顽强的毅力,克服了种种困难,最终顺利地生存下来。几个月之后,布莱恩终于等来了救援的飞机。

  这是一个动人心魄又发人深省的故事。这本书出版后,作者几乎每天都收到两百多封读者来信,都很关心书里这个男孩。这本书还被评为美国100年来最优秀的50部青少年图书之一。

  我一看到这本书就爱不释手,一口气就把第一部看完了。我随着布莱恩在森林里历险:当他被驼鹿攻击时,我紧张不安,心里替他捏了把汗;当布莱恩成功地钻木取火时,我又为他欢呼雀跃……看完这本书,我掩卷深思。我要向布莱恩学习,在学习上、在生活中,要有坚忍不拔的毅力、信心和勇气,碰到困难沉着冷静,不能轻言放弃;还要善于利用学到的各种知识和手头的工具,想尽一切办法,克服困难,获得成功!

一个人读后感(篇6)

  《一个人的朝圣》

  凡是我想一口气看完的书,都值得五星好评,这本真的是值得好好阅读的。

  本书讲的是一位退休的老人哈罗德,在信中得知同事奎妮病危的消息,毅然决定徒步去探望她的故事。这次艰辛的旅程,也是他自我的救赎,种种经历自然都是成长。

  说实话我很佩服哈罗德说走就走的勇气,没有行李、没有手机、孤独又漫长的路程,就像书里说的他的此举感动了很多人,自然也感动了我。要是他开车去或者只寄信就没有那些精彩的故事了,也想当然会错过很多沿路的风景,走走停停才会遇到的人和事。在行程中他遇到了无数好心人,而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那个给他清理伤口,又把他的鞋拿去修补的女医生,觉得她特别友善特别温暖;还有那个礼貌又得体的绅士,那么精致的男人自然容易记住。那些故事的背后都有不为人知的秘密,其实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难处和苦衷。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不容易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艰难的修行嘛。

  最后哈罗德还是克服万难见到了被病痛折磨的奎妮,心疼她的同时也替哈罗德开心,也算是完成了自我的朝圣。虽然可以一封信就代替的旅程,不过还是觉得值得,因为这趟自我救赎的朝圣,这次难得的经历是无价的。他挽回了名存实亡的婚姻,明白了爱的意义和妻子的重要性,最后与妻子一起携手共进这是我希望看到的。我相信这次朝圣使哈罗德的心更强大,也自然明白了很多人生的难题。

  《一个人的朝圣》是一本难得的好书,有让人看得停不下来的魔力。幸好还有第二本,我接着一口气看完它。

一个人读后感(篇7)

  很久以前看的书,直到最近开始跑步,才能领略到疲劳身体与坚定信念长时间拔河所带来的身心折磨。开启运动前,好像心里住了许多个博尔特加特林,运动中心态就崩了:怎么选择这么折磨人的运动?

  如果是主人公来回答,一定是:“没有为什么,从来没想过开始,但是开始了也没想过放弃,我从不知道自己能走多远,但我也没想过。”好像这场无计划的旅程只是一个不能激起波澜的小插曲、小想法,不小心成真罢了,这些“意外”其实是过往的经历在特定的时刻激发了主人公长久以来无法倾诉、无人理解的与家人疏离的挫败感,那可能是猛然迸发的心情:“我还能去哪里,那我就去看看她——我的好朋友”。

  与妻子的疏离一定是最难以面对的,曾经因为相爱而成为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那是相携多年的伴侣啊,那场旅行就像是逃避,已经走了岔路的人,要追赶多久才能再一次并肩前行。

  途中的友人有善有恶,有真有假,也是这些形形色色的人们,让主人公这场原本就轰动的旅行增添趣味和人味,我们不曾得知如果没有他们,这场朝圣之旅是否会救赎他,我相信会,从他决定开始,就意味着与自己和解,与人生和解走了许多年的分岔路,终于有一个人开始回头找寻。

  主人公的命运,就似每一个遭遇了被动的人生变故的不幸的人,被动就是发生了与自己有关的事,因此生活被改变了。意外每天都在上演,或大或小,或好或坏,但是我们永远无法改变这些走过的痕迹,能改变的只有情绪、心态、意志......也许这场改变会有意外之喜,总之作为这些那些意外的主体,我们能操纵的只有自己,不与生活较劲,不被意外烦扰,尝试与他和解,日子才会不那么绵长无味。

一个人读后感(篇8)

  这一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布莱恩的'男孩,坠落在了大森林里,只有一把手斧自救。可他没有放弃而是用这手斧潜入飞机取医药包。用这手斧做了三把弓和箭,用它去打猎小到鸟,大到驼鹿。用这把手斧野外救生的故事。

  说到智慧和坚持,我不禁想起了三年级的一个下午,英语老师“命令”我们背所有的单词,一听到“所有的”这个词我们大家不约而同的说:“这么多。”全班同学如同被霜打的茄子——蔫了。老师看了我们的表情。为了激励我们,陈老师拍了拍手,嗓门提高了八度说到:“谁背的单词越多谁就可以获得整整十张成长卡。”同学们都被巨大的奖励给诱惑了,我轻轻松松的背着,不一会就背掉了一大半,但我没有停止,嘴里还是不停的背着单词。

  渐渐地后面的单词越来越长,也越来越难。好像要费尽千辛万苦才能记住一个单词。突然我的脑袋里跳出两个醒目的大字——智慧!如:把星期一到星期天的单词,把day去掉记前面的。

  可是到了后面,只有十个单词后,我对那巨大的奖励没了兴趣,刚想放弃,胡文涛好了,我大吃一惊的说:“背的这么快,我也不能落后。”说完我的脑袋里又跳出两个字——坚持!我又用最后的自信心把所有的单词一字不差的背了下来。并得到了我应得的奖励。

  这一本书告诉我们不要遇到困难就退缩,而是要用智慧和坚持去面对它,这样才有可能会成功。

一个人读后感(篇9)

  我的事,是我的事。

  一个意外的触动,决定去做一件事。上路。刚开始忐忑,紧张,别人会不会嘲笑?但总有人会理解你,于是获得力量,坚定信念。一段路之后,觉得当初的信念不够用了,再次向外寻找力量。终于,自己有坚定的信念,装备更加专业,信心倍增,于是追随者众。但是众多的追随者,太多的责任,终究会累,方向也会被带偏,于是在习惯了追随者之后,再次做出主动或被动的决定,回归一个人的状态,再次朝着原来的方向出发、前进。快到了,心怯,可不可以放弃?不可以呀,你会遗憾的。他人对你说,于是别扭着继续。终于,终于到了目的地,看到了风景。

  嗯,目的地不过如此啊,没有原来设想的激动、兴奋,感觉貌似不过如此。不过如此,但又不仅仅如此。

  那些在路上遇到的人,看到的风景,听到的故事,做出的思考,都变成了气质和灵魂的一部分。它们或许微不足道,但足以改变你的人生。是的,不过如此,但又不仅仅如此。

  我的事,是我的事。你的事,也是我的事。

  看不懂吗,看不懂就对了。

一个人读后感(篇10)

  1.被书名吸引,“朝圣”离我们很远。百度解释“圣”是通达事理,“事理”,凡夫依迷情所见之事相,称为事;圣者依智见所通达之真理,称为理。那么,所谓“朝圣”,就是人类渴望从动物性走向神性的过程。想起弗洛伊德的“三我”,抑制“本我”,获得“超我”。如果有机会,想要去藏族,看看别人描述的“朝圣”场面(蓬头垢面,身着长围裙,手戴木拖板,喃喃念诵,俯身下去,四体伸直,头和鼻子都要触地,然后起来,再重复。一次,两次,永无休止)。

  2.“朝圣”是宗教信仰,普遍信仰是荒谬的,宗教信仰许诺的幸福理想只有在来世实现。我们都知道这是虚妄的,可是我们仍然会相信。喝了很长时间中药,好了一段时间,又开始复发,但有人告诉我,这就是治疗的过程,先完全恢复,最后再复发一个高峰期,坚持喝药下去,就会好。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愿意相信。在我们未知的时候,相信是唯一看起来具有正能量的东西,放弃,你真的甘心吗?

  3.在我看来,哈罗德的徒步之旅的伟大不在于87天627英里,也不是带给其他生命和社会的影响,而是他对自己这一生的回顾、开始面对并接纳痛苦、认识自己、带着爱意回归生活。“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是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才觉得那么好笑”。

  4.对于奎妮,脑海里只有五个字“好人有好报”。会不会死,是老天决定的,而在生命最后的阶段,有个人带着对她过去的感谢遍越远途,有人挂念已是很幸福的了。她爱过,也失去过,触碰过生命的本质,也曾游戏人生,终有一天,要把门关上,把一切放下。人生的最后一定是生命的结束。我们一路准备着自己,就是要面对那个最终的失去。

  5.莫琳。在哈罗德开始自己旅途时,她是担忧,到关心,再到众人都抛弃哈罗德,哈罗德坚持不下去时,她告诉哈罗德坚持下去。好的伴侣应该是知己,知道自己,在我们即将忘记初心时,告诉你,“别怕,还有我,坚持下去”。然而,在莫琳的一切愿望里,什么都比不上哈罗德安全回家重要。

  6.徒步中的追随者里奇。里奇一定要给这份徒步加上一个目的,以去看到临近死亡的奎妮为终点,走最近的路,用分队前行的方式,抛弃哈罗德。在工作中,里奇一定是优秀的领导者形象,但在生活中他一定不是个智者。这场徒步本就是场自我信仰的行为,如果灵魂没有到达,身体到了又有什么意义。一生也就那么长,没有那么多重要的事,我愿意慢点走,好好看风景。

  7.“有的回忆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害怕有一天把它们弄丢了。”

  “指甲缝里塞着泥土的感觉真好,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一个人读后感(篇11)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知道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如何;他知道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不过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路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助,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可以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终于,终于,终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曾经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子——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这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着他可以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知道,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希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终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终于愿意面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终于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故事最终结束在,他们夫妻讨论着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舞会,哈罗德说了一句逗趣的话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后仰。这句话是什么?其实这句话是什么真的重要吗?

  重要的是,哈罗德终于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可以说什么都体验过了。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知道未来究竟在哪里。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路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终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来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面对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旅途,不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一个人读后感(篇12)

  雷秋。乔伊斯所著《一个人的朝圣》,吸引我读下去的不仅仅是特别的叙事风格和一路风景的细腻观察和多种写作技法的揉合,还有描述主人翁不仅仅是用生命在走的路途,并且是用灵魂在涂抹一路的灿烂,哈罗德的美是内敛的、绵长的、悠远的,仿佛从远古而来,又掐着时间的脉搏回去了,留下的刻度,是那么隽永、那么明亮、那么平淡、那么开怀、那么深沉……是真实的朴风流韵和感人至深,主人翁与书中人物的相互融合,使《一个人的朝圣》不仅接地气,而且平民化生活的状态活灵活现,有极强的可读性,以回忆形式,在简洁的文章体积中蕴含了丰富的内容,开辟了小说叙事方法的另一种路径或先河。

  在我看来,小说的结尾片段非常重要,奎妮最后还是去世了,这是现实的生活,这是存在的真实,这是不可抗拒的情理。哈罗德和妻子的隔阂正在冰雪消融,在暮年又重新了解、认识了对方,很平凡很自然的发生,不是轰然的顿悟,不是大脑的发热,而是灵魂的渐渐苏醒,只要灵魂有苏醒的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哈罗德”都会继续走下去。

  坚持和信念是我们理解《一个人的朝圣》的一把钥匙,小说从主人翁哈罗德淡的如白开水的平静生活被打乱开篇,原因是接到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的一封信,信中说她患了癌症,写信道别,在悲痛和震惊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邮寄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用双腿跨越了整个英格兰。从开始上路的焦虑、挣扎、徘徊、惆怅,甚至放弃的念头,到随后路上遇到的一些事而受到鼓舞和启发,使哈罗德恢复自信,重新上路,心中有了怎样的一种信念:他坚信,只要坚持走下去,老友就有生的希望……

  《一个人的朝圣》是与选择、困惑、纠结、坚定、信念、勇气、友情、亲情、爱情有关的书,不是简单的行走与文字组合的书,它是一本触及灵魂深处,一个人的灵魂攀登到达巅峰的例子。好书是夜的光亮,是冬夜冻僵之人的暖炉,是饥渴者求进的美味,是繁重工作之余的盛宴,是浮躁心灵的憩园,是迷茫时刻的指灯,书中主人翁所遇到的这些人和那些事看似往往不期而遇,但似乎早已注定在生活中不容半分错过,注定将在大多数人的人生路上给予力量的和引导。真的不知道是感动还是感慨,从主人翁身上,我看到了,原来一个人的灵魂可以那么从容,那样优雅,那样坚强,那样平实,那样真实。当然,这绝对是少不了一种对生活的绝对追求,也许这份执著是天生自带的,但我更加相信更多的一定是后天的修养,是那种发自于心底的温暖和纯真、善良与质朴、不甘与勇气撮合而成的。

  人们常说,命由运生,境由心造,可以想象,《一个人的朝圣》对于修心的人们是多么的难得和重要,我不知道,追求爱情的、选择善良的、热爱自然的、尊重生命的人算不算得上是一种对自身的修养?这些是不是灵魂在攀登过程中的风景?答案是肯定的。从来我都不怀疑,所有挚爱于生命、生活的人们,应该都是善良的、认真生活的人,应该都是对世间美好事物有着独特审美的人,应该都是对生活存在感动和感恩的人。只因经历了人生中的那些失败、彷徨、抗争、面对、逃避的人或有那样一些心结的人才会更深懂得哈罗德的心情。或许,才会对生活的透彻了然,也或许是因为对生活真实的无言以对,突然就让人找回了那对生活的依恋和重生的感觉,找回了那种有了生活便有了一切的安宁感受。原来在自己内心深处,或许从来就没有真正放弃对生活的爱,就像从来未放弃过对生命中美好事物的追求一样。

  也许生命就如一条河流,左岸是我们无法忘却的回忆,右岸才是我们值得追寻的璀璨日子,然而中间所有的行走、历练、打磨、平淡,不过是那些追寻中成长的印记。对于挚爱于生活、尊重生命的人来说,岁月可以带走所有过往的伤痛,而灵魂的有所依靠才是我们与之相伴的另一个存在,才是我们内心得以安宁和澄清的一剂良药,它可以让我们从容的轻触生之意义,并让我们一路向阳,一路坚强,一路助人,一路为乐,一路在徘徊中能够邂逅时光的流逝,依然能够看尽世间一切繁华,最后任由风定花落,让这最美好的一缕缕阳光穿透躯体,照亮心路。从而感受到,原来,每一天都清新而美好的,一时看不到美好,一时的纠结无奈,一时的失败迷路,只不过是自己蒙住了心的双眼,当打开心窗,一切依旧,不忘初心,勿执固念,喜我所喜,安然泰若,爱我所爱,心安静处,生活中的疑惑、纷扰、困顿、挫折抑或只是生命中暂时的过客,只要一直温柔的坚持,不论再长的距离,不论多深的隔阂,都会获得理解,都会解开疙瘩,最终收获安宁和幸福。因为,我知道有一个声音回响在心的深处:走向灵魂之巅,尽管那永无休止的琐屑、烦恼乃至忧伤,不论生活的真实和未来生活未知和不确定,我们都有理由为那“一个人的朝圣”孤独的美而深情地歌唱,去感知那些未知的生活和从未经历的跋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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