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谱
我要说的脸谱不是旧剧里的所谓“整脸”“碎脸”“三块瓦”之类,也不是麻衣相法里所谓观人八法“威、厚、清、古、孤、薄、恶、俗”之类。我要谈的脸谱乃是每天都要映入我们眼帘的形形色色的活人的脸。旧戏脸谱和麻衣相法的脸谱,那乃是一些聪明人从无数活人脸中归纳出来的几个类型公式,都是第二手的资料,可以不管。
古人云“人心不同,各如其面”,那意思承认人面不同是不成问题的。我们不能不叹服人类创造者的技巧的神奇,差不多的五官七窍,但是部位配合,变化无穷,比七巧板复杂多了。对于什么事都讲究“统一”“标准化”的人,看见人的脸如此复杂离奇,恐怕也无法训练改造,只好由它自然发展罢?假使每一个人的脸都像是从一个模子里翻出来的,一律的浓眉大眼,一律的虎额龙隼,在排起队来检阅的时候固然甚为壮观整齐,但不便之处必定太多,那是不可想像的。人的脸究竟是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否则也就无所谓谱。就粗浅的经验说,人的脸大别为二种,一种是令人愉快的,一种是令人不愉快的。凡是常态的,健康的,活泼的脸,都是令人愉快的,这样的脸并不多见。令人不愉快的脸,心里有一点或很多不痛快的事,很自然的把脸拉长一尺,或是罩上一层阴霾,但是这张脸立刻形成人与人之间的隔阂,立刻把这周围的气氛变得阴沉。假如,在可能范围之内,努力把脸上的筋肉松弛一下,嘴角上挂出一个微笑,自己费力不多,而给予人的快感甚大,可以使得这人生更值得留恋一些。我永不能忘记那永长不大的孩子潘彼得,他嘴角上永远挂着一颗微笑,那是永恒的象征。一个成年人若是完全保持一张孩子脸,那也并不是理想的事,除了给“婴儿自己药片”作商标之外,也不见得有什么用处。不过赤子之天真,如在脸上还保留一点痕迹,这张脸对于人类的幸福是有贡献的。令人愉快的脸,其本身是愉快的,这与老幼妍媸无关。丑一点,黑一点,下巴长一点,鼻梁塌一点,都没有关系,只要上面漾着充沛的活力,便能辐射出神奇的光彩,不但有光,还有热,这样的脸能使满室生春,带给人们兴奋、光明、调谐、希望、欢欣。一张眉清目秀的脸,如果恹恹无生气,我们也只好当做石膏像来看待了。
我觉得那是一个很好的游戏:早起出门,留心观察眼前活动的脸,看看其中有多少类型,有几张使你看了一眼之后还想再看?
不要以为一个人只有一张脸。女人不必说,常常“上帝给她一张脸,她自己另造一张。”不涂脂粉的男人的脸,也有“卷帘”一格,外面摆着一副面孔,在适当的时候呱嗒一声如帘子一般卷起,另露出一副面孔。“杰克博士与海德先生”那不是寓言。误入仕途的人往往养成这一套本领。对下司道貌岸然,或是面部无表情,像一张白纸似的,使你无从观色,莫测高深,或是面皮绷得像一张皮鼓,脸拉得驴般长,使你在他面前觉得矮好几尺!但是他一旦见到上司,驴脸得立刻缩短,再往瘪里一缩,马上变成柿饼脸,堆下笑容,直线条全弯成曲线条,如果见到更高的上司,连笑容都凝结得堆不下来,未开言嘴唇要抖上好大一阵,脸上作出十足的诚惶诚恐之状。帘子脸是傲下媚上的主要工具,对于某一种人是少不得的。
不要以为脸和身体其他部份一样的受之父母,自己负不得责。不,在相当范围内,自己可以负责的,大概人的脸生来都是和善的,因为从婴儿的脸看来,不必一定都是颜如渥丹,但是大概都是天真无邪,令人看了喜欢的。我还没见过一个孩子带着一副不得善终的脸,脸都是后来自己作践坏了的,人们多半不体会自己的脸对于别人发生多大的影响。脸是到处都有的。在送殡的行列中偶然发现的哭丧脸,作讣闻纸色,眼睛肿得桃儿似的,固然难看。一行行的囚首垢面的人,如稻草人,如丧家犬,脸上作黄蜡色,像是才从牢狱里出来,又像是要到牢狱里去,凸着两只没有神的大眼睛,看着也令人心酸。还有一大群心地不够薄脸皮不够厚的人,满脸泛着平价米色,嘴角上也许还沾着一点平价油,身穿着一件平价布,一脸的愁苦,没有一丝的笑容,这样的脸是颇令人不快的。但是这些贫病愁苦的脸还不算是最令人不愉快,因为只是消极的令人心里堵得慌,而且稍微增加一些营养(如肉糜之类)或改善一些环境,脸上的神情还可以渐渐恢复常态。最令人不快的是一些本来吃得饱,睡得着,红光满面的脸,偏偏带着一股肃杀之气,冷森森地拒人千里之外,看你的时候眼皮都不抬,嘴撇得瓢儿似的,冷不防抬起眼皮给你一个白眼,黑眼球不知翻到那里去了,脖梗子发硬,脑壳朝天,眉头皱出好几道熨斗都熨不平的深沟——这样的神情最容易在官办的业务机关的柜台后面出现。遇见这样的人,我就觉到惶惑:这个人是不是昨天赌了一夜以致睡眠不足,或是接连着腹泄了三天,或是新近遭遇了什么闵凶,否则何以乖戾至此,连一张脸的常态都不能维持了呢。
赛珍珠与徐志摩
联副发表有关赛珍珠与徐志摩一篇文字之后,很多人问我究竟有没有那样的一回事。兹简答如后。
男女相悦,发展到某一程度,双方约定珍藏秘密不使人知,这是很可能的事。双方现已作古,更是死无对证。如今有人揭发出来,而所根据的不外是传说、臆测,和小说中人物之可能的影射,则吾人殊难断定其事之有无,最好是暂且存疑。
赛珍珠比徐志摩大四岁。她的丈夫勃克先生是农学家。南京的金陵大学是教会学校,其农学院是很有名的,勃克夫妇都在那里教书,赛珍珠教英文,并且在国立东南大学外文系兼课。民国十五年秋我应聘到东大授课,当时的外文系主任是张欣海先生,也是和我同时到校的,每于教员休息室闲坐等待摇铃上课时,辄见赛珍珠施施然来。她担任的课程是一年级英文。她和我们点点头,打个招呼,就在一边坐下,并不和我们谈话,而我们的热闹的闲谈也因为她的进来而中断。有一回我记得她离去时,张欣海把烟斗从嘴边拿下来,对着我和韩湘玫似笑非笑的指着她说:“Thatwoman……”这是很不客气的一种称呼。究竟“这个女人”有什么足以令人对她失敬的地方,我不知道。我觉得她应该是一位好的教师。听说她的婚姻不大美满,和她丈夫不大和谐。她于一**二年生,当时她大概是三十六岁的样子。我的印象,她是典型的美国中年妇人,肥壮结实,露在外面的一段胳臂相当粗圆,面团团而端庄。很多人对于赛珍珠这个名字不大能欣赏,就纯粹中国人的品味来说,未免有些俗气。赛字也许是她的本姓Sydenstricker的部分译音,那么也就怪不得她有这样不很雅的名字了。
徐志摩是一个风流潇洒的人物,他比我大七八岁。我初次见到他是通过同学梁思成的介绍以清华文学社名义请他到清华演讲,这是民国十一年秋的事。他的讲演“艺术与人生”虽不成功,他的丰采却是很能令人倾倒。梁思成这时候正追求林徽音小姐,林长民的女儿,美貌颀颀,才情出众,二人每周要约的地点是北海公园内的松坡图书馆。徐志摩在欧洲和林徽音早已交往,有相当深厚的友谊。据梁思成告诉我,徐志摩时常至松坡图书馆去做不受欢迎的第三者。松坡图书馆星期日照例不开放,梁因特殊关系自备钥匙可以自由出入。梁不耐受到骚扰,遂于门上张一纸条,大书:Loverswanttobeleftalone.(情人不愿受干扰)。志摩只得怏怏而去,从此退出竞逐。
我第二次见到志摩是在民国十五年夏他在北海公园董事会举行订婚宴,对方是陆小曼女士。此后我在上海遂和志摩经常有见面的机会,说不上有深交,并非到了无事不谈的程度,当然他是否对赛珍珠有过一段情不会对我讲,可是我也没有从别人口里听说过有这样的一回事。男女之私,保密不是一件容易事,尤其是爱到向对方倾诉“我只爱你一个人”的地步,这种情感不容易完全封锁在心里,可是在志摩的诗和散文里找不到任何隐约其词的暗示。同时,社会上爱谈别人**的人,比比皆是,像志摩这样交游广阔的风云人物,如何能够塞住悠悠之口而不被人广为传播?尤其是现下研究志摩的人很多,何待外国人来揭发其事?
如今既被外国人揭发,我猜想也许是赛珍珠生前对其国人某某有意无意的透露了一点风声,并经人渲染,乃成为这样的一段艳闻。是不是她一方面的单恋呢?我不敢说。
赛珍珠初无籍籍名,一九三八年获诺贝尔奖,世俗之人开始注意其生平。其实这段疑案,如果属实或者纯属子虚,对于双方当事者之令名均无影响,只为好事者添一点谈话资料而已。所以在目前情形下,据我看,宁可疑其无,不必信其有。
莎翁夫人
五十八年十一月廿四日报载:
(中央社英国斯特拉福顿二十二日合众国际电)今天一场大火烧毁了莎士比亚夫人童年故居的三分之一,但官员们希望能在明年游季以前,及时修复损坏部份。
莎士比亚纪念中心主任福克斯说,调查证明火灾是因电线走火而起,他又说,纵火的可能性“并未排除”。
福克斯称赞救火员,拯救了一座最具历史性,保存了五百年的茅草屋顶的农舍,该农舍自一**二年来,则为英国重要的名胜。
据推测在十六世纪末期,哈塔威小姐嫁给莎士比亚以前,一直居住在那里。
每年大约有二十五万人参观该农舍。
莎翁夫人安·哈塔威是一个不幸的女人。她比莎士比亚大八岁。莎氏在《第十二夜》第二幕第四景写下这样的句子:
女人永远要嫁一个比她大些的,她才能适合他,才能在她丈夫心里保持平衡。……女人像玫瑰,美丽的花儿一经盛开立刻就谢。
这一段话也许是有感而发的罢?莎氏夫人在婚前就已怀孕,所以在降临节(Advent)前几天匆匆忙忙的请求教会举办手续,而且迫不及待的请求特准免去三次预告的手续,因为降临节一开始直到封斋期是不准结婚的。在伊利沙白时代,订婚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婚礼是可以展缓举行的,所以在婚前的性关系并不违法,但与善良风俗究竟不合,而且在双方心理上将永远是一个负担,将觉得婚姻(至少那婚礼)是被逼迫举行的。哈塔威一家人有清教的倾向,清教徒厌恶剧院,而莎士比亚正好走上戏剧一途,不仅是作者,而且是演员,这志趣的不调和在婚姻上必有很大影响。所以莎士比亚一去伦敦,二十余年从来没有把妻子接到城里去同居,——这是不寻常的事。莎氏在伦敦黑僧剧院附近置产,想尽方法使将来不至于落入妻室之手。莎氏遗嘱留赠给妻的东西是“我的次好的一张床”,即是他死时睡着的那张床。有人说“次好的床”表示亲热,因为那时代家中最好的床通常是预备客人睡的。但是遗嘱里他对他的妻没有任何亲热的字样。这一段婚姻是不幸的。不过,古今中外文人的婚姻有几人是十分理想的呢?
怒
一个人在发怒的时候,最难看。纵然他平夙面似莲花,一旦怒而变青变白,甚至面色如土,再加上满脸的筋肉扭曲,眥裂发指,那副面目实在不仅是可憎而已。俗语说,“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怒是心理的也是生理的一种变化。人逢不如意事,很少不勃然变色的。年少气盛,一言不合,怒气相加,但是许多年事已长的人,往往一样的火发暴躁。我有一位姻长,已到杖朝之年,并且半身瘫痪,每晨必阅报纸,戴上老花镜,打开报纸,不久就要把桌子拍得山响,吹胡瞪眼,破口大骂。报上的记载,他看不顺眼。不看不行,看了呕气。这时候大家躲他远远的,谁也不愿逢彼之怒。过一阵雨过天晴,他的怒气消了。
诗云:“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君子如祉,乱庶遄已。”这是说有地位的人,赫然震怒,就可以收拨乱反正之效。一般人还是以少发脾气少惹麻烦为上。盛怒之下,体内血球不知道要伤损多少,血压不知道要升高几许,总之是不卫生。而且血气沸腾之际,理智不大清醒,言行容易逾分,于人于己都不相宜。希腊哲学家哀皮克蒂特斯说:“计算一下你有多少天不曾生气。在从前,我每天生气;有时每隔一天生气一次;后来每隔三四天生气一次:如果你一连三十天没有生气,就应该向上帝献祭表示感谢。”减少生气的次数便是修养的结果。修养的方法,说起来好难。另一位同属于斯多亚派的哲学家罗马的玛可斯·奥瑞利阿斯这样说:“你因为一个人的无耻而愤怒的时候,要这样的问你自己:‘那个无耻的人能不在这世界存在么?’那是不能的。不可能的事不必要求。”坏人不是不需要制裁,只是我们不必愤怒。如果非愤怒不可,也要控制那愤怒,使发而中节。佛家把‘瞋’列为三毒之一,“瞋心甚于猛火”,克服瞋恚是修持的基本功夫之一。燕丹子说:“血勇之人,怒而面赤;脉勇之人,怒而面青;骨勇之人,怒而面白;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我想那神勇是从苦行修炼中得来的。生而喜怒不形于色,那天赋实在太厚了。
清朝初叶有一位李绂,著《穆堂类稿》,内有一篇“无怒轩记”,他说:“吾年逾四十,无涵养性情之学,无变化气质之功,因怒得过,旋悔旋犯,惧终于忿泪而已,因以‘无怒’名轩。”是一篇好文章,而其戒谨恐惧之情溢于言表,不失读书人的本色。
时间即生命
最令人怵目惊心的一件事,是看着钟表上的秒针一下一下的移动,每移动一下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已经缩短了一部分。再看看墙上挂着的可以一张张撕下的日历,每天撕下一张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又缩短了一天。因为时间即生命。没有人不爱惜他的生命,但很少人珍视他的时间。如果想在有生之年做一点什么事,学一点什么学问,充实自己,帮助别人,使生命成为有意义,不虚此生,那么就不可浪费光阴。这道理人人都懂,可是很少人真能积极不懈的善于利用他的时间。
我自己就是浪费了很多时间的一个人。我不打麻将,我不经常的听戏看电影,几年中难得一次,我不长时间看电视,通常只看半个小时,我也不串门子闲聊天。有人问我:“那么你大部分时间都做了些什么呢?”我痛自反省,我发现,除了职务上的必须及人情上所不能免的活动之外,我的时间大部分都浪费了。我应该集中精力,读我所未读过的书,我应该利用所有时间,写我所要写的东西,但是我没能这样做。我的好多的时间都糊里糊涂的混过去了,“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例如我翻译莎士比亚,本来计划于课余之暇每年翻译两部,二十年即可完成,但是我用了三十年,主要的原因是懒。翻译之所以完成,主要的是因为活得相当长久,十分惊险。翻译完成之后,虽然仍有工作计划,但体力渐衰,有力不从心之感。假使年轻的时候鞭策自己,如今当有较好或较多的表现。然而悔之晚矣。
再例如,作为一个中国人,经书不可不读。我年过三十才知道读书自修的重要。我披阅,我圈点,但是恒心不足,时作时辍。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我如今年过八十,还没有接触过易经,说来惭愧。史书也很重要。我出国留学的时候,我父亲买了一套同文石印的前四史,塞满了我的行箧的一半空间,我在外国混了几年之后又把前四史原封带回来了。直到四十年后才鼓起勇气读了“通鉴”一遍。现在我要读的书太多,深感时间有限。
无论做什么事,健康的身体是基本条件。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有所谓“强迫运动”,我踢破过几双球鞋,打断过几只球拍。因此侥幸维持下来最低限度的体力。老来打过几年太极拳,目前则以散步活动筋骨而已。寄语年轻朋友,千万要持之以恒的从事运动,这不是嬉戏,不是浪费时间。健康的身体是作人做事的真正的本钱。
旁若无人
在电影院里,我们大概都常遇到一种不愉快的经验。在你聚精会神的静坐着看电影的时候,会忽然觉得身下坐着的椅子颤动起来,动得很匀,不至于把你从座位里掀出去,动得很促,不至于把你颠摇入睡,颤动之快慢急徐,恰好令你觉得他讨厌。大概是轻微地震罢?左右探察震源,忽然又不颤动了。在你刚收起心来继续看电影的时候,颤动又来了。如果下决心寻找震源,不久就可以发现,毛病大概是出在附近的一位先生的大腿上。他的足尖踏在前排椅撑上,绷足了劲,利用腿筋的弹性,很优游的在那里发抖。如果这拘挛性的动作是由于羊癫疯一类的病症的暴发,我们要原谅他,但是不像,他嘴里并不吐白沫。看样子也不像是神经衰弱,他的动作是能收能发的,时作对歇,指挥如意。若说他是有意使前后左右两排座客不得安生,却也不然。全是陌生人无仇无恨,我们站在被害人的立场上看,这种变态行为只有一种解释,那便是他的意志过于集中,忘记旁边还有别人,换言之,便是“旁若无人”的态度。
“旁若无人”的精神表现在日常行为上者不只一端。例如欠伸,原是常事,“气乏则欠,体倦则伸。”但是在稠人广众之中,张开血盆巨口,作吃人状,把口里的獠牙显露出来,再加上伸胳臂伸腿如演太极,那样子就不免吓人。有人打哈欠还带音乐的,其声呜呜然,如吹号角,如鸣警报,如猿啼,如鹤唳,音容并茂,礼记,“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撰杖履,视日蚤莫,侍坐者请出矣。”是欠伸合于古礼,但亦以“君子”为限,平民岂可援引,对人伸胳臂张嘴,纵不吓人,至少令人觉得你是在逐客,或是表示你自己不能管制你自己的肢体。
邻居有叟,平常不大回家,每次归来必令我闻知。清晨有三声喷嚏,不只是清脆,而且宏亮,中气充沛,根据那声音之响我揣测必有异物入鼻,或是有人插入纸捻,那声音撞击在脸盆之上有金石声!随后是大排场的漱口,真是排山倒海,犹如骨鲠在喉,又似苍蝇下咽。再随后是三餐的饱膈,一串串的咯声,像是下水道不甚畅通的样子。可惜隔着墙没能看见他剔牙,否则那一份刮垢磨光的钻探工程,场面也不会太小。
这一切“旁若无人”的表演究竟是偶然突发事件,经常令人困恼的乃是高声谈话。在喊救命的时候,声音当然不嫌其大,除非是脖子被人踩在脚底下,但是普通的谈话似乎可以令人听见为度,而无需一定要力竭声嘶的去振聋发聩。生理学告诉我们,发音的器官是很复杂的,说话一分钟要有九百个动作,有一百块筋肉在弛张,但是大多数人似乎还嫌不足,恨不得嘴上再长一个扩大器。有个外国人疑心我们国人的耳鼓生得异样,那层膜许是特别厚,非扯着脖子喊不能听见,所以说话总是像打架。这批评有多少真理,我不知道。不过我们国人会嚷的本领,是谁也不能否认的。电影场里电灯初灭的时候,总有几声“嗳哟,小三儿,你在哪儿啦?”在戏院里,演员像是演哑剧,大锣大鼓之声依稀可闻,主要的声音是观众鼎沸,令人感觉好像是置身蛙塘。在旅馆里,好像前后左右都是庙会,不到夜深休想安眠,安眠之后难免没有响皮底的大皮靴毫无惭愧的在你门前踱来踱去。天未大亮,又有各种市声前来侵扰。一个人大声说话,是本能;小声说话,是文明。以动物而论,狮吼,狼嗥,虎啸,驴鸣,犬吠,即是小如促织蚯蚓,声音都不算小,都不会像人似的有时候也会低声说话。大概文明程度愈高,说话愈不以声大见长。群居的习惯愈久,愈不容易存留“旁若无人”的幻觉。我们以农立国,乡间地旷人稀,畎亩阡陌之间,低声说一句“早安”是不济事的,必得扯长了脖子喊一声“你吃过饭啦?”可怪的是,在人烟稠密的所在,人的喉咙还是不能缩小。更可异的是,纸驴嗓,破锣嗓,喇叭嗓,公鸡嗓,并不被一般的认为是缺陷,而且麻衣相法还公然的说,声音洪亮者主贵!
叔本华有一段寓言:
一群豪猪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挤在一起取暖;但是他们的刺毛开始互相击刺,于是不得不分散开。可是寒冷又把他们驱在一起,于是同样的事故又发生了。最后,经过几番的聚散。他们发现最好是彼此保持相当的距离。同样的,群居的需要使得人形的豪猪聚在一起,只是他们本性中的带刺的令人不快的刺毛使得彼此厌恶。他们最后发现的使彼此可以相安的那个距离,便是那一套礼貌;凡违犯礼貌者便要受严词警告——用英语来说——请保持相当距离。用这方法,彼此取暖的需要只是相当的满足了;可是彼此可以不至互刺。自己有些暖气的人情愿走得远远的,既不刺人,又可不受人刺。
逃避不是办法。我们只是希望人形的豪猪时常的提醒自己:这世界上除了自己还有别人,人形的豪猪既不止我一个,最好是把自己的大大小小的刺毛收敛一下,不必像孔雀开屏似的把自己的刺毛都尽量的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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