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飘读后感合集5篇

2023-09-06 21:34:38 名著飘读后感

  期盼这份"名著飘读后感"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书籍被不同的人阅读就可以有不同的感悟,在阅读作品的时候不能走马观花,需要认真品读才能得出感悟。这时我们可通过读后感的形式加深对作品的印象。希望我的分享能够让您增长知识与智慧!

名著飘读后感(篇1)

  好久没有看一本书看到泪流满面,尤其最后几章,太让人心痛。如果说小说前半部里的斯嘉丽独特、张扬、洒脱,有朝气到让人无法不喜欢;中部战争时期的她勇敢、坚韧、冷酷,坚硬到让人无法不心疼;那小说最后她的固执、任性、无情,就真的愚蠢到让人无法不生气了!

  斯嘉丽坚强、勇敢,她身上闪耀着的源于父亲爱尔兰血统的勇气和热情可以说是她最迷人之处。但越读到后面越发现,她的勇气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她的无知愚昧。对高尚品德的无知、对这个世界的无知、对社会制度和人情冷暖的无知……没有敬畏之心,这样的勇气在我眼里也不再那么闪耀了。或许,我对斯嘉丽并不是那么讨厌,而是好生气,怒其不争又或是替她遗憾吧。

  至于让我号啕大哭的原因,应该就是玫兰妮了吧,她的死太沉重、太压抑、太让人无法接受。从大部分的描述来说,她不是我会想要成为的那种女性,柔弱、隐忍、盲目地忠诚,但她的确是全书中我最喜爱也最敬佩的角色。

  她温柔的外表下是所有人都敌不过的勇敢,适时的沉默中是真正明白和体谅别人的睿智,义无反顾的信任里是斯嘉丽永远无法理解的善良……她不仅是一个高尚的女性,更是一种信仰。或许正是因为玫兰妮的思想太过纯洁、人格太过高尚,反而缺少了斯嘉丽那种真实的可爱。但这不妨碍她成为所有人内心深处的依恋和背后最大的支持。

  玫兰妮和斯嘉丽之间的感情,甚至像一个任性的女儿和母亲之间的斗争与融合。也许作者在写玫兰妮的时候,心里想着的也是一个美好的母亲的形象吧。战乱的年代,可以没有斯嘉丽这样浴火重生的“凤凰”,但不能没有玫兰妮这样让能够让更多人能够心怀希望、相信美好的存在吧。

  爱情当然是本书的主线,但无论是作为斯嘉丽长久以来梦想的卫希礼,还是爱斯嘉丽爱到极致并且充满魅力的瑞特,最后都好像成了牺牲品。我无比热爱happyending,但这一次真希望瑞特不要回来了。被爱着的时候不懂得珍惜,无论是玫兰妮还是瑞特,斯嘉丽都要等到失去以后才知道后悔。她永远都在向前看,却麻木得不知道自己已经拥有多少。这种无法回到过去的痛苦,才能让一个人真正成长。才能让她不是为了麻痹自己而说出那句“Tomorrowisanotherday.”

  一百多章的小说我看了两三个月,情节扣人心弦以至于我甚至做梦都会梦到小说中的场景。关于战争、政治甚至经商的很多描绘都值得玩味,可以说是一本人性教科书了吧。

名著飘读后感(篇2)

  经典名著《飘》读后感【一】

  重拾起这本书,有种久别重逢的感觉。我在大学的时候就爱上了这本书,但是读了以后我有了不同的感觉。《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的社会现实为背景的爱情**。

  **本文以亚特兰大及其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例,描述了南北战争前后南方人的生活。本文以《飘》中的美女斯佳丽为主题,描写了几位年轻人之间的爱情纠纷。

  平心而论,我欣赏郝思嘉对爱情愚蠢的执著。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她顽强地反抗生命,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

  但她的大半生却被爱所迷惑,可能得不到的却是最好的,她的幸福就是被这种假象所迷惑,最终使自己的幸福白白溜走。

  当她意识到为时已晚时,我最钦佩她。当她到达时,她没有放弃。她只是告诉自己,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如果我们像她一样乐观自信地对待生活和爱情,悲剧就永远不会发生。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还是瑞德这个角色。他聪明,勇敢果断,遇事机智冷静。在他波希米亚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善良、宽容、爱国的心。

  他对感情专一,用一颗宽容的心去包容郝思嘉,对弱者表示同情,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这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飘》绝对是一本值得再次品味的好书,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

  经典名著《飘》读后感【二】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我喜欢斯佳的勇敢和坚定,丽特的机智和果断,玫兰的柔韧。

  对斯佳来说,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我讨厌她,不得不佩服她。她是个很有个性的人,她一生爱两个男人,但她一个都不认识。如果她认识艾希礼,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认识瑞德,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著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女士,她是最受敬仰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挺身而出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艾希礼。

  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过去的十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著,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方面,我尽力让自己快乐,另一方面,我把快乐推开,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爱艾希礼,但艾希礼不想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

  斯佳不认识艾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去争取他,当她认识他时,她已经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当她忍不住的时候,她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在整个故事中,她充满了生命和斗志。我最欣赏的是她总是充满希望,充满斗志,永不放弃,永不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而执着。他可以深深地爱斯佳十多年。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

  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他从来没有耐心把剪好的裤子缝起来,然后告诉自己这条裤子就像新裤子一样,欺骗自己。

  断了就是断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了,上面还是有裂缝的,不再是原来的那个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但他更了解斯佳,所以他从不说,只是用行动来表达,斯佳也从不想认识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让他没有勇气再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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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飘读后感(篇3)

  面对被战争摧毁的家园,她坚贞不屈;面对亲人的离世,他努力振作起来;面对爱人的离去,她不气馁,她就是思嘉丽,富农的女儿,是社会上顽固傲慢的美女。

  《飘》以南北战争的南方社会为背景,以郝思嘉的三次婚姻为主线,谱写了一部壮美动人的爱情史诗。

  1861年内战前夕,乔治亚州一个种植园主的女儿思嘉丽听说她的心上人卫斯利要嫁给别人,一怒之下嫁给了她不爱的查理。后来查理参军,两个月内死在军营里。1864年,当北方军包围亚特兰大时,思嘉在瑞德上尉的帮助下逃回了家。

  可是老家田园荒芜,遭人洗劫,亲人相继病逝。思嘉为了筹到农庄的地产税,不惜勾引妹妹的未婚夫甘扶澜,“嫁”给了300美元。她后来差点被**。甘扶澜、卫希礼等人去报仇。他们差点丧命。在瑞德的帮助下,甘扶澜还是被杀了。

  第三次婚姻,思嘉嫁给了有钱的白瑞德。虽然他们过着奢华无忧无虑的生活,但她还是忘不了卫希礼。直到女儿出生思嘉都依旧没有忘记卫希礼。

  女儿死后,爱她的媚兰也因小产死去了。媚兰死去的那一瞬间,思嘉恍然大悟,卫希礼既不爱她,又懦弱无能,无法在社会中生存;而白瑞德才是真正爱她的人,对她百般宠爱,为她不顾自己的生死,甚至为了不让她伤心,救了她的老情人……但此时,白瑞德已离她而去。思嘉决心要救瑞德,因为她还年轻漂亮,更重要的是,她懂得爱。

  起初,当我读这本书时,我以为思嘉是一个敢于追求的女人。后来,当我看到她贪得无厌,虚荣无度,为了钱肆无忌惮时,我对她的感情消失了。当感情和金钱发生利益冲突时,她毅然选择了金钱,为此,甚至把终身幸福当成了一场戏。但当我读到她用双手拯救农场和她挣来的钱来换取她和朋友们的生存时,我的眼睛湿润了。

  或许她的“不择手段”是不得已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的确,在那个动荡的时代,一个软弱的女人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大家庭,也无法保护祖先留下的遗产。她为了自己和朋友在社会上生存而牺牲了青春和幸福。

  但就因为她认为婚姻是一种交易,当真爱来临时,她并不珍惜,只追求只会给她带来痛苦的卫希礼,只注重用瑞德的爱作为自我保护和赚钱的工具。当她想要珍惜时,爱已不复存在。思嘉用双手和婚姻换取生存和财富,但她失去了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

  倔强的郝思嘉是美国战后精神的象征。她爱土地,并像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这使我联想到了“爱国”两个字。《飘》中其实蕴含了美国那种自强不息、默默反抗的爱国精神。

  郝思嘉的爱国精神是“阴柔”的,坚定不屈。而中国的爱国精神则是“阳刚”的,体现的是像黄继光、董存瑞那样的勇于为国牺牲。若是我们既拥有中国的爱国精神,又拥有美国的爱国精神,刚柔结合;在国家和谐的时候,做好自己的本分,不做社会的包袱;在国家困苦的时候,自强自爱,支持国家;在国家动乱时,试着帮助国家分忧,共同打击恶势力;在国家战乱时,全力打击敌人,做好国家的精神后盾……那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昌盛繁荣、日渐强大!

  若是人人都如此爱国,那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来吧!让我们努力学习,成长,报效祖国,成为思嘉那样的爱国者!

名著飘读后感(篇4)

  《飘》这本书对我来说,也算是十分熟悉了,因为之前我曾看过《飘》改变的电视剧《乱世佳人》,我正是在看完电视连续剧之后,才产生了要看一下原著《飘》的想法。我走到书店之后,很容易的就找到了《飘》,这是一本世界名著,在**相信也买得到。买到《飘》之后,我迫不及待的回到家中,开始读《飘》。

  今天终于把《飘》读完了,米切尔写的这本书曾经风靡半个多世纪,现在在我看来,的确有它的独到之处。这本书主要是关于主人公思佳丽的。故事的背景事围绕美国内战的爆发。思嘉,一位年轻貌美的南方贵族。

  过着她原本奢靡的生活。开始时,因为自己爱的人艾希礼要和媚兰(一位相貌平平,无多大作为,至少思嘉但是时这样认为的)订婚,思嘉此时后悔没跟艾希礼表白。于是,他趁着第二天野餐的机会,告诉了艾希礼他想要什么,希望艾希礼能和他私奔。

  没想到,遭到拒绝。伤心之下,因为思嘉的任性,将自己的第一次婚姻献给了追求自己很久的那个斯文而又害羞的查尔斯,尽管自己对他没有什么感觉。内战即将开始,当时所有的年轻人都积极参军,包括查尔斯。

  因为担心男人们要几年才能回来,所以许许多多的年轻男女都匆匆结婚了。从订婚到结婚只有几天,通常至少要三年。但是,天知道,查尔斯没有死在战场上,而是在行军途中因病去世,思嘉自然成了寡妇。

  也许是太突然了,太多的事情在短时间内发生,这让思嘉无法忍受。毕竟,她才16岁。

  思嘉心有不快,便来到了亚特兰大的亲戚家来散心。当时为筹集军资,亚特兰大人民踊跃义卖(因为他们坚信南方一定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打垮北佬的,因为南方很有钱)但作为寡妇的思嘉是不容许出现在这种热闹的场面的,而且出门还要用黑色纱巾掩盖脸部,这对与思嘉来说是无法忍受的,毕竟她才16岁,年轻漂亮。哪能忍受如此的寂寞。

  她还是去了,这一去,便遇到了白瑞德(在前文的那场野餐种,他们就见过,其实,他是认清时局的少数人,认为南方必定失败。毕竟,南方的棉花生产丰富,而北方的军事工厂并不富裕。),有了他两在义卖种跳舞的事件,这一事件,在当时还引起了不小的风波。

  白瑞德臭名昭著,他游走在被北佬包围的海防线上,将珠宝,华丽的衣物从外面运到亚特兰大来****,尽管如此,他还是赢得了不少爱美女士的欢迎,毕竟女士们可以凭在些装扮好继续迷惑男士。

  后来,亚特兰大快要失守了,思嘉带着媚兰以及刚出生的孩子,与白瑞德一道开始逃亡,白瑞德在途中离开了去参军。思嘉心起怨恨,但还是奔向家乡塔拉。塔拉被北方佬横扫了。在回家的路上,他们又死又渴。他们终于到家了。

  后来才发现家里人不像别人一样搬家,但母亲死了,父亲疯了,两个姐姐又病了,只有妹妹和三个不跑的仆人在家。思嘉很清楚,她应该坚强起来,她不再是那个季节的姑娘了。明白了钱的重要性,开始了一个重建的故事。

  战争结束了,南方失败了,思嘉也不一样了。他的手和乡下的老妇人一样粗糙丑陋。好不容易将自己爱的人艾希礼盼回来,留给她的也只是遗憾。接下来,沉重的赋税更令这个一家之主思嘉窒息,为了将税交上而不至于卖掉在塔拉的家,她决定去亚特兰大借。

  为了不被亚特兰大认识她的人瞧不起,她试图用华丽的衣服来掩饰自己。借钱后,她以见老朋友的名义拜访了瑞德。瑞德看穿了她的难堪。伤心的思嘉遇见了弗兰克。她知道弗兰克有钱,就打算嫁给她的姐夫弗兰克。婚后几天,塔拉的危机解除了,她开了一家锯木厂。

  一周后,瑞德安全地出现在她面前,恨她,因为瑞德比弗兰克有钱。

  思嘉做生意嘛,不可避免地要与北佬打交道(当时也就北佬有钱)。一个女人在外面做生意就已经不可想象了,还与北佬打交道,更令人民(生意场上的竞争对手以及那些女人们)表示不满了。思嘉假装没听见,因为她知道她需要很多钱,生意越来越好。

  弗兰克和瑞德每天都混在一起,直到事故发生的那天晚上,思嘉才知道他们参加了3k党的政治集会。还好白瑞德提前得到了消息,才上演了一场逛妓院的闹剧,终逃一劫,但弗兰克最后还是死了。瑞德终于向思嘉求婚了,思嘉也结了第三次婚。

  他们结婚后搬到新奥尔良,思嘉过着舒适的生活,整天和上层阶级聊天。思嘉丽在新奥尔良建造了最豪华的别墅。但在完工后,仅有媚兰等人来贺喜,思嘉当时满不在乎,后来还真的不在乎了。

  突然,晴天霹雳,唯一与自己交心的媚兰快死了,思嘉火速赶往亚特兰大,见媚兰最后一面。“白瑞德,就是那样的人,但对你是真心的。”这时,媚兰才猛地认识到自己的愚蠢。

  拼命回家才得知白瑞德要离她而去。她这个家族的人,都具有不知道什么叫失败的精神,即使失败在冷冷地瞪着她们,她也会翘起她的下巴,她能把白瑞德搞回来的,她知道她一定能办到,她一旦把心思放到哪一个男人的身上,没有一个男人能逃脱她的。“我明天到塔拉在想这一切吧”.

  “明天我就能挺住了。明天我能把他搞回来的”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一天了。

  这部作品反映了美国内战前后南方贵族的生活和精神状态。思嘉一直在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希望过上本该属于自己美丽女人的生活,但她只是空虚和孤独。我们会尽力赚钱,但不会沦落到只赚钱的悲剧。

  也许这是反映资本主义社会的最好证据。在资本社会中,人民都是这样的生活,资本家追求最大的剩余价值的观念永远不会变,希望大家都能够及时的认识到这一现实,做最好的自己吧、《飘》这本书真的不错,很适合我读。当然其中可能有很多的地方不易懂,我是慢慢思考之后才知道的,我相信自己可以读的更好!

名著飘读后感(篇5)

  这应该是我看得最长的一本书了,不知道等书买来会有多厚,没准还有点小小成就感。也许是因为在地铁上看的有些总不是很深刻。

  一直觉的玫兰妮是能感觉到阿西礼和斯佳丽之间模糊的暧昧关系(而不是斯佳丽认为她其实都不知道,安详的走了),只是她不愿相信也绝不能接受这样的事实!她有颗纯净而善良的心,能发现所有人好的一面但绝不是傻人有傻福傻人,傻人只有被欺负并偶尔获得同情的命(感觉傻人是并不知道损害了自己的利益),而玫兰妮是被人敬仰的,她愿意在自己也困难的时候去资助每位流浪汉,宽恕很多人的过错缺点!但触碰名誉底线时她可以像个战士义无反顾的捍卫尊严,即使粉身碎骨!她睿智知道丈夫懦弱但从未提起直到死!标准的贵族上等人

  阿西礼,不懂他烦恼不能振作的点!也没能清晰认识这个人物角色,说他还停留在旧社会,但他说即便南方战胜了,他一样要解放黑奴。说他懦弱,但却没那怕死,参军被抓不妥协,加入三K党,惩戒罪犯!他懦弱的点在什么地方没想明白

  瑞特比较喜欢这个人物,敢爱敢恨,敢做敢当,刚毅果断!挑战世俗中的虚伪,欢迎所有的真实,keep r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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