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漠的作文(篇1)
在茫茫的沙海中,你会看到我和同伴的身影,我们有的挺拔矗立,有的独自傲然,有的弯曲昂首,有的匍匐向前我们就是胡杨树,是为数不多的沙漠植物。我们胡杨有长生不老树的美称,现在就请您听听我的心声吧!
我们胡杨常年生长在沙漠中,我们耐寒、耐旱、耐盐碱、抗风沙,有很强的生命力。生而千年不死,死而千年不倒,倒而千年不烂便是我们精神的写照。我们是沙漠生长的唯一乔木树种,可以与有植物活化石之称的银杏树并称。在茫茫沙海,蓝色的天空下,我们是沙漠里的卫士,坚守戈壁,保家卫国!
在右玉,我们胡杨发挥了固沙防风的重大作用。
想当年,右玉被西伯利亚的大风施虐时,正是我们胡杨吹起了冲锋号,守在最前线,为右玉建起了坚不可破的树墙;为右玉成功治理风沙奠定了基础,如果没有我们胡杨的坚守,可能就没有现在的右玉了。
其它树,如果在寒冷的冬天呆久了,就会非死即伤而我们胡杨,把身子一挺,就像在温暖的春天,丝毫不觉得冷。在沙漠,我们会坚定地扎根于黄沙中。
我们全身是宝,木质坚硬,是绝好的建筑材料。树叶富含蛋白质和盐类,可制药。胡杨碱是重要的化工原料。胡杨林又是挡风护沙的禁卫军。
在沙漠,我们也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最好树种,其它的树,遇到沙尘暴只能认怂,而我们胡杨想死都难顶多折几根细细的小枝丫。只要前人栽了我们,那就可以让栽种人以及更多的人享受到纳凉的福报。
这辈子我们做胡杨无悔!
关于大漠的作文(篇2)
迂久迂久过去,我见过一名大侠。那位大侠告知我说,在长久的朔方,有一马平川的大漠,何处有伶仃的飞鸟,有广阔的天涯,还有非常多非常多热情漂亮的西域女子。
在那往后,我逐日每夜地守着本人的江南,眺望远处的大漠。我问我娘,娘,你去过大漠吗?
娘老是温和地看着我,悄悄摇头,不过老是不忘却告知我一句,然而你爹去过。你爹桀骜的眼光,和大漠里的飞鸟一样。
那个时间,我在小小的内内心设想着我爹的样子,设想着大漠的桀骜的飞鸟的样子。屡屡大姨姐姐们带我去放鹞子,我看着蓝天时,总会希望能有一只孤单桀骜的飞鸟飞过。
然而直到我家衰落,我都没有看见飞鸟,看见我爹。
长大一点,我才真实感觉,小时候的我,那样希望飞鸟的浮现,本来都是希望我爹浮现的情由。我自出身以来,历来没有见过我爹。我只想着能跟君哥哥一样,有爹有娘,即就是家里很穷,也没啥的。
然而我家衰落往后,大姨随着他人走了,姐姐们嫁的嫁,走的走,最终只余下我娘跟我相依为命。
过去我基本没感觉这类日子苦,然而此刻,我过够了这类上顿不接下顿的生活。
直到有一日,我山盟海誓地告知娘,我要去大漠,把爹给找回来。
我看见娘没有笑,她的神色苍白,她初次哭了,一行浅淡的清泪从面颊流过,直接流进了我的内心。我历来没见过娘这样干瘪的样子。娘未出阁时是权门人家的女儿,是出名的大家闺秀。即便家亡了,坎坷了,我也没有见到娘掉过一滴眼泪。我不过很-难过地看着娘,好心痛,好伤心。
娘伸动手来,触摸着我的头,问我,孩子,你还记得幼时给你讲故事的那个大侠吗?
我点拍板说,我记得。
娘忽然笑了,目力看着我,却不像在看我,似乎进入某种回顾,她柔和的声声响起,那即是你爹。
关于大漠的作文(篇3)
这里,一块大陆古老的内部。
这里,漫天扬尘一望无际。
这里,远离海洋,远离雨水与季风。
这里,前人足迹难至,后者欲罢无能。
没有人烟,这里离云很远,离日却近。
烈日直射三日移步走的沙筑堡垒,没落古老的城垣,呈现诡异的黄色。
无计其数的飞沙走石,扮演着这里的行者,席卷,劫掠。
掘地三尺,望天一丈,却旧滴水,荡然无存。
预示,没有万千角色的演绎。寂寞,是这里唯一的主题。
大漠,戈壁,沉沦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有谁,在这里行乞?
有谁,在这里伫立?
等待,千百年一遇的奇机。
黯然的沉息,以睡眠在地表微小的栖体,伸展出沙下深不可测的根系,吸纳牵引万千水汽积聚成滴。
冰火两极间苦苦的追寻,与烈日霜冻寒风飞沙抗衡着收集呼吸。
已忘记绝地苦境间,铭刻着的无人问津。
这株无名无姓的野棘,将黄沙流转千回,终至迷失。
千百年来,古陆深处,大漠戈壁从未回响过的潮声,在这株野棘的茎节间第一次那么透彻,那么清凉。
摆脱了时间和空间的遥远束缚,大洋之上的海潮澎湃,与孤寂的戈壁在这渺小身躯里伟岸的灵魂中打破了沙漠上惟一花朵盛放前的隔阂。
大漠戈壁上,侧耳倾听,生命的潮声,澎湃,回响。
关于大漠的作文(篇4)
学起地舆,念到“埃塞俄比亚”时,我的脑海忽然从空缺里浮现了一轮金黄的落日,发射出温馨的暖光,它只是悬在偏下的天空上,底下俯瞰的是无边无涯的大漠。那是和蔼温柔的大漠,它不会无缘无端乱发脾气吞噬人之性命,它只是悄悄地呆在少无人烟的角落,与落日为伴。它与落日融为一体,在日光的凝视下愈发温柔,像极了热恋初期女子害羞的小心情。有人赤脚去感触感染它,它给人以暖和,报之以温柔。
我喜欢这样简朴温柔的场景。爱极了一个人置身于此物我两忘的境界。在哪里,不必去思索糊口中的得与失,不必去计算与谁感情的交易值不值得,不必去想喜欢的人是否喜欢我、不喜欢我喜欢的人喜欢我不喜欢的人这类杂七乱八的东西。糊口象一坛酒,就像可以使我们陶醉,爱上这如梦如幻的世界;可这坛酒若是太烈,把自己烧的头痛不说,反而愁上更添一层新愁。
忽然很喜欢三毛,那个个性独特、背影决绝走近大漠的姑娘。她活得没有拘束,没有规矩,认真按最单纯的生命而活。那种骨子里的野性与不羁,是多少人想开释却不敢开释的。哪怕孤身一人,哪怕带着寂寞出发,也要让这一径长途开满寂寞之花。
梦中的那天,我站在茫茫大漠之中,穿戴浅蓝色的楼兰古裙,衣袂随风跳舞。我微笑地接受风儿拂过脸颊的温柔,亦与大漠、落日融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