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后感十三篇

2023-09-09 15:15:07 乡土中国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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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

  从“乡土”中国向“城市”中国

  如果为“乡”“土”找到反义词,那么我想应该是“城”“市”。“乡”与“城”对应,城市改变了人类聚落的形态,消解着乡土社会所依赖的地缘结构与社会网络,从乡村向城市的发展从外部解构着乡村聚落的物质形态。“土”象征着农耕文明赖以生存的土地,“市”则意味着商品经济以及随之附加的市场经济制度,工业化与市场经济发展转变了传统农耕文明时代的生产生活方式,从内部解构着乡土社会的秩序。

  城市化与市场化的结合冲击并瓦解着乡土社会凭恃的血缘、经验积累和稳定的社会基础,快速流动的生产要素与信息、工业化的教育方式等为个人提供了与乡土社会迥然不同的社会化过程。城市与乡村共同纠葛在传统与现代的交汇中,血缘宗法让位于物质利益、行政权威取代长老统治、法律评判掺杂道德感动、熟人关系渗入陌生社会,城市社会中非血缘主体间以拟亲缘关系重新聚合、乡村社会中宗法秩序回潮,乡土中国与城市中国的各自消长之间汇聚成当代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的文化冲突,并在利益关系的协调下达成动态平衡:心理依赖于伦常关系所作出的行为安排、人际依附与拟亲缘关系建立以减轻人际交往成本、国家机器于乡村管理的失效亟需乡村权威的重新建立、基层民主潜在驱使群体**,在现代化所衍生出的形式与乡土社会传统实质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基于现实需求的互补,由此形成现代化过程中复杂的城乡问题脉络。

  那么,当地传统的延伸能否适应环境变化带来的新元素呢?如果考虑现代化发展的不可逆的线性趋势,对于问题的回答也许会更为清晰。

  结论离开了农村,传统不会消逝,而是会逐渐改变,其中的元素会粘在相应的环境中选择。中华文明在“千年未有的变局”中已经深刻地卷入了世界文明的发展过程,从乡土到城市预示着器物的转折也呼唤着思想的启蒙,新与旧的对立与冲突需要相应制度以容纳,博弈与妥协共存促生现代文明所包容的“自由、民主与平等”,精英与大众的互动维系着现代制度的稳定,观察乡土的目光应悄然从传统与经验中离开,投向现代性在乡土中的建立、相适的经济、政治制度于乡土中生长,弥合现代国家与乡土社会的缝隙,回归公民角色的存在。也许在这片赋予历史深厚底蕴的土地中,混合有独特的中华文化特征的文明元素将隐然形成,赋予乡土文化新的内涵。

  当我们怀着深厚的感情告别农村和传统时,我们惊奇地发现,传统在现代发展中获得了新的生命。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2

  乡土中国的乡土之思

  ——读《乡土中国》有感

  统计学院2班级

  学号***

  手机188********电子邮箱 class="txt">当看到“读史读经典”的书单后,我起先有那么一点茫然,毕竟以前也很少看这一类的书籍,有种无从下手的感觉。不过细看这个书单后,我还是对其中的一些书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比如《乡土中国》这本书。我认为有这么两点原因使我选择了这本书:

  一是我来自四川东部的农村,本身我就有一种乡土气息;二是最近也看了《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此书对陕北农村的描写及当地农民的生活的描写也深深吸引了我!

  以下将是我读了这本书后的一些体会和感悟:

  (1)乡土本色: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之后作者对中国农民聚集而居也阐述

  了自己的观点,

  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

  2、 在需要水利的地方,有合作的必要。他们住在一起合作很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4、 在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俩分别继承先辈的遗产,使人口聚居一地一代,成为一个可观的村庄。我完全赞成作者的观点。在川东广大的丘陵地区,大大小小的自然村落像棋子一样散落在地球的角落。这种地方风味可能是中国农村最令人印象深刻的特征。

  (2)文字下乡:“语言象是个社会定下的筛子,如果我们有一种情意和这筛子的格子不同也

  就漏不过去。其实这个筛子虽则帮助了人和人间的了解,而同时也使人和人间的情意公式化了,使每一人,每一刻的实际情意都走了一点样。所以,作者才说,在熟人中,我们话也少了,我们“眉目传情”,我们“指石相证”,所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

  (3)差序格局:刚看到这一个名词后,我有一点困惑,在深入阅读后,我逐渐明白差序格局

  旨在描述亲疏远近的人际格局,如同水面上泛开的连晕一般,由自己延伸开去,一圈一圈,按离自己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在我的家乡,差序格局的存在是尤为明显的,这

  其实也是传统的自我观念的表现。

  (4)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在“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团

  体是个超于个人的“实在”,不是有形的东西。它是人于任之间的一种关系,是控制各人行为的一种力量,是组成部分的生命赖以生存的一个对象,是一种先于任何个人、不能于任何个人分离的共同意志。我想,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团体对于个体而言,就像一个有赏罚的裁判者,是个公正的维持者,是个全能的保护者。

  (5)家族:在这一章节中,作者的一些话让我印象深刻,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的大

  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决定。例如,如果一个家庭的生意足够大,那么各种各样的亲戚都会被包括在这个家庭中,那么这个家庭就是一个家庭。可见,家族关系在乡土社会中既是一个事业社群,又是一个感情的聚集体。

  (6)男女有别: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

  是成熟的,是熟习的,在一定程度上让人觉得是自动的。乡土社会中阻碍着共同生活的人充分了解的却是个人生理上的差别。于是,在两性之间,就存在了一个无法逾越的鸿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社会秩序范围着个性,为了秩序的维持,一切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着。

  男女之间的鸿沟从此筑下。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7)礼治秩序:乡土社会并不是一种人治与法治社会,我们可以说这是个“无法”的社会,假

  如我们把法律限于以国家权力所维持的规则,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礼是可以为人所好的,所谓“富而好礼”。

  礼治的可能性必须建立在传统能够有效处理生活问题的前提下。乡土社会满足了这前提,因之它的秩序可以礼来维持。

  (8)无讼:这一章节的内容承接了上一章关于“礼”的讨论,在本章结尾作者给出的一个观

  关键是,在今天的中国,这种问题已经推动了中国共产党的大潮。是的,现行的司法制度在农村有着非常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却不能有效地建立法制。于是,在我们的当今社会也是出现了诸多问题,人们都感慨世风日下,好人难当,我们会遇到跌倒老人扶不扶的问题,医**件陈出不穷。

  (9)无为政治:这一章作者主要说明了权力的问题。首先,在乡土社会中存在一种基于社会

  契约的权力,作者把这种权力称为同意权力。为了皇权自身的维持,在历史的经验中,找到了“无为”的生存价值,确立了无为政治的理想。乡土社会是个小农经济。

  虽则名义上可以说是“**”“**”,但是除了自己不想持续的末代皇帝之外,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

  (10)长老统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它的权力结构中,虽则有着不民主的横暴权力,也有着

  民主同意权,但两者之间也有启蒙权。后者既不民主,也不同于不民主的**,它还有另一份工作。所以,每一个年长的人都有他自己的教化权力,这一点我们是很容易理解的。在我们社会,年长的人的教导我们都必须洗耳恭听,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教化权力在我们社会是实际存在的。

  (11)血缘与地缘:血缘与地缘之间既有密切的联系又有很明显的区分。血缘是稳定的力量。

  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

  然而,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12)名实的分离:在这一节中,作者又提到了第四种权力,这种权力发生在激烈的社会变迁

  过程之中。这种权力和横暴权力并不相同,因为它并不建立在剥削关系之上的;和同意权力又不同,因为它并不是由社会所授权的;和长老权力更不同,因为它并不根据传统的。它是时势所造成的,无以名之,名之曰时势权力。

  从全社会的角度看,如果一个领导阶层能够赶上社会变革的速度,社会也可以避免社会变革带来的混乱。我认为习李在过去的两年里做得很好,所以给我们一些对这个伟大时代的赞扬吧!

  个人主要看法和观点:

  一。该书从文化、传统、风俗、政治等方面介绍了一个独特的中国。我从阅读中受益

  匪浅。2。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也得到了很多共鸣,虽然作者说他是在描述中国的基本水平,

  但许多情况也是在现代中国同样使用的。

  读后主要困惑与问题:

  1、我觉得这本书读得我太吃力,自己也分析了一下其中的原因,我认为全书中有很多

  社会学理论太深奥,比如“差序格局”,虽然通过作者的讲解我是有所认识,但是这种认识是很肤浅的,于是在之后的论述中我就不能够完全读懂了,这是我阅读这本书是遇到的最大的问题!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3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制社会。

  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

  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们比较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认为在西方社会,有争议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则是友谊。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国与西方的主要区别在于差异秩序模式的不同,即群体自我与个人自我的划分。

  西方人看重群体,而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

  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

  这样,我希望土地仍然是大自然孕育生命的土地,我希望农村生活会更好!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4

  情系乡土

  读《乡土中国》有感

  随着农业文明的衰落和工业文明的兴起,乡土和都市,东方和西方不仅仅是一种空间意义上的差异性存在,而且在知识概念的背后隐喻着更深层的精神,文化,文明的差异,隐含着秩序,权力与话语的等级区隔。

  传统中国是一个农业文明高度发达的国家。农业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从事农业工作的农民是社会上最强大的群体。“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本章的第一句话。

  我们知道,费老的《乡土中国》著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那是个依然以农业为主的时代,而现在农业文明的衰落,城市化的不断扩大,是否乡土性早已消失了呢?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中国几千年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地方特色成为我们民族血脉的一部分。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

  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大和新农村的建设,越来越多的农民希望摆脱一辈子生活在土里的现实。越来越多的农民认为城里很多人看不起农民,认为农民没有文化和素质。从而很多农村人想摆脱农村,进入城市。

  而另一些摆脱不了的则开始怨恨城里人。其实就像费老在《乡土中国》中说过,“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是‘愚’的。”对于这个“愚”字,作者认为,多数人都陷入了认知的误区。

  许多人都把“愚”当作是乡下人“智力缺陷”的代名词,而事实上,乡下人之“愚”只不过是一种对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缺乏”而已。乡下人一般有一定数量的文盲,但那并不能就可以说他们是没文化,那是因为文字对于乡下人来说用不太到。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与人之间的活动和联系都是很频繁的,并且时常处于面对面的直接性的沟通交流中,这就使得作为人类交流沟通媒介的间接载体----“文字”在乡土社会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

  对于以语言为主要交流工具的地方社会来说,语言几乎毫无用处。虽然现在汉字的普及工作比较全面,但作为中国的基层,地方社会是一个稳定的社会,很难达到和城市一样的效果。

  在城里人认为乡下人是没素质的这一点中,我还想说这也是一种错误的理解,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费老说,礼治社会的规则不能出现在日新月异的时代,这是当地社会的特点。礼是合适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与传统的习惯。

  在法治社会中,地方社会更加注重道德规范,尤其是对于纠纷,更愿意用调整来解决。一个特别注重道德的地方社会,怎么可能是一个没有质量的社会呢?

  一个血缘关系的社区,人口在其中繁殖。人口在一定程度上再生产时,所需土地面积相应扩大。当生活区与工作区之间的距离达到一定程度,效率受到阻碍时,社区就必须在位置上进行分离。而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如果分离出去的部分形成了新的村落,还和原来的社群保持血缘上的联系,就形成了血缘性的地缘,如籍贯,不管人到了**,只要不改,籍贯都还是那老地方”。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

  乡土社会的人是恋家的,尽管行走远方,心依然系着家。

  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这也正代表了中国的传统。在城乡结合的现在,当我们慢慢遗忘乡土的时候,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抓住时代的脉络,紧跟时代的同时情系乡土。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5

  12124146 王钰丹

  中国社会之所以乡土的,是因为中国社会的乡土性,而乡土性的形成不在一在朝一夕,是多种因素共同联系与相互作用,经过漫长的时间而沉淀下来的民族文化,是已经存在在每个人的骨子里血液里的东西。

  农村社会以农业为基础,农业经济的典型形式是小农经济,长期以来形成了男女织间的缺省分工。农业离不开土地,因此乡土社会的是安土重迁的,农民世代传承,生活在一块土地上,也就是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能够形成一个庞大的家族体系。因此,乡土社会中存在着强烈的宗族观念,这种宗族观念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这就决定了中国社会也是以个人类社会。

  这个社会里出现了道德标准的普遍缺失现象,对待同一件事情,可以因为私人关系的不同而有很大的不同。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形成的一个部落一个村庄之中,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即使在那个村落中居住了几世几代也无法被村庄的人承认为自己人。

  在乡土社会中形成了一套适合于这个社会的礼治秩序,礼是社会公认的合适的行为规范,能够有效地应付生活上出现的问题,是在社会长期发展过程中,世代积累下的传统法则,在人们心中被普遍接受并且自己按照礼的这个思路去评判是非。所以在农村社会,知识和写作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实用主义,这是一种有效的经验。因此,老年人统治的想象在这个社会形成。

  因为老年人被人为有丰富的经验。

  通过这本书,我对社会学思想有了更好的理解。在每个社会中现象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例如长者统治,家庭观念,搬迁等。这些都是要放下一个大的乡土社会的背景下来认识的,需要结合一个地方的地理环境因素,历史、文化、经济因素去认识它。

  在一个大的社会背景下出现的一些这个社会特有的现象,这些社会现象也不是孤立的,它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也就是这些复杂的关系维持着这个社会。就像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我们要立足于整体的基础上去认识部分,也要重视部分的作用,因为缺失和破坏任意一个部分,会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到别的部分的功能,因此损害到整体。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6

  《乡土中国》读书报告

  看到这个书名映入脑海的是中国乡村农民辛勤劳作和简朴生活的画面。在这幅画中,底层农民的朴素特征随处可见。然而读过费孝通先生的这部“大家小书”式的著作后,才知道自己的思维和想法是那么的狭隘和片面。

  这部书从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向我们讲述中国乡村的淳朴气息,这些方面远远超出我所想到的角度。这也让我对费孝通先生有些钦佩。现在我将根据书中的一些具体内容谈谈我读完后的感受。

  通过这部作品,费孝通先生展示了中国农村的景象,这是人们认识和进入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和一扇窗户。该书通过对中国礼俗社会的描述,反映了中国的乡村管理和风俗习惯。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

  中国农村家庭不仅具有基本的生育功能,而且还具有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地方社会,家庭里应该有家法,夫妻之间要互相尊重,妻子要三从四德。在农村,通常是男人和男人在一起,女人和女人在一起,孩子在一起,这是由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

  中国人的情感储备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形成的。

  对于乡村的这种状况,许多的城里人持着蔑视的眼光来看待。在他们眼中,乡下人可以用“笨”、“愚”、“蠢”之类的词语来形容。但是他们却忘了向上推三代,自己的祖先也同样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着。

  在书中,费孝通先生用一个很好的例子对这些人的看法给予了反击,费先生说: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反思中国当今社会,感动中国的、下水救人的、无私奉献的等多数是乡下人,多数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而那些经过了高等教育的城里人却因为过于客观和理性,怯于承担社会责任,致使道德沦丧。

  记得上次一个同学谈到《乡土中国》这本书时提到过关于中国乡下人们的信任问题。在农村,人们之间的信任度远高于城市。乡下人借东西或办什么事只要一句话就够了,但如果在城市的话,肯定要用到借条、合同之类的东西。

  由此看来,乡下是一个无法或者法制理念淡薄的社会,但是通过上述事例却又足以证明:无法对于中国乡下的影响并不大,因为中国乡下靠传统的“礼制”来治理社会,维持秩序。礼制虽然没有法制的强制性,效果却好于法制,原因在于中国上下五千年积累下强烈的传统美德。

  当他们做不道德的事情时,即使没有法律的限制,但也有社会的指责。对于农村家庭的生活特点,这种指责对他们的家庭产生了重大影响。这也体现出中国乡土的淳朴风情。但我个人认为,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农村越来越社区化、城市化。

  城、乡的接触、交往日益增加,在这个潜移默化的进程中,如果还是单单用“礼制”或“法制”的手段治理社会,难免会造成分歧、弊端。所以,为了进一步促进乡村和城市的融合,应该将“礼制”和“法制”潜移默化的相互溶解。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7

  ***郑鹏

  说实话,自己平常很少读社会科学类的书,第一次读费孝通老先生的《乡土中国》时,看的我一头雾水,几乎不知道在讲什么,于是,我读了第二遍,因为有了第一遍的基础,了解了这十四章之间的联系,又仔细读了这本书前面的序言和本书最后的后记,所有第二遍再读感觉清晰了许多,下面,我就想谈一下读完后的感受和理解。

  在我读的《乡土中国》版本中,开篇是费老先生的序言,第一次读的时候,我直接忽略掉了,到了第二遍才认真翻阅了几遍,因为我发现忽略序言直接读后面的内容,根本理不出头绪,认真读后才了解到《乡土中国》是收集费老先生四十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的内容,在序言中费老先生就提到:“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这里所说的乡土中国,不是中国社会的具体写照,而是特定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所包含的一种特殊的制度,支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其实在后面的阅读中,我也逐渐发现费老先生在讲述他的观点和理论时,大多数是从概念入手,在理论的层次上展开,但也穿插着一些经典的例子,例如讲到“差序格局”时,费老用捆柴来引出团体的概念,再进一步联系到“团体格局”的概念,从而对比“差序格局”;而在家族一章中概念体现的更为明显,或许正是因为从概念上出发,把概念作为我们认定事物的工具,才使整体更加深入透彻的解读了中国基层乡土社会,使读者在几乎没有社会科学的基础的情况下,也能有着本书大致了解中国乡土社会的格局情况。

  下面我想写一下对全书内容的理解,本书共分了十四章(不带序言和后记的情况下)。感觉可以把第一章单独拿出来,因为通读全书可以发现里面的文章几乎都是循序渐进,环环相扣的,因此第一章乡土本色就先总括社会的乡土性:“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但是说到土,好像带有一种贬义的色彩,所以费老先生接着就解释乡下人离不开泥土,而上面所说的土的基本含义是泥土,所以说乡下人土气在作者看来还有另一层意味。同时在文章的下文举了中原人去内蒙那种原本适合游牧的草原却还是保留着播种的习惯的例子,以及中国人到西伯利亚那种气候恶劣的情况下仍不忘尝试播种的习惯,从而说明了我们的民族与土地分布开,与乡情分不开,同时也为后文写生于斯死于斯做了铺垫,也为后文更好说明乡土社会变迁速率慢做了证明。

  土是乡下人的命根,在中国文化中占有相当的地位,同时费老先生还强调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但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今儿对比对比中国农民聚村而居和美国一家自成一单位。而中国基层乡村社会中,村与村之间相互独立而在本村中,自己生活的社会圈子中,两种模式——礼俗社会,法理社会,为后文比较两种社会买下了伏笔,而在乡村的圈子中,由于人口流动速率很小,熟悉和信任成为了人与人之间交际的默认准则,然而现在社会却不同,流动性大,成为了陌生人的社会,乡土社会那种原始的准则不再适用,这才诞生了法律,以明文的方式约束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的行为规范,在我认为,由于乡土社会中人与人都是熟悉的,甚至人与物都是熟悉的,所以人之间交往首先要讲求心安,但首先前提是建立在熟悉的基础上,而现代社会的流动性和陌生性,使得“心安”不再那么重要,毕竟讲求心安一般发生在熟人之间,陌生人之间很少有交集,也就无所谓心安,所以原本在乡土社会中实行的很好的“礼治”在现代社会中不得不变为“法制”。其实第一章是通篇的基础,正是分析乡土的独特的环境才引出了后面的“差序格局”,“礼治秩序”等。

  对于第二章和第三章,我认为最好把它们放在一起分析。我说的是一个大问题:在农村写作。城里人认为乡下人很愚蠢。原因很简单。大多数乡下人不识字,不熟悉城里人习惯的生活习惯。

  而城里人到了乡下后,在乡下人眼里何尝不是呢?不同环境需要不同的生活经验,不能掌握一门技能并不代表愚,而是在于是否学习这一方面的知识,比如城里人识字比乡下人快但比起捉蚱蜢等乡下孩子习以为常的活动,确实比不过的,费老正是运用这一个简单的例子说明不同生活环境中的人锻炼出的生活技能是不同的,并不是智力问题,同样文字也一样乡土社会中人们是在熟人圈子里长大的,天天见面,交流只需要语言配合姿势就够了,虽然文也属于语言的一部分,但并不是必要的,因为文字也不过是传递信息的一种载体和符号罢了,而在乡土社会,文字不一定比乡下人的语言和姿势更加实用,所以人们也就不去刻意追求文字那种在陌生人社会中为了传递信息的产物。但说到底,语言也不过是人们所赋予共同含义的事物,在乡土社会中,面对面地交谈中,有时面部表情或动作更能发挥传递信息的作用,所以,相比乡土社会中人原本行之有效的交流方式,强行推广文字下乡不见得比原来方式的效果更好,乡土社会中的人是靠上一代的经验的传承发展下去,而在面对面熟人的社会中,不一定需要借助文字去传承,所以当文字必须要下乡时,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才真正发生了变化。

  中国的乡土社会讲究与西方社会“团体格局”不同的差序格局。即以己为核心如石头投入水中,向外拓散的波纹一样,形成差序格局,越往外越淡,但这个“波纹”的大小因为“石子”的力量变化而变化,可伸可缩,而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所用的圈子也就不同,与不同人的远近关系也就不同,而公私由于站在相同的圈子上而由于向内和向外看的方向不同也就变成了相对的,也就讲到了第五章中差序格局中的道德格局。西方“团体格局”讲求人与人相互尊重,而团体也尊重个人,但在中国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中却是截然不同的,差序格局的道德是在熟人之间所遵守的,在自己的关系网中适用,古代所讲求的美德如“忠”“孝”也不过是在个人社会圈子中适用,即家人和君臣之间,而在不同的团体之间,陌生人之间,这一切就不再适用,这时就开始体现利己性,与西方的兼善恰恰相反。

  家庭制度也是乡土社会的一个重要的特点,这里的家族不是指家庭,而是有家庭组成的事业社群,而在这社群中,男女各有分工,乡土社会中,男女只是在分工合作和生育上相互合作,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还是同性之间的合作更多,为了家庭的稳定,家族制度便诞生了,生活中各类合作同性为主,异性为辅,有序进行,而形成了一个安稳的社会,而在这个家族制度中,长老统治扮演者维护家住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角色,在乡土社会中,没有民主和不民主的严格定义,由长者掌控着家族,年长对年幼的教化在乡土社会中看起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但由于社会的变动,长者的教化先对年轻的表面会服从,但实际不一定去达成,也就是所说的名实分离问题。但年长对年幼的强制权利正如费老所言,是血缘社会的基础,而乡土社会中讲求生于斯,死于斯,血缘不断传承,在社会稳定时人们不断继承着来自上一代的土地,人口变迁速率很慢,也就逐渐形成了因为地理位置几乎没有变动产生的地缘关系,而乡土社会由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也是乡土社会史上的重大改变。

  上面说到了统治,在乡土社会中,法律几乎是不适用的,乡土社会中存在着不同于法治的礼治,在乡土社会中,原本都是熟人的圈子,是安土重迁的,一代一代的传承中留下了许多传统,在没有外因干扰的情况下,这些传统都是每个人所要遵守的,久而久之就演变成了不同于法律和道德的礼,在长老统治的教化下,人对礼有着很重的敬畏感,特别是人生存在熟人的社会里,主动去服礼,这正好适应了乡土社会变动速率很小的特点,每个人都去遵守礼,用礼来克己,当然礼并不适用于变迁速率极快的社会,因为礼基本上都是发生在熟人之间的。正是人们对礼的重视,也就出现了费老先生说的无讼,因为在熟人圈里违反了礼在别人看来是很严重的,不同于变迁极快的都市需要明文法去制约,在乡土社会中有礼就够了,礼便起着法的作用,但乡土社会中的礼和法必然会有冲突的地方,,所以当法律推行到乡下时,同人们传统形成的礼发生冲突时,也就出现了司法难以推行的情况,而此时法未行而礼被破坏,导致乡土社会中的原本秩序被破坏。

  在乡土社会人一开始一般靠欲望行事,经过欲望——紧张——动作——满足——愉快的步骤,不断积累着生活的经验,然后有传承下去,然而在实际中,虽然有时有了欲望,但行为上却没有满足需要,所以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原来欲望未能满足需要之然被淘汰,而满足需要的欲望和方法又在传承,说白了,乡土社会中的人正是想满足自己合理的欲望而去行动,而不会像城里人一样去计划着生活。

  纵观全书,费老从十四个方面比较全面深入的剖析了中国的乡土社会现状,其实总结起来一切的基础也就源于冲过的乡土社会是熟人的社会,所以才会形成了不同于城市社会的特色架构,但一旦熟人的社会被破坏掉了,也就难以维持中国乡土社会的特色。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8

  《乡土中国》给我的一些感受和启发。

  一、 规矩在乡土社会中是人们自然而然地去遵守的定式。 最近沸沸扬扬的metoo事件、强东事件、霸座事件等等,其实归根结底都是权利和权力的边界在**的问题。权力与权力的界限在中国有一个相对本地化的词。

  《荀子·礼论》:“规矩诚设矣,则不可欺以方圆”。《礼记·经解》:

  “规矩诚设,不可欺以方圜。”孔颖达疏:“规所以正圆,矩所以正方。

  ”可见对于规矩,从古人开始就有非常明确的定义了,简单说来就是用来衡量边界的规则。 费孝通在乡土社会中直接指出:“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

  这信任并非没有根据的,其实最可靠也没有了,因为这是规矩”;“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这一点与以契约作为关系维系基础的西方社会区别非常大。 我记得小时候回农村老家过年,最头疼的就是大年初一的早晨,因为晚上守岁过了十二点才能睡觉,早晨天还没亮就要早早起来并吃完早饭,因为天亮之前就有人径直登堂入室来拜年了,如果还没起床会被人大声嘲笑。

  但头晕眼花的我又最记得这个时候,因为爷爷家辈分很大,会有四五十岁来拜年的陌生成年人喊不到十岁的我为“姑姑”,在炕沿就势屈个膝且作揖来问我新年好。在一个离契约社会更近的城市里,半夜直接闯入别人家叫孩子当阿姨是非常困难的。但全村人都这么做了,但我的惊讶似乎不合时宜。

  天亮前一定要径直登堂入室别人家并拜完年,并且一定按照辈分不按照年龄来行拜礼这种行为,并没有人质疑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在当地人看来这就是天经地义的,年年如是,这样才是不失礼。于是,费老得出这样的结论:当地社会是阿波罗式的,依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彼此的行为,社会联系是成熟的、熟习的,在某种程度上,它让人觉得它是自动的。

  二、 乡土社会维持秩序的力量所在是人治契约社会有暴力机关可以帮助维系契约的有效性,那么对于以口口相传的经验形式流传下来的道德约束作为规矩,怎么维系其有效性呢?费老指出:“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

  ……我们的社会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的社会影响力推出来的圈子的中心。”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想见,在某个波纹中的秩序,一定程度上这块石头是起了很大作用的。

  细细品来颇有点谁发起、谁负责的意思在。费老总结了三种权力方式:一是社会冲突中的暴力权力。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纷争,老子提出的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其实就是避免纷争的一种手段。就像水滴一样,当它们相互融合时,一滴不干净的水可能会污染一大杯水。但冲突是不可避免地。

  所以一旦发生冲突,当地社会的暴力力量就会发挥作用。 最能体现横暴权力的横暴二字的一个例子,是妇女一旦被发现不忠会被浸猪笼、沉塘。而这种惩罚自己家人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实施了。

  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乡土社会中,家庭一定要维持稳定,并且要生育和繁衍劳动力,多多益善。所以对于导致家庭不稳定的因素,我们应该用暴力的力量进行干预,就像人体的免疫细胞发挥自己的作用一样。暴力导致的悲剧非常之多,这也是乡土社会为现代社会所诟病和不可想象的大多数现象所在。

  第二种权力是社会合作中的同意权。这种电源模式式大家最熟悉的。少数服从多数、投票等是同意权的具体工具形式。同意权力对于乡土社会的重要性在于,一旦达成共识,就可以形成一股合力,更加促进乡土社会水源获取、土地分配、耕牛等物资共用这类争端事项圆满完成。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每个人都同意买媳妇,所以通过**获得的媳妇,在当地人眼中是通过正当手段完成的家庭建设。农村被绑妇女解救十分困难就在于此。第三种权力是长辈在社会继承中的权力。

  提起长辈这两个字,莫名其妙地感到回到了篝火面具的洞穴文明。但实实上,随着当地社会的发展,长辈们一直存在并有着非常崇高的地位,现在依然存在,只是形式和名字稍微改善了整容。 长老长老,顾名思义,首先要长,这个长可以理解为长辈,这是身份和地位上的限制;其次要老,毛头小伙子肯定做不来长老,这是经验和眼界上的限制。

  这两个条件是明确的,长老的角色正在显现:经验的传承。 南方这一点更加明显,对于祠堂、族谱等文化的重视,起名字时大家族一定要按照家谱来确定辈分,有些大宗族都是有族长的。

  没有明显宗族的地方,有红白喜事的时候,一定要请一些受人尊敬的老人来镇上坐坐,问老人遇到一些难以礼节的礼节该怎么办。 我参加过农村的婚礼,一定有一位大知宾负责总调度,通常是年纪四五十开外,有丰富的筹办经验,那时候他的指令就是最高意志,包括各种亲戚、贵宾都要听他的调度安排,颇有点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意思在。所以,怎么安排一场婚礼,全在大知宾的一张嘴上,并没有我们熟知的计划书、wbs任务分解、各种公告、条文、时间表来告诉各色人等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所有人都等着大知宾口头通知。

  有的多才多艺的大知宾,说的很漂亮,一套半文半白,甚至有的还会唱押韵的歌词来安排事情,真是太神奇了。这就是典型的人治。第四种权力是发生在社会剧烈变革过程中的现行权力。

  费老用的这两个字非常传神,时势造英雄,这种权力的产生和实现方式大家都懂得,是彼可取而代之的自信,是我花开后百花杀的霸气,是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的大胆。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时势权力还是在乡土社会的框架内产生的,一旦取得了权力,不会跳出乡土社会的特性去重建一个世界,如果真有哪怕一点征兆,那么就会有人怀疑对方可能是穿越者了,比如王莽同学。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9

  我希望我能帮助你!

  《乡土中国:》评介;

  有人说历史在不断进步,后来的人比以前有了更多的知识和观点,但这句话是非常不正确的。至少在我看来,现在很多人对中国社会的了解远不如费孝通先生作品中的观点。牛顿说他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所以他看得更远。深刻的含义是牛顿高于巨人的头。

  然而,我们大多数人都比不上巨人的脑袋。我们站在巨人的脚边回头看。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为我们了解中国农村打开了一扇大门。有些人可能认为写得太早,这对目前的情况是不实际的。

  我想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至今仍在闪耀。至少到目前为止,我在理论和语言方面还没有读过比这本薄薄的小书更好的社会学书籍。

  我读的版本分为14篇文章。根据我的理解,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背景,介绍了中国的地方色彩,即中国的特殊性。

  第二、三条主要介绍农村书面语的不适应性,第四、七条主要介绍不同的秩序模式对个人道德、家庭乃至男女关系的影响。第八章至第十一章主要介绍农村的政治运行,最后三章主要介绍农村的变迁。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书中主要提出了“礼序”和“差序格局”两个概念。我认为他最大的成就是挖掘中国的根源,指出过去100年的变化为什么如此艰难。

  什么是中国本土?它的特点是什么?王先生在他的第一篇文章中指出了这一点。

  例如,他说中国有许多农村人,而“土壤”是他们的特征。当然,土壤不是贬义词。以土地为生的农村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是非常稳定的。即使战争爆发,也不是社会的主流。

  顺便说一下,他还和美国做了一个比较,指出我们住在同一个村子里,把自己的生活孤立起来。因此,我们形成了一个局部和孤立的社会圈。同时,村里的每个人都很熟悉它,从而成为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里,法律实际上处于次要和可有可无的地位。每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做他想做的事而不超过规定。人们重视信用而不是法律。

  当然,在我们这个充满陌生人的社会里,乡村语言已经变成了粗俗的语言,风俗礼仪也逐渐被法律所取代。

  他正在谈论农村的写作问题。他认为农村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不需要写作。经验通常是用手教的。

  在一个地区生活了几百年,几代人面临的问题基本相同。解决办法是一样的。不需要理论或创新。

  当然,王先生在这两篇文章中做了很多分析,也非常深刻。

  下面是关于他非常重要的理论“不同顺序模式”的一个讨论。不同的订单模式是什么?它非常简单,就像鹅卵石撞击水面形成的水线。

  最核心的一点是你自己,其余的都是用距离来划分的。关于中国人的自私和公德缺失,有很多争论。然而,王先生梳理了这个问题,发现我们之所以不同与西方,是因为我们把自己分为**和我自己不同的基础。

  西方人长什么样?这是一个团体。集团内外的人都很清楚,他从家庭最基本的概念来分析问题。

  这在中国不一样。他有很大的灵活性。当你掌权时,你可以有3000位客人和许多亲戚。如果你不掌权,也许没人认识你。

  可以说,我们的网络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没有人能像你这样。这样,我们和西方的区别就显现出来了。西方想要权力,而我们是友好相处的。

  我们重视平等。西方正在谈论群体。首先有一个群体的概念。

  当然,团体不能杀死个人,只有契约平等。然而,我们是利己主义者,一切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

  中国本土评论:范文2:

  费孝通先生在他的书《乡土中国》中说:从基层来看,中国社会是农村。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自然离不开土地,农业离不开农民自身,农民是社会的基层。

  然而,总的来说,农民通常被认为是农村人,这是中国基层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国封建社会是建立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农耕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为中国社会的本土化奠定了文化基础。土地对农民来说非常宝贵,因为它是他们生长、生存和发展的地方。

  农民没有土地就无法生存。自古以来,农业的发展就以土地为基础。农民依靠土地播种和耕作。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农产品可以远离土地,实现无土栽培,但这些技术受到一定的环境和文化的限制。目前,这项技术还不能广泛应用。这是因为中国农民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不太可能使用这些高新技术。

  同时,在中国历史上,农业与土地密不可分,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无土农业的发展。这显示了土地对中国社会的重要性。

  对城里的人来说,他们总是认为乡下人很土气,“乡下人”是一种轻蔑的意思。但是乡下人很土气,只有城里人鄙视他们。“土壤”这个词生动地描绘了农村人民生活的基础。

  他们的生活离不开土地。书中提到,作者的老师季鲁硕曾告诉他,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就住在那里。不管天气怎样,他们仍然需要播种,看能否耕种土地。

  也就是说,中华民族的文化和发展离不开土地。这是作者说中国本土的原因之一。

  村民通常被城里人认为是愚蠢的,但人们是否真的愚蠢与他们的出身无关。比如,作为同胞,他们对农产品的生产过程了解很多,但作为城市居民,他们对农产品了解甚少。城市居民在这方面愚蠢吗?当乡下人来到这个城市时,他们对这个城市的一切都不熟悉,就像《红楼梦》中刘姥姥走进大观园,被公众**或嘲笑一样。

  那么从这里开始,乡下人愚蠢吗?事实上,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别人是愚蠢的,因为他们在某些方面缺乏知识。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学***力。

  他们只是缺乏知识,而不是学习的能力。我们不能片面地判断他人的本质,而应该从本质上看待他人。村民也有同胞的特点,城镇居民也有城镇居民的特点。

  如果人们根据自己的缺点而不是缺点来评判别人,那么结果总是符合他们自己的利益。在《写给农村》一文中,作者指出,当地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村民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人们每天都会遇到互相合作的人。这意味着人们彼此直接接触。

  然而,写作是人与人之间间接接触的工具,也就是说,“写作”在当地社会中处于一种不必要的状态,一种熟人社会。这与词语表达的不完美有关。人们喜欢用语言交流和表达,农村的写作肯定会受到阻碍。

  写作作为一种知识和经验的媒介,如果要在当地社会广泛使用,就必须渗透到当地社会。也就是说,作者所说的只有中国社会的基层发生了变化,只有发生了变化,写作才能走向农村。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0

  一、本书简介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全书共12篇,内容涉及当地社会文化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律礼仪、血缘关系、地理等。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

  全书主要**了差序格局、男女有别、家族、血缘和地缘等。该书语言流畅,浅显易懂。

  《乡土中国》出版于1948年,是作者在西南联大教授乡村社会学时的演讲稿合编而成。因此,他所处的中国社会现象必然与当今社会有所不同。例如,在首篇《乡村本色》中说道,中国的乡下人是离不开土地的,然而在改革开放之后,却出现了数以亿计的进城务工的乡下人,俗称叫做“农民工”。

  一个人既是农民又是工人。这种戏剧性的巧合与我国社会的迅速变化有关。不过,书中的一些现象在至今的乡村社会中依然保留,为我们了解中国社会有着很大的参考意义。因此,笔者将试图从现代的视角,综合考虑传播学、社会学等因素,结合本书的内容,来反思中国社会的转型。

  二、乡土中国与现代化中国

  什么是现代化?每当听到这个名词时,我们都有一种“似曾相识燕归来”却只能“小园香径独徘徊”的感觉。事实上,最早的现代化概念可以追溯到斯宾塞的社会进化理论:

  斯宾塞认为社会是一个不断进步的有机整体。社会的进步已经转变为社会结构的不断分化。社会总是由低级走向高级。然而这恰恰与中国的传统意识相反:

  从孔子的“尊崇三代”到近代的“祖宗之法不可废”,都表现出传统中国社会对于“进步”的排斥。可以说,乡土的中国是反“现代化”的中国。因而,要想让中国走向近代化,首先就是要对乡土中国的摧毁①。

  现代对于乡土文化的摧毁当然不是用一种“暴力”的方式,而是用一种相对温和、渐进的手段。把这个手段用四个字概括一下就是“市场经济”。

  土地、资本、劳动力和企业家是组织生产的四要素。经济要发展,就必须使这四个要素活跃起来。随着**放松对户籍的控制,和**信号的引导,大量的乡下中国人进入到城市,他们摆脱了“熟人”社会,进入到一个陌生人互相协作的组织当中。

  大量廉价劳动力的涌入促进了城市的蓬勃发展;城市的蓬勃发展创造了更多的致富途径,从而吸引了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这带来了两个结果: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

  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村收入的增加和数字**在农村的普及。这消除了乡村与城市的空间感。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的孩子,他们都会刷同样的微博,玩同样的游戏,操作同样的网络话语。

  快速的城市化使农村劳动力迅速减少,在城市上学成为一种时尚。这两个要素的融合便会让中国“乡土性文化”解构。我们可以体会到大众传媒在中国本土解体过程中的重要性。如果120年前有微博的话,1898年的六位先生也许不必用鲜血唤醒中国人。

  鉴于传媒的重要性,下一节,我尝试着用传播的角度看待中国乡村社会的文字下乡。

  三、文字下乡与传播的偏向

  《文字下乡》与《再**字下乡》。这两章说明了一个问题——乡土社会不用文字绝不能说是“愚”的表现。文字是人和人传情达意的过程中受到阻隔的产物,但在乡土社会中,“面对面的往来是直接接触,为什么舍比较完善的语言而采文字呢?

  ”其实,还有更多的不需要声音和文字参与的“特殊语言”可用来作象征的原料,如表情、动作等,它们比语言更有效。“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说话都不是传达情意的惟一象征体系。”从费孝通对于文字之于乡土中国的作用来看,像极了英尼斯在《传播的偏向》中对于文字和口语的论述。

  在英尼斯看来,语言、泥土、石头等媒介都有时间偏向,而文字、印刷等媒介都有空间偏向。所谓的时间偏向**更容易在时间上传播,而空间偏向**更容易在空间上传播。

  在口头传播中“眼睛、耳朵、大脑以及其他感官之间协同合作,给人留下以整体而深刻的印象”,而与此形成的口语文化自然更容易内化到人的心灵,沉淀为恒久绵长的文化传统。因而在口头文化里,人与人之间的心灵是“相互通融”的,两人通过口头传播增进对于彼此的了解,因而双方的关系是一种暖融融的,热的关系。这种关系依靠情感而非契约来维护。

  在文字传播为主导的文化中,视觉感官得到了延长,而其他的感官却因无用而殆尽,单一的感官必然带来的是一种局限性的,抽象性的理解,因而与口头传播相比,文字传播表现出了冷酷和理性。这种理性显然与传统的乡村情感格格不入。但是,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农村将不再回到过去的口头交流方式。受过一定教育的,改用文字传播的现代乡村人不在像以前那样的“淳朴”,农村人际间的暖融融的关系也正在随着知识的普及而消解。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1

  近在读一本社会学读物——《乡土中国》,我之所以选择这本书,原因有二。1: 我主修社会工作。要了解社会学及其研究对象,我必须阅读相关书籍

  费孝通先生是一位在中国取得了巨大成就的社会学家。他的作品很有参考价值。

  要理解一本书的主题和它所揭示的现象或真相,我们需要理解作者和他的思想。1910年11月2日,费孝通出生于江苏省吴江县县城(旧属苏州府,今为松陵镇)的富家桥弄。他是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和中国社会人类学的奠基人。

  江苏吴江人。1936年夏,费孝通去英国留学。1938年,他在伦敦大学研究所获得博士学位。论文的中文名《江村经济》,此书流传颇广,曾被国外许多大学的社会人类学系列为学生必读参考书之一。

  费孝通1938年回国后,继续对农村、工厂和少数民族地区不同类型的社区进行社会调查研究。出版了调查报告《禄村农田》。1944年费孝通访美国归来后不久,参加中国民主同盟,投身爱国民主运动,曾任清华大学教授,著作有《生育制度》、《乡土中国》及译文《文化论》、《人文类型》、《工业文明的社会问题》等。

  本书从十四个部分来阐述中国的乡村。

  一、乡土本色

  二、文字下乡

  三、再论文字下乡

  四、差序格局

  五、系维着私人的道德

  六、家族

  七、男女有别

  八、礼治秩序

  九、无讼

  十、无为政治十

  一、长老统治十

  二、血缘和地缘十

  三、名实的分离十

  四、从欲望到需要

  费老先生对中国传统农村的理解可谓精辟透彻,其中他所论述的中国传统农村是熟人社会的解读更是被深深地触发。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中国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顽强抵抗,使得中国社会的生活方式,特别是农村人的生活方式仍然没有西化,所以费老先生40年代对中国农村的定位仍然适用。古老的智慧其实总是闪光的,正如如今每当经济危机人们还会去翻看《资本论》一样。

  废话少叙,我来谈谈在读《乡土中国》对中国熟人社会的认识。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下人”是中国社会的基层。他们依靠土地,同时又被土地所束缚。在本章中费先生用中国与美国的乡下做比较。

  美国的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屋沿相接的邻舍。这是他们早期殖民统治的结果,那时人少地多。同时,他们保持了个人责任感和独立精神。我们中国很少类似的情形。

  费先生把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归纳为下列几点:

  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

  2、 在需要水利的地方,有合作的必要。他们住在一起合作很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4、 在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俩分别继承先辈的遗产,使人口聚居一地一代,成为一个可观的村庄。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中国还有一个特色――落叶归根。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社会开始发生变化。在这里,费先生用了一定的篇幅来阐述这一变化。

  我们知道,乡下的知识很是缺乏。现在的的局面才有所改变。在费先生笔下的那个年代,乡下人受教育的程度更低,不要说写文章,可能大多数人大字都不识一个,前面说到大多数乡下人被束缚在土地上,文字就更加缺乏了。

  费先生用一个反例衬托了乡下人的“无知”,给人以深刻的反思。

  既然乡下人不懂文字,那么他们又怎么交流呢?我们不需要担心这个。他们有自己的语言和交流方法。语言和文字是不同的概念,语言足以他们交流经验。

  但不懂课文,这毕竟是一个落后的表现,我们一定要做好下乡的写作工作。这一方面,费先生也做了相应的建议。

  中国乡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他们彼此间很少用契约(只有在重大事情上才会用,如地产、房子等转让)。他们彼此的熟悉是城里的人无法想象的。人从出生起就生活在自己的眼中,在别人的眼中成长。

  他们熟悉每个人的个性,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甚至一个家庭可以借用什么样的工具。可能是因为这种熟悉度降低了人们交流的心理成本,所以每个人都能彼此放松。而城里是由陌生人组成,不但因为厚厚的墙壁阻碍了人们的视野,更重要的是因为相互间了解的缺失而有一层使人不“放心”的心理壁垒。城使人的流动在带来物质流通的同时,也夹杂着衣角的风尘。这种风很凉,使人的心凉,形成一层天然的保护膜。

  在城乡二元分割下,不仅是因为前者从土地上获得自给自足,还因为后者从工资中生存。更重要的是生活的方式或者说文化的不同。或许费孝通先生说,礼俗社会和法学理论社会是纵向的历史潮流,在横向上应该被看做是农村和城市。

  正因如此,前者生活不紧张但也不清闲,在农村人们从不像城市人那样过重的看着时钟过日子(除学生、教员等少数人外),他们早起一会儿或稍晚些无碍于生活,但他们农活忙起来也不是某些过惯了平稳生活、干惯了一如既往的程序工作和不变强度工作的城市人所能承受的。

  我敢说,费先生的社会分化是横向的,也是因为城市和农村的社会团结是不同的。相比于城市,在乡下人们的宗族观念是要强烈的多的。虽然中国经过打开国门已有近二百年,学习西方的东西已经普遍的像厨房里的调味味精。

  但中国乡村的宗族观念依然强势。谁和谁是一个家庭,他们与哪个家庭共用祖坟,哪个家庭有很多努力是一个明确的心理界限。乡村社会的团结力量依然是“人情味”较浓的社会,纵然如今经济已深入日常生活的每个角落,但乡村的宗族与熟悉形成的心里联系并不会比经济联系得来的团结力量要弱。

  从血缘上来说,乡村的社会团结和城市相比优势并不太大,因为中国人自古以来的血缘浓度都没有被稀释过,无论走到哪里中国人摆在第一位、首先想起和相信的依然是血缘。正如马克思·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所说“中国很难按照西方的形式来实现这种自由,因为从来就摆脱不了宗族的羁绊。迁居城里的居民一如既往的保持着同祖籍的关系,保持着同他出生的村子的一切礼仪性的和个人的关系,因为那里有他所属宗族的祖田和祖祠。

  ”中国人“家”的概念是不能用两三句话说清的。因为它包含和承载的太多。也正因如此,中国城市建筑的水泥再坚硬也没有阻隔血缘的凝聚,只是相对于农村大家比邻而居,城里人相互的日常联系和见面的频数少了。

  但农村宗族团结与城市经济团结的差距要小得多。

  从法理上说,在中国农村**的(或说官方的)行政、政策是在人们心里有些另类的。这么说是因为在人们心里约定俗成的习俗办事规则和宗族内的通人情的族规是从心里内化的或者说是自己的,无论怎样自己的和外来的总有个亲疏远近和差异。而后者总有强行介入的外来者形象。

  当然农村人嘴上很少如此说出,但心里对此的界定还是较明晰的,这从他们对待民事和官事的态度和行事方式可以明显的看出。而在城市似乎礼俗的东西并不被人信服,大家办事还是最好用契约条例、用规章落笔成文较为安心。而这种安心与村里人的相比也只是在违反承诺时有据可查而已,至于心里上使对方不安或使对方承受周围人的“另眼相看”而带来的压力则小的多,因为这里是陌生人的社会,人们更多的是过着事不关己的生活。

  而在熟人社会里则是要对失信承担更大的边际成本的,如果某人失信了,他生活的圈子中的人或者说他生活村庄的人会都知道。经过大家的斥责,下次要和他打交道的人都会担心。而城市即使失信的某个人被准备与他打交道的人知道,那个准备与他打交道的人也会因为认为有契约做保证来和他交往。

  在传统的农村社会,人们日常工作不需要送礼,而城市更注重送礼。因为大多数情况下在中国的传统乡村大家是由一份“人情”来记住别人的好处的,以便于将来有机会还一份更大的“人情”。这不但是自己的心里债务偿还了,在更多还债的同时让对方有一种要返还债务的感觉。

  费先生认为,这也是农村社会保持交往和社会团结的原因。鲁斯·本尼迪克特在《菊与刀》中讲日本人关于恩时说:“在公认的社会人际关系中,巨大的欠恩感推动每个日本人竭尽全力以求报恩。

  ”同在儒家大文化圈中,虽然中国人没有日本人那么强烈的“难以报恩于万一”的心里负担,但在中国乡村当有恩于己的人需要时他们还是会提供无偿帮助的。有很多时候他们所做的并不是过分拘于理性的,“人情”是没有具体数字衡量的,它只有大小之分,而这个大小也是依人们传统文化中心里内化的风俗来划分的。在城市里人们之间不是没费老先生写的“人情”交往,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更多是理性的,可计算的交往。

  在城市里,由于陌生人之间的交流,对自己利益的计算和衡量自然会出来。而乡村人们日常交往之时就不可如此,如果这样大家会认为他没有“人情味”,所以只有在正规的场合(如乡村的集市上)人们才会理性的计算。这也出现了《乡土中国》中费老先生所写到的:

  “我常见隔壁邻舍大家老远的走上十多里在街集上交换清楚之后,又老远地背回来。他们何必到街集上去跑这一趟呢,在家门前不是就可以交换的么?这一趟是有作用的,因为在门前是邻居,到了街集上才是“陌生”人。

  这是陌生人的行为,不能涉及其他社会关系。”这主要是绕开邻居间的“人情”。而城市更加市场化的交易则不会有如此现象。

  所以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主要区别和制约因素与这个“人情”是分不开的。

  前面我已经说过,乡村的熟人社会与城市的陌生人社会在主要方面是“人情”与“法理”的社会团结的区别。而再上升一步说,造成两者区分的源头若一个是循环论另一个则是进化论了。在乡村社会的长老统治正如费老先生所言是“社会继替”的,年长者通过教化这个长者特权过程来对年轻人实施权力,而在彼此熟悉已深入人心的共同风俗下,老者将各种礼俗原原本本地传递给下一代人,而下一代人在长久的日常生活中积累对礼俗的知识以便逝世后接礼俗教化的权杖。

  这种“社会继替”所带来的礼俗变化非常小,基本上上一代是怎样的,下一代也是怎样。也就是说,礼俗思想统治下的下一代生活方式与上一代生活方式没有太大区别。这样以代际为周期的循环就形成了。

  城市的陌生人社会由于不是靠大家一致熟悉的礼俗来维持社会关系,而由工作或者说是为生活必须的劳动关系形成的契约关系来维持的。代际传递虽也在传统思维下有很强的复制性,但也不再是简单循环的了,不同职业间的代际流动已是主要趋势。在城市由于受礼俗的长老统治较为宽松,维持在契约下的关系的变动性更强,特别是相对于乡村,城市的功能在需要完善的动力下促生社会的更快速分工。

  社会分工的加快使整个社会的团结更加紧密,但缩小到个体层面,则使个体有更多选择性。从长的时间层次上看,则更像是生物物种突变更多亚种后经过生存斗争、优胜劣汰的过程,也就是城市陌生社会更接近于进化论。当然这里也只是相对于传统乡村社会来说的。

  本书的题目《乡土中国》涵盖了全书的主要大意,浓缩了书中内容的精髓,是该书的简介。《乡土中国》,题目有两层意思:一则乡土,另一中国。

  “乡土”指的是社会最基层的广大农村人或乡下人,阐述了乡土社会中人们的价值观与思维的不同;“中国”说明作者对中国社会的现状进行描述,并同时与西洋社会的相关方面进行比较研究。

  如今中国社会的传统乡村在工业化、城市化的冲击下已有大批人进入城市务工,与此同时大量城市文化进入乡村,特别是信息传播的加速带来的影响,使得上述“社会继替”在农村已更趋同于城市的进化论式了。但这种分工带来的影响依然没有完全改变乡村的社会结构,乡村不同于城市的自治系统,依然由家族、长老等传统势力所把持,由于中国人传统的民主思想的缺失,农村的民主选举依然大部分由村庄内大的家族控制。这回归到我们从《乡土中国》中看到的,依旧是“人情”长老制与理性契约的差别。

  即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的不同。

  学术应该保持自己的独立品格,这是毋庸置疑的。我们在《乡土中国》中很少看到政治色彩。从这个意义上说,费孝通先生保持了学术上的独立性。

  这也并不否认作者在写作《乡土中国》时,抱有改造中国的梦想。学术应该保持自己的独立品格,这是毋庸置疑的。此处交代这段政治背景,也并不想纠缠于学术与政治的关系之中,而且这里的学术与政治的对立也不同于民族中的“行政概念”和“学术概念”的区分。

  我们在《乡土中国》中很少看到政治色彩。从这个意义上说,费孝通先生保持了学术上的独立性。这也并不否认作者在写作《乡土中国》时,抱有改造中国的梦想。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12

  姓名:王强班级:新闻(2)班学号:***

  每次读费老的文章,他朴素的风格总是让我赞不绝口。其实,一个人的文风,也就显示了一个人的阅历。当你经历过了人生的各个阶段,体验过人生的酸甜苦辣,你自然就不会用煽情的华而不实的文字去表达你的观点,抒发你的感情。

  虽然我说以上的话并不那么有说服力,但这些确实是我读了不同作者的文章后的想法,弗兰克。

  还是进入正题吧,《乡土中国》是学术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这可能也是老师极力推荐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毕竟多读点经典是对我们的学习大有益处的。而且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感悟。

  第一点,“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篇看下来,在我看来,“乡土中国”是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的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乡土社会。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稳而慢变是它的特点。特别说明的是“稳而慢变”,该书全篇大多依据于此,乡土社会是非常稳定的,人民是固定在土地上的,乡土社会是渐变的,而且变化的速率是非常慢的。

  开篇提到乡土社会的本色,“乡土”。“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的”,从宏观上论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所说的“土”,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种地是他们的最普通的谋生办法。

  而且,“土”也成了我们的传统,乡土社会的人们不论在哪,都离不开泥土。从中原走出去的人们,到了草原,还是以种地为生。“土是他们的命根子”,这也导致了“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了”。

  如文章所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人民固定在他所种植的那块土地上了,并且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殖,一代又一代,只有当这块土地过于饱和了,才会有人离开。“土”固定着人,这是乡土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看看我们现代社会,国家提出“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是为了什么?

  因为土地是固定着人,使社会安定的重要介质。虽然没有工作,但是种着这块地,最起码能保证温饱。

  第二点是对文章中论述的文字下乡的感悟。所谓文字下乡,就是让乡下人学会文字。首先在空间格局上论述,“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这里的“熟悉”是说,在乡土社会中,时代不迁移,使人们不但在熟人中长大,而在熟悉的地方上长大。

  彼此之间非常熟悉,是一个面对面的社群,有着相似的经历和环境,所以之间存在着一些特殊的语言,比如“前些天那事”“李家那事”等等,我们就在那一小片环境内生存,彼此之间的事情太熟悉不过,肢体和语言就已足够,文字没有存在迫切需要。文字,只是在陌生人之间交流才是必须。其次是在时间格局上论述,如文章所说,“祖先们在这地方混熟了,他们的经验也必然就是子孙们所会得到的经验”,“个别的经验,就等于时代的经验。

  经验无需不断积累,只需老是保存”。这里所要强调的还是乡土社会的稳而慢变,由于变化的很慢,一代一代间的生活环境虽有变换,但总体不大,所以仅凭时代间的经验就已足够,文字记载没有必要。

  在第三章末尾,作者提出了,“中国的文字并不是在基层上发生的,最早的文字就是庙堂性的,直到目前还不是我们乡下人的东西”,然而文字下乡何时才能进行?作者给出了答案:“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也就是说当乡土的人民不再固定在土地上了,迁移成为常态了,这时才能文字下乡。这里要说到,农村人涌入城市的问题。上世纪90年代末前后,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此时,没有文字基础的农民不在熟悉的环境中,传统的经验无法解决问题,于时问题开始出现。

  “文盲”“没文化”成了这一群人的标签,这时的文字下乡就显得紧迫了,是必须的了。

  第三点是对乡土中国中,传统的儒家文化在乡土社会的影响之大的感悟。而作者特别强调的就是“礼”,而“礼”也是儒家文化之灵魂所在,一切都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展开,什么“三从四德”、“三纲五常”、“忠、孝、仁、义”,统统都是围绕着这个”礼”而所涉及的一套行为规范——其根本目的就是要把“人”纳入到这套行为规范——“礼”的体系中去。书中在第五章的道德中说明了乡土中国的道德体系出发点是“克己复礼”。

  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得对的,对是合式的意思。然而谈到礼,就不得不提到教化,以及乡土社会的权利的掌握者。

  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礼是可以为人所好的,所谓“富而好礼”。在乡土社会,最理想的统治手段是教化,教化不同于****,教化依赖的是长者,一个家庭的教化,通常掌握在严父这一形象的手里,而乡里的教化,主要是长老。

  如家很有意思形成一个建筑在教化权力上的王者,他们从没有热心于横暴权力所维持的秩序。现在我们提倡向儒家“礼”的回归,是因为我们目前的社会缺少这样的一种体系,或者说我们原有的这一体系,遭到了破坏。过去每个人自觉的使自己的行为合乎规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而现在我们“出格的行为”真的是太多了,而且这些行为最终也会伤害到我们的社会。

  第四点,是对我们社会的血缘地缘所产生的“关系”的感悟。首先从血缘上来讲,乡土社会的基本社群是,“大家庭”。在我看来这“大家庭”就是小家族。

  正如文中提到的,“中国的家扩大的路线是单系的,只是从父系这一方进行的”,“家族是家庭的集合”。正是血缘关系的密切性产生了血缘关系,没有哪个社会像我们这样重是血缘关系。当一个家庭出了问题,有血缘关系的人聚在一起讨论家事,随着血缘关系的疏远,他们之间的关系也随之间少。

  其次,从地缘上来讲,乡土社会人们聚村而居,而且村与村之间孤立膈膜,于是村子这一地缘内的人们也产生了关系,彼此之间相互了解,相互帮助,这就产生了“熟人关系”这一概念。中国社会的“关系”,早已被国外人所关注,现在外国人到中国来,无论是经商还是干别的,都知道要走“关系”,而且如果有多个人竞争,谁与主事者的关系越近,那么成功的机会就越大。这一切都是与中国的乡土社会的血缘地缘有关的。

  最后,最让我有感触的是费老的做学问的认真。在写这本书的时候,费老在最传统的黔滇“乡土中国”实地考察了多年。所以做学术最重要的是吃得起苦,静的下心,没有这份毅力,做学问,无论如何也做不到最深入的地步。

  文中举证实例多处,“云南乡下有一种称上[贝宗]的钱会,是一种信用互助组织。我调查了参加[贝宗]的人的关系,看到两种倾向,第一是避免同族的亲属,第二是侧重在没有亲属关系的朋友方面。”,“我在江村和禄村调查时都注意过这问题:

  “怎样才能成为村子里的人?”大体上说有几个条件,第一是要生根在土里:在村子里有土地。

  第二是要从婚姻中进入当地的亲属圈子”。最后,我引用一段话来表达我的心意:学术之路是穷途末路,学术之路也是艰辛的,但真正的学者总是知足常乐,在艰难的学术之路上荆棘丛生,传承人类宝贵的知识财富。

  费孝通先生用他的一生见证了一代学人的风范,为中国社会学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使社会学这门外来的学科真正在中国生根、发芽、成长、壮大……本书收录的都是费老学术上的成功之作,更是使后学者领略了社会学的魅力所在,进而使社会学在中国真正做到了面向大众,为学术推广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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