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出租范文 篇1
_经济开发区南区办事处现有位于_南路的临街闲置房,现拟对外公开招租。为确保出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房屋位置:出租房屋位于_经济开发区南区办事处机关院内,临_南路房屋3楼15间(通间),面积约700m2。
二、本公告所出租房屋承租人不得用于餐饮、汽车美容、美容美发、食品加工销售、各类加工厂及其他对周围环境产生噪音、污染或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除此之外,所经营项目应当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具有相关经营资质。
三、出租期限:租住时间为5年,承租期间不得转租。
四、出租对象:
1.个人身份的为具有_户籍的自然人或个体经营者;
2.单位身份的为在_注册或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报名截止时间:_x年1月30日。
六、报名地址:_经济开发区南区办事处
联系人:陈_ 电话_____x
七:本次出租报价截止_x年1月30日16时。
八:本次招租按照符合条件、租金报价高优先选定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合同。
_经济开发区南区办事处
_x年1月22日
通知出租范文 篇2
根据《_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的意见》(鲁建住字〔20_〕6号)、《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青政办发〔20_〕13号)、《_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_市财政局 x_物价局关于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青土资房发〔20x_376号)等相关规定,x_住房保障中心根据建设进度组织对部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配租。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共计1080套,其中火车北站项目308套,秀水花苑项目547套,保利茉莉公馆项目129套,金水龙泽苑项目96套。
二、配租范围:
1、本次配租面向_区在20_年12月7日之前已取得《_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家庭进行配租。已经实物配租家庭不在此次配租范围。
2、拥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范围。
3、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家庭;家庭全部成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均不在本次实物配租范围。
三、租金标准: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屋,租金收取标准按照届时_市物价局制定的标准收取。配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有住房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缴纳房租,原住房面积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四、配租流程:
本次实物配租将按申请登记、计分排序和轮候选房的程序进行受理。
(一)申请登记
1、符合本次配租条件,且有配租意向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_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到户籍地的住房保障中心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如本人无法到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登记手续的,受托人应持公证部门生效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明办理。配租登记日期截止12月7日,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2、为方便申请人登记,保障现场登记秩序,本次登记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分时间段进行。具体登记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具体登记日期见下表:
地 点:振华路155号_区住房保障中心。
(二)计分排序
依据《_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规则》(青土资房发〔20_〕672号)有关规定对申请家庭进行综合计分排序。同时,根据本次实物配租房源及申请家庭数量情况,确定正式和候补入围名单。正式入围名单按实际房源数量确定,候补入围名单按照不低于房源数量的20%确定。本次公开配租最终得分以配租登记结束日(20_年12月7日)为准。20_年12月15日,入围名单及选房顺序将通过《_日报》、《_晚报》、_住房保障网、_区政务网对外公布。
(三)轮候选房
1、选房。准予配租家庭按照公布的选房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选定配租房屋,并领取《_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定位通知单》。
2、签订合同。实物配租家庭确定配租房屋后,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持《_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定位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区房产经营单位签订《_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交纳房屋租金,并办理入住。
申请本次实物配租,并且进入正式及候补入围名单,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或选房后不签订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视为自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未申请实物配租家庭除外)。
五、监督举报电话:
_区住房保障中心:
_市住房保障中心:
_区住房保障中心
年10月31日
通知出租范文 篇3
我校现有房屋对外进行公开招租,欢迎合格的承租人参与承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
位于学校二号大门对面的职工食堂4楼房屋,房屋面积约500m?,房屋装修完善,该房屋适合写字办公、茶楼。
该房屋以年租金40000.00元为底价基数进行竞价招租。
二、承租条件:
(一)竞租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或者自然人。投标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
(二)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三)本次招租,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
(四)竞租人报名时应说明竞标门面号。
三、要求:
(一)竞租人的竞租报价必须高于上述招租底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二)具体租赁起止日期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三)以现状出租。
(四)承租方进行装修装饰须经租赁人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承租方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租赁人所有,未经租赁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
(五)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将租赁房屋出借他人使用或以合作名义进行转租,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改变租赁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租赁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七)租赁人保证提供招租的房产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八)所有门面经营不准超出学校招标经营范围。对招租标的物设定用途,位于居民区、学校等周边区域的,根据实际情况设定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经营范围包括:高污染、噪声大、气味浓,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他人正常工作、生活、学习秩序的食品加工店、歌舞厅、冷作加工、汽车货运、机械维修等经营项目,即“不扰民项目”。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_年4月30日下午16:00点止。
(二)报名地点: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行政楼107室)
五、其它事项
(一)竞标时间及地点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二)竞租人可进行本次招租中多个门面竞标。
(三)为保证竞标的公平与公正性,竞标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00元人民币,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3日内全额退还;未履行中标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23-58563_
通知出租范文 篇4
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
您好!我是xx,客气的话我就不多说了,下面是我的辞职报告。
我自xx年进来公司就在小车班当司机,刚开始开的工具车,虽然比较辛苦,但是总算上下班时间比较有规律,我还是感到比较满意的了。到了XX年,我被调到开轿车,虽然出车次数减少了,但是上下班也比较没有规律的了,经常碰到三更半夜出差的情况。三年来我也坚持下来了,因为要生活我别无选择。今年我结婚了,不能再像以前自已一个人没规律也没什么,现在有了家庭,需要一个固定的时间来陪陪家里人,希望领导能够体谅我的.苦衷,批准我的辞职请求,在辞职报告上面帮我签个字,好让我做好交接工作,我将万分的感激。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11.15
通知出租范文 篇5
我单位有两处门面房拟公开对外出租,租赁期限5年,此房出租采取竞标方式,价高者得租。拟出租房产分别位于:1、位于交通路中段原周口一高大门东侧3间门面房,面积122.28平方米;2、周口荷花市场东门南侧有一间门面房,面积60.03平方米。有意承租者请于4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竞租保证金1000元(竞租未成功者退还),到周口农行西城支行三楼311办公室报名,报名截止日期见报之日起10日内。
联系电话:xxxxxxxxxx联系人:邓先生
中国xx银行周口西城支行
xxx3年4月15日
通知出租范文 篇6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的出租屋管理,消除出租屋消防和治安隐患,区人民政府决定全面开展出租屋整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xx市城市规划条例》、《xx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辖区范围内的出租屋的管理,适用本通告。
二、市工商xx分局、区公安、国土房管、规划、卫生、环保、城管、环卫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本通告。各街道办事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出租屋的管理工作。
三、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到区租赁管理所委托的各街道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租赁登记手续;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申报暂住登记或办理暂住证。
四、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权属证明的;
(二)属于违法建设的;
(三)属于危险房屋的;
(四)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
(五)不具有房屋租赁证的;
(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五、出租屋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消防安全整治:
(一)提供给承租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且不得在房间内设置住人阁楼和3层以上的床位;
(二)厨房应单独设置,房间墙体不得使用可燃材料;
(三)应设有直通楼房天面的楼梯,楼梯宽度不得少于1米,其中楼高3层以上且居住50人以上的应设有2座楼梯;
(四)每个楼层及窗户、阳台的防盗网均应设有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面积60平方米以上的房间应设2个安全出口;
(五)按照建筑面积50平方米配置1个灭火器的.标准配置灭火器,并保持畅通;楼高6层以上的出租屋还应同时在每个楼层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设置室内消火栓;
(六)不得乱拉接电线和电器设备,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出租屋的业主是出租屋整体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出租屋的消防安全负责,并承担安全整治责任。
出租屋业主应当与承租人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范围。
七、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守治安、消防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修缮房屋,保证房屋使用安全;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活动;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房屋或者添加附属设施;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
八、出租屋业主和承租人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违反房屋租赁、城市规划管理等法律法规的,由区公安、国土房管、规划、城管等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九、凡在本区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依法持有有关证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无照从事经营活动。
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对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
十一、出租屋业主为无照经营提供场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二、出租屋业主和承租人应当在20xx年11月20日前按本《通告》的要求进行自查和完成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的,将按照本《通告》第八条、第十一条规定处罚。
十三、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xx市xx区人民政府
二○xx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